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制度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本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督查工作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条学校督查工作范围包括: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工作、后勤服务工作、安全工作等各个方面。
第四条学校督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督查网络,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设立督查办公室,负责学校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督查办公室设在学校发展规划部门,督查办公室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第六条督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学校督查工作制度;(二)组织实施学校督查工作;(三)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四)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五)定期向校长办公会议报告督查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六)处理其他与督查工作相关的有关事项。
三、督查内容第七条学校督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教育教学工作: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教学管理、教育科研、教育评价等;(二)管理工作:学校制度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三)后勤服务工作:后勤管理、设施设备维护、食品安全等;(四)安全工作:校园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五)其他相关工作:学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等。
四、督查程序第八条督查办公室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明确督查内容、督查时间、督查方式和督查人员等。
第九条督查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督查。
第十条督查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整改措施,整改结束后,向督查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督查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的部门,提出严肃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办法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制度,依据《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结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制定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导评估目的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督导评估,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核心的综合性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的目的是督促、指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为教育发展创设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法规和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加强学校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不断提高整体办学实力和水平。
从2009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督促、检查、评估、指导工作,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相应的督导评估制度。
二、督导评估原则1.导向性原则。
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督导评估,要始终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结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制定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不断加大督导工作力度,通过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进程,引导和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科学性原则。
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督导评估,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各项评估指标的设定、分值权重的分配和评估办法的确定都要符合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原则。
3.发展性原则。
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督导评估,不仅要注重评估结果的认定,更要注重评估对象发展变化的过程和幅度,激发各级政府和学校的内在活力,达到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制度

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制度一、背景教育是国家的基础和未来的希望,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培养优秀的人才、提升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其质量和效果,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质量检查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制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推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三、原则1.科学性原则:检查制度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理论,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准确、可靠。
2.全面性原则:检查内容应覆盖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从硬件设施到软件管理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3.规范性原则:检查程序和要求应明确规定,使检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4.公正性原则:检查过程应公正、公平,不偏不倚对待各个学校。
四、内容1.检查对象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的对象是各个学校的标准化建设项目,包括教学设施、管理规范、课程设置等方面。
2.检查标准检查标准应根据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和目标来制定,包括硬件设施的完备性、管理的规范性、教育质量的提升等方面。
3.检查方法为了保证检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可以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检查,包括实地踏查、查阅相关资料、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等。
4.检查周期为了确保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持续进步,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具体的检查周期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制定。
五、程序1.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
2.组织检查人员根据检查计划,组织专门的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工作,确保检查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3.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进行实地踏查、查阅资料和听取意见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全面了解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情况。
4.整理检查结果将检查过程中收集到的资料和意见进行整合和归纳,形成检查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或领导。
5.跟踪整改根据检查结果,要求学校进行相应的整改工作,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模版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模版一、综述学校督查工作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为了加强学校督查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督查工作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本督查工作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与监督,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学生学习效果,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2. 原则:(1)公平公正:督查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2)目标导向:督查工作要立足于学校的目标和发展需求,通过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推动学校改进和发展。
(3)科学合理:督查工作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评估体系,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三、督查内容1. 教育教学方面的督查内容:(1)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和教学质量情况。
(2)学生学习情况和学习效果的评估。
(3)教材教辅教器具的使用情况。
(4)课堂教学秩序和学生纪律情况。
(5)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情况。
2. 学校管理方面的督查内容:(1)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2)学校课程设置和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3)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情况。
(4)学校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情况。
四、督查组织1. 督查组成:督查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专家组成。
2. 督查制度:学校督查工作实行定期、不定期和主题性的督查模式,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外部专家进行督查。
3. 督查报告:督查组在每次督查结束后,需提交督查报告,并将报告送交学校领导、教师、家长以及学生代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
五、督查程序1. 督查计划制定:(1)督查计划由学校领导组织起草,征求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意见,最终确定。
(2)督查计划应包括督查的时间、地点、内容、组成人员等相关信息。
2. 督查实施:(1)督查组按照计划进行督查活动。
(2)督查组对督查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观察、调查和评估。
3. 督查总结:(1)督查组在结束督查活动后,进行总结和整理。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本大全

学校督查工作制度范本大全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督查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及时高效、服务发展的原则,对学校内部管理、教育教学、科研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
第三条学校督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
学校设立督查办公室,负责全校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督查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学校督查工作的范围包括:(一)学校内部管理:学校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二)教育教学: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评价、学生管理等;(三)科研服务: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社会服务、产学研结合等;(四)财务管理:预算执行、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五)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五条学校督查工作的内容:(一)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二)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完成情况;(三)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在教育教学、科研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操作和廉洁自律情况;(四)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对上级领导批示、师生员工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五)其他需要督查的内容。
三、督查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学校设立督查办公室,负责全校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督查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人兼任督查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督查办公室设督查员若干名,负责具体督查工作。
督查员由校长办公室提名,报学校领导批准。
第八条督查办公室负责制定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定期向学校领导报告督查情况。
四、督查程序和方式第九条督查办公室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明确督查任务、督查对象、督查内容和时间安排等。
第十条督查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督查。
第十一条督查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制度范文

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质量管理,提高学校的综合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是指通过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过程。
第三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的目的是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促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国家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和具体指标。
第五条所有参与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相关的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对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进行及时反馈和公示。
第二章质量检查的内容第七条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内容包括:(一)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管理情况。
(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规划与实施情况。
(三)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的选取和筛选情况。
(四)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的设计与建设情况。
(五)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的验收与评估情况。
(六)其他与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相关的情况。
第八条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文件审查、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质量检查的程序第九条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应由校领导批准,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十条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按照年度计划的安排进行,可以根据需要适时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一条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并告知检查的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十二条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应采集相关信息和数据,实地考察被检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并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质量检查应编制检查报告,明确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
中山市丽景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计划

中山市丽景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关于开展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学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
以加大投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效益为重点。
结合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和谐校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步实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
二、创建目标1.校园校舍、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达到规定标准,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19.6平方米,建设筑面积不低于10.1平方米,体育活动场地和活动器材达到省规定标准。
2.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仪器设备图书,做到规定的教室、各功能室、教育现代化设备设施,教学仪器的设备、品种、数量以及图书册数基本达到国家和省配备标准。
3.办学规模不超过省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一般不超过54个班”的要求,实行小班化教学,中小学每班生数均不超过40人。
4.按要求配备教师,小学达到1:16,初中达到1:15;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5.后勤安全保卫均要达到省颁标准。
6.学校管理与素质教育,一是管理规范,二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三是讲究教育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过重学习负担;四是加大课改力度,探索面向全体学生的高效课堂教学;五是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科学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状况。
三、实施步骤初步拟定2014年12月上旬接受标准化学校的评估验收。
具体安排为10月份:1.完成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计划;2.研读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本次督导评估的具体要求;3.根据评估工作表中的“评估要点”和“操作说明”列出所需材料的目录和所有提交的佐证料;4.10月20日前提交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目录及规定上交的佐证材料;11月份:1.规定提交的佐证材料以外的材料分工准备;2.对照督导评估标准,一一排查,对尚没达标的设备进行添置,其它没达标项目作进一步完善补充。
4标准化建设工作督导检查制度

伊什库力小学标准化建设工作
督导检查制度
为使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优良的工作作风,使各项工作进展有序,结壮推进,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通过上级各部门检查验收,本校特制定本督导检查制度。
一、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督导检查组
组长:亚森·吾麦尔
刘洋
副组长:祖力比叶木·阿布拉、
阿布杜许克尔
成员:全体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二、学校督查组为我校标准化建设工作A1-A4指标负责人,学校督查组必须在领导小组组长安排下开展检查工作,督查组人员负责各项指标的督办和检查落实,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督查组负责督促A1-A4各指标工作组按照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统一部署落实各项迎检工作;监督监督、了解各体系的实施情况,沟通上级部门与各体系负责人之间信息,监督、检查各指标体系是否依据我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完成预期目标,监督、检查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档案所需要的文件材料和相关表册数据。
四、督查组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政策、文件,及时掌握情况,协调各成员共同做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以确保全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五、督查组负责加强各指标工作组之间的协调配合,督促各组成员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职责,督促各组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协调配合。
六、巨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决定。
七、督导检查完以后各检查人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情况,由组长对本次督导检查提出有关要求和任务。
伊什库力乡伊什库力小学
201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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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尔克齐乡中心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制度
为使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确保学校标准建设工作顺利通过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特制定本督导检查制度。
一、学校督导组在学校标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检查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各项决策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二、负责督促A1-----A4各项指标按照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监督做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相关数据的填报、统计工作,检查学校标准化建设档案材料。
三、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文件、政策的掌握情况,协调各成员共同做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以确保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督察组负责加强个指标工作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督促各成员认真履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职责。
督促各组做好学校标准建设工作的协调配合。
切尔克齐乡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