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作业
国际商法作业1

1、甲公司于2010年8月1日给乙公司发了一份电邮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价格12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
”8月2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回复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1000元成交。
”请问:1)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如果乙公司在8月2日回复甲公司称:“完全接受贵方条件”,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3)如果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电邮后,于8月2日派人直接去付款提货时,甲公司将这50吨玉米高价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是否需对乙公司承担责任?2、中国的甲公司应德国乙公司的请求,发出出售某优质木材10000立方米的要约。
乙公司接到要约后,立即回电,要求甲公司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要约的有效期。
甲公司最后将产品的数量增至15000立方米,价格每立方米降低100欧元,并将有效期延长至6月26日。
乙公司接到要约后,立即组织资金,于6月25日上午汇至甲公司的账户上。
甲公司于6月25日下午回电给乙公司,“货已卖与他人”。
乙公司接到电话后,立即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经查,甲公司尚存20000立方米该种优质木材。
请回答:1)乙公司要求增加数量、降低价格的行为是否属于承诺,为什么?2)乙公司的承诺是否有效,为什么?3)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4)乙公司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还能采取其他的救济措施?3、中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签订一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由A公司(卖方)向B公司(买方)出口5万套玩具,共计30万美元。
货物分两批交付。
买方预付款10%,余款在买方提货后10日电汇给卖方。
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1万美元。
合同订立后,买方如约支付了预付款,卖方按时发运了第一批货物。
买方收到货物后借故不按时付余款,直到收货后3个月才汇付第一批货款。
这一期间,卖方通过中国驻外商务机构了解到买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财产被查封,随时有破产可能,遂中止履行第二批交货。
国际商法作业

国际商法作业2011~2012(2)姓名:班级:学号:教师:**绪论一、名词解释1.国际商法2.法系二、判断1.国际商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
2.国家不能从事国际经济活动。
3.商法的最初形式是商人习惯法。
4.商人习惯法只限于商人基尔特内部使用,因此不具有国际性。
5.《法国商法典》以商行为为立法基础,而《德国商法典》则以商人观念为立法基础。
6.国际商法的发展经历了从国际法到国内法又到国际法的过程。
7.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前者又分为国际商事条约或公约和国际商事惯例。
8.国际贸易惯例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
9.大陆法以法判案,英美法以例判案。
10.英国的苏格兰,美国的夏威夷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
11.中国法律的渊源有制定法、法律解释和国际条约。
12.中国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
13.在大陆法国家,原则上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14.国际商法中的国内法规范体现为制定法和判例两种形式。
15.英国、美国等普通法系国家也有制定法,且以单行法的形式出现。
16.判例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很多场合下扮演着准法律的角色。
三、多项选择1.下列属于国际商事关系的情形有()A 中国甲食品厂从德国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引进生产某种食品的专有技术B H国公民甲购买了本国产的方便面带到日本,他在日本食用该方便面时发生中毒事件C 伊朗公民甲向意大利公民乙签发本票D 世界贸易组织全球招标购置办公设施E 甲、乙两国政府签订军用物资采购协议2.下列关于国际商事惯例的描述,正确的有()A 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B 具有确定的内容C 是国际长期商事活动中反复使用的习惯D 是各国普遍承认具有约束力的通例E 由联合国制定,对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四、论述西方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第一章商事组织法一、名词解释1.公司章程2.有限责任公司3.董事二、单项选择1.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企业债务 ( )A 以出资比例分担责任B 承担有限责任C 一般不承担责任D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法通常规定,一个合伙人退出合伙以后,对其作为合伙人期间合伙所负的债务( )A 不承担清偿责任B 承担清偿责任C 视不同情况决定是否承担清偿责任D 须征得本人同意才承担清偿责任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 )A 董事会B 工会C 股东大会D 监事会4.根据英美法的规定,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是一种信赖关系,董事具有下列双重身份()A 公司监事和股东B 公司受托人和代理人C 公司总经理和总裁D 公司股东和高级职员5.根据商法原理,无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相比,其共同点是 ( )A 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B 设立有最低资本额的要求C 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 能对外募集资本6.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的主要区别是 ( )A 是否优先股规定的股利率分取股利B 是否与普通股股东一道以平等的比例参与分配其他的盈利C 是否以当年公司盈利为限偿付固定股息D 股东是否享有双重分红权7.根据世界主要国家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认为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 )A 法人组织B 非法人组织C 财团法人D 社会团体组织8.()是公司最高的业务管理与执行机构。
大工20秋《国际商法》在线作业3

大工20秋《国际商法》在线作业31.美国的产品责任法是州法。
2.仲裁的首要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
3.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被我国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时,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不属于我国海商法所规定的船舶的定义范围的是军事船、政府公务船。
5.1930年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关于统一票据法会议上通过的公约是《关于解决汇票与本票的若干法律冲突的公约》。
6.按照英国的票据法,汇票上载明“付给甲公司或其指定的人”,此时汇票上的受款人的写法为指示式抬头。
7.欧洲经济共同体《关于对有缺陷的产品的责任的指令》对产品缺陷的定义采用的标准是客观标准。
8.在商定仲裁条款时,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是仲裁地点。
9.下列票据法律关系中,只有出票人和受款人的是本票。
10.船舶所有权继受取得的一种常见的方法是船舶买卖。
11.由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不填写被背书人的姓名或名称的背书,也称为空白背书、略式背书、无记名背书。
1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需要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申请。
13.美国产品责任法规定被告可以采取相对疏忽、担保的排除与限制、擅自改动产品和自担风险等抗辩理由。
1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原因包括船舶开航时不适航和船舶自然磨损。
15.海上保险的标的物包括租金、对第三人的责任、货物预期利润和船员工资等。
16.仲裁机关审理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公开进行。
17.出票地点属于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18.美国产品责任法规定安全使用说明书的缺陷属于产品的缺陷。
19.票据是一种规范格式的证券。
20.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等海事事务的法规的总称。
国际商法作业

国际商法作业2011~2012(2)姓名:班级:学号:教师:**绪论一、名词解释1.国际商法2.法系二、判断1.国际商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
2.国家不能从事国际经济活动。
3.商法的最初形式是商人习惯法。
4.商人习惯法只限于商人基尔特内部使用,因此不具有国际性。
5.《法国商法典》以商行为为立法基础,而《德国商法典》则以商人观念为立法基础。
6.国际商法的发展经历了从国际法到国内法又到国际法的过程。
7.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前者又分为国际商事条约或公约和国际商事惯例。
8.国际贸易惯例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
9.大陆法以法判案,英美法以例判案。
10.英国的苏格兰,美国的夏威夷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
11.中国法律的渊源有制定法、法律解释和国际条约。
12.中国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
13.在大陆法国家,原则上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14.国际商法中的国内法规范体现为制定法和判例两种形式。
15.英国、美国等普通法系国家也有制定法,且以单行法的形式出现。
16.判例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很多场合下扮演着准法律的角色。
三、多项选择1.下列属于国际商事关系的情形有()A 中国甲食品厂从德国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引进生产某种食品的专有技术B H国公民甲购买了本国产的方便面带到日本,他在日本食用该方便面时发生中毒事件C 伊朗公民甲向意大利公民乙签发本票D 世界贸易组织全球招标购置办公设施E 甲、乙两国政府签订军用物资采购协议2.下列关于国际商事惯例的描述,正确的有()A 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B 具有确定的内容C 是国际长期商事活动中反复使用的习惯D 是各国普遍承认具有约束力的通例E 由联合国制定,对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四、论述西方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第一章商事组织法一、名词解释1.公司章程2.有限责任公司3.董事二、单项选择1.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企业债务 ( )A 以出资比例分担责任B 承担有限责任C 一般不承担责任D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法通常规定,一个合伙人退出合伙以后,对其作为合伙人期间合伙所负的债务( )A 不承担清偿责任B 承担清偿责任C 视不同情况决定是否承担清偿责任D 须征得本人同意才承担清偿责任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 )A 董事会B 工会C 股东大会D 监事会4.根据英美法的规定,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是一种信赖关系,董事具有下列双重身份()A 公司监事和股东B 公司受托人和代理人C 公司总经理和总裁D 公司股东和高级职员5.根据商法原理,无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相比,其共同点是 ( )A 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B 设立有最低资本额的要求C 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 能对外募集资本6.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的主要区别是 ( )A 是否优先股规定的股利率分取股利B 是否与普通股股东一道以平等的比例参与分配其他的盈利C 是否以当年公司盈利为限偿付固定股息D 股东是否享有双重分红权7.根据世界主要国家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认为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 )A 法人组织B 非法人组织C 财团法人D 社会团体组织8.()是公司最高的业务管理与执行机构。
国际商法八套习题(按章节划分)

国际商法试卷答案整理一填空题1绪论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有三个,即:(1)国际商事条约;(2)_国际商务惯例________;(3)__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__________。
大陆法是在继承和发展_罗马法_______的基础之上逐渐形成并完善;普通法则是在继承和发展_日尔曼习惯法_______的基础之上逐渐形成并完善。
大陆法系国家以___成文法________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英美法系国家则以___判例法_________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原则上是以__实体法__________为中心;英美法系国家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则十分注重__诉讼法(或诉讼程序)_____________。
大陆法也称市民法,是在继承和发展__罗马法______的基础之上逐渐形成与完善的。
英美法是继承与发展了__日尔曼的习惯法______,以__判例法______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
英美法以___诉讼法_____为中心,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比较重视诉讼程序;而大陆法则是以___实体法________为中心,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重视实体法较多于注重程序法。
国际商事可分为三类:(1)货物贸易;(2)_国际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许可贸易__________;(3)外国直接投资。
国际条约,是指国家间所缔结的以__国际法______为准则的国际书面协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首先是国际法优于国内法;二是国际法和国内法均没有规定时,适用__国际惯例______。
根据衡平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设陪审团,但必须采取___书面_____诉讼程序。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___任何第三国_____的优惠和豁免,须同样给予对方。
2合同法合同必须合法包括两个方面,即:(1)合同的标的物必须合法;(2)__合同所追求的目的和行使的范围___________必须合法。
损害赔偿的范围原则上应包括:因债务人违约所造成的(1)__实际损失__________;(2)__利润损失(或预期损失)_________。
国际商法作业

1.根据我国《票据法》,属于本票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有〔〕A 委托支付文句B 出票日期C 付款日期D 收款人答题: A. B. C. D. >>参考答案:ABD2.依英美法,一个人以他的言辞或行动使另一个人有权以他的名义签订合同,这种代理权产生的原因为〔〕A 明示的指定B 默示的授权C 客观必需的代理权D 追认答题: A. B. C. D.参考答案:B3.某甲向某乙借款假设干,并指定乙为其代理人收取房地产租金,以清偿其借款。
那么甲在其借款清偿完毕之前〔〕A 甲不能单方面撤回对乙的代理权B 甲可以单方面撤回对乙的代理权C 甲撤回对乙的代理权是有一定期限的D 甲撤回对乙的代理权是没有期限的答题: A. B. C. D.参考答案:B4.以下属于无权代理产生的原因是〔〕A 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B 不具备默示授权条件的代理C 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D 越出授权范围行事的代理答题: A. B. C. D. >>参考答案:ABCD5.在大陆法的代理制度中,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合同,这种代理被称为〔〕A 直接代理B 默示的授权C 无权代理D 间接代理答题: A. B. C. D.参考答案:D6.以下不属于代理人的义务的有〔〕A 代理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再接受其他人的委托B 如果代理人在替本人处理事务时有过失,致使本人遭受损失,代理人应予以赔偿C 代理人不得以本人名义同代理人自己订立合同,除非事先征得本人同意D 代理人不得受贿或密谋私利,或与第三人串通损害本人的利益答题: A. B. C. D.参考答案:A7.对第三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有〔〕A 证券代理人B 信用担保代理人C 保付代理人D 无权代理人答题: A. B. C. D.参考答案:C8.提单与海运单两种单据〔〕A 都是物权凭证B 都是可转让的物权凭证C 前者是物权凭证,后者不是D 后者是物权凭证,前者不是答题: A. B. C. D.参考答案:C9.以下关于航空运单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 航空运单就是承运合同B 航空运单是物权凭证C 航空运单是保险证明D 航空运单是不可转让的答题: A. B. C. D. >>参考答案:ACD10.确定一票货物是否属于多式联运的最重要的特征是〔〕A 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B 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C 使用一份多式联运单证D 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答题: A. B. C. D.参考答案:C11.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人是〔〕A 总承运人B 承运人的代表C 发货人的代表D 收货人的代表答题: A. B. C. D.参考答案:A12.《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规定的联运人对货物灭失、损坏的责任限额是〔〕A 联运如包括海运在内,每件货物为920记账单位B 联运如包括海运在内,赔偿限额为货物毛重每公斤2.75记账单位C 联运如不包括海运或内河运输在内,赔偿限额为毛重每公斤8.33记账单位D 联运如不包括海运在内,每件货物为920记账单位答题: A. B. C. D. >>参考答案:ABC13.保险合同成立的标志是〔〕A 保险人填具投保单B 保险人接受并签署投保单C 保险人签发保险单D 保险事故发生答题: A. B. C. D.参考答案:B14.一批货物在海运途中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这种损失属于〔〕A 实际全损B 推定全损C 共同海损D 单独海损答题: A. B. C. D.参考答案:B15.保险委付的前提是保险标的的〔〕A 实际全损B 单独海损C 推定全损D 共同海损答题: A. B. C. D.参考答案:C16.张某在超市购买了甲厂生产的电水壶,结果在使用时电水壶发生爆炸致张某皮肤严重烧伤,经鉴定,此电水壶是劣质产品。
《国际商法》作业-01

盐城师范学院《国际商法》作业一班级学号姓名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3小题,每小题1分,共13分)1.商人习惯法在十一世纪出现于( )A.威尼斯B.美国C.日本D.印度2.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 )A.学理B.判例法C.成文法D.习惯3.下列国家中,其成文法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的是( )A.英国B.美国C.德国D.日本4.英国法的主要特点是( )A.法典化B.条理化C.逻辑性D.二元性5.下列法律中属于私法的有( )A.刑法B.诉讼法C.习惯法D.商法6.普通法来源于( )A.成文法B.习惯法C.衡平法D.判例法7.组成美国私法的主要是( )A.成文法B.习惯C.判例法D.学理8.世界上唯一的经济法典是( )A.《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B.“确保战时国民粮食措施令”C.“煤炭经济法”D.“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通知”9.下列法律中,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 )A.地方性法规B.特别行政区的法律C.制定法D.行政法规10.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A.判例法B.成文法C.宪法D.习惯法11.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的宪法是(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六法全书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D.《临时约法》12.中国法律中无拘束力的法律解释为( )A.立法解释B.学理解释C.行政解释D.司法解释13.美国宪法的地位是( )A.不同于一般法律,而是一切法律之源B.宪法的效力等同于普通法律C.宪法按一般程序制定或修改D.任何法院都无权对宪法进行解释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2小题,每小题2分,共24分)1.为大陆法国家的商法典奠定了基础的是法国的( )A.《商事条例》B.《海商条例》C.民法典D.《法律重述》E.债务法典2.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 )A.国家B.企业C.公司D.地区E.国际组织3.传统的商法主要包括( )A.公司法B.票据法C.海商法D.保险法E.商行为法4.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 )A.法律B.判例C.习惯D.学理E.法典5.大陆法中的公法包括( )A.商法B.宪法C.行政法D.刑法E.诉讼法6.下列属于民商合一的国家是( )A.瑞士B.意大利C.荷兰 D.美国E.法国7.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A.法国B.德国C.印度 D.意大利E.比利时8.经济法一般包括( )A.管制物价B.防止滥用经济权力的经济管制法C.反托拉斯法D.反卡特尔法E.控制生产9.英国的成文法包括( )A.国会制订的法律 B.制定法C.行政机关按法律制定的先例1D.行政法规E.民法典10.美国州法院中属于第一审法院的是( )A.州上诉法院B.州最高法院C.有限管辖法院D.普通管辖法院E.联邦最高法院11.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的共同之处有( )A.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B.各国除普通法院外,还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时存在C.法院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行使监督权D.各国都设有独立的行政法院E.有独立的司法机关12.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 )A.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B.审判全国重大刑事案件C.审判民事的第一审案件D.在审判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三、填空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传统的国际私法主要是:冲突法,其任务是为具有涉外因素的私法案件确定。
国际商法部分作业参考答案.ppt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 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 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 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 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 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 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 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 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 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 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 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 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 务会计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公司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 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股份有限 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 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 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 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 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 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像有限责任公司 那样困难。
如可举证提出货物发生的原因,并证明他、 他的雇员和代理人没有过失,即可免责。
(5)承运人责任原则的重要两点是:采取 完全过失责任制,承运人负举证责任。
六、案例分析
1.(1)具有灭火的义务。因其具有防止 或减少损失的责任。 (2)没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因防止其得 到两次的补偿或不当得利的发生。 (3)从支付了保险金后开始。
Hale Waihona Puke (3)行使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是指表现标的发生保险事 故遭受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或约定应由第 三人负责赔偿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取 得保险赔款时,应当把对该第三人得损害 赔偿权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行使被保 险人的权利和追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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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别。
答: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最主要的两大法系,他们的区别主要是:1》法律渊源不同。
在法律渊源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在于判例是否是正式意义的法律渊源。
在大陆法系中,一般情况下,制定法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先前的判断不能作为司法判决的直接根据,法官与无权通过判例创造法律规范。
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
但是,在法官和律师的法律观念中,判例仍是第一位的,制定法只有在被应用到判决中才被视为法的渊源。
一般来说,法官在适用法律时,首先考虑适用的是普通法,而后是衡平法,最后才是制定法。
2》法典编纂的不同。
大陆法律的一些基本法律往往采用较系统的法典形式,在它的主要发展阶段上,几乎都有代表性的法典。
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尽管制定法也在不断的增多,但其制定法一般采用单行法形式,不采取包罗万象的法典形式。
3》法律分类的不同。
大陆法系的国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而英美法系则是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
4》诉讼程序的不同。
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中心,法官既要帮助双方当事人理清争议的焦点,积极指导取证活动,还要在法庭上主动询问双方,积极影响案件审理的过程。
这种诉讼程序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问式诉讼的特征。
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则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中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
因此,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又被称为对抗制诉讼程序2,什么是对价?简述其构成要件。
答:《票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不符合双方认可的对价,不仅构成民法中的违约责任,在票据法中也被认为是无对价,只有在事后追认同意的,才构成对价。
对价是一方被赋予的某种权利、利益、好处、或利润,或是另一方承担的容忍、损害、损失或责任。
其构成要件是:(1)对价必须合法;(2)对价须是待履行或已履行的对价,过去的对价不能构成有效的对价;(3)已经存在的义务和法律义务不能作为对价;(4)对价须具有真实价值,但毋需完全等价;(5)对价必须来自受允诺人包括其代理人;(6)放弃有效的诉权构成对价;(7)部分支付不能作为偿还全部债务的有效对价,但这一规则受到禁反言规则的制约。
3.简述两大法系违约责任对成立条件的规定。
答: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成立原则上应具备四个条件:(1)行为人有过错;(2)行为人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3)有财产上的损害事实;(4)行为人的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凡允诺人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就属违约。
不管允诺人是否有过错,也不管是否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事实,均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成立。
4.什么是汇票的背书?简述其法律特征。
答: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从按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
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被背书人名称;(二)背书人签章。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
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
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
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背书无效。
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
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
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
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
5.什么是票据行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答:(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活动中的一切票证。
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
如:股票、债券、本票、提货单、车船票、借据等。
狭义的票据,是指发票人依法签发,由自己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本章所指票据仅指狭义的票据。
(二)票据的法律特征:(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票据与一定的财产权利或价值结合在一起,并以一定货币金额表示其价值。
票据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开。
票据的权利随票据的制作而发生,随票据的出让而转移,占有票据,即占有票据的价值。
不占有票据,就不能主张票据权利。
(2)票据是要式证券。
票据的格式是由法律规定的,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必要形式制作,票据才能有效。
如我国《票据法》规定了汇票、本票、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为记载规定事项的,票据无效。
(3)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
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需说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只要占有票据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至于取得票据的原因,持票人无说明的义务,债务人也无审查的权利,即使取得票据的原因关系无效,对票据关系也不发生影响。
票据的无因性,有利于保障持票人的权利和票据的顺利流通。
(4)票据是流通证券。
票据在到期前,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而流通。
票据的流通性是票据的基本特征。
票据若不能流通,就不能成其为票据。
(5)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必须以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
有关票据债权人或票据债务人,均应当对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负责,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变更票据上文字记载的意义。
(6)票据是设权证券。
票据是创设权利,而不是证明已经存在的权利。
票据一经作成,票据上的权利便随之而确立。
如一张空白支票,出票人在金额一栏填多少金额,该支票便具有多少金额的金钱债权。
(7)票据是债权证券。
票据所创设的权利是金钱债权,票据持有人,可以对票据记载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向票据的特定债务人行使请求付款权,因此票据是一种金钱债权证券。
6.什么是专有技术?简述其法律特征。
答:对专有技术的称呼、含义及解释不尽一致,较有影响且被许多国家采用的定义是1969年在布达佩斯召开的保护工业产权会议上由匈牙利代表团提出的:“专有技术指享有一定价值的、可以利用的,为有限范围专家知道的,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和不作为工业权取得任何形式保护的技术知识、经验、数据、方法或者上述对象的组合。
”专有技术是技术的一种,除具有一般技术所具有的共性外,它还具有自己的特性,它区别于一般技术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有技术的非专利性。
专有技术是未取得工业产权的人类智力成果,是人们在生产、经营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
由于某些原因,此项技术没有获得专利权,不具有专利所具有的独占性,是一种非专利技术。
这一特性是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区别的界限,但并不是说专利技术中就不会有专有技术。
(2)专有技术的秘密性。
秘密性是专有技术的基本特征,也是其存在和获得法律保护的前提和关键。
专有技术的秘密性是指该技术仅为持有人以及相关的少数人掌握,不为公众所知,持有人对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经过正常的合法渠道他人无法获悉。
一项专有技术一旦丧失其秘密性.为公众所知,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应用而不付任何费用,这一技术也就丧失。
(3)专有技术的实用性。
这一特征要求专有技术必须具有独特性,它和专利技术一样必须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能够应用于实践。
实用性是理论变为实践的条件,也是专有技术存在的基础。
(4)专有技术的可传授性和可转让性。
可传授性是指专有技术可以被同等专业人员所掌握,他们应用专有技术可以获得与持有人相同的经济效益。
对于持有人所特有的功能不能为他人所掌握则不属于专有技术。
(5)专有技术的动态性。
专有技术作为技术的一种,不是静止不变的。
研究人员在技术的应用过程中,不断对其进行改进、更新,特别是在当今技术爆炸时代,技术更新更加频繁。
专有技术和其它技术一样要求其不断更新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实践需要,这样也可以保证专有技术的新颖性,提高其经济价值。
7.什么是提单?提单具有哪些重要作用?答: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提单的主要关系人是签订运输合同的双方:托运人和承运人。
托运人即货方,承运人即船方。
其他关系人有收货人和被通知人等。
收货人通常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方,被通知人是承运人为了方便货主提货的通知对象,可能不是与货权有关的当事人。
如果提单发生转让,则会出现受让人、持有人等提单关系人。
提单有三个作用,一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收货凭证;二是物权凭证;三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通常需要一式三份。
提单应具有发货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地址、目的港、货物形状、运费和其他费用,全套提单页数,承运人收货日期及签字。
应注意,提单内容应与发票及货物包装(裸装货物除外)相符。
8.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简述其特征。
答: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