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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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江苏省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最新!江苏省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最新!江苏省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传递最新法律资讯、案例研讨、同行间的业务交流■文章来源:本平台整理编者按根据江苏省统计局2018年2月5日《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计算数据已有所变化。

现将有关变化情况及相关赔偿项目和计算公式等信息整理如下,供各位办案时参考。

江苏省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分项表基础数据及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元/年元/天元/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22119.513635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2772675.962310.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15852.41596.5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561242.771301职工平均工资72684(此为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要到5月份出统计数据)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60周岁以下87244060-75周岁以下(20—)×4362275周岁以上218110死亡赔偿金(农村居60周岁以下38316060-75周岁以下(20—)×19158 75周95790民)75周岁以上95790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27726元/年×年限÷份额农村居民15612元/年×年限÷份额丧葬费36342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43622元/年×年限×伤残系数农村居民19158元/年×年限×伤残系数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参照《徐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15条营养费38元/天计算公式:上年度城镇人均生活消费/2÷365天(计算期限可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以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的比例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不高于5万元外地治疗的住宿费310-350元/天条件:1.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2.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3.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护理费80元/天伤残特别严重的,不超过100元/天;需要两人护理的,不超过150元/天。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总则1.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本规定综合事故责任, 对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的责任种类和限额由江苏省交通厅规定。

2. 本规定所指的交通事故是指因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司机或行车工作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

3. 本规定所指的交通事故受害人, 除外受害人本人罪恶成因以外 , 无论是肇事者或没有违法违规的受害人, 或者因肇事者所在单位掌握不完整及无法确定的因害责任人而未得到赔偿的人员。

4. 本规定所称的受害人的索赔金额,应当根据受害人本人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伤亡赔偿1. 死亡社会救助费:死亡社会救助费的计算基数是按照江苏省的城乡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确定。

按照当地县(市)规定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8000元,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计算比例给予。

2. 伤残赔偿:本省依据《江苏省伤残评定标准》对交通事故死亡伤残受害人的伤残程度采用全国《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分级,责任人的伤残赔偿金额由江苏省规定三、医疗费用赔偿1. 医疗费用赔偿由受害人本人所支付的实际医疗及疗养费用计算。

2. 医疗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义务性人保档次发放。

3. 手术、住院和康复期间的费用应当根据责任人的性质、能力所限, 按照当地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支付。

四、财产损失赔偿1. 财产损失指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被保险车辆及其附属设备的财产损失。

2. 维修费用:责任人应按照被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原则上应当采用厂家销售的零件。

3. 抢修费用:抢修费用按照被保险车辆实际损失赔偿原则,按照现行本省收费标准及行业收费准则发放。

4. 补偿残值:按照被保险车辆实际损失赔偿原则,按照当地车型新车补偿残值计算。

五、特殊情况赔偿1. 对于交通事故受有严重精神或身体损害的受害人,特殊生活费用赔偿应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确定。

2.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家属可以向责任人申请殡葬费用的赔偿按照当地实际支出的费用发放。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近年来,随着汽车日益普及和人们出行频率的提高,交通事故也在不断增多,给人们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有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人身伤亡事故数量高达11.4万,受伤人数达336.2万,其中死亡人数有48.9万。

虽然无论死伤人数有多少,我们都应为此深刻反思,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受害者还应考虑如何获得充分的赔偿,以减轻他们的痛苦。

因此,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我们需要一套完善的制度和标准来保证受害者的利益。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向当事人或者赔偿机构索赔,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损害赔偿标准包括:1、物质损害赔偿:受害者应得到实际损失、因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等直接损失的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当受害者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精神上的损伤时,受害者可以向赔偿机构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取决于受害者受到的精神损害程度。

3、身体损伤赔偿:当受害者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时,受害者可以向赔偿机构提出身体损伤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取决于受害者受到的身体损伤程度。

4、死亡赔偿:当受害者死亡时,受害者家属可以向赔偿机构提出死亡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取决于受害者家属的实际损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的范围比较广,同时,赔偿机构也有责任要求有关部门为受害者提供全面的赔偿服务。

一般来说,当受害者要求赔偿时,他们需要提供一份证明自己受到损害的材料,赔偿机构会根据损害程度以及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

此外,赔偿机构还应配备专业人员,以便更好地分析和评估受害者的实际损失情况,以便更客观地评估赔偿金额。

有一点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赔偿存在时间限制,损失者应尽快发出赔偿申请,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有关交通事故受害者损害赔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抚慰受害者的痛苦,最大程度地减轻受害者物质损失,并建立一套统一的赔偿标准,以确保受害者从赔偿中得到公平的对待。

2023年车祸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3年车祸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3年车祸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3年车祸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
损失赔偿等。

在中国,车祸赔偿标准通常由交通管理部门和司法机
构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车祸赔偿
标准一览表:
一、人身伤害赔偿:
1.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用、手术费、康复费用等。

2. 误工费用,因伤势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需的经济补偿。

3. 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工伤等级确定的一次性赔偿金。

4. 死亡赔偿金,对于因车祸导致死亡的受害者,其家属可以获
得相应的赔偿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
1. 车辆损失,根据车辆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进行赔偿。

2. 其他财产损失,包括车祸导致的其他财产损失,如财物损失、维修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车祸赔偿标准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例
如事故责任的划分、受害者的具体损失情况等。

另外,不同地区的
赔偿标准也可能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法
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具体的计算和处理。

此外,建议在处理车祸赔偿事宜时,尽量寻求法律援助或律师
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18年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018年江苏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苏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江苏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江苏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概述2018年,江苏省针对工伤事故中的误工费进行了赔偿标准的制定。

误工费是指因工伤事故而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本文将介绍2018年江苏省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以及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江苏省2018年误工费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资差额: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及其在工伤事故前后的工资情况,计算工资差额进行赔偿。

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加班费等。

2. 补充医药费: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除了按照医疗保险规定进行报销外,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充医药费赔偿。

3. 伙食补贴:对于因工伤事故住院治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伙食补贴。

4. 护理费: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需要长期护理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给予护理费赔偿。

5. 残疾赔偿金: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残疾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根据残疾程度给予一定的残疾赔偿金。

计算方式江苏省2018年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如下:1. 工资差额的计算:工资差额 = (工伤期间平均月收入工伤前平均月收入) × 工伤期间月数。

具体工资标准按照江苏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 补充医药费的计算:补充医药费 = 实际医药费用医保报销金额。

其中,实际医药费用是指工伤期间因工伤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总额,医保报销金额是指根据医疗保险规定,医保可以报销的费用金额。

3. 伙食补贴的计算:伙食补贴 = 工伤期间住院天数 × 每日伙食标准。

具体的每日伙食标准按照江苏省规定执行。

4. 护理费的计算:护理费 = 工伤期间护理天数 × 每日护理费用。

每日护理费用按照江苏省规定执行。

5.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残疾赔偿金 = 伤残等级赔偿比例 × 基本生活费 × 工伤期间月数。

其中,伤残等级赔偿比例和基本生活费按照江苏省规定执行。

2018年南通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南通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南通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南通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误工费证据搜集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南通误工费赔偿项目误工费赔偿项目:工资津贴兼职收入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南通误工费计算方式计算数据2018年南通人事损害赔偿依据数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38元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者支出20371元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598元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07元5、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收入金融业122284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7803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5707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79041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6438元卫生和社会工作71225元教育67591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4739元采矿业59348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7458元房地产业57411元制造业53395元批发和零售业52902元建筑业50681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9072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7294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6497元住宿和餐饮业34608元农、林、牧、渔业30185元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2018年南京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南京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南京⼗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计算⽅式2018年南京⼗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计算⽅式南京⼗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年南京⼗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

因侵权⾏为诱发受害⼈其他疾病的医疗费⽤,应当根据侵权⾏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民法院⾃⾏确定。

(⼀)挂号费。

⼀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赔偿。

(⼆)检验费。

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检验所⽀出的费⽤,均应进⾏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进⾏不必要检验所⽀出的费⽤,致害⼈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进⾏检验所⽀付的费⽤不予赔偿,但受害⼈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三)医药费。

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购买药品所花的费⽤,均应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购买与伤情治疗和⾝体康复⽆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出的费⽤,致害⼈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

⼀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赔偿(五)住院费。

⼀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仍然住院所⽀付的住院费,致害⼈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付的费⽤不予赔偿,但受害⼈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误⼯费误⼯费是指受害⼈因⾝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作所减少的正当收⼊。

计算误⼯费应考虑误⼯时间和受害⼈的正当收⼊标准:(⼀)误⼯时间。

指受害⼈因受伤害⽽耽误⼯作的时间量。

误⼯时间⼀般应当参照受害⼈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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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内容: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每天10-2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
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
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居民和其他服务业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
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
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776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
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3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
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77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3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77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
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3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
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77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3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

根据鉴定费发票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一般是由法院酌定,即使有正规发票,也难以证明是由此次事故实际
发生的)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
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 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即19825.5元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5000,30000—50000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2018年南京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护理费
(3)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营养费
(7)残疾、死亡赔偿金
(8)精神损害抚慰金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后续治疗费
(12)整容费
(13)康复费
(14)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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