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目标考核的暂行管理办法
质量考核制度

质量考核制度
是指为了保证和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的一套制度。
质量考核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和落实质量目标,保持持续改进的动力,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考核指标:制定可量化和可衡量的考核指标,包括产品质量、客户满意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指标。
2. 考核周期:确定考核的频率和周期,可以按月、季度或年度进行考核。
3. 考核方法:选择适当的考核方法,包括定期检查、抽样检验、质量数据分析等,以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性。
4. 考核结果处理:根据考核结果,采取激励措施和改善措施。
对绩效优秀者进行奖励和晋升,对绩效较差者进行警告和培训。
5. 考核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和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考核制度,以确保考核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通过实施质量考核制度,企业可以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促使员工全面参与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和方法,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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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和质量监控暂行办法

长春师范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和质量监控暂行办法为加强我校本科教学过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质量监控依据1、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质量监控办法的制订,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高[2001]4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3]1号“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周济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等,以及学校现行的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办法和条例为依据,教学质量的监控目的就是使我们的教学活动尽可能达到本科培养目标。
二、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2、本科教学过程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依据学校的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而制订,具体体现在教学主要环节的管理办法、规定和条例中。
3、本科教学过程主要质量标准体现在13个环节上(详见“长春师范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三、监控机构与监控体系4、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由学校、分院、教研室三级监控机构组成。
学校—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校教学督导组、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等;分院—分院教学质量监控小组、教学秘书等;教研室—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教学信息员等。
5、学校以主要教学环节和教学目标的宏观质量监控为主,分院以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为主,教研室以教学过程自我监控为主。
6、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将通过“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同监控”的原则实现教学质量各环节的逐级监控。
四、监控网络7、常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处理和反馈按上下协同、分层管理、各司其职、分流归口、信息共享的原则进行。
关键和重要的质量监控信息将采取自上而下、一步到位的办法获取。
8、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将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教学过程主要环节的管理工作、学校、分院两极督导组的工作来实现。
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目标,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用户需求。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 质量管理目标的制定应基于风险评估、项目特点和历史经验,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
二、质量管理目标1.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
2. 实现工程无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问题控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3. 通过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100%。
4. 用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 及时处理质量反馈信息,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批质量管理目标。
2.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质量管理计划,确保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质量管理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4. 各参建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
四、质量管理措施1. 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控制点、检验方法和标准。
2. 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3. 加强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控制,确保使用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4. 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整体施工水平。
5. 建立质量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问题的快速解决。
五、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质量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报告。
2. 对于达到或超过质量管理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未达到质量管理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按照公司相关程序进行修订。
工程建设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质量目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确保工程建设工作能够达到预期设计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目标,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高效、环保,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三、质量目标的确定1. 高质量目标:确保工程建设达到设计要求,质量合格率不低于95%。
2. 安全目标: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率为零,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环保目标: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环保法规要求,达到环境保护的标准。
4. 高效目标: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符合计划要求,不延期不提前。
四、质量目标的实施1. 目标制定:在工程建设前,由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 质量管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质量目标和实施方案开展工程建设,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标准。
3. 质量检测:定期进行工程建设的质量检测,对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4. 质量评估:定期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评估,对达到目标和未达到目标的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五、责任及处罚1. 对于未达到质量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责任追究等。
2. 对于严重不履行质量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追责问责,直至撤销相关资质。
3. 对于达到质量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相关单位和个人不断提高质量水平。
六、监督检查1. 监督单位应定期对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问题进行指导和整改,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2. 监督单位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是工程建设质量目标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并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可靠性。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庆政办规〔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庆政办规〔202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8日大庆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政府投资工程)是指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政府投资工程提倡实行优质优价,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信息模型(BIM)等管理模式,应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全过程全流程智慧管理。
第二章政府投资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
在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方案

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方案
一、综述
本方案旨在规范和加强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考核工作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企业质量管理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机构
1.设立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由企业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设立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考核事务的组织和执行。
三、考核内容
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2.产品合格率
3.客户满意度
4.内部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5.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实施情况
四、考核方法
1.定期组织内部审核
2.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外部审核
3.组织开展自查
4.实施不定期现场检查
五、考核结果处理
1.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2.设立奖惩机制,对考核结果合格的部门进行奖励,对不合格部门进行纠正和整改。
六、考核周期
1.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考核。
2.年度底对全年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评价。
七、考核效果评估
1.定期对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不断完善考核方案。
八、总结
质量标准化考核是企业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只有规范和落实考核工作,才能实现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提升企业竞争力。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执行考核方案,共同努力,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
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标准化评估和考核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确定标准化考核指标、建立考核机制和实施考核措施等方式,促进工程项目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并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制定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推动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和合理使用。
该制度的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标准化考核指标: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质量标准化考核指标,每个指标应具有量化和可衡量的特征。
2. 建立考核机制:确定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周期和频次,明确考核的责任主体,建立考核的程序和流程,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可操作性。
3. 实施考核措施: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测、质量验证等,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考核结果评价和措施落实: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及时汇总和反馈,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确保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 考核结果的使用和宣传:将考核结果用于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提升,鼓励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考核的成果和经验,形成推动工程质量标准化的正向循环。
通过实施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升。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南通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南通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我市已列入全省2003-2007年建设规划的项目均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凡列入我市境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农村公路质量,是指有关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部、省有关文件以及批准的设计和合同对建设农村公路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以改善和发展农村交通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以提高工程质量为龙头,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投资的关系,通过加强质量教育,增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推动全市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目标市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所有农村公路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85%以上;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实行建设单位全面负责,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质量,施工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质量,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第七条农村公路建设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层层分解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实行质量公示,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人;县、乡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负领导责任,公路建设管理机构负技术责任,交通质量监督部门负监督责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直接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方面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第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建立“政府监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检评单元质量控制,以抓好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第九条农村公路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有关规定;农村公路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执行,四级公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另行制定;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有关质量标准和规定;第十条试验检测工作是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各县市交通局应建立一个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能承担在建农村公路建设常规检测任务;中心试验室管理按照江苏省交通工程试验室管理办法执行,应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由市交通局质监站负责验收;试验人员应持证或通过市质监站培训后方可承担试验检测工作;各项试验检测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试验规程进行操作,施工自检、监理抽检必须达到规定的频率要求试验检测资料应使用统一印制的表格;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执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检举、控告和投诉;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依法处理工程质量举报;第十二条各参建单位应大力加强参建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意识教育,抓好典型、示范工程,在工程建设中总结、积累我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经验;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建立工程质量月检查制度和工程质量月报制度;建设单位每月25日应将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的工程进度、质量等情况报各县市交通局质监站;各县市交通局质监站汇总后报市站以便组织抽查;第二章建设单位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各县市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同时又是项目法人,县市交通局、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实施主体,应组织成立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机构建设和人员素质必须满足工程质量管理和技术上的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落实质量责任制;第十六条建设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创优指导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选择相应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签定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施工合同文件,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主动接受质监部门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工程开工报告制度,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向质监部门办理质量监督申请;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监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意见;过程完工后,应由质监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评定;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依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文件,组织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开工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重视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从项目立项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工程档案,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后交养护管理部门;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服务,加强对参建乡镇人员的培训,提高参建人员的技术水平;第三章设计单位质量管理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相应农村公路项目的设计任务;设计单位应主动接受质监部门对其承担设计工作的资格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优化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对公路工程设计质量负责;第二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编制规范,依据资料完整,方案论证充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消除差、错、碰、漏现象;第二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及时提交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对重要农村公路项目,设计单位应坚持现场服务,根据工程情况,及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第二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第四章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项目施工单位资质符合南通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施工单位应主动接受质监部门对其质量工作行为的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严禁将中标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转包和违规分包;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组织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成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和交接检工作;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要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组织计划必须有质量保证措施,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必须责任到人;第三十二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向监理、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及时报告;第三十三条竣工的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必须符合有关公路工程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第五章监理质量管理第三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应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度,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推行社会监理制度;同时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构筑综合监督网络,保证工程质量;第三十五条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含二级的路面工程、桥梁总长度超过100米的独立大桥必须实行社会监理;对实行社会监理的项目,监理单位不低于公路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大桥工程不低于公路工程乙级资质;监理组长不低于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第三十六条二级以下农村公路、中小桥梁以及农村公路的路基、农涵工程,有条件的应以社会监理为主;有困难的可实行内部监理,由各县市交通局抽调有经验的交通或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理组,或者由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人员与设计单位派出的设计代表联合组成监理组,负责项目监理工作;第三十七条对通行政村的农村公路项目,县市交通局选派由监理从业经历、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担任监理组长,乡镇、村经过专业培训的参建干部组成监理组,负责项目监理工作;第三十八条监理组长、道路、桥梁监理工程师等重要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第三十九条二级及二级以上项目、独立大桥项目的监理组,必须将组织机构、到岗人员及监理工作计划报市交通局质监站审核;二级以下项目各监理组必须将相关情况报各县市质监站,各县市站审核后报市站备案;第四十条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施工工艺;监督、检查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参加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第六章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管理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第四十二条市交通局质监站负责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研究,推广和探索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的成功经验;第四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及独立大桥的质量监督工作由市质监站为主体进行,各县市质监站或质量监督人员应积极配合;其他农村公路由各县市质监站为主体进行;第四十四条各县市质监站应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负责做好农村公路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定期向市站汇报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情况;第四十五条质监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以设计文件、相应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为工作依据,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制定监理大纲,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工序质量监督检查,有效规范参建单位和人员质量行为;第四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质量监督工作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和重点抽查;第四十七条工程完工后,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及时进行质量监督评定,参加验收工作;第四十八条县市质监部门应加强质量监督人员培训工作,提高质监人员监督工作水平;第七章罚则第四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理管理办法、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五十条各县市交通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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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质量目标考核的暂行管理办法
各部、室:
根据公司贯标工作的要求,需进行质量目标的建立与考核工作。
由于公司此前已建立相对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根据《质量手册》JSGR
一、质量目标的建立
公司建立质量目标,并将其列入《质量手册》《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部分。
根据贯标的要求,应建立公司质量目标的二级分解目标。
具体由公司各部门对照公司质量目标,对各自主管的过程建立部门质量目标,报公司审核批准。
(详见附件一)
二、质量目标的考核的测量方法(详见附件二)
三、质量目标考核的办法
(一)考核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部门自查(试运行三个月)
各部门在每月月未,根据部门质量目标首先在部门内开展自查,同时填写《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并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详见附件二)
人力资源部去各部门走访时,收取《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作为考核的依据和参考。
第二阶段:各部门互查(试运行三个月)
各部门在每月月未,以本部门为主,同时请其它部门根据部门
质量目标一起在部门内开展检查,并填写《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
各部门要向其它协助检查的部门和人员介绍质量目标考核具体的测量方法、数据记录和数据来源(或提供人)。
人力资源部去各部门走访时,收取《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作为考核的依据和参考。
第三阶段:由公司组织检查
公司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的月度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作为考核的依据。
(二)部门质量目标的测量方法及标准
部门质量目标的测量方法及标准在附件二中已作了详细的表述,质量目标中与部门月度考核的考核项目相重复的,已在《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中作了标注,以部门月度考核中相应考核项目得分为准,不重复得分和扣分;质量目标中不同于部门月度考核项目的,其得分计入部门月度考核《通用加减分项目》。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质量目标考核执行《质量手册》JSGR
各部门质量目标的得分作为部门月度考核《通用加减分项目》,实现考核结果与收入相结合。
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工作重点及质量目标考核后,要登录OA,在绩效考评栏目发布考核结果《绩效考评部门记录》。
2005-5-23
附件一各部门质量目标
办公室质量目标
1、文件收发登记完整率 > 98%;
2、经批准的报修信息设备修理率 = 100%;
3、办公用品采购合格供方率= 100%;
4、3000元以上办公用品采购比质比价合格率率= 100%
5、档案管理无差错;
6、纸质文档(三年内)无霉变;
7、电子档案(五年内)无损坏;
技术中心质量目标
1、加强检测力度,出厂产品受检率100%;
2、加强检测力度,出厂产品合格率100%;
3、加强工艺监督,工艺员巡查到位率100%。
制造工程部质量目标
1、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成品烟丝含水率指标合格率100%;(同月度考核)
2、不断降低各类消耗,能源、辅料消耗不超标:
柴油≤75kg/T成品;
CO2≤310kg/T成品;
生产与混合用电≤600度/T成品(全年平均);
蒸汽耗量≤3T/T成品;(月度考核项目)
3、无设备运行人为事故(指停产1小时以上,损失在5000
元以上);
4、设备故障率≤5%;(月度考核项目)
5、安全无事故;(按国家标准)
6、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原月度考核项目)
人力资源部质量目标
1、新员工培训率100%;
2、特殊工种培训、持证上岗率100%;
3、月度工作重点及质量目标考核率100%。
4、宣传、教育有计划、有实绩,市以上刊物每月一稿,“风华”每月一期。
5、工会、女工工作制度化、人性化、每季度有一次活动
市场企划部质量目标
1、原辅材料、成品在装卸、保管过程中确保完好无损,外包装质量完好无损率达到98%以上。
2、在库物资不得发生因保管原因造成的霉变、变质、报废等质量事故,完好率100%。
3、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客户要求及时处理率达到100%。
4、保证采购物资质量,一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
5、A类物资/服务的采购须从《合格供方名录》内选择,符合率100%。
后勤保障部质量目标
1、确保日常出现的基建维修整改率为100%;(同月度考核)
2、职工食堂饭菜供应及时、费低质优,为职工服务态度好,职工满意。
物资采购符合规范,帐实相符。
3、商品部为职工服务态度好,月营业额完成定额(20000)
4、承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符合相关标准
附件二各部门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
制造工程部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
技术中心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
办公室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
后勤保障部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
人力资源部质量目标月度考核单
主要考核人:协助考核部门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