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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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

实施方案

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27号)以及省人事厅、市人事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施人员聘用制以来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扎实做好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通过实施岗位等级设置方案,建立起符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在校形成真正有效的竞争、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校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学校的发展。

二、设岗基本原则

1.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2.精简、合理、高效。

3.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4.集中、动态管理。

三、实施围、对象与岗位基本条件

1.围、对象:我校全体在编教职员工。(含2006年7月1日后的退休人员)

2.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工作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四、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教师岗位名称:小中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中高教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小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初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或小学一级教师及小学二级教师,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3.XX镇中心小学有关小中高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岗位部结构比例:小中高教师5% 余下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结构比例为2:4:4,小学高级教师中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结构比例为3:4:3,小学一级、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结构比例为5:5,经核准首次聘用数为:小中高教师5人,其中一级岗位1名、二级岗位2名、三级岗位2名;小学高级教师共43名(离退6名),其中一级岗位13名、二级岗位17名、三级岗

位13名;小学一级、二级教师共48名(退一名未评一名),其中一级岗位24名、二级岗位24名。详见下表。

XX镇中心小学岗位类别、设岗总量、首聘数、履行岗位职责和岗位

待遇一表

4、各岗位任职条件:

八级岗位任职条件(依照安教发2009·180号文件执行)

(1)任职时间,专业技术8级岗位需小学高级职务4年及以上。

(2)工作量,教师要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学校领导干部任课时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安岳县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安教发2007年95号)执行,个别学校目前只有1名领导的可特殊处理。

五、组织实施

1.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27号)以及省人事厅、市人事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学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引导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正确对待。

2.设立我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3.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工作。

通过收集有关文件、资料数据、人员花名册、工资统计报表等,对我校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种类人员聘用情况和现有在册工作人员结构状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和掌握,并分门别类做出系统分析,为进一步提出岗位设置意见提供依据和理由。

4.提出岗位等级设置意见。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市、县人事局初步确定下达的结构比例控制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我校岗位等级设置意见,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核准表》,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送县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5.制定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

在县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明确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的不同等级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上岗条件和相关待遇。

6.制定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的主要容:指导思想、围对象、设岗原则、岗位基本条件、岗位等级设置、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等。

7.《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经我校“岗位等级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后,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并按县要求的时间段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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