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办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业务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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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号:署税发[2016]186号颁布⽇期:2016-09-26执⾏⽇期:2016-11-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职责分⼯第三章异常数据核查第四章办理退税核查第五章附则⼴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打击利⽤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骗抵税款的不法⾏为,海关总署联合税务总局开展了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作。

为规范海关操作,经研究,总署制定了《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作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

特此通知。

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作操作规程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以下简称“进⼝增值税联⽹核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条本规程适⽤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先⽐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先⽐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发[2013]7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的进⼝增值税联⽹核查⼯作。

第三条进⼝增值税联⽹核查⼯作应当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并利⽤“进⼝增值税联⽹核查系统”组织开展。

第⼆章职责分⼯第四条直属海关关税部门是关区进⼝增值税联⽹核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本关区进⼝增值税联⽹核查⼯作。

第五条直属海关财务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增值税及时核销,并对未核销⼊库的数据,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查明原因后进⾏补核销。

第六条直属海关技术部门负责对进⼝增值税联⽹核查系统的更新、技术故障处理⼯作。

第七条现场海关负责按照本规程要求,开展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 (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相关信息的核查,并向税务机关回复核查结果。

第⼋条本着⽅便税纳义务⼈操作的原则,各直属海关可以结合本关区实际,制定操作细则,采取集中到⼀个业务现场办理或由各业务现场分别办理的⽅式。

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流程

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流程

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流程一、啥是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呢?简单来说,这就是你进口货物的时候,海关给你开的一个能用来抵扣增值税的凭证。

就像是一张特殊的优惠券,不过这个优惠券是用来抵税的哦。

比如说你进口了一批超级酷炫的电子产品,海关那边收了增值税,然后给你开这个缴款书,你就可以用它来让自己少交点税啦。

二、拿到缴款书后的准备工作。

1. 信息核对。

拿到这个缴款书之后呀,你得仔细看看上面的信息对不对。

就像你收到快递得看看东西有没有破损、是不是自己买的东西一样。

像缴款书的号码、日期、进口口岸代码这些信息,都要核对得明明白白的。

要是有错误,那可就像你穿错了鞋子走路一样,会很不舒服,而且后续的抵扣也会出问题。

2. 采集信息。

现在很多地方都是要进行信息采集的。

你要把缴款书上的信息录入到相关的系统里面。

这个过程就像是你在给这个缴款书做一个电子身份证一样,让它能在税务系统里有个身份标识。

录入的时候可不能马虎,错一个数字都可能导致抵扣不成功。

三、申报抵扣环节。

1. 申报期限。

这里有个很重要的事儿,就是申报期限。

你不能拿到缴款书之后就一直拖着不申报抵扣呀。

一般是有规定的时间的,就像看电影有开场时间一样,错过了就不好办了。

所以要时刻关注着这个期限,可别因为自己的小迷糊错过了能抵扣的好机会。

2. 填写申报表格。

在申报的时候呢,你要填写相关的申报表格。

这个表格里要准确无误地把缴款书相关的信息填进去。

这就好比是你在给税务机关讲一个关于缴款书的故事,要把故事里的人物(也就是缴款书里的各项内容)都介绍得清清楚楚。

如果填错了,税务机关就会像老师批改作业发现错误一样,给你打回来重新弄。

四、税务机关审核。

你申报完了之后,就轮到税务机关来审核啦。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就像一群超级严谨的检查员。

他们会仔细检查你申报的内容和你提供的缴款书是不是相符。

这个时候你就只能耐心等待啦,就像等待自己种的小花慢慢长大一样。

如果审核通过了,那你就成功完成了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流程,就像游戏闯关成功一样开心。

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操作说明

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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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的纳税人稽核结果信息包括:对该纳税人 的稽核结果通知书、稽核结果清单(相符、留 待继续比对、稽核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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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抵扣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
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 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 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
其核对后的缴款书滞留期延长为6个月,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将会同 海关进行核查。 同一个纳税人在相同稽核月份内对同一份海关缴款书进行多次核 对,则以该缴款书最后一次核对所产生的稽核结果为准。 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 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 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相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 关缴款书号码一致,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也均相同。
不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 关缴款书号码一致,但比对的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
缺联: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结束时系 统中仍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
不能为空
6 税号
不能为空,16位字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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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书号码填写规则
序号 位数
1 第1-4位 2 第5-8位
3 第9位
用途
4位口岸代码 4位年
进出口标志
4 第10-18位 报关单编号
规则
数字,不能全为0 数字,第5-6为必须为20 数字,不为0。1:进口 0:出 口
数字,不能全为0

海关增值税比对操作指南

海关增值税比对操作指南

海关增值税比对操作指南导言海关增值税比对是一种重要的监管措施,用于确保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本操作指南旨在为海关工作人员提供详细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增值税比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准备工作在开始进行海关增值税比对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确认比对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进行增值税比对的货物范围。

可以根据进出口数据、风险分析等进行筛选。

2. 获取货物信息:收集相关的进出口货物信息,包括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

3. 确认申报信息:核实货物的增值税申报信息,包括货物的税率、计税依据等。

4. 准备比对工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比对工具,可以是海关提供的软件或自行开发的工具。

二、海关增值税比对操作步骤1. 导入数据:将收集到的货物信息导入比对工具中,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在导入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货物编号、金额等关键信息,避免出现误差。

2. 进行比对:通过比对工具,对导入的货物信息进行比对。

比对的目的是确认货物的增值税申报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3. 分析异常情况:如果在比对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进行分析处理。

可能的异常情况包括货物数量、金额等与申报不符,税率错误等。

4. 修正数据: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需要进行数据的修正。

修正的方式可以通过修改申报信息或进行相关的补正操作。

5. 生成比对报告:在比对完成后,根据比对结果生成详细的比对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比对的货物信息、异常情况的处理结果、修正后的数据等内容。

6. 审核比对报告:由专人对比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确保比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核的过程包括对异常情况的处理结果进行核对,并确认修正后的数据是否符合要求。

7. 归档和备份:在确认比对无误后,将比对报告进行归档和备份。

归档的目的是方便后续查阅和审计,备份的目的是防止数据丢失和意外情况发生。

三、注意事项在进行海关增值税比对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数据的准确性:比对结果的准确性依赖于所导入的货物信息的准确性。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流程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流程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流程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好好唠唠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流程这事儿!你想想看,咱买了进口的东西,这里面交的税要是能抵扣,那可太好啦,就像捡了个大便宜似的!
比如说你开了个公司,进了一批货,海关给你开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这可就是宝贝啊!那怎么用它抵扣呢?别着急,听我慢慢说。

首先啊,你得把这缴款书拿到手,这就好比你抓到了一把钥匙。

然后嘞,要去认证,就跟给这把钥匙开锁一样,认证通过了,门就打开啦!接着你就可以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把能抵扣的部分填上,哇塞,这不就省了一笔钱嘛!
我给你讲个例子哈,小李的公司就遇到了这个情况。

他拿着缴款书不知所措,后来经过别人指点,一步一步按我说的做,嘿,真的抵扣成功了,省了不少钱呢,把他给乐坏了!
在这个过程中,千万可别马虎啊!就像走钢丝一样,得小心翼翼。

要是哪个环节出了错,那可就麻烦啦!比如认证不及时,那不就白白浪费了这个抵扣的机会嘛,那不得后悔死啊!
而且啊,要时刻关注政策的变化,这政策就跟天气似的,说变就变。

咱得跟着调整自己的操作,不然就跟不上趟啦!你说是不是?
总之,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流程虽然有点复杂,但只要咱认真对待,就一定能利用好它,为咱的公司省钱!这就是我的观点,可别小瞧了这事儿,真的很重要哦!。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操作流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操作流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操作流程一、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二、由于海关传递海关缴款书数据时限一般在缴款成功后10-25个工作日,我公司需先在电子口岸确认抵扣经营单位,客户先不要急上传海关缴款书。

(最好在缴款书日期后25个工作日之后才上传比对)。

三、纳税人应按要求完整规范采集海关缴款书海关缴款书号码在通关系统中共有22位,可抵扣的海关缴款书号码第20位必须是“L”。

纳税人在采集海关缴款书时号码应完整规范录入,其中:数字、字母、符号以半角录入;大写英文字母“L”在内的22位号码必须填写完整;其中“—”不能以“/”代替;英文字母“L”一律为大写;通关系统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上行打印的括号和四位日期不属于缴款书号码,不应录入;开票日期应录入票面填发日期;如企业取得同一号码多张海关缴款书,税额应按末张海关缴款书最后一栏合计数录入。

四、纳税人可自行通过网上电子申报系统查询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查询方法应先选择海关缴款书上报月份,然后再点击“稽核管理——查询比对结果”。

具体操作请看《网上申报海关缴款书稽核操作说明》或咨询税务局技术服务公司。

纳税人应注意网上比对查询方法,避免由于操作错误,导致错过抵扣期限,造成损失。

五、确认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纳税人每月1-13日前可选择是否确认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稽核通知书)。

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每月14日前纳税人实时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稽核通知书)功能。

除了海关稽核系统每月1日自动导出上月所有稽核结果外,纳税人还可以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自行进行“稽核结果通知书”导出,即给予纳税人自行选择“稽核结果通知书”下载时间的权力。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图5申报单位录入或修改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提示
7、申报单位进行确认后,系统弹出提示框提示抵扣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已经确认成功。如图6。确认后,该抵扣单位将可以登录系统,进行税单数据的确认和抵扣清单的下载、打印等操作。注意:申报单位录入的“纳税人识别号”必须与到国税部门进行抵扣的单位一致!
图6申报单位税单确认成功后系统提示
图28抵扣单位录入相关信息
图29系统提示清单下载成功
图30清单文件存储路径
图31校验文件存储路径
若清单文件已被成功下载过,系统会提示是否覆盖原文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图32、33:
图32系统提示是否覆盖原清单文件
图33系统提示是否覆盖原校验文件
7、清单下载成功后,抵扣单位可以进行《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面单证的打印,在打印之前,系统自动弹出打印预览界面,如图34:
图9申报单位税单批量确认成功后系统提示
(二)
业务操作步骤如下:
1、申报单位持企业操作员IC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选择进入“进口增值税”系统;
2、点击“税单查询”、“申报单位”,进入申报单位进行税单查询的界面,如图10:
图10申报单位税单查询界面
3、申报单位选择查询属性、查询条件以及申报单位对该票税单的确认状态后,录入查询数值,点击“条件设定”后,点击“开始查找”键,调出需要进行确认的税单数据。查询属性包括:税单的统一编号、税单号、税单对应的报关单编号;申报单位确认状态包括:未确认、已确认、全部(默认:全部,即查询范围为申报单位的所有税单)
6、抵扣单位在清单下载和打印前,需要补充录入一些数据:税款所属期(系统要求录入4位年份+2位月份,其中税款所属期的年月必须与企业到国税部门进行抵扣的税单所属区间一致)、纳税人名称、主管税务机关代码、主管税务机关名称。此外,企业也可以对每票税单的“备注”进行填写。抵扣单位补充录入完毕后,可以点击“清单下载”键,对清单电子数据进行下载。下载完毕后,系统弹出提示框提示下载成功,并提示清单文件与校验文件的存储路径。如图28、29、30、31:

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操作手册

海关专用缴款书“先稽核后抵扣”操作手册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业务流程:(1)纳税人数据采集报送进口货物,自海关缴款书开具之日起180天内,纳税人采集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第一联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2)数据接收校验通过办税大厅稽核系统客户端或网上申报接口,接收《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并提供接收《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接收校验功能可发现部分数据采集错误和重复报送问题,并规范数据接收工作。

(3)稽核数据比对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

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

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

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

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

一、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发送(2013-7-20正式启用)1、选择报表❑根据核定数据自动选择申报表:JH001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对应账户属性纳税人基本信息—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2、填写报表1.点击“涉税事项”,选择填写:JH001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1)所属期默认为本月度。

(2)“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为必填项。

(3)“专用缴款书号码”格式,如:220120081018227577-L02(5)“填发日期”:合法YYYY-MM-DD日期格式,(缴款书报送日期-填发日期)小于等于180天。

(6)“税款金额”:大于0,且保留2位小数。

(7)“备注”字段长度为10个字符。

(8)支持四小票采集软件导入。

(9)允许多次发送。

3、发送报表回执中包含以下数据:(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通过数据)(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校验未通过数据)○缴款书号码错误○填发日期错误○税款金额错误(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重复报送数据)(4)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清单(逾期报送数据)二、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对1日系统未自动确认稽核结果的纳税人,1日至纳税申报截止期-2日之间,可以根据海关缴款书的稽核比对情况,对上月产生的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确认下载查询,不限次数每月只能发送1次1、选择报表❑根据核定数据自动选择申报表:JH002 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对应账户属性纳税人基本信息—增值税纳税类型增值税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2、填写报表(1)点击“涉税事项”,选择填写:jH002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确认(2)点击“确认”强调:每月只能发送确认1次,一旦确认无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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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办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业务操作指南
尊敬的纳税人:
《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31号)明确,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对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现将纳税人网上办理相关业务的具体操作明确如下:
一、采集
(一)纳税人将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V2.4》中进行数据采集(如下图)。

(二)采集完毕,按指定路径,开始导出(如下图)。

(三)导出成功,在指定路径下找到导出的.xml文件(如下图)。

纳税人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通过《通用数据采集软件》进行海关进
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采集、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申请稽核比对。

逾期(超过180天)未申请稽核比对的海关缴款书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上传
登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按以下路径:【我要申报】——>【012增值税抵扣明细表】——>【海关完税凭证导入】,将通用数据采集导出的.xml文件进行上传,注意文件名称的一致性(如下图)。

纳税人每月可将不同的采集缴款书信息多次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送。

上传的截止期为每月的最后一天,建议最好能提前上传,防止月末因系统拥堵,无法上传而影响下月正常抵扣。

(一)网上办税系统自动对导入的采集数据依照以下规则进行合法性校验,系统显示缴款书上传内容及接收结果(如下图),校验通过的信息将上传总局稽核系统进行比对。

1、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规则
2、22位海关编码规则(缴款书号码如230320121018227577—L02)
(二)如校验未通过(或重复上传),系统会实时提醒纳税人(如下图),
采集信息将不予上传。

(三)纳税人可以查看通过校验上传稽核系统的内容,接收结果(如下图)。

接收结果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以及对应四份清单列表(校验通过数据清单,重复报送数据清单,未通过校验数据清单,逾期报送数据清单)(如下图)。

三、比对结果查询
(一)纳税人采集并校验通过数据上传至总局稽核系统进行比对(总局比对三要素:缴款书号码、税款金额、填发日期),原则上于次日生成稽核比对结果,此时纳税人可登录【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在【海关稽核结果明细查询】中进行查询(如下图)。

1、相符明细数据清单(如下图):
2、滞留明细数据清单(如下图):
3、异常明细数据、重号明细数据(如下图):
(二)注意事项:在每次获取比对结果后的三个小时内,一般不会再次重新获取比对结果,三小时内仅显示上次查询的纪录。

纳税人若在三小时内再次查询稽核比对结果,系统显示如下提示(如下图)。

(三)对稽核异常(稽核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的海关缴款书信息,纳税人可以海关缴款书原件为依据,逐份核对,并根据错误原因进行以下处理:
1、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在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作如下处理:如属于信息采集错误的,可通过《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V2.4》重新采集(采集要求同上),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再次稽核比对,例如纳税人7月25日采集的缴款书信息,次日返回的比对结果为“不符”或“缺联”,经查发现系“缴款书号码、税款金额、填发日期”录错,纳税人可以及时按正确的信息重新采集、并上传,如经总局再次比对相符的,可在8月份申报期内按规定申请抵扣,逾期申报的其进项税额将不予抵扣。

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稽核比对结果进行处理,如经核对相符的,主管税务机关将相符信息通知纳税人,纳税人应在收到的次月申报期内申请抵扣,逾期申报的其进项税额将不予抵扣。

2、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不必进行任何处理,由主管税务机关会同对方税务机关或海关组织进行核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核查结果进行处理。

如经核对相符的,主管税务机关将相符信息通知纳税人,纳税人应在收到的次月申报期内申请抵扣,逾期申报的其进项税额将不予抵扣。

(四)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将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能申请数据核对。

滞留,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总局规定: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

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

举例:一是纳税人取得7月25日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在当月采集并上传,7、8月为正常的滞留期,到9月底前一直未找到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9月30日系统将比对结果由“滞留”转为“缺联”。

二是纳税人取得3月25日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在180天内),在7月25日采集并上传,因已过稽核期,如未找到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8月1日返回的比对结果就为“缺联”。

四、比对结果确认、申报抵扣
(一)纳税人在次月申报期内必须下载和确认(包括手工确认和稽核系统自动确认)稽核结果通知书,且每月只能进行1次(如下图)。

点击确定,生成确认通知书(如下图)。

点击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结果通知书(如下图)。

《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结果通知书》所附清单: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结果清单(稽核相符)(如下图)
《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结果通知书》所附清单: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结果清单(留待继续比对)(如下图)
《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结果通知书》所附清单: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结果清单(稽核异常)(如下图)
(二)下载、确认事项说明:纳税人2013年7月共采集、上传10份专用缴款书信息,8月申报期内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结果通知书》(其中8份相符和2份留待继续比对,未下载、确认)。

如纳税人到8月8日需要进行申报,则此时必须对稽核结果进行手工下载和确认,确认后的结果即为该纳税人的最终稽核结果,确认后2份留待继续比
对的专用缴款书(即使在8月8日到13日间再取得相符结果)将转入9月,纳税人只能对8份相符的,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的其进项税额将不予抵扣。

如纳税人希望在申报期内继续等待2份留待继续比对专用缴款书的结果,一直未进行下载、确认,则系统会在纳税申报截止期(如8月截止期为15日)的前二天(8月13日)自动确认,即生成该纳税人的最终稽核结果,此时纳税人只能接受此结果,并下载和确认,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申报的其进项税额将不予抵扣。

(三)下载、确认后,点击稽核结果通知书下方的“导入抵扣明细表”按钮,增值税抵扣明细表中出现比对相符数据。

每条记录有两种状态下拉选择“海关完税抵扣”,“其他不得抵扣(海)”,纳税人应按现行抵扣规定进行选择,点击“保存状态信息”(如下图)。

返回报表列表,系统自动生成“643表海关完税证稽核结果通知书”(如下图)。

点击自动生成,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自动导入105表附表二第5行,30行内(如下图)。

(四)继续完成其他报表的填写和申报工作。

五、稽核结果通知书的打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提供以xls格式的稽核结果通知书及清单打印功能,供纳税人打印、存档(如下图)。

打开xls文件,稽核结果通知书及清单的内容分别如下(如下图)。

备注:
尊敬的纳税人: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实行后,国税机关将对纳税人采集上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第一联数据,与海关总署汇总
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第四联数据信息运用稽核系统进行按日比对。

为保证您能及时抵扣,请您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守法经营,取得真实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及时缴纳进口增值税税款;
3.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申请抵扣;
4.在每月底前,运用总局免费下发的通用采集软件,正确、完整、及时录入数据,生成《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通过办税大厅或网上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5.及时查询比对结果,对产生比对异常的数据信息,在下一个申报期前及时采取重采、修改核对或申请核查措施进行修正。

6.在下一申报期内通过办税大厅或网上申报方式,及时取得稽核比对结果,按稽核比对结果中相符数据,在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税款。

比对异常数据不得抵扣税款;当月纳税申报期内不申报抵扣的相符数据,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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