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认证管理制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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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证规章制度模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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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证规章制度模板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资格认证工作,提高人才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资格认证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三条资格认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行使资格认证审批和管理职能,保证资格认证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资格认证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程序和标准。

第二章资格认证申请第六条申请人应当符合资格认证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第七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格认证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八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保护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资格认证过程中的信息。

第九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对资格认证申请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章资格认证程序第十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专门的资格认证委员会,负责审核和决定资格认证工作。

第十一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建立标准的资格认证程序,包括评审、考核、复审、认证和监督等环节。

第十二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参加资格认证考试,并确保考试程序的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对通过资格认证考试的申请人进行认证,并颁发证书或资格证明。

第四章资格认证管理第十四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格认证管理制度,包括资格认证课程设置、教材编写、考核评价等内容。

第十五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组织开展资格认证相关培训活动,提高资格认证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

第十六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资格认证监督机构,对资格认证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并对优秀者进行奖励。

第五章资格认证监督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对资格认证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格认证工作合法、公正、公开。

第十九条资格认证机构应当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的检查,并积极配合开展检查工作。

鉴定所管理制度

鉴定所管理制度

鉴定所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鉴定所的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人员培训、考核评价、薪酬福利等方面。

1.人员招聘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员招聘制度,根据需求定期进行人才的招聘工作。

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拔到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人才。

2.岗位设置鉴定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岗位设置应当科学合理,确保鉴定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人员培训鉴定所应当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培训内容应当紧密结合鉴定工作实际,确保培训效果。

4.考核评价鉴定所应当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对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定期评估。

评价结果应当作为人员奖惩、晋升等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

5.薪酬福利鉴定所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自身条件,合理确定薪酬福利待遇,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财务管理鉴定所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资金管理、收支管理、财务报告、审计等方面。

1.资金管理鉴定所应当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做好资金预算、安全保管、使用监督等工作。

资金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收支管理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的收支管理制度,确保收入合法、支出合理。

收支活动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性。

3.财务报告鉴定所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送。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反映鉴定所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审计鉴定所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审计结果应当及时整改,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设备管理鉴定所的设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设备购置、使用维护、更新淘汰等方面。

1.设备购置鉴定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规划设备购置计划,并根据预算安排进行采购工作。

购置的设备应当符合鉴定要求,具有可靠的质量和性能。

2.使用维护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的设备使用维护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规定和维护标准。

设备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CNAS-C04

CNAS-C04

CNAS-RC04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Rules for the Fees on the Accreditation ofCertification Bod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前言 (2)1 目的和适用范围 (3)2 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收费原则 (3)5 收费项目与标准 (4)6 收费方法 (5)7 附件及附表 (5)附件1:认证机构实施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6)附件2:认证机构实施产品认证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10)附件3:人员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14)附件4:基于其他认可制度的认证机构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17)附表1:_____年度认可年度管理费交付核算表 (18)附表2:产品认证机构认证收入情况表 (19)附表3:产品认证检测费用收入汇总表 (20)附表4:人员认证机构注册费收入情况表 (21)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

本文件为CNAS向认证机构收取认可费用的管理规则,与其他必要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等规范共同形成CNAS对认证机构认可的要求。

本文件代替CNAS-RC04:2008。

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加强对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的管理,规范认可收费行为,保护认可双方的利益,促进认证机构认可工作的发展,特制订本文件。

1.2 本文件规定了CNAS对认证机构认可的收费原则及收费标准,适用于CNAS所开展的对认证机构认可服务收费。

2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认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904号)CNAS-RC01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S-RC05 《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S-ASC0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制度体系表》3 术语和定义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02《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及CNAS-RC01、CNAS-RC05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公司产品认证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认证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认证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产品符合国家及国际相关标准和规定,通过系统的产品认证管理流程,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满足消费者需求。

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经过认证的产品及其生产、加工、包装、储存和运输等全过程。

二、责任主体产品认证管理工作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统筹,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执行。

具体包括研发部、采购部、生产部、销售部以及物流部等。

三、认证流程1. 认证计划:根据产品类别和市场需求,制定年度产品认证计划,明确认证目标和时间节点。

2. 认证准备:收集并熟悉相关的产品认证标准,准备必要的样品和资料,进行内部预审。

3. 申请认证:向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样品和文件。

4. 接受审核:配合认证机构的审核工作,及时整改不符合项。

5. 获得证书:通过认证后领取相应的认证证书,并对产品进行标识。

6. 后续跟踪:定期对已认证产品进行复查,确保其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四、认证标准公司产品认证应遵循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际通行的认证标准,如ISO系列标准、CE标志、CCC认证等。

五、记录与报告各部门应保持完整的产品认证过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资料、审核报告、改进措施及跟踪结果等。

定期编制产品认证管理报告,供管理层审阅。

六、不合格处理一旦发现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并采取纠正措施。

严重不符合项需上报至高级管理层,并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七、培训与宣传组织员工进行产品认证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认证意识。

同时,加强对外宣传,提升品牌形象。

八、监督与评审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对产品认证过程进行监督和评审,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以最新版本为准。

sc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sc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监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四)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五)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加强食品进货查验。

第八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二)采购的食品必须来自合法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三)采购的食品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化验单;(四)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识要求。

第九条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化验单。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性质和保存要求,采取适当的储存和运输措施,保证食品的安全。

第十二条经营者储存食品时,应当分别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经营者运输食品时,应当采取保温、冷藏、保鲜等措施,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和卫生。

第五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

三C认证标准及内容

三C认证标准及内容

3C工厂检查标准:第一条工厂是保证获证产品符合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第一责任者。

第二条工厂应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合格的样品一致的认证产品。

第三条工厂应及时了解认证机构在网上公开文件中的信息及要求。

第四条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至少包括以下文件化的程序或规定,内容应与工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相适应:(一)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二)产品变更控制程序;(三)文件和数据控制程序;(四)质量记录控制程序;(五)供货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六)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七)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八)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九)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十一)内部质量审核程序;(十二)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此外,还应有必要的工艺作业指导书、检验标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工厂应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质量记录,以证实工厂确实进行了全部的生产检查和生产试验,质量记录应真实、有效:(一)对供货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记录;(二)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货商提供的合格证明;(三)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四)检验和试验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的记录;(五)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的记录;(六)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七)内部审核的记录;(八)顾客投诉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九)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十)标志使用执行情况记录;(十一)运行检验的不合格纠正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应不小于两次检查之间的时间间隔,即至少24个月,以确保本次检查完之后产生的所有记录,在下次检查时都能查到。

第六条工厂应配合完成认证机构作出的工厂检查活动安排。

对于初始工厂检查,工厂应该按与认证机构约定的计划时间进行工厂检查;对于监督检查,工厂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同时,认证机构可以按国际惯例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工厂监督检查(如飞行检查,特别监督检查),工厂应给予配合。

安全员c证注册单位的要求

安全员c证注册单位的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安全员C证是一种专业资格证书,是对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的一种有效方式。

安全员C证的注册单位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单位资质要求1. 注册单位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或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件;2. 注册单位所属的行业必须是生产、建设、运营领域,涉及人员较多和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如建筑、矿山、交通运输、化工等;3. 注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专业安全人员,能够提供安全员C证持有人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二、人员要求1. 注册单位招聘的安全员C证持有人必须是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通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后获得安全员C证书;2. 注册单位应有一定数量的安全员C证持有人,以满足企业安全管理的需要,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3. 注册单位应有安全员C证持有人担任安全管理岗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要求1. 注册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安全员C 证持有人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2. 注册单位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3. 注册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和台账,及时纪录和通报安全事故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作为安全员C证的注册单位,应该重视对安全员C证持有人的管理和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发展,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通过注册单位的要求和规范,安全员C证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2000字】。

第二篇示例:安全员C证是国家颁发的一种安全人员资质证书,是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必备的资格证书之一。

安全员C证的注册单位要求对安全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有着严格的要求,希望经过培训考核获得C证的安全员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技能和责任心,能够在单位内贯彻执行安全政策,确保职业健康和安全。

技术标准验证室管理制度

技术标准验证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技术标准验证室的管理,确保技术标准验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技术标准验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系1.组织结构技术标准验证室设一负责人,直接负责技术标准验证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向上级管理机构负责。

负责人下设技术标准验证人员,具体负责技术标准验证工作。

2.管理认证技术标准验证室应具备相关的认证资格,如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3.管理制度技术标准验证室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手册、技术标准验证操作规程、管理程序文件等,确保验证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4.人员素质技术标准验证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

5.设备设施技术标准验证室应配备相关的验证设备和实验室设施,保证验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工作程序1.接受委托技术标准验证室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书,并对委托范围和内容进行确认。

2.编制验证方案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编制验证方案,并报经委托方同意后开始验证工作。

3.实施验证按照验证方案的要求,进行实际的验证工作,记录验证数据和结果,形成验证报告。

4.报告编制根据验证结果,编制验证报告并提交给委托方。

5.结案委托方验收并确认验证报告,完成委托工作的结案手续。

四、质量保证1.验证记录技术标准验证室应对验证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的资料和数据。

2.内部审核定期进行内部审核,评估验证工作的质量,确保验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外部审核接受外部机构的审核和评估,确保技术标准验证室的管理体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五、应急措施1.安全措施技术标准验证室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验证工作的安全进行。

2.事故处理一旦发生事故,技术标准验证室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适时进行修订。

2.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技术标准验证室负责人所有。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最新版)

xx 银行公司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 xx 银行(下称“本行" )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本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 xx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银监发[ 2022 ] 67 号)以及《xx 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政策(试行)》,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本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 .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本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本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一) 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

同一客户在本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二) 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三) 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

(四) 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及时进行评级更新。

本办法合用于本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客户信用等级本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 A、B、C、D 四大类,分为 AAA、AA、A、 BBB+、 BBB、 BBB-、 BB+、 BB、 BB—、B+、 B-、CCC、CC、 C、 D 十五个信用等级.D 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

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AAA :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 ,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AA :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 :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

BBB+ :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 BBB 级.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BBB- :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高于 BBB 级。

ISO 17025实验室管理体系简介

ISO 17025实验室管理体系简介一、17025实验室认可简介ISO17025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CASCO(国际标准化组织/合格评定委员会)制定的实验室管理标准,该标准的前身是ISO/IEC导则25:1990《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的要求》.国际上对实验室认可进行管理的组织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由包括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L)在内的44个实验室认可机构参加。

一、国际实验室认可的产生和发展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澳大利亚当时因缺乏一致的检测标准和手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不能为英军提供军火,为此,在二战后着手建立一致的检测体系。

1947年澳大利亚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实验室认可体系(NATA),60年代初英国也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从而带动了欧洲各国实验室认可机构的建立;70年代美国、新西兰、法国、丹麦、印度和瑞士均建立了实验室认可机构;80年代以后实验室认可发展到很多国家如加拿大、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90年代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也加入了实验室认可行列。

至今已有五十多个国家采用该种实验室认可体系。

随着世界各国实验室机构的建立,经过不断发展,到90年代全球形成两大区域的实验室认可合组织即欧洲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EAL)、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于1997年在丹麦哥本哈根成立了国际实验室论坛(ILAC),于1997年由松散的论坛转变为实体--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仍称ILAC)。

二、我国实验室认可的发展我国从1990年开始采用三种认可方式,实验室认可(依据国际最新认可标准)、计量认证(依据50条)和质检机构审查认可(依据39条)开始由国家技术监督的质量监督司、计量司、标准化司主管,2001年12月又发布了新的评审准则JJG1021——1990代替了原50条和39条;1997年国家实验室认可委(CNACL)得到授权,一个评审组审查依据ISO/IEC17025B 标准同时兼顾国家要求(39条、50条、评审准则)进行三合一认可审查,通过审查可以由部门分别分发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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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3C认证管理制度
(2007A版定稿)
编制:品管部
审批:
生效时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 3C认证的实施经办 (3)
第四章 3C认证的日常管理 (4)
第五章附则 (5)
3C认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产品3C认证是有关产品安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它不但是产品市场销售所必须的通行证,而且是产品品质和公司实力的标志,与公司形象及客户、消费者对公司的
信心密切相关。

第二条为加强本公司产品3C认证工作的管理,规范产品3C认证的经办程序和获证后的应用,以便把产品3C认证中所取得的信息和特殊要求,应用到产品的开发、生产等
方面,提升公司产品品质,确保产品3C认证在促进产品销售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品管部负责3C认证工作的日常管理
(一) 负责产品3C认证的具体经办,包括申报、测试和取证等过程的实施;
(二) 负责向公司各部门提供有关3C认证法规、政策咨询,把最新的政策、通知等及时
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负责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认证法规和认证产品知识的培训;
(四) 负责“3C”标志使用规范的备案和实施;
(五) 负责认证执行情况和“3C”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 负责认证事务的日常管理和证书、获证产品有效性维护;
(七) 负责认证变更的实施和备案;
负责认证过程中不合格项目、整改项等信息的反馈。

第四条其它部门责任
(一)开发部负责3C认证的立项申请,样机制作、样机整改和资料准备等;
(二)开发部负责“3C”标志使用方案的确认;
(三)生产部对产品生产与认证要求的一致性负责;
(四)采购部负责相关零部件3C证书的管理;
第五条立项审批
(一)开发部根据新产品开发计划,填写《产品认证立项审批表》,经主管副总审批后,
由品管部按程序办理;
(二)所附《产品认证立项审批表》内容,要求注明产品名称、型号、功率、容量和需
要证书日期,并简要描述产品特点;同时,根据本部门产品策划的要求,尽可能把
较多型号放在同一表中进行申报;
(三)全新产品获证周期为10个工作周,扩展产品获证周期为7周;注:获证周期是指
从提供合格样机到取得证书的时间。

(四)认证内容、获证周期若有特殊要求的,需在审批表备注栏注明;
第六条认证实施
(一)品管部根据《产品认证立项审批表》的要求,按认证程序开展工作,在样机制作、
整改和资料准备过程中,相关部门要给予积极配合;
(二)若因其它因素造成认证内容或认证周期需进行变更,品管部要及时通知立项申请
部门,并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

第七条获证后信息反馈
认证完成取得证书后,品管部要及时把证书复印件、“关键零部件清单”和《认证
产品信息反馈表》提供给相关部门;
(一)在《认证产品信息反馈表》中所包含的内容,是针对认证过程中的产品不合格项的
整改、产品和证书需着重注意的事项等,它仅对认证时所提供的样机负责,供有关
部门在产品开发、生产时参考;
(二)认证过程中若没有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或因其它特殊情况《认证产品信息反馈
表》可不予提供。

第八条“3C”标志使用情况备案
(一)在取得证书产品开始生产时,要对获证产品“3C”的标志使用情况向国家有关机
构进行备案,方案以单张证书所包含的产品型号为单元,包括“3C”标志的使用方
式、大小、颜色和位置;
(二)“3C”标志使用方案由开发部确认,品管部根据其方案具体经办备案事宜,备案完
成后的资料要分发给各相关部门,作为铭牌、包装等设计印刷的标准;
第九条已获证书的监督维护
(一)对公司已获得的3C证书,在产品销售、市场推广和宣传时,要严格按证书内容进
行,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证书内容;
(二)证书年检和公司的复查由品管部和认证机构协调进行,相关部门要予以配合。

第十条获证产品的一致性保持
(一)获证产品在设计、生产中,要按照认证的要求进行,尤其是“关键零部件清单”、
《认证产品信息反馈表》的内容,不得随意更改,以保持获证产品的一致性;(二)获证产品“3C”认证标志的使用,要严格按备案要求的格式印刷和使用,不允许
随意更改。

第十一条认证变更
(一)因特殊原因需更改3C证书的,如功率、容量等内容的更改,由提出部门填写《获
证产品变更申请表》,注明更改内容,经主管副总批准后,由品管部经办执行;(二)“关键零部件清单”中的关键零部件需要更改的,如增加供应商、变更供应商等,
由采购部填写《获证产品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新零部件的相关认证证书,由品
管部经办执行;若更改关键零部件的同时,又要更改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参数,则变
更要求和第十一条(1)的要求相同;
(三)获证产品凡重大结构或性能的更改,对产品安全有直接影响的,由开发部填写《获
证产品变更申请表》,并提供详细资料,由品管部向认证机构备案或判断是否进行
证更改的备案;
(四)获证产品已备案的“3C”认证标志使用方式需要更改的,由开发部提供更改方案,
同时填写《获证产品变更申请表》,经主管副总批准后,由品管部经办执行。

第十二条认证信息管理和培训
(一)除认证完成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之外,品管部还要及时把有关3C认证的政策、
法规等内容向公司各部门发布,配合公司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有关知
识的培训;
(二)品管部根据已获证书情况,每两个月编制《认证证书状况汇总表》(见附表4),发
放至相关部门或将汇总表放在公司内部网站公共平台上,以供各部门查询;
第十三条认证执行检查
品管部定期对产品认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认证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多次
违反规定因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声誉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损失大
小,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所针对的是国家强制要求的3C认证,对国家非强制认证要求的,如节能等自愿认证,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品管部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附表一《产品认证立项审批表》
附表二《认证产品信息反馈表》
附表三《获证产品变更申请表》
附表四《认证证书状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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