国际商法作业67264
国际商法作业

国际商法作业2011~2012(2)姓名:班级:学号:教师:**绪论一、名词解释1.国际商法2.法系二、判断1.国际商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
2.国家不能从事国际经济活动。
3.商法的最初形式是商人习惯法。
4.商人习惯法只限于商人基尔特内部使用,因此不具有国际性。
5.《法国商法典》以商行为为立法基础,而《德国商法典》则以商人观念为立法基础。
6.国际商法的发展经历了从国际法到国内法又到国际法的过程。
7.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前者又分为国际商事条约或公约和国际商事惯例。
8.国际贸易惯例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
9.大陆法以法判案,英美法以例判案。
10.英国的苏格兰,美国的夏威夷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
11.中国法律的渊源有制定法、法律解释和国际条约。
12.中国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
13.在大陆法国家,原则上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14.国际商法中的国内法规范体现为制定法和判例两种形式。
15.英国、美国等普通法系国家也有制定法,且以单行法的形式出现。
16.判例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很多场合下扮演着准法律的角色。
三、多项选择1.下列属于国际商事关系的情形有()A 中国甲食品厂从德国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引进生产某种食品的专有技术B H国公民甲购买了本国产的方便面带到日本,他在日本食用该方便面时发生中毒事件C 伊朗公民甲向意大利公民乙签发本票D 世界贸易组织全球招标购置办公设施E 甲、乙两国政府签订军用物资采购协议2.下列关于国际商事惯例的描述,正确的有()A 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B 具有确定的内容C 是国际长期商事活动中反复使用的习惯D 是各国普遍承认具有约束力的通例E 由联合国制定,对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四、论述西方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第一章商事组织法一、名词解释1.公司章程2.有限责任公司3.董事二、单项选择1.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企业债务 ( )A 以出资比例分担责任B 承担有限责任C 一般不承担责任D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法通常规定,一个合伙人退出合伙以后,对其作为合伙人期间合伙所负的债务( )A 不承担清偿责任B 承担清偿责任C 视不同情况决定是否承担清偿责任D 须征得本人同意才承担清偿责任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 )A 董事会B 工会C 股东大会D 监事会4.根据英美法的规定,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是一种信赖关系,董事具有下列双重身份()A 公司监事和股东B 公司受托人和代理人C 公司总经理和总裁D 公司股东和高级职员5.根据商法原理,无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相比,其共同点是 ( )A 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B 设立有最低资本额的要求C 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 能对外募集资本6.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的主要区别是 ( )A 是否优先股规定的股利率分取股利B 是否与普通股股东一道以平等的比例参与分配其他的盈利C 是否以当年公司盈利为限偿付固定股息D 股东是否享有双重分红权7.根据世界主要国家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认为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 )A 法人组织B 非法人组织C 财团法人D 社会团体组织8.()是公司最高的业务管理与执行机构。
国际商法作业

国际商法作业2011~2012(2)姓名:班级:学号:教师:**绪论一、名词解释1.国际商法2.法系二、判断1.国际商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
2.国家不能从事国际经济活动。
3.商法的最初形式是商人习惯法。
4.商人习惯法只限于商人基尔特内部使用,因此不具有国际性。
5.《法国商法典》以商行为为立法基础,而《德国商法典》则以商人观念为立法基础。
6.国际商法的发展经历了从国际法到国内法又到国际法的过程。
7.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前者又分为国际商事条约或公约和国际商事惯例。
8.国际贸易惯例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
9.大陆法以法判案,英美法以例判案。
10.英国的苏格兰,美国的夏威夷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
11.中国法律的渊源有制定法、法律解释和国际条约。
12.中国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
13.在大陆法国家,原则上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14.国际商法中的国内法规范体现为制定法和判例两种形式。
15.英国、美国等普通法系国家也有制定法,且以单行法的形式出现。
16.判例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很多场合下扮演着准法律的角色。
三、多项选择1.下列属于国际商事关系的情形有()A 中国甲食品厂从德国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引进生产某种食品的专有技术B H国公民甲购买了本国产的方便面带到日本,他在日本食用该方便面时发生中毒事件C 伊朗公民甲向意大利公民乙签发本票D 世界贸易组织全球招标购置办公设施E 甲、乙两国政府签订军用物资采购协议2.下列关于国际商事惯例的描述,正确的有()A 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B 具有确定的内容C 是国际长期商事活动中反复使用的习惯D 是各国普遍承认具有约束力的通例E 由联合国制定,对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四、论述西方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第一章商事组织法一、名词解释1.公司章程2.有限责任公司3.董事二、单项选择1.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企业债务 ( )A 以出资比例分担责任B 承担有限责任C 一般不承担责任D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法通常规定,一个合伙人退出合伙以后,对其作为合伙人期间合伙所负的债务( )A 不承担清偿责任B 承担清偿责任C 视不同情况决定是否承担清偿责任D 须征得本人同意才承担清偿责任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 )A 董事会B 工会C 股东大会D 监事会4.根据英美法的规定,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是一种信赖关系,董事具有下列双重身份()A 公司监事和股东B 公司受托人和代理人C 公司总经理和总裁D 公司股东和高级职员5.根据商法原理,无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相比,其共同点是 ( )A 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B 设立有最低资本额的要求C 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 能对外募集资本6.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的主要区别是 ( )A 是否优先股规定的股利率分取股利B 是否与普通股股东一道以平等的比例参与分配其他的盈利C 是否以当年公司盈利为限偿付固定股息D 股东是否享有双重分红权7.根据世界主要国家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认为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 )A 法人组织B 非法人组织C 财团法人D 社会团体组织8.()是公司最高的业务管理与执行机构。
国际商法习题

国际商法习题(简答、论述)
第一章
1.简述国际商法的渊源。
2.简述大陆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3.简述英国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4.简述美国法的结构,渊源及其特点。
5.简述西方两大法系渊源的发展趋势。
第二章
1.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何为要约?何为承诺?有效要约与承诺须具备哪些条件?
3.简述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几种主要情形及其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问:1.WP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在付款前检验计算机?为什么?
2.12月8日TQ公司的行为属于买卖法上的何种行为?
3.WP公司是否有权要求TQ公司交付另一台同样的计算机?为什么?
4.法院可能会怎样判决?
五、“东芝便携式笔记本”质量事件
2000年5月8日,北京千龙新闻网站工作人员李亚萍将“东芝事件”向外界公布,引起舆论大哗。中国青年报,中国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新闻媒体跟进报道,东芝笔记本事件迅速上升为民族矛盾。
试问:
1.在上述情况下,买方能否拒绝接受全部单据和拒付全部货款?为什么?
2.法院可能做出怎样的裁决?
四、卖方丢失货物引起的法律纠纷
WP公司于12月1日和TQ公司订立合同,向TQ公司购买一台某种型号的计算机。合同规定:“WP公司于12月5日付款,于12月10日到TQ公司营业地提取计算机。12月5日WP公司按时付款,12月8日,TQ公司从仓库中取出一台计算机,运至营业地,包装好,并注明取货人为WP公司。12月9日,该计算机被偷走。12月10日WP公司前来取货,TQ公司要求交付另一台同样的计算机,TQ公司拒绝。
国际商法练习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练习题及答案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国际商法》单项选择练习题(1-4章)1、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同已有效成立而又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确定货物价格的依据是 (D ) A、交货时卖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 B、交货时买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 C、交货时合同履行地的合理价格 D、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 ( D)A、加以严格的限制B、只有采取书面形式方为有效C、只有采取口头形式方为有效D、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也不影响证据力3、承诺是指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对其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它须由下列哪种人作出( D)A、受要约人的近亲B、受要约人的利害关系人C、第三人D、受要约人本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4、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受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的,则 ( C )A、发价在原则上仍可以撤销B、经双方协商是可以撤销发价的C、此时,发价是不可以撤销的D、受发价人的信赖行事不受法律保护5、根本违反合同的基本标准是 ( A)A、违约方剥夺了对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B、违约方剥夺了对方非依合同有权得到的利益C、违约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使对方因此失去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D、违约方剥夺了对方根据合同无权期待得到的东西6、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而未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所不能采取的救济方法是 ( D)A、退货B、减价C、损害赔偿D、撤销整个合同7、《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买方的付款地是 ( A)A、卖方营业地B、买方营业地C、合同订立地D、标的物所在地8、在分期交货的机器设备的买卖中,卖方所交的一批机器设备零件与合同不符,使整个机器不能使用时(D)A、买方可以要求退换货物B、买方可以要求减价C、买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D、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9、属于目的港交货的贸易术语是 ( A )A、DEQB、CIPC、CFRD、CIF10、在承诺生效问题上采用投邮和到达并用原则的国家是( C )A、法国B、德国C、日本D、英国11、要约撤销概括的一种行为是, ( D)A、它是在要约发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撤销其效力B、它是在要约发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收回要约,使其不生效C、它是在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尚未生效之前,撤回要约D、它是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后,即已生效之后,消灭要约的效力12、我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A)A、制定法B、立法解释C、判例D、司法解释13.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未根本违反合同,则受损害一方只能请求 (C)A、合同无效B、撤销合同C、损害赔偿D、要求履行14、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买方不及时提货,卖方可能要对承运人支付滞期费及其他费用,对此应由( B)A、卖方承担B、买方承担C、买卖双方各承担一部分D、上述AB全是正确答案15、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这种接受原则上(A)A、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B、可以附加一定条件C、可以变更一些条件D、可以限制一些条件16、如果受要约人在承诺中对要约的条款作了扩充、限制和变更的,那么(B)A、其效果也视为对要约的承诺B、其在法律上视为一项反要约,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合同才能成立C、其在法律上视为一项反要约,无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合同也能成立D、其效果视为对原要约的部分接受,双方当事人均受此约束17、公约规定,如果支付货款的地点是在卖方的营业地,并且他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那么此营业地应为(C)A、隶属卖方的任何一个营业地均可B、隶属卖方的代理机构也可以C、与该合同及合同履行关系最为密切的营业地D、上述AB全对18、下列各项学说中,不属于美国产品责任法的法学理论依据的是 (C)A、疏忽说B、违反担保说C、违反条件说D、严格责任说19、汇票的“背书不可分割性”意味着,(C)A、可背书转让汇票金额的一部分B、可将汇票金额背书转让给两人或两人以上C、须将汇票上的全部金额同时转让给同一人 D.只能把汇票金额转让给与自己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人20、票据法一般规定,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经成立,票据的效力 (D)A、受出票人和付款人关系的影响B、受执票人和付款人关系的影响C、受原因关系的影响D、不受原因关系的影响21、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上 (B )A、被背书人的姓名B、自己的名字C、被背书人的商号名称D、付款人的名称22、欧共体《指令》中所指的产品包括 (B)A、初级农产品B、可以移动的物品C、未经加工的农产品D、赌博用品23、本票的票据关系基本当事人是指 (B)A、出票人与付款人B、出票人与受款人C、收款人与承兑人D、收款人与保证人25、根本违反合同的基本标准是 ( A)A、违约方剥夺了对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B、违约方剥夺了对方非依合同有权得到的利益C、违约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使对方因此失去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D、违约方剥夺了对方根据合同无权期待得到的东西26、关于大陆法的渊源,下面哪一组是正确的(1)A.宪法(2)A. 制定法(3)A. 制定法B.制定法 B. 习惯 B. 法律汇编 C.判例 C. 判例 C. 习惯D.学理 D. 学理 D. 判例27、关于要约消灭的情况,下面哪一组是正确的(3)(1)A.有效期已过(2)A. 有效期已过(3)A. 有效期已过 B.违反诚信原则 B. 违反公共政策 B. 受要约人拒绝C.被要约人撤销 C. 受要约人拒绝 C. 被要约人撤销28、不可抗力事件的法律后果有两种,下面哪一组是正确的(1)(1)A.解除合同(2)A. 要求赔偿(3)A. 解除合同 B.延迟履行合同 B. 当事人免除责任 B.要求赔偿29、汇票到期日有四种规定方式,下面哪一组是正确的(1)(1)A.定日付款(2)A.定日付款(3)A.定日付款B.见票即付 B.见票即付 B.见票即付C.出票后定期付款 C.远期付款 C.远期付款D.见票后定期付款 D.承兑付款 D.交单付款二、填空题1、英国法的渊源主要有:(1);(2);(3)。
国际商法平时作业

《国际商法》作业一、简答1. 简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答:(1)法律的主要渊源不同。
(2)法律的表现形式不同。
(3)法意识不同。
(4)司法中注重的重心不同。
(5)法律结构不同。
(6)司法机关的作用不同.2.什么是对价?简述其构成要件。
答:对价是一方被赋予的某种权利、利益、好处、或利润,或是另一方承担的容忍、损害、损失或责任。
其构成要件是:(1)对价必须合法;(2)对价须是待履行或已履行的对价,过去的对价不能构成有效的对价;(3)已经存在的义务和法律义务不能作为对价;(4)对价须具有真实价值,但毋需完全等价;(5)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包括其代理人;(6)放弃有效的诉权构成对价;(7)部分支付不能作为偿还全部债务的有效对价,但这一规则受到禁反言规则的制约。
3.简述两大法系违约责任对成立条件的规定。
答: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成立原则上应具备四个条件:(1)行为人有过错;(2)行为人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3)有财产上的损害事实;(4)行为人的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凡允诺人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就属违约。
不管允诺人是否有过错,也不管是否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事实,均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成立。
4.什么是情事变更?简述其构成要件。
答: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后至其被履行完毕前这段时间内,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发生情事变更,致使继续维持该合同之原有效力对受情事变更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则允许该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情事变更原则包括不可抗力与狭义的情事变更原则。
可知情事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项:1、须有情事之变更2、情事变更须于法律行为成立后、债务关系消灭以前发生3、情事之变更,须未为当事人所预料,而且具有不能预料之性质4、情事之变更须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之事由而发生5、情事的变更导致履行合同将会显失公平5.什么是汇票的背书?简述其法律特征。
国际商法第一次作业

1.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他强调的是各国商人(企业)之间从事商业活动,尤其是贸易和投资活动方面的法律总称。
主要内容包括:商行为法,商组织法,商事权利救济法。
2.体系分为:代理法,合作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发,合同法,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票据法,信托法,国际商事仲裁。
3.一,从广义上看,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一:按照法律的一般理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凡调整同一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商法就是作为调整国际商事关系这一特定的社会关系而独立纯在的法律部门。
所谓国际商事关系,是只某种商事关系,其主题不论是个人,法人,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只要这种商事关系的当事人分属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或其所设计的商事问题超越一过过节的范围,这种关系就可称之为国际商事关系。
用以调整所有这些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就属于国际商法的范略。
具体讲,设计商事关系的国际功法规范,国际经济法规范,当事人资源接收的国际商事管理额或冲突法规范,国际商事公约或跳跃,国内商法中的国际性规范,都应包含在内。
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初一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作为一句和主要的标准外,由法律规范的性质所决定的法律调整方法的一桶也是一个重要的补充标准,举一个明显的例证,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重围引起过争议,但刑法显然不是调整同一种类的社会关系的,二十调整忧郁犯罪所破坏的多种社会关系的,几乎涉及一切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
但其调整方法确实单一的刑罚手段。
这是其他法律部门所不具有的调整方法。
同样,基于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性质所决定的国际商法的调整方法是多样性的,又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调整方法的显著特征。
国际商法的调整方法,既包括协商与调节等调整方法,也包括仲裁与诉讼等调整方法,既包括国内法的调整方法,也包括国际法的调整方法。
国际商法 作业(纯文本格式)

国际商法综合作业一、名词解释二、简答题1.简述卖方在履行期到来时没有交付货物,买方可采取的救济措施有哪些?2.简述美国产品责任法律中对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范围3.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形和效果有哪些?4.一个有效的要约应当符合当些构成要件?5《合同公约》关于卖方品质担保义务和权利担保义务的内容是什么?6.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7.国际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转让自己的股份?9.简述对票据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三、案例分析题1美国买方从法国进口一批供圣诞节用的火鸡,合同约定,在圣诞节前一个星期交货。
卖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晚了一个星期,买方认为:如果现在接收火鸡则难以销售,会遭受重大损失,故要求撤销合同,拒绝收货。
问:买方是否有权撤销合同,拒收迟交的货物?为什么?2.我国某进出口公司A收到美国某公司B如下来电:“确认售与你方××化肥10000公吨。
每公吨CIF天津××美元,1990年6月交货……。
”A公司复电如下:“确认你方来电和我方购买你方化肥10000公吨,条件按你方电报规定,请提供适合海运包装……。
”后来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上涨,B公司拒绝向A公司交货,而将货物另行出售,双方发生争执。
请回答下列问题:(1)B公司来电是否构成要约或者要约引诱?为什么?(2)A公司复电是否构成承诺?为什么?(3)A、B公司间是否已成立买卖合同?(4)合同内容应依据何方电报为准?(5)如A公司另行购买替代货物,是否应有权向B公司索赔差价损失?(6)双方争议应适用何种法律解决?说明理由。
3某日用化妆品制造厂的质量检验员,将其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的将在下月上市的化妆品偷拿出来,给其女友使用,结果导致其女友脸部皮肤严重损伤,其女友以化妆品质量不合格,存有缺陷为由,将化妆品厂提起诉讼,请问法院能否支持?为什么?4.某大型仓储公司是一家经济实力很强的大公司、为扩建仓库面积,该仓储公司购买空A|、B、C三人的土地、因担心A、B、C三人乘机索要高价,也担心其他不知名的竞争者介入而抬高地价,该仓储公司委托了甲、乙、丙三个代理人,让他们分别以自己的名义去与A|、B、C 三人谈判,购买A|、B、C三人的土地,并向A|、B、C他们声明是他们自己使用,三人合同都顺利地签订了。
国际商法作业题与答案汇编.doc

国际商法作业1单项选择题第1题 大陆法系是以()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A、 日耳曼法B、 罗马法C、 中世纪商人习惯法D、 中国古代法答案:B第2题 关于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区别,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两者的救济方法不同,前者主要采取金钱赔偿的方法,后者以采取返还财产作为主要 的救济方法B、 两者的诉讼程序不同C、 法院的组织系统有所不同(1875年以前)D、 两者在司法活动中使用的法律术语不同答案:A第3题 下面国际贸易的惯例中,属于国际商会制定的有()。
A、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B、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C、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D、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答案:B多项选择题第4题 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有()。
A、 中国B、 II本C、 澳大利亚D^印度答案:AIB第5题 关于美国的法院组织,说法正确的有()。
A、 美国的法院组织分为州法院和联邦法院两套系统B、 联邦法院主要包括三级法院,其中最低层的法院是联邦上诉法院C、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设在华盛顿,由九名法官组成D、 美国的州法院普通都设有两个审级,即第一审法院和上诉审法院答案:AIC第6题 关于普通法系的说法正确的有()。
A、 普通法系以美英两国为代表B、 普通法系是英国以其中世纪的地方习惯法律(普通法)为基础并适当吸收了古罗马法的部份内容而逐渐形成的法律传统和体系C、 普通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但并不仅仅只包括普通法,还包括衡平法和制定法D、 普通法系的法律渊源惟独判例法而没有成文法答案:AIBIC第7题 下列国家中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有()。
A、 德国B、 法国C、 澳大利亚D^印度答案:CID第8题 下面关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历史渊源上,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英美法系很大程度上是直接在日耳曼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B、 思维方式上,英美法系采取演绎法的推理方式,大陆法系采取归纳法的推理方式C、 在法律结构上,大陆法系普通不承认判例法,以成文法典作为表现形式,英美法系存 在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划分,虽有制定法,但判例法占有重要地位D、 两者在法律部门的划分上存在明显的区别,英美法系并不存在类似大陆法系的民法等部门法答案:AIC第9题 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的共同之处主要表现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12月1日,卖方发给买方以25美元每件的价格出售5000件小工具的要约。
该要约表示:“该报价的有效期到12月31日。
”12月10日,买家回应说:“你方价格太高了,我不接受你方的要约。
”之后,12月15日,买家改变了主意,给卖方发送了一份电报说:“我方最终接受了你方的12月1日的要约。
”卖家回应说:“你方的承诺是太晚了,因为你方已经拒绝了这一报价。
”反过来,买家回应说:“既然你方承诺你方报价的有效期到12月31日,那么该承诺已经生效。
”在CISG条款下,这里有合同存在吗?
Answer: In this case, On December 1, The Seller sent the Buyer an offer which will remain open until December 31, but Buyer rejected the offer on December 10, then the offer is terminated, though Buyer changed his mind on December 12 and made the acceptance. According to Article 17 of CISG, “An offer, even if it is irrevocable, is terminated when a rejection reaches the offeror, and a rejection becomes effective when it reaches the offeror”, [432]thus there is no existence of the contract.
五、在1月1日,买家收到了一份邮件,向买家销售单价为20美元的小部件5000件。
卖家在信内大体这样写到:我方认为这次的要约很具吸引力,除非我方在1月31日之前,收到你方的回复,否则我方将认为你方接受本次要约。
”买家没有任何的回
应,卖家于2月1日发货了。
根据CISG,在此情况下,买家的责任是什么?
Answer: According to the acceptance rule for CISG, “Silence or inactivity does not, in and of itself, constitute acceptance. ” In this case, the seller send the buyer an invitation to negotiate that says, “I know this is such a good deal that I will assume that you .....” , and the buyer didn’t respond. In this instance, the seller just attempted to force acceptance on the buyer, the silence didn’t constitute acceptance, and this will not create a contract, so there is no responsibility of the Buyer.
六.买卖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合同规定卖方供给10000个由买方提供规格的小部件。
合同还规定,此合同须经由买卖双方书面签字方可修改。
在卖方开工之前,买方通过电话告知卖方小部件的规格有所改变并将数量改为2500,卖方同意。
随后,卖方如约生产并交货。
但买方以小部件的数量和规格均与合同不符为由拒绝收货。
若CISG适用,那么是谁违反了合同?
I think the seller breached the contract.
According to the case, the contract provided that it may only be modified in a writing signed by both parties. But the
seller agreed the change by phone. So the contract is not modified. Thus, the products the seller delivered did not conform to the contract.
七、买卖双方在CISG的下达成了一项合同——卖方要在1月1日前将一台精致电脑发给买方。
而卖方延迟发送了,因此买方在1月2号电告卖方:“速发电脑,望能够在2月1号到达。
”而卖方在2月5号才发货,但是买方拒绝收货并宣称要解除合同因为卖方没在1月2号电告之后按照明细在2月1号之前履行合同要求。
买卖双方均认为没有从根本上违背合同。
买方在此情境是否能解除合同?
Answer: Yes, the buyer can avoid the contract. Under CISG, the buyer may avoid a contract if the buyer gives the seller a Nachfrist notice and the seller does not perform within the period it specifies. In this case, the seller failed to hand over the computer before the February 1 after the buyer’s telegram. So the buyer has a right to avoid the contract.
十、卖方与买方达成合约以14000美金的价格卖给买方1000桶油。
当货到达买方时,其中的975桶是符合合同中的描述的, 另外的25桶因被污染而不被接受。
以当地市场的价
格来说,每25桶为一个单位每桶18美金。
而卖方没有支付被污染油的价格。
问:此条约在CISG的管理条例之下么?如果是的话,买方应该支付多少?
--------Yes, there is a contract under the CISG, because the nonconformity didn’t amount to a fundamental breach.
As for the payment, firstly, the original price is$14000. And 25 barrels of oil was contaminated, secondly, the price under the contract is$14 per barrel, but the local price is$18, so under the damage provision of CISG【Article 74】, the seller should pay for the damages which includes the loss of profit.
In all.
14000-14×25-(18-14)×25=13550
So, the buyer should pay $13550 to the sel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