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检验案例 血型鉴定差错
临床输血差错案例分析

20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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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输血申请单血型填错
患者李XX,男性,63岁,住院号:357814,血型:BRh(D)阳性。 入院诊断:肝功能失代偿期(肝硬化),有输血史,因肝功能 障碍导致部分凝血因子合成障碍,患者出现出血倾向,申请输 新鲜冰冻血浆400ml。该病区有多人同时申请输注血浆,上级医 生查房后要求下级医生填写输血申请单,而下级医生错将另一 床号的患者A型血型填写给李xx的申请单上,上级医生对申请单 和患者病历没有认真核对就审核签字,护士将申请单送往输血 科申请A型血浆400ml,到输血科后,输血科发血人员没有核对, 随即按照申请单的血型发出A型血浆400ml,护士取回血浆后到 护办室两人核对时发现血型有误,急将血浆送回输血科并抽患 者血样复查血型。结果患者为B型血,护士杜绝了一次医疗差错。
本案例差错出现在:①申请输血或者血浆等血液 制剂没有检查或者复核患者血型;②输血科在没 有患者血型记录(患者血型信息)情况下,按照 输血申请单血型而发血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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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连接
1.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医生 在评估患者病情后,觉得需要临床输血或输血浆,需要进行以下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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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输血申请单血型填错
患者王XX,女,42岁,住院号:364758,血型ARh(D)阳性。 入院诊断:直肠癌术后化疗,有输血史,查房发现患者感 觉精神面貌差、饮食不佳,医生觉得输200ml血浆支持治 疗,回办公室后随即让实习医生填写输血申请单,自己签 字确认。实习医生询问患者血型后填写为O型,护士拿申 请单去输血科领回O型新鲜冰冻血浆200ml,核对后给患者 输上,输血浆60ml时,患者女儿来医院看到给她的父亲输 O型血浆,立即到护办室告诉护士她爸为A型血,为什么输 O行呢?护士当即停止输血并抽血样复查血型,结果: ARh(D)阳性。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平稳,未出现严重的不良 后果,但医院在输血过程中出现了输注血浆的差错。
输血差错事故案例

输血差错事故案例输血差错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输血操作错误导致患者健康风险的事件。
以下列举了10个输血差错事故的案例。
1. 2016年,某医院发生了一起输血差错事故。
一名患者需要输注A型血,但输血操作员错误地输注了B型血,导致患者出现严重的输血反应,威胁了其生命安全。
2. 2017年,某医院发生了一起输血差错事故。
一名护士在为患者准备输注O型血时,错误地选择了A型血,导致患者出现输血不相容反应,造成严重的健康问题。
3. 2018年,某医院发生了一起输血差错事故。
一名输血操作员在为患者准备输注血小板时,错误地选择了过期的血小板,导致患者未能得到有效的治疗,进一步加重了患者的病情。
4. 2019年,某医院发生了一起输血差错事故。
一名输血操作员在为患者进行输血前,未对患者进行正确的血型鉴定,导致错误地输注了不相容的血型,引发了患者的输血反应。
5. 2020年,某医院发生了一起输血差错事故。
一名护士在为患者准备输注血浆时,错误地选择了过敏患者的血浆,导致患者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危及了其生命安全。
6. 2021年,某医院发生了一起输血差错事故。
一名输血操作员在为患者进行输血时,未按照正确的程序进行操作,导致输血管路不畅通,使得输血效果不佳,延误了患者的治疗时间。
7. 2022年,某医院发生了一起输血差错事故。
一名护士在为患者准备输注红细胞时,未正确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导致输血给错了患者,给无需输血的患者输注了血液,增加了患者的风险。
8. 2023年,某医院发生了一起输血差错事故。
一名输血操作员在为患者进行输血时,未对输血设备进行正确的清洁消毒,导致患者感染了输血设备上的细菌,造成了严重的感染并延长了患者的住院时间。
9. 2024年,某医院发生了一起输血差错事故。
一名护士在为患者准备输注血小板时,未正确核对血小板的有效期限,导致输注了过期的血小板,使得患者未能得到有效的治疗。
10. 2025年,某医院发生了一起输血差错事故。
血型误判1例原因分析

血型误判1例原因分析目的查找此例血型判错的原因。
方法血型鉴定采用微柱凝胶法结合传統的试管法。
结果此患者正确的血型为”B型,RhD(+)”,而使用的错判为”O型,RhD(-)”的一张血型鉴定卡因贴签错误导致结果误判。
结论当血型检测出现异常结果、稀有血型等时,一定要复检或改用其他方法检测,务必查明原因,准确判定血型。
标签:血型;微柱凝胶法输血是抢救患者和临床治疗的重要手段,而血型鉴定是输血前试验的”三道保险”之一,是临床有效输血的保障[1]。
血型鉴定结果错误会造成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甚至危及患者生命,所以当血型检测中出现错误或遇到特殊情况时,一定要查明原因,准确鉴定血型。
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我院一位肝硬化住院患者,男,51岁,预输血浆而检测血型。
患者样本为EDTA.K2抗凝血,样本符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无溶血、无脂血及纤维蛋白存在。
1.2方法血型鉴定采用微柱凝胶法和试管法。
微柱凝胶法检验方法:ABO/RhD血型定型检测试剂卡有6个凝胶管,其中第1管为抗A凝胶,第2管为抗B凝胶,第3管为抗D凝胶,第4~6管为中性胶;用生理盐水将患者压积红细胞配制成0.8%~1%浓度,分别加入第1~第3管和第6管微管中,每管50 μl;将A型、B型反定型红细胞试剂用生理盐水配制成0.8~1%浓度,分别加入到第4、第5微管中,每管50 μl;将患者血浆分别加入第4~第6管微管中,每管25 μl;混匀后置专用离心机离心5 min;离心结束后,取出观察并记录结果。
试管法检测过程按实验室标准作业程序操作步骤进行。
1.3试剂及仪器所用ABO/RhD血型定型检测试剂卡、抗A、抗B、抗D血型定型试剂、ABO血型定型红细胞试剂均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专用离心机等设备运转正常。
2结果采用ABO/RhD血型定型检测试剂卡,按血型鉴定卡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试验结束后检测结果为“O型,RhD(-)”,且正反定型相符。
由于Rh阴性血型不常见,为避免出现错误,分别用试管法和另一张血型鉴定卡同时复检,而此次两者的结果均为”B型,RhD(+)”。
输血失误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因一起输血失误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患者李某因突发疾病入院治疗,医院在对其进行输血治疗过程中发生失误,导致李某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李某及其家属认为医院在输血过程中存在过错,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将医院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患者情况:李某,男,30岁,因突发疾病于2018年5月入院治疗。
入院后,医院诊断其为重症贫血,需进行输血治疗。
2. 输血过程:医院为李某进行了输血治疗,但在输血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操作失误,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3. 发现感染:输血后不久,李某出现了发热、乏力等症状。
2018年6月,李某在另外一家医院进行血液检查时,发现其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4. 鉴定结论:经疾控中心鉴定,李某感染的艾滋病病毒为HIV-1型,且与我国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提供的血液制品HIV抗体检测结果不符。
三、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医院是否违反了医疗操作规程,导致李某感染艾滋病病毒?2. 医院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患者李某的损失应如何赔偿?四、法律分析1. 医院是否违反了医疗操作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在为李某进行输血治疗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违反了医疗操作规程,导致李某感染艾滋病病毒。
因此,医院存在过错。
2. 医院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院因违反医疗操作规程造成患者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因输血失误导致李某感染艾滋病病毒,侵犯了李某的生命健康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患者李某的损失应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医疗损害造成患者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临床输血检验案例 献血员A2B引起正反定型不合

31.献血员A2B引起正反定型不合一、简要献血史献血员,男性,27岁,2009年8月献全血400ml;献血前血型正定型为AB型。
二、输血科会诊意见及临床处理检验室复检血型时发现献血员ABO正反定型不相符:正定型AB型,反定型为B。
进行进一步的血型鉴定。
三、实验室检测结果1.血型鉴定结果见表10-1。
表10-1 献血员正反定型结果2.怀疑献血员为A2亚型,进一步的鉴定结果见表10-2。
表10-2 献血员A2亚型鉴定结果四、相关知识链接1.血型具有高度的多态性,其生产原因大多是由一个或多个错义的突变而形成,单个核苷酸的碱基的改变,导致所编码氨基酸的改变和产生抗原的多态性。
其他涉及血型多态性的基因结构,包括有单个核苷酸的缺失,整个基因的缺失或插入以及紧密连锁的同源基因的遗传物质的改变等。
2.ABO血型亚型的判断依据(1)红细胞与抗-A、抗-A1、抗-B及抗-A、B的凝集强度。
(2)红细胞上H物质活性的强弱程度。
(3)血清中是否存在抗-A1。
(4)分泌型人的唾液中A、B和H物质。
3.ABO血型亚型的种类见表10-3。
五、综合判断A2B在我国AB型人群中占0.78%~8.17%,且有22%~35%的人有抗-A1。
该献血员的血清与A1细胞反应,细胞与抗-A1不反应,由此结果推断,献血员的血型为A2B。
六、回顾性点评在日常进行血型检测时,必须采用ABO正反定型鉴定血型,对可疑标本应加做抗-AB、抗-H、抗-A1等多种血清,如有条件还可以使用多份不同厂家的试剂和已知ABO亚型红细胞用于验证。
该献血员体内存在抗-A1,这不仅是提示在血型鉴定时同时做正反定型非常重要,同时提示临床在输血用该献血员的血液时要关注红细胞和血浆的适用患者。
临床输错血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于2021年6月1日为患者张先生(化名)进行了一次手术。
手术过程中,医院为张先生输了A型血。
然而,张先生实际上为O 型血。
术后,张先生出现了严重的输血反应,经过抢救,张先生虽脱离生命危险,但身体受到严重损害,生活质量下降。
张先生的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焦点1. 医院是否违反了医疗法规,导致输错血?2. 医院是否对张先生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三、案例分析(一)医院是否违反了医疗法规,导致输错血?1. 医疗法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确认献血者符合献血条件。
医疗机构应当对受血者进行血型鉴定,确认受血者符合受血条件。
”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受血者进行血型鉴定,确认受血者符合受血条件。
输血前,应当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认受血者与供血者血型相合。
”2. 案例分析本案中,医院在为张先生进行手术前,未能对张先生进行血型鉴定,确认其血型为O型。
在手术过程中,医院为张先生输了A型血,违反了上述医疗法规。
因此,医院在输血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二)医院是否对张先生的损害负有赔偿责任?1. 医疗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案例分析本案中,医院在输血过程中违反了医疗法规,导致张先生受到严重损害。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医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 医疗事故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2. 案例分析本案中,医院在输血过程中违反了医疗法规,导致张先生受到严重损害。
输血错误案例及其解决措施

资源不足:人力资源或设备资源不足, 可能导致工作繁忙和疏忽
PART 3
解决措施
解决措施
1. 人为因素对策
加强标识管理:统一血液样本标签格式,确保书写 清晰、易读
严格操作规程:对医护人员进行输血操作培训,确 保他们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操作培训:组织输血操作技能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并进行考核,确保每 位医护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操作规程。此外,对于新入职医护人员应加强培训和监督
解决措施
沟通机制
建立多部门沟通机制,包括医生、护士、 检验科等多个部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传 递。同时,加强医护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 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流程优化
在输血流程中增加核对环节,如取血前、 输血前等关键节点进行双重核对。同时, 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血液信息的实 时更新和共享,方便医护人员查询和核对
培训体系完善
定期开展输血安全培训,包括理论知识、 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等方面。同时,建立 培训档案,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记 录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PART 2
输血错误原因分析
输血错误原因分析
1. 人为因素
标识错误:血液样本标签可 能由于书写不清或标记错误 而导致误判
操作不当:护士在取血或输 血时可能疏忽,没有仔细核 对血型
沟通问题:医生与护士之间 ,或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不 畅可能导致信息误传
2. 系统因素
输血错误原因分析
流程缺陷:输血流程中缺乏足够的核对 环节,或者核对环节流于形式
资源整合与调配
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和设 备资源,避免工作超负荷和资源浪费。同 时,加强团队协作和分工合作,提高工作 效率和质量
临床输错血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临床输血已成为治疗许多疾病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临床输血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临床输错血事件展开,分析其中的法律责任及法律适用。
二、案例概述某市某医院患者李某因手术需要输血,医院血库在接到输血申请后,根据李某的血液类型调取了相应的血液。
然而,在输血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操作失误,将李某应输的A型血误输为B型血。
事后,李某出现严重输血反应,经抢救后虽脱离生命危险,但身体机能受损严重,生活自理能力下降。
李某及其家属认为医院在输血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侵权责任法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医院在输血过程中因医护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李某受到损害,属于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情形,因此,医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医疗损害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承担无过错责任。
”本案中,医院在输血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李某受到损害,即使医院能够证明其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3.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损害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案中,李某因输血错误导致身体机能受损,生活自理能力下降,属于残疾情况。
因此,医院除赔偿李某的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李某的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等。
4. 责任认定及责任承担本案中,医院在输血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导致李某受到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的,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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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血型鉴定差错
一.病历摘要
【案例一】
患者,女性,34岁,因感冒到某中心医院就诊,确诊为病毒性肝炎需住院治疗。
医护人员给患者输入A型血浆。
患者察觉有误,因为以前血型鉴定结果为B型。
患者提醒护士后再次抽血确认为B型,经核实,因输血科工作人员误将B型写成了A型。
护士立即更换为B型血浆继续输注,原血袋中已有1/3的A型血浆输入患者体内。
当时未见输血不反应。
4天后因患者病情加重,诊断为肝性脑病转院治疗,最终患者死于呼吸衰竭。
【案例二】
患者,女性,60岁,因胆管结石到当地中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胆总管结石。
5月16日,医院给患者实行了胆总管切开取石、胆道镜取石手术。
由于术后白蛋白低,医院无白蛋白注射液,医生建议补充血浆,随后医院连续11天供给患者输入B型普通冰冻血浆22U。
然而,患者的手术切口在长达20多天里一直没愈合,每天高热39℃左右。
随后出现了脾大、门脉高压、血红蛋白尿等症状,血红蛋白由原来的128g/L降到了70g/L。
复查血型,判定前次血型鉴定结果有误,停止输B型血浆后,患者的伤口也逐渐愈合。
经过4个多月的治疗,患者的病情好转。
该案例最终判定为医疗事故。
二.相关知识链接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四章交叉配血
第十四条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第十五条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六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三、点评
两例均为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输注不同型新鲜冰冻血浆而出现的医疗事故。
血液的安全输注取决于四个方面:受血者身份的正确确认,配血标本的正确获取和清晰的标识,准确的血型鉴定、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受血者身份的最后核对以及确保正确的血液输给相合的患者。
这四个方面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
准确的血型鉴定、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为输血科人员工作范畴,出现问题或者差错一般均为责任心问题,很少因为技术原因查错血型或者配错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