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4年8月13日建设部)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工程项目报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报建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报建范围1. 凡在本地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均需按照本制度进行工程项目报建。
2. 报建范围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
三、报建程序1.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
2. 报建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文件;(3)建设用地批准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6)资金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报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批准,并颁发《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通知书》。
四、报建内容1. 工程名称;2. 建设地点;3. 投资规模;4. 资金来源;5. 当年投资额;6. 工程规模;7. 开工、竣工日期;8. 发包方式;9. 工程筹建情况。
五、监督管理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工程项目报建实行全程监督管理。
2. 报建人应如实提交报建材料,不得隐瞒、伪造、篡改。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报建材料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最新
版】
1. 背景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建设部制定了最新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
2. 目的
该政策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程序,保证项目的合
规性和可行性,并加强项目审批过程的管理。
3. 政策要点
- 报建要求: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的基本要求,包括项目
信息、设计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必须提交的材料。
- 报建流程:详细描述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的流程,涵盖了报
建申请、审查、批准等各个环节,以确保程序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 合规审查:强调了对报建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包括项目符合性、设计文件的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 可行性评估: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评估项
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可行性,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 项目审批: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以保证项目审批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 监督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制度,加强对报建和审批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
4. 实施与效果评估
为确保该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效果评估,建设部将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结论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政策【最新版】旨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管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和执行该政策,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序进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6. 参考文献
- [引证来源1]
- [引证来源2]。
工程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报建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报建的定义和内容1、工程报建是指在开始进行工程建设前,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和材料的报告。
2、工程报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工程概算、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三、工程报建的程序1、报建前期工作(1)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范围、投资规模、经济效益预测等。
(2)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工程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控制措施。
(3)编制项目预算和设计方案,明确工程规模、设计要求等。
2、报建程序(1)遴选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其编制报建资料。
(2)提交工程报建资料至相关政府部门备案。
(3)相关政府部门审核报建资料,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工程建设。
四、工程报建的管理要求1、报建工作要及时、准确、全面,确保报建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报建资料的编制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确保数据和内容的准确性。
3、工程报建材料的保管要严格,避免丢失和篡改。
4、工程报建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和对环境的影响,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
五、工程报建的责任分工1、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工程报建工作,建立健全报建管理制度。
2、报建工作由专门负责的专业人员进行,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
3、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建设规范进行报建工作。
4、报建材料的保管由专人负责,对涉密资料要做好保密工作。
六、工程报建的监督与检查1、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报建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报建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避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3、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建材料要予以退回,要求重新提交。
七、工程报建的奖惩办法1、对认真负责、工作认真严谨的工程报建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工程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报建程序,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报建,诚实守信;(二)统一标准,规范程序;(三)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四)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范围:(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发包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告手续,方可进入建筑市场;(二)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或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及相关资料;(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及相关资料;(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报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受理;(五)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告知建设单位补正或不予受理;(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核发《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许可证》。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内容:(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十)其他需要报建的内容。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或者伪造。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报建工作的规范、高效。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最新版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建字第482号文发布)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简述工程报建制度

简述工程报建制度一、工程报建制度的基本内容1.工程报建范围:工程报建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交通运输设施等。
凡涉及土地、资源、环境、安全等关键问题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建。
2.工程报建程序:工程报建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环节。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前,必须按照程序逐步报建,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施工。
3.工程报建内容:工程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计划书等。
建设单位在报建时,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确保工程按照规定进行。
4.工程报建监督:工程报建监督是指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查、检查和监督,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
监督单位可以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工程报建制度的重要意义1.促进工程建设规范化:工程报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统一规范工程建设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通过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
2.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报建制度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完整的报建资料,确保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通过审批和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工程报建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提高项目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单位在报建过程中,要考虑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等因素,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工程建设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工程报建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效平衡各方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三、工程报建制度的完善建议1.建立健全工程报建标准: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报建标准的研究和制定,确保各类工程项目按照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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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行政部
文件编号: RJ/XZ-027
生效日期: 2011年11月13日
页次/总页数2/9版本/修改次第更改页次/章节编制/修改审核批准生效/修改日期新建刘建卓周林山/唐俊生杨培勇20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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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总则
为加强对工程投资建设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报建手续规范,工程竣工后能顺利获得有效产权等证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2章办理流程
一、项目立项和计划获得集团批复后,应立即组织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项目备案所需材料:
1、项目可研报告
2、项目申请报告
3、项目备案登记表(固定表格)
4、项目投资协议或厂房租凭协议(复印件)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
项目立项备案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向环保相关部门申报,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
1、建设单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申请(需提供项目立项备案通知及项目可研报告);
2、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家技术审查意见、评估部门意见(部分经审查认定环境影响轻微的项目,可略去评估程序);
4、项目所在的地下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5、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批意见。
(二)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报批。
三、项目立项备案后,应及时办理《选址意见书》
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1份;
2、立项文件、投资协议1份;
3、用地范围蓝线图(1;1000)
4、选址意见附件表;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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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选址意见书》获得批复后,应及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1份;
2、备案文件、投资协议;
3、用地范围蓝线图(1:1000数字化地形图);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表;
6、审定后的规划方案一套;
7、其他。
五、办理土地证资料,《用地规划许可证》获得后,即可办理土地证等相关资料。
(一)项目用地申报资料
1、用地单位申请;
2、“一书一证”及红线图;
3、立项批复;
4、测量报告(倒是土地测量队测绘,并提供光盘或地形图)
测量报告→村委会→镇政府→区土地局→管委会(建设局服务组办理)
(二)市国土局耕报科
1、一书四方案;
2、申请用地报告;
3、立项批复;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测量报告;
7、用地指标批复
8、相关费用的交纳。
(三)市国土局利用科
1、档案封面(封面编号、封内列目录);
2、土地呈批表、申请表、用地计划表;
3、项目立项批文;
4、各类协议以及相关证明(村委会与具体用地单位协议、村委会与土地使用者协议等);
5、规划一书一证及红线图(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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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测量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1:500或1:1000);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在图上标注具体位置);
8、工作联系单(耕地开垦费)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并经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经图审通过的施工蓝图出局后,须到当地消防支队办理消防设计审核。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
2、批准立项的文件、规划红线图;
3、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总体平面图、总给排水图、建筑图、水电图。
消防设计审批通过后方可作为施工的依据,否则须与原设计单位沟通,根据消防支队审批意见,对设计进行补充或修订。
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1份;
2、本案文件、投资协议;
3、平面图套数字化地形图二份;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表;
7、审定的规划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立面效果图)1份;
8、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工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
9、施工图二套,施工图光盘一份;
10、工程概算或预算;
11、涉及环境保护、消防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先征求有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12、其他。
八、防雷装置设计技术审查需向当地气象局防雷中心申请,提报以下相关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3、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电脑图)两套;
4、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5、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审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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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总规划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两份);
7、收费项目及标准:0.2元/平方木(经营性收费)
经审核通过后的相关文件,作为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发给施工单位。
九、项目开工前,需办理并获取《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需提供的材料(按建管处要求)
1、申请报告;
2、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气象窗口办理)
4、建设单位的“资信证明:
5、经审核备案的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6、图纸审查合格书、质量报监表、安全报监表;
7、保证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经理、技术证书;
9、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10、劳保统筹费缴费收据
11、其他。
十、项目开工前应向当质监站申请质量监,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开工时未正式取得《施工许可证》,可向当地管委会申请帮助要求质监站提前介入,同时加快办理施工许可进度。
需提供的材料(按市质监站要求)
1、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一式四份;
2、全套设计图纸;
3、地质勘探报告正本
4、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初审意见以及勘探、设计单位对初审意见的回复;
5、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综合审查意见;
6、勘探合同副本(经市建委技术科签证)、设计合同副本(经市建委技术科签证)、施工合同副本(经市经委技术科签证)、监理合同副本(经市建委技术科签证)各一份;
7、芜湖市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单及发票凭据(复印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9、高薪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签呈的《工程质量质量提前介入告知单》;、
10、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十一、工程完工后,需向当地质监站、建管处申请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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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验收自查自言表;
3、验收各项指标分解表
4、《建设工程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验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建设单位红线定位图(原件及复印件);
7、建筑实测面积表;
8、经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1套;
9、经审批的建筑设计方案2套;
10、竣工图1套
11、已办竣工测量通知单;
12、缴费收据;
13、其他
十二、项目完工后,环保验收工作与工程应该同步进行。
需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环保监测,出具数据报告。
然后报环保相关部门申请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是生产;
2、建设单位报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报告(表)或验收申请登记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踏勘,执行“三同时”的要附有检测数据(相应资质单位出具);
5、项目所在的地下级环保部门验收意见;
6、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十三、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续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
3、《土地使用许可证》;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房管局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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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说明
1、本管理规定重在指导说明产权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2、工程项目与产权办理应同时进行,每个节点要求办理的证件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本管理规定由行政部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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