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租现象
寻租行为名词解释

寻租行为的本质与危害寻租行为是指在市场经济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租金收益的行为。
在寻租过程中,人们会利用各种手段来获得对某种资源的控制权,从而获取高额的租金收益。
寻租行为的本质是一种非生产性的、非道德的行为,它削弱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影响了市场效率和公平性,并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寻租行为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寻租行为会导致市场失灵。
寻租行为往往会导致资源的无效配置和资源的浪费,从而降低市场的效率。
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资源会按照最优化的方式配置,但是寻租行为却会干扰市场机制的作用,导致资源的无效配置和浪费。
第二,寻租行为会造成社会的不公平。
寻租行为往往会导致少数人获得高额的租金收益,而其他人则被迫承担租金成本。
这会导致社会的不公平现象加剧,破坏社会的稳定。
第三,寻租行为会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损害。
寻租行为会让政府的形象受损,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是社会公正的代表,不能参与寻租行为,否则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为了遏制寻租行为的发生,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首先,应该加强监管和法律制度的建设。
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寻租行为的监管,打击寻租行为。
其次,应该加强政府的治理能力。
政府应该退出不必要的市场干预,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的公平和效率。
最后,应该加强社会监督。
社会应该加强对政府的监督,防止政府被寻租行为所影响。
寻租行为是一种非生产性的、非道德的行为,它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为了遏制寻租行为的发生,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加强监管和法律制度的建设,加强政府的治理能力,以及加强社会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我国社会中的寻租行为 [税收征管中的寻租行为原因分析]
![我国社会中的寻租行为 [税收征管中的寻租行为原因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c1dd46f8ba1aa8114431d9f8.png)
我国社会中的寻租行为[税收征管中的寻租行为原因分析]摘要:当前寻租问题在税收领域日益突出,税收征管中出现了包括政府(征税人)和纳税人两种寻租行为,本文从我国现实的文化传统和税收环境等方面入手,深入分析了产生寻租行为的原因。
关键词:税收征管寻租税收环境一、税收征管中的寻租(一)寻租的含义寻租(Rent-seeking)理论的思想最早萌芽于1967年,由塔洛克在《关税、垄断和偷窃的福利成本》一文中首先提出。
但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却是克鲁格1974年在她的论文《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中首次提出,并由此启动了寻租理论研究的大潮。
到了1982年,巴格瓦蒂提出“直接非生产性寻利活动(UDP)”对寻租进行定义后,这一概念进一步受到经济学家的关注。
(二)税务寻租寻租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和向市场经济转轨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是一种经济的“负和博弈”,税务寻租指的是涉税各方借助于一定的税收管理权,合法或非法地获取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非生产性行为。
税收是国家赋予征税人的权力,只要有设租的权利,就有寻租的可能,因此,寻租现象在税收领域中非常普遍。
(三)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寻租行为税收征管是整个税务工作的核心,也是税收执法权的集中体现。
本文讨论的重点在于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寻租行为,也就是税收执法权在行使过程中发生的寻租行为,并深入探讨税收寻租行为产生的原因。
二、税收征管过程中寻租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税收征管过程的寻租行为包括政府(征税人)和纳税人两个方面。
(一)征税人方面:因为税收赋予了征税人一定的权利,征税人可以通过这种权利影响资源的所有者对资源的配置和使用,从而获取相应的租金。
征税人的寻租可以分为两种形式:被动寻租和主动寻租。
被动寻租是指征税人为了解决市场失灵而干预经济时产生的租金,这种租金的产生往往是因为干预经济的方式不当,如错综复杂的减免税政策,会让一些本不应该享受该政策的纳税人,想办法给自己贴上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标签产生的租金等。
剖析“立法寻租”现象

剖析“立法寻租”现象【摘要】立法寻租指的是利用立法过程中的权力和资源来谋取私利的行为。
其现象包括议员利用立法权力获取财富或权力,以及非法行为的发生。
导致立法寻租的原因主要包括权力集中、监管不力等因素。
其影响则表现为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等。
对立法寻租现象应采取措施,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公众参与等。
需要对立法寻租现象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研究方向,提出建议,以遏制立法寻租行为,保障立法公正和效率。
【关键词】立法寻租、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立法寻租的定义、立法寻租的现象、立法寻租的原因、立法寻租的影响、应对立法寻租的措施、对立法寻租现象的总结、对未来研究的展望、对立法制定的建议1. 引言1.1 研究背景立法寻租是指政府或公共机构通过制定法律、政策等规定来获取私利的行为。
这种现象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存在,给社会带来了不利影响。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立法寻租现象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政府对立法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一些政府官员或政治精英往往利用制定法律的权力来谋取私利,而非真正为社会谋福祉。
这种“立法寻租”现象严重影响了法治建设和社会公平,导致了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深入研究立法寻租现象,探讨其原因和影响,寻求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剖析立法寻租现象的本质和特点,探讨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为规范立法过程、维护公共利益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通过研究立法寻租现象,可以揭示立法活动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和风险,为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监督提供参考和指导。
通过对立法寻租现象的深入剖析,可以为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丰富学术理论,促进学科发展。
研究目的是为了在立法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和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实现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更好发展。
寻租名词解释

寻租名词解释寻租是一个经济学术语,指的是个体或组织通过途径或手段,以不劳而获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寻租行为通常指的是利用特殊资源或特权,利用权力或信息不对称等手段获取经济收益,而不是通过提供额外价值或创造新的财富来获得收益。
寻租行为通常是在政府和经济市场之间发生的。
政府在分配资源、制定规则和管理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市场则是资源分配和交换的发生地。
在这样的环境下,个体或组织可以通过影响政府决策或利用政府权力来获取经济利益。
常见的寻租活动包括行贿、政治操纵、垄断、特许权、补贴、贸易保护主义等。
这些寻租活动可能会导致资源和财富的不合理分配,损害市场竞争和经济效率。
寻租活动的经济后果是多方面的。
首先,寻租活动通常导致资源和财富不公平分配,富者愈富、贫者愈贫。
这使得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受到威胁。
其次,寻租行为会扭曲市场机制和破坏经济效率。
当个体或组织通过寻租活动获得经济利益时,市场的正常运行会受到扭曲。
资源的分配将不再基于效率和竞争,而是基于利益关系和政府干预。
第三,寻租活动可能诱发腐败和不公正现象。
寻租行为通常需要使用非法手段或操纵规则来获取经济利益,这使得腐败问题愈发严重。
同样,寻租活动的结果常常是不公正的,只有少数人能够获得特权和优势。
最后,寻租行为对经济增长和创新产生不利影响。
寻租活动通常是通过剥夺其他个体或组织的机会来获得经济利益的,这会阻碍创新和动力的产生。
在没有竞争和激励的情况下,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将受到限制。
综上所述,寻租是一种利用政府权力和特权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它通常导致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市场机制的扭曲、腐败和不公正现象的加剧,以及经济增长和创新的抑制。
因此,寻租是经济学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也是社会和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和防范的行为。
医药行业中的寻租行为及其治理措施

医药行业中的寻租行为及其治理措施医药行业中的寻租行为及其治理措施引言医药行业是一个关乎人民健康的重要领域,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寻租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也伤害了患者的利益。
因此,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对于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寻租行为的定义和表现寻租行为是指在不存在真正创新和价值的情况下,通过滥用权力、操纵信息、扭曲竞争等手段获取非正当收益的行为。
医药行业中的寻租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药品定价问题•医药企业通过垄断地位或者与政府决策者之间的勾结,将产品价格定得过高,使得普通患者难以负担。
•虚报研发成本、隐瞒药品真实效果等手段掩盖真实的药价,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2. 专利滥用•一些医药企业滥用专利权力,延长药品的独家销售期限,以牟取更长时间的利润。
•部分企业通过虚假延伸已有药物的适应症,以此获取新一轮的专利保护,进一步控制市场。
3. 市场垄断和捆绑销售•大型医药企业通过收购或者合并其他企业,实现市场垄断,限制竞争,并借此控制价格。
•一些企业通过将不必要的产品捆绑销售给医疗机构,迫使其购买不需要的产品。
治理措施为了解决医药行业中的寻租行为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治理措施,包括:1.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制度,包括对药品价格、专利使用、市场竞争等方面进行监管。
•增加监察部门的人员和经费投入,加大对医药行业的监管力度。
2. 完善价格管制机制•建立独立的药品定价机构,对药品价格进行合理的定价和监管,确保患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设立透明的定价规则,公开企业的成本和利润结构,防止虚假定价和过度定价。
3. 推动市场竞争•政府应鼓励多家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防止出现垄断现象,通过增加市场竞争压力来降低药品价格。
•减少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和壁垒,鼓励企业创新和竞争,推动市场向更加公平和有效的方向发展。
4. 加强信息透明度•建立公开的药品评价和临床试验信息发布机制,让患者真实了解药物的效果和安全性。
国际经济学寻租的名词解释

国际经济学寻租的名词解释国际经济学是研究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国际贸易的学科。
在这个学科中,有一个重要的概念被称为“寻租”(rent-seeking),它描述了一种经济行为,即个人或团体通过寻求政府的特权或扭曲市场规则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本文将对国际经济学寻租的概念进行解释和探讨。
一、寻租的定义寻租是指在市场经济中,通过非竞争性手段获取经济收益的行为。
寻租行为通常发生在市场规则不完善或者政府干预较多的情况下。
寻租者往往不通过创造新的价值或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来获取利润,而是通过利用政府的特权或其他手段来获取额外收入。
二、寻租的类型在国际经济学中,寻租行为可以分为几种类型。
首先,政府职能日益扩大,企业、个人和团体可能通过行贿、利用政治关系和操纵立法等方式来获取政府提供的特权,例如获取专利权或者垄断市场。
这种行为被称为政治寻租。
政治寻租的结果往往是损害市场竞争和经济效率。
其次,国际经济中的贸易保护主义也是一种典型的寻租行为。
国家可能通过增加关税、限制进口或实施配额来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国外竞争的侵害。
这种行为虽然可以在短期内保护本国产业,但却会导致整体经济效益下降。
还有一种寻租行为是利用国际金融体系的漏洞。
通过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套利、操纵外汇市场或利用税收优惠等方式,个人或团体可以获取非正当的经济利益。
这是一种通过金融领域的操作来获取收益的寻租行为。
三、寻租的影响寻租行为在国际经济中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
首先,寻租行为扭曲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竞争性,使得资源无法最优配置。
政府提供的特殊待遇或垄断权力使得企业和个人可以获得超过其应得的利润,而忽视了市场对资源的真实需求。
其次,寻租行为破坏了国际经济的合作和互利关系。
当国家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时,可能引发贸易战和紧张局势,加剧了国际经济的不稳定性。
此外,寻租行为也排挤了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和个人的发展机会,阻碍了创新和经济增长。
最后,寻租行为还使得政府面临巨大的腐败风险。
公共经济学之寻租设租行为
政策建议:严厉处罚。
【ZBM提问】
怎样看待医生收受“红包”现象?
提示:从人力资本投资、工作强
度、工作风险、工作环境等维度,与公
务员、教师等职业对比。
【专栏】
透明国际(全球著名非营利性反腐 败组织)主席彼得·艾根:
确保文职人员和政治领导人的工资 足能反映出其提任的职务所要担负的责 任,只要条件允许,还要同私营部门的 工资水平一致起来。
(2)增加行政成本:导致政府部门 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为治理设租活动, 设立监督机构、聘用监督人员。
(3)破坏良好的道德风尚:降低官 员的公共责任心和道德水准,降低公众 对官员的尊重度和信任感。
2、设租的成本收益分析
E0:履行现公职的收益
P:设租行为被发现的概率
B:得到的租金
那么,设租行为的必要条件是:
寻租活动是否必然涉及贿赂?
寻租活动是否一定是浪费资源的?如 通过游说官员寻求专利制度的保护等。
二、寻租竞争的均衡条件是什么?
1.塔洛克(Tullock)和波斯纳 (Posner)认为,寻租竞争的均衡条件是: 寻租的总成本=垄断的总利润。
2.这个判断是否值得商榷?如果寻租 的总成本=垄断租金,人们为何去寻租呢?
C厂去贿赂电信局李副局长,也成 为定点厂家,也获得经济租。这也是寻 租。
2、寻租成本
(1)直接成本
搜集潜在经济租信息的成本;
游说有关人员的成本;
贿赂有关人员的成本;
维持垄断地位的成本。
(2)间接成本(福利成本)
垄断所造成的消费者剩余减少。
3、寻租的后果
寻租活动对于寻租者而言是一种 “正和博弈”,即收益大于成本;
网络打破了所谓精英阶层对媒体话 语权的垄断,具有强大的聚合力、良好 的交互性和广泛的代表性。
寻租行为
寻租行为按照寻租理论的鼻祖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的定义和阐述,寻租是指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而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的活动。
它包括“旨在通过引入政府干预或者终止它的干预而获利的活动”。
寻租的根源是政府,它的主要特征是不经过相应的生产劳动而将社会公众财富转移到一部人手中。
寻租从根本上是与劳动和公平原则相违背的,也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害和浪费。
寻租——Rent-seeking ,租,即租金。
也就是利润、利益、好处。
寻租,即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人类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分两类:一类是通过生产性活动增进自己的福利。
如企业等经济组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合法的对利润的追求。
另一类是通过一些非生产性的行为对利益的寻求。
如有的政府部门通过设置一些收费项目,来为本部门谋求好处。
有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捞取好处,有的企业出贿赂官员为本企业得到项目、特许权或其它稀缺的经济资源。
后者被称为寻租。
是一些即得利益者对即得利益的维护和对即得利益进行的再分配的活动。
寻租往往使政府的决策或运做受利益集团或个人的摆布。
这些行为有的是非法的,有的合法不合理的。
往往成为腐败和社会不公和社会动乱之源。
我国金融市场寻租行为的分析2008-8-11 15:42熊剑庆【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寻租即租金的寻求,通常指经济主体寻求非生产性利润的行为。
近年来,我国经济中出现了大量寻租现象,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腐败行为也引起了经济界的高度重视。
本文试图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寻租形成的经济基础、我国金融市场寻租的表现、造成的社会后果以及如何有效遏制金融市场寻租行为。
一、寻租行为产生的经济根源(一)寻租行为的经济学基础1.完全竞争市场在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中,寻租行为几乎是不可能的。
此时,行业没有任何进入限制,各个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没有差异,任何人都不可能影响商品的价格,企业只是一个价格接受者,因而平均收益曲线(AR)和边际收益曲线(MR)重合并且同为水平线,如图1.确定为oq,并获得了矩形abcp的面积所表示的超额利润。
寻租调研报告
寻租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寻租现象及其影响一、调研背景近年来,寻租现象在中国社会经济领域日益突出,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
为了深入了解寻租现象的特点、原因和影响,本报告对寻租现象进行调研分析。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方式,通过广泛收集一定数量的调查样本和实时数据,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分析。
三、寻租现象的特点1. 寻租现象广泛存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私利等,且呈现出多种形式。
2. 寻租行为具有隐蔽性、利益单向性和非市场化的特点,其实质是通过非正常手段从公共资源中获取私利。
3. 寻租行为具有信息不对称和权力失衡的特点,弱势群体容易受到寻租行为的侵害。
四、寻租现象的原因1. 制度缺陷是寻租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存在着法律法规的漏洞和不完善,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2. 人性弱点是寻租现象的重要推动力。
人们的私利观念和追求高额利益的欲望使得寻租行为得以滋生。
3. 经济结构失衡也是寻租现象的因素之一。
资源分配不均导致寻租现象的加剧,同时也制约了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五、寻租现象的影响1. 经济效益受到影响。
寻租行为导致资源的浪费和错配,阻碍了优势产业的发展,从而影响了经济的长期增长。
2. 社会公平受到破坏。
寻租现象造成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和社会矛盾,损害了社会和谐稳定。
3. 政府形象受到负面影响。
寻租现象使政府部门失去公信力,影响政府形象建设,丧失了公众的信任。
六、对策建议1. 完善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将寻租行为纳入法治轨道。
2. 培育健康的社会文化,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倡导诚信和公平的行为准则。
3.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公众对寻租现象的认知和警惕性。
4. 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减少资源浪费。
七、结论寻租现象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影响,必须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只有通过完善制度、倡导诚信,以及加强教育培训等多方面的措施,才能够有效遏制和减少寻租现象的发生,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浅析工程招投标中寻租现象与对策
浅析工程招投标中寻租现象与对策本文评述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特殊性,分析了招投标过程中寻租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危害,并就寻租现象防治从经济学角度提出了具体措施。
标签:工程招投标;寻租;信息不对称一、工程招标市场特殊性从经济学市场理论的角度来说,招标市场是以一种寡头垄断或垄断竞争市场。
在这种市场下,均衡条件为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此时,平均收益大于平均成本,施工单位可通过自己的主导地位获得超额利润。
一些垄断承包商为中标或进一步攫取更大的利润,与招标负责人勾结起来,进行“暗箱操作”,把资源作为自己寻租的工具。
二、工程项目中的寻租行为分析(一)工程中的寻租现象寻租是“为了获得人为创造的收入转移支付而造成的稀缺资源的耗费”,放在招标来说,寻租就是利用经济社会以及行政、法律等手段想方設法取得招标后的干预,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的行为。
(二)对寻租活动的博弈分析1.模型假设参与人为寻租者与审计监管者,都为理性人。
寻租者寻租为θ,不寻租的概率为1-γ。
寻租者寻租得利租为A,不寻租为0,但在监管条件下不寻租获得Re 的奖励。
寻租者被监管到的处罚力度为-F,同时经济组A也被没收,寻租者在寻租时为逃过监管可给予审计监管者R的租金。
审计监管者发生监管的的成本为-C,不监管成本为0,如果他接受寻租者的贿赂,而不监管,他得到R的租金,如他在没有接受贿赂的情况下,寻租者又发生寻租,那么他也可以得到F+A+Rc-C的收益,Rc是监管得力的奖励。
(1)当θθ*时寻租者选择寻租收益大于选择不寻租的收益寻租者选择寻租。
(2)当r>r*时,审计监管者选择监管的收益大于选择不监管的收益,所以选择监管;当r<r*时,审计监管者选择监管的收益小于选择不监管的收益,所以选择不管。
(3)当θ=θ* ,r=r* 时,博弈达到纳什均衡。
3.结论监管概率r :(1)审计监管者的监管概率r与经济租金A成正比。
也即寻租者得到的经济租金越多,寻租者寻租的可能性越大,从而促进审计监管者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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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领域的寻租
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性行业,房地产开发离不开金 融的支持。我国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较少,融资渠 道狭窄,对银行资金的依赖尤其严重。有资料统计, 2004年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大约有50%以上来源 于银行。企业对资金的渴求,加上国有银行自身的 软预算约束,使得寻租活动在银行信贷领域蔓延。 以2003年2月底央行发布的《2002年货币政策执行 报告》为例,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对部分城市商业银 行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发放的房地产贷 款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贷款和违规金额占总检查金 额的24.9%。如果这个检查结果具有代表性,即意 味着房地产贷款中有近四分之一是违规贷款。而违 规放贷,当然是为了索取巨额“回扣”、参与分成, 甚或间接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国家和人民的钱 “借鸡生蛋”、谋取私利。
2、被动设租指的是权力部门出于自身利益或受既得利益集团的影响,利用 其职权,制定并实施一些能给这些集团带来巨额租金的法案,客观上成为利 益集团的谋利工具。当前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一些地方权力部门出于短期 政绩需求或迫于地方经济增长的压力,为房地产开发提供廉价出让土地等过 度倾斜的优惠政策,客观上给开发商大肆寻租创造了机会。
5、房地产业的“乱收费问题
前,我国地价及税、费合计约占房价的50%,相对国际上一 般20%的比例而言,地价及税、费比重明显过高。据调查, 全国各城市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中涉及的各项税费项目有60~ 180多项,其中税仅有12种左右(费镇明,1996)。上海市经 过1995年清理不合理收费后,房地产收费项目仍达100多项。 武汉市经过1996年和1997年清理不合理收费后,房地产收 费项
四、房地产寻租特点:租金规模大、寻租主体多、 手段多元化
房地产业领域寻租的一大特点是租金规模较大。胡和立、万 安培在对我国房地产业的租金规模进行估算后指出,1988年、 1992年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仅土地交易的潜在租金就分别不少 于“100亿元、200亿元”。继此之后,万安培于1998年又测 算出1996年“股份制改造和房地产开发租金不少于800亿 元”。2005年钟伟也经过测算得出“2002-2004年间仅流失 的地租一项已达3300亿元”的结论。由于估算者一般宁愿少 说不愿多说以免被人攻击的缘故,我们推测,实际的租金只 会比任何估算者来得要大。
三、寻租理论在我国的应用
西方寻租理论创立是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其时正 是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 过渡时期,新旧体制上的漏洞与摩擦、权力监督制 衡的缺乏以及部分掌权人私欲的膨胀使得拉关系、 走后门、送红包、递“回扣”、权钱交易等不正之 风和腐败成为一种较为严重的社会现象,可惜的是 创始者却未能将目光投向中国。出于对改革前途的 高度的责任感,以吴敬链教授为首的一批经济学家 率先于1988年在《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上向国 内经济学界介绍了西方寻租理论,进而借助寻租理 论对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腐败现象予以分析。随 后,寻租理论在对我国腐败现象及转轨经济的研究 中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但这一理论的应用在此后 反而走向衰退,也未在房地产等领域深入展开。
六,寻租的不良后果
既浪费资源又降低经营效率,损害整个 社会的福利
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改变了财富分配格局,危害社会稳定
七,房地产业中的寻租防治
加速政治体制改革步伐,促进市场经济体 制பைடு நூலகம்革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 加强市场伦理和商业伦理建设,增进公务
员政治责任感 加强土地寻租长短期防治
(2)在招标出让土地方式下通过控标、抬标寻租, 即作为寻租者的开发商在政府部门默许下,与其 他竞争者达成私下协议,以支付现金方式使其他 竞争者实际退出竞争,从而以较低的招标价获得 土地使用权。这种寻租方式极具隐蔽性,不易被 察觉;
(3)行政划拨土地的占有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上市 交易,从而获取巨额租金;
六,寻租表现形式
如前所述,房地产开发具有链条长、涉及部门多的特点,因而 寻租活动的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
1、土地供应领域的寻租 稀缺的土地资源是房地产开发必备的要素之一,房地产开发商
拥有了土地,也就拥有了财富。对土地资源的依赖必然引发开 发商不规范运作的冲动,而我国尚不健全的土地制度也为寻租 提供了契机,进而使得土地成为房地产寻租的重灾区。据统计, 2003年全国共查处包括历年遗漏案件在内的土地违法案件16.8 万起,738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众 多的土地寻租案件中,寻租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供需双方利用协议出让土地方式“暗箱”操作,以明显低于 市场的价格出让土地, 用地企业将小于甚至等于其所寻租金的 费用私下支付给出让方。有学者曾对我国土地出让价格进行实 证分析发现,1992年我国土地拍卖出让价格、招标出让价格、 协议出让价格的比值为1: 0.61: 0.14,可见,协议出让方式下租 金金额之大。潜在的巨额租金使得协议方式成为历年来土地出 让方式的首选。有数据显示,截至2002年底,我国招标、拍卖 出让土地面积仅占出让总面积的15%,其它绝大部分都是协议 出让;
3、主动设租指权力部门预期到设租行为可为其带来收益,从而主动通过 行政干预创造租金,增加本部门、本地区企业的收益,而这些企业向该权力 部门提供部分租金作为回报,其实质是公共权力的商品化,就是权钱交易的 腐败现象。由于公共权力的行使与公共利益相背离,这种设租、寻租活动往 往导致社会财富的转移和社会矛盾的激化。
目仍近60项,且某些明令取消的项目仍在暗中执行或变相执 行(邓宏乾,2000)。河南省在房地产二级、三级市场上,房 地产行政收费也达到了87个(李哲,2003)。另据调查估算, 1998年房地产行业各项收费大约在1200亿元~1500亿元。 房地产“乱收费问题”实质上是有关部门的“集体寻租”行 为,不过是用合法的手段掩盖了不合理的寻租事实,是更高 级形式的寻租。它不仅加大了居民的购房成本,也使得房地 产业不堪重负,阻碍了房地产业向健康发展。
五,租金来源
寻租活动是行政干预的结果,意味着权力的运用造成了租金的产生。按权力 部门发挥作用的不同,可将房地产业寻租活动的租金来源分为三类:权力部 门无意设租、权力部门被动设租和权力部门主动设租。
1、无意设租是指权力部门为弥补市场缺陷而干预经济生活,无意中导致租 金产生并引发寻租行为。它产生于权力部门“良好的主观愿望”,是一种主 观与客观相脱离的表现。由于自身能力的局限性,权力部门制订了不科学的 资金、土地配置政策,便会造成无意设租,并被其他经济人利用从而为自身 谋利益,即展开寻租活动。随着知识、经验的积累和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无 意设租行为会逐渐减少,但只要存在权力部门的干预,这种租金就无法彻底 消失。
八,寻租的启示
寻租的实质是权力与金钱的交易,而这种 权钱交易恰恰是腐败的来源;
寻租本身不创造任何财富,相反造成了资 源的浪费;
在我国目前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最容易产 生寻租行为,要抵制寻租,规范政府行为 是个突破口。
寻租
寻租的现象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几乎每天都 能看到,只不过现在我们才用“寻租”一词将 其概括而已。
一,定义: 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理论将倒买倒卖的利
润称为租金,而倒买倒卖者通过特殊途径得到 某种特权并以此来寻求租金的行为就是寻租。
二、西方寻租理论概述
寻租(rent-seeking)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 学界公共选择学派创立的理论。最早提出寻租思 想的是公共选择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塔洛克 ((Tullock, 1967)。但是,真正掀起寻租理论研究 大 潮 的 是 于 1974 年 在 《 美 国 经 济 评 论 》 上 发 表 《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一文的安妮·克鲁格。 后来巴格瓦蒂(J·Bhagwati)、布坎南(J - Buchanan )、 布 雷 彻 (R ·Brecher ) 、 斯 里 尼 瓦 桑 (T·N·Srinivasan )、托利森(R·Tollison)等人又陆续 对该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布坎南还因与此相关 的理论贡献获得1986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房地产行业链条较长、涉及的环节也较多,因而房地产经济 中寻租者主体也甚广。除了必不可少的各级政府、建设、规 划、房屋管理、土地管理、审计税务等部门外,还包括资金 提供者——银行、资金使用者——房地产开发公司,甚至也 包括个体经营承包者、居民户等。寻租的手段也多种多样, 有合法手段如企业通过谈判、游说向政府争取优惠待遇,利 用特殊政策维护自身的垄断地位等,也有非法手段如行贿受 贿、滥用职权等,还有介于合法、非法之间的灰色寻租手段 如“乱收费”、集体寻租等。
(4)地方政府非法、低价征用农村耕地,将其变为 房地产开发用地,高价出售,从而获取巨额租金。
2、住房建设领域的寻租
自1998年实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逐渐形成 了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即高收入者按市场价购买商 品住房、中低收入者低价购买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 者租用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对于经济适用房, 国家给予了用地优先划拨、免收土地出让金、开发贷 款优先发放、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诸多优惠政 策,自然诱使开发商们竞相向主管部门寻租,以“经 济适用房”之名行“商品房“之实。而对于拥有审核 开发商资质、分配经济适用房等权力的主管部门及负 责人来说,一旦认识到手中权力的市场价值,“寻租” 也就滋生开来。北京曾发生的 “放号”风波及“经济 适用豪宅”现象就是很好的证明。
4、涉税领域的寻租
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中,300名内 都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与其在”中国十大暴利 行业”中高居首位的形象形成对比。同时,据悉,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在对7省市的调查中发现,在各 种涉税问题中,房地产业的问题占了90%。2003 年南京市地税局稽查分局曾对2002年度纳税额较 大的88户房地产企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竟然 发现87户有偷漏税问题,涉税金额高达5031.66 万元。偷漏税现象如此严重,与房地产商和官员 们的寻租、设租活动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