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案例: 三氯乙烯中毒案例
急性三氯乙烯中毒案例剖析

急性三氯乙烯中毒案例剖析2005年6月13日,市卫生监督所收到广西职业病防治所传真“关于请求协查东莞市东坑某电器厂职业病危害”的函,诉该所收治一名从东坑某电器有限公司务工因病回乡的疑似三氯乙烯中毒病人杨某,要求我所协查该厂是否存在三氯乙烯等职业危害以及该患者在工作中是否接触三氯乙烯。
6月14日上午收到广西职业病防治所来电告知杨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同日下午,杨某被诊断为职业性急性重度三氯乙烯中毒。
6月14日,职业卫生监督科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1、该厂已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三氯乙烯;2、四楼清洗工序设有一台超声波清洗机,使用“三氯乙烯”作为清洗剂;3、清洗工序无设立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4、该厂工人仅在入厂时检查肝功能,没有进行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5、未能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资料;6、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
另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月15日的车间空气检测报告表明,超声波清洗房的三氯乙烯浓度最高为243mg/m3。
根据以上违法事实以及造成的后果,该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五)款、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三)、(四)款、第六十五第(八)款和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经合议,并报所领导同意和市卫生局领导批准,对东坑某电器有限公司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对该厂处以人民币伍万元整的罚款。
分析1、本案调查取证及时、迅速,我所接到函告后,立即组织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监督员制作了《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监测,采样,及时提供报告。
2、根据调查结果,该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五)款、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导致该厂员工杨某死亡。
一起职业性三氯乙烯中毒事故分析

9 1 u L 心 电 图示 : 2m / , Ⅱ0房 室 传 导 阻滞 ; 细胞 偏 红
高 ; 潜 血 5 talL 尿 0m o 。 /
治疗 经 过 : 者 6月 1 日在 当 地 入 院 治 疗 , 患 2 病
6 7 t o L 直 接 胆 红 素 4 .tnlL 问 接 胆 红 素 08 l . ma / 14 o/ , a 1 .9 n l , 性 磷 酸 酶 2 4 / ; 一 丁 酸 脱 氢 酶 93t o a  ̄ 碱 6 U L a羟
清 洗 岗位 为 开 放 式 作 业 , 作 场 地 约 1 m2 工 ~2 , 置 于 主通 道 上 , 单 独 隔 室 ; 艺 设 备 简 陋 ; 排 毒 无 工 无 设 施 ; 人 作 业 时 不 佩 戴 防 毒 口罩 和 防 护 手 套 。清 工 洗 工 件 堆 放 混 乱 , 液 横 流 。 我 们 在 清 洗 岗位 用 活 洗
查结 果报道如下 。
集 清 洗剂 样 品 3瓶 , 用 气 质 联 用 法 定 性 测 定 , 样 采 气 和 清洗 液 样 品 的 成 份 均 为 三 氯 乙 烯 ; 用 气 相 色 谱 再
法 定 量 测 定 气 样 结 果 , 氯 乙 烯 浓 度 为 :2 . 三 4 5 8~ 5 12 m / 3 仪 器 : 国 产 惠 普 5 9 8 .4 g m 。 美 8 0Ⅱ/ 9 2 气 5 7A
维普资讯
・
2 96 ・
o m a fTr p c lMe i i 1 2 No. e 2 0 u l o o ia d cne Vo 3 S D. 0 2
.
・
临床 报 道 ・
盲目施救案例分析:当同事掉入三氯乙烯池

编号:AQ-CS-00518( 安全常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盲目施救案例分析:当同事掉入三氯乙烯池Blind rescue case analysis: when colleagues fall into trichloroethylene pool盲目施救案例分析:当同事掉入三氯乙烯池备注:安全是指没有受到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
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案例:2009年8月30日15时30分许,东莞某家具有限公司PU车间员工华某军,在PU车间三楼三氯乙烯药水池附近打扫卫生时,不慎掉入池中。
车间班长王某根及员工何某新在未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池内救人,相继晕倒在池内。
之后,厂方救援人员佩戴好防毒口罩,才将池内三人先后救出并送往凤岗华侨医院抢救。
最终,何某新抢救无效死亡。
华某军和王某根抢救后清醒。
分析:据事后安监等部门查明该事故发生原因,其中直接原因是,三氯乙烯药水池没有安装防护栏等防护措施导致华某军掉入池内并晕倒。
王某根和何某新在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池内救人,导致二人晕倒池内,其中何某新死亡。
除此之外,上述家具公司未在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三氯乙烯药水池安装防护栏,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未告知从业人员所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潜在危险、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监督和要求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等,也是重要的间接原因。
上述突发事故暴露出该公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不够,员工在不了解事故原因及现场情况下盲目救援,导致了一个生命的消失。
职业性三氯乙烯中毒死亡病例的调查

职业性三氯乙烯中毒死亡病例的调查三氯乙烯(Trichloroethylene,TCE)是目前工业上常用的清洗剂之一,是一种无色易挥发液体,难溶于水,但可溶于醇、醚等有机溶剂。
TCE广泛应用于电路板清洗、金属表面的去污清洁、衣服干洗,以及用于印刷油墨、粘合剂、斑点去污剂等。
近几年在广东珠江三角地区常发生三氯乙烯中毒病例甚至中毒死亡事件,成为非常关注的职业卫生问题。
笔者对某五金制品厂1例接触三氯乙烯清洗液而发生中毒死亡的病例进行了调查分析,报告如下。
1病例资料患者黄某,男,32岁,于2004年5月28日进入深圳某五金制品厂从事清洗工作。
在2004年7月4日该患者因“右上腹不适10d、皮疹8d、巩膜黄染5d”而收入某医院。
入院时患者自述10天前开始出现头痛、恶心、呕吐、咳嗽、右上腹疼痛,自以为是感冒而在个体诊所按感冒治疗,随后皮肤骚痒并出现皮疹,食欲下降,巩膜黄染,发烧。
入院时查体:T36.8℃,P84次/min,R20次/min,BP100/70mmHg;面部和躯干及四肢皮肤弥漫性潮红、红斑、丘疹,双眼睑红肿,结膜充血,巩膜轻度黄染,嘴唇与口腔粘膜糜烂渗血;心肺听诊无异常,肝区叩痛,脾肋下未扪及。
实验室检查:WBC18.4×109/L,Hb153g/L,血小板46×109/L,ALT264U/L,AST219.7U/L,T-BIL112μmol/L,总蛋白56g/L,白蛋白38g/L,球蛋白18g/L。
入院3d后患者病情加重,发生肺部感染,肝肿大,经采用抗感染治疗无效,2004年7月9日患者昏迷,后因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2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与检测患者所在的公司主要生产五金制品,为使产品表面保持清洁光亮,都要将产品进行清洗。
清洗车间面积大约450m2,有两排清洗槽,槽内盛有清洗液,工人将五金制品放入清洗液内侵泡清洗。
清洗车间主要靠打开窗户通风,清洗槽上方没有抽风排毒设施,工人操作时未戴橡胶手套和防毒口罩。
职业病案例: 三氯乙烯职业中毒伴发过敏性皮炎的调查

三氯乙烯职业中毒伴发过敏性皮炎的调查1995~1998年我市先后发生18例(14起),三氯乙烯中毒伴过敏性皮炎,结果报告如下。
1材料来源临床资料由东莞市职业病诊断组提供;现场调查由东莞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完成。
2发病情况18例患者发生于1995年12月至1998年6月,其中1995年4例,1996年8例,1997年4例,1998年2例;年龄为16~28岁;女性8例,男10例。
散发于14个厂,其中以电子厂和五金厂最多(占55.6%)。
发生的工种有洗净或洗抹(12例),插件、组装、除腊、喷漆、撕胶纸和技术员各1例。
患者均有三氯乙烯接触史,接触时间为15~40天(17例,占94.4%),另一例为110天。
主要临床表现是全身出现红色、大小不一的点状皮疹,出现顺序面部、上肢、躯干、下肢,继而发展为红斑、斑丘疹,呈多型性并融合成片,7~15天后逐步消退并留下色素沉着。
少数病例(4例)呈剥脱性皮炎变化。
3现场调查病例的工作场所均有使用三氯乙烯或洗机水,作业面无足够抽风排毒设施,部分厂采用中央空调无有效排气而导致毒物扩散至其他工种。
作业工人多为手工操作,无有效个人防护用品,可同时从呼吸道吸入和皮肤吸收三氯乙烯。
18例患者作业现场(事故后)空气中三氯乙烯浓度检测结果为35~565 mg·m-3,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
4讨论18例患者的发病原因除了产毒工艺通风排毒设施欠缺,无有效个人防护用品外,个体敏感所致的变态反应是一不可忽视的因素。
工业毒物作为变应原(常为半抗原),通过皮肤接触,引发变态反应,常见的变应原文献有大量报道[1],但未见有提及三氯乙烯所致的变态反应,我国GB11505-89《职业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亦未提及此危险。
广东省1993~1997年发生三氯乙烯危害55人中,有皮肤损害的45例,占80%[2],从而提出了三氯乙烯职业危害的新问题和重新修订标准的迫切性。
过敏性皮炎属迟发性接触过敏反应,其发病过程分为诱导和激发两个阶段,诱导期大致需要5~14天。
法定职业病之三氯乙烯中毒

法定职业病之三氯乙烯中毒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职业病成为了一个值得关注和探究的问题。
职业病是由于工作中接触到的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其中,三氯乙烯中毒也是目前比较常见的一种职业病之一。
三氯乙烯的基本介绍三氯乙烯,又称氯乙烯三聚,是一种无色透明的液体。
常温下具有刺激性气味,具有强烈的挥发性,易潮解和易溶于水。
三氯乙烯是一种常见的有机溶剂,广泛用于染料、油漆、金属表面处理、塑料加工等多个领域。
对于三氯乙烯的生产厂家和使用者来说,其安全性至关重要。
因为三氯乙烯具有毒性,长期接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引发三氯乙烯中毒,成为一种法定职业病。
三氯乙烯对人体的影响当人们接触到三氯乙烯的蒸汽、液体或者染料时,其有毒成分可以很快地进入人体,引起中毒。
人体长期接触三氯乙烯会导致人体中毒,可引起以下几种症状:1.肝脏损伤三氯乙烯是肝脏的毒性物质,其接触过程中可诱发肝脏纤维化,对肝脏造成严重的损害,导致肝功能异常。
2.神经系统损伤神经系统对三氯乙烯很敏感,接触过程中可引发神经内分泌和自主神经的障碍,导致头痛、头晕、反应迟钝和意识模糊等症状。
3.皮肤过敏接触三氯乙烯,特别是病历的长时间接触,可引起皮肤过敏,包括皮疹、瘙痒和红肿等症状,严重可导致皮炎。
4.其它三氯乙烯还可能引起胃肠道问题,包括恶心、呕吐和腹泻等症状,对人的眼睛产生刺激,还可能影响人的生殖系统功能。
三氯乙烯中毒的危害长期接触三氯乙烯后,人体对其的耐受性降低,容易发生中毒。
三氯乙烯中毒不仅危害个人健康,还会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后果,具体表现为:1.影响工作能力长期接触三氯乙烯后出现的症状包括头痛、眩晕、反应迟钝等,都会影响员工的工作能力,导致工作效率下降,进而影响企业生产。
2.延长工作时间三氯乙烯中毒后,企业需要对中毒员工进行治疗和康复,这势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从而导致生产时间的延长和成本的增加。
3.经济损失企业中出现多例职业病患者,需要支付大量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这不仅会给企业带来财务压力,也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三氯乙烯中毒1例报告

喷 油一 烤 干一 成 品 。
松 1or , 特 12g 日静 脉 滴 注 抗 感 染 , 酐 0 4g 肝 氨 2o o 泰 . 每 肌 . 、 5 Il肝 泰 乐 03g 每 日静 脉 滴 注 护 肝 , 症 支 持 疗 法 , 强 皮 肤 、 I、 1 . , 对 加
心 肺 正 常 , 大 、 下 15e 肝 肋 . m。 实 验 室 检 查 : 6月 1 日丙 氨 酸 转 2 氨酶 (
脚
)4 / , 冬 氨 酸 转 氨 酶 ( S 92U L 天 A T)9 / ; 1U L 6月 1 日 4
月 1 日起 双 上 肢 出 现 红 色 皮 疹 , 向 全 身 扩 散 , 0 并 6月 1 日 全 身 2
1 8 / 。 S " 1 / ; 3 U L A I9 1 U L 6月 1 日 札 T 13 3 U L A I6 0 4 7 6 / , S " 4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皮疹 加 重 , 瘙痒 , 昏 , 差 到 当地 医 院入 院 治疗 , 头 纳 6月 1 6日患
者 病情 加 重 , 发热 转 院 , 将 情 况报 我 中心 。 伴 并
上 , 单 独 隔 室 ; 艺 设 备 简 陋 ; 排 毒 设 施 ; 人 作 业 时 不 佩 无 工 无 工 戴 防 毒 口 罩 和 防 护 手 套 。 清 洗 工 件 堆 放 混 乱 , 液 横 流 。 我 们 洗
在 清 洗 岗 位 用 活 性 碳 管 法 采 集 气 样 4支 , 磨 口具 塞 试 剂 瓶 直 用
《安全管理职业卫生》之某电镀厂三氯乙烯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某电镀厂三氯乙烯中毒事故案例分析中毒事故的基本情况2001年5月6日,某私营五金电镀厂1名怀疑三氯乙烯中毒的患者吴××被送入省职业病院急诊,吴××全身出现皮疹、溃烂,且高热至体温41℃。
吴××诉说该厂还有一位女工黄××在不久前因为患上了同样的病而死亡,于是省妇联要求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此事件进行调查。
黄××,女,22岁。
广西百色人,无特殊病史和不良习惯,体健。
2001年3月4日她与表姐罗××一起入厂打工。
3月7日始工作中接触三氯乙烯,每天用三氯乙烯清洗工件。
4月1日黄××开始发病,先是手臂上起了一粒粒的红疹。
因为厂里许多人都有类似的“皮肤病”,黄××起初并不在意,病情发展很快,只有大半天时间,全身都布满了皮疹。
4月2日晚上,她请假到当地一家卫生院看病,治疗后病情未见好转,在4月3~4日两天继续到该卫生院看病,治疗同前。
到4月5日,她的脸部红肿了,皮疹也由红转为黑褐色。
罗××向厂方提出要带表妹到大医院去。
4月6日,厂人事主管把她送到了当地一家较大的医院,医生当即怀疑是药物中毒,建议“留院观察”,但由于病人交不起押金,病情被延误,患者于4月21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当地医院的诊断结论是:剥脱性皮炎,肝肾功能衰竭。
市卫生防疫站2001年3月曾到该厂进行生产环境监测,发现车间三氯乙烯浓度全部超过了国家卫生标准,当时发出了整改指令书。
事故后的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在防护设施方面做了一些改进工作,但效果未知。
调查发现,工人仍在使用有机溶剂,且均没有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在车间也可闻及有机溶剂的气味。
现场也未见有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
省职防院在调查中对现场的部分工人进行了体检,查出两名疑似三氯乙烯中毒患者,且发现该厂工人普遍患皮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氯乙烯中毒案例
1999年12月21日,深圳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员工宁某,因皮肤瘙痒到医院诊治,诊治过程中医院查出宁某患有中毒性肝炎和病毒性肝炎,于是留院治疗,第二天晚上病情突然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宁某的死亡,与生前工作中大量接触三氯乙烯有关,属于职业伤害。
事故经过:
宁某,男,20岁,于1999年11月初进深圳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工作。
12月21日,宁某因皮肤瘙痒10余天,全身出现皮疹、尿少等症状,到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因病情加剧,于22日晚转深圳市宝安人民医院急诊,急诊室以“中毒性肝炎、病毒性肝炎”将其收留住院。
当天22时30分,宁某突然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宁某有“天乃水”接触史,医院建议由卫生防疫站鉴定死因,家属及厂方也要求作尸检。
深圳市宝安卫生防疫站按照卫生监督程序,12月23日对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于2020年1月22日委托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死因鉴定。
法医学检查结果:(1)排除因暴力和疾病致死的可能;(2)组织学检查见肝脏组织呈不同程度变性坏死,多处皮肤呈剥脱性皮炎改变。
结合宁某生前有三氯乙烯接触史及临床资料,宁某确因三氯乙烯中毒致死。
事故分析:
深圳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生产
电脑主机板,有装配作业工人70名,车间南端设有超声波三氯乙烯清洗机2台,无局部机械通风设施,工人上岗时未佩戴防毒口罩、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三氯乙烯清洗作业场所未形成独立清洗场所,无隔墙,与其他工种混为一体。
宁某岗位距离三氯乙烯清洗机15m左右。
三氯乙烯清洗剂月使用量约2400kg。
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约需加班10天,每天约2~3小时。
车间空气中三氯乙烯检测结果,共设11个测定点,宁某的工作岗位和清洗岗位三氯乙烯超标5.1倍。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局向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10天整改。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在这起事故中,亚之杰电子制品有限公司防止职业伤害的工作有明显的缺陷,从而导致员工的死亡,该公司应对此承担责任。
从防止职业伤害的角度讲,该公司应努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寻求其他替代品,减少三氯乙烯的危害;二是在三氯乙烯的主要作业场所设置通风设施,加强通风换气,降低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和对人体的危害;三是对作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防护眼镜等,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或者调换工作岗位等。
对企业而言,做好这几个方面的工作其实并不难,重要的问题还是安全意识以及责任心,是否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