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味的形式
形式本体论(有意味的形式)

浅谈形式本体论对于形式本体论来说,首先要对本体这一西方哲学的传统母题之一有充分的认识。
而本体论,就是西方形而上学的三个传统分支之一。
这里所说的,不是黑格尔和马克思所谓的与辩证法相对的所谓孤立、片面、教条主义的形而上学。
而是属于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笛卡尔称之为“第一哲学”,尼采称之为“柏拉图主义”,它指的是哲学的基本法则,关注理论哲学的基本问题,如基础、前提、成因、第一原因和基本结构。
可理解为对终极实在的研究。
但是,本体论又是比形而上学更为具体的,系统的,针对的,简明的学说。
它意在研究存在的问题。
即是说什么是第一性的问题。
其次,关于形式本体论所说的形式。
人们一般把艺术作品分为内容与形式两个部分: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事物内在要素的组织结构或表现形态。
这里的形式不是一般的形式,它可理解为一种结构、一种系统、一种节奏、一种支撑内容存在的内在的意义体系。
然后,再来看形式本体论。
可以说,形式本体论赋予形式以形而上的意义, 以抽象的形式为文学的本体。
也就是说,形式本体论认为,艺术作品存在的终极问题在于它的形式,艺术作品基本的、第一性的问题是它的形式。
一、形式本体论所受影响形式本体论深受西方现代文艺理论的影响。
其中受结构主义、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等的影响最大。
首先,从早期的俄国形式主义开始,便有关于明确的形式的观点。
传统的文论强调内容与形式的二分法,认为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并且内容与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
甚至有人认为,内容应当是文学作品的一切,同时视形式为乌有。
但是,俄国形式主义与此不同。
它借鉴其关于语言符号系统、共时性和历时性、内部与外部研究的理论,指出文学研究不应该去问一部作品出自何时、何地、何人之手,而应该把它看做一个系统、一个结构,并且作为系统和结构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文学研究的焦点应该是在作品的形式上,文体、语言、手法、结构、技巧、程序等应受到重视。
形式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什科洛夫斯基认为,若一定要用内容、形式二分法的话,也不是内容决定形式,而是“形式为自己创作内容”,“新形式不是为了表达新内容而出现的,它是为了取代已经丧失艺术性的旧形式而出现的。
简述“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

简述“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以及艺术与形式的关系一切审美方式的起点都是对某种特殊感情的亲身感受。
现代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在《艺术》一书中说:"线条、色彩在特殊方式下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感情.这种线、色的关系组合,这些审美的感人的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或称为‘蕴意形式')。
"贝尔认为:艺术中必存在这某种特性,离开他,艺术品就不能最晚诶艺术品而存在;有了它,任何作品至少不会一点价值也没有,。
他强调,这种“形式”是指艺术品内各个部分和质素的关系,这种“意味”则是一种极为特殊的,难以言传的审美感情。
照现代主义美学原则的观点,对蕴意形式的追求,是所有时代艺术的真正追求。
如同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辩证统一的一样,“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这句话也不例外,克莱夫•贝尔在对这句话进行解释的时候,就不免有些片面与绝对。
我的理解是:“有意味的形式”,排除了再现性因素和艺术家的思想和情感的因素。
所谓的“有意味”,指的是能唤起人的特殊的审美情感,而与艺术内容毫不相干。
而“有意味的形式”说和其他形式主义的艺术本质观,共同注目于以往摹仿说和表现说所忽略的艺术特有的形式与结构,这对推进人们对艺术本质的更全面的认识有其积极意义。
然而,“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这一学说,仅仅向世人强调了形式的一面,而忽略了内容,对于艺术本质的规定意义,其片面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有意味的形式”是艺术品的基本性质,有助于对其本质问题的解释。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谈及“形式”二字,那到底什么是形式呢?形式既为空洞的抽象之物,又具有自己的内容。
它是明确表达情感的符号,并传达难以捉摸却又为人熟悉的感觉。
作为基本的符号形式存在于与实际事物不同的范畴之内。
“有意味的形式”:改写的重要指南——以白蛇传的现代阐释为例

文学作品的“形式”是内容的存在方式和形态,包括体裁、结构、语言、韵律、表现手法等。
内容要通过一定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内容也与形式是相依为命的,形式不能脱离内容,内容同样也不能脱离形式,正如别林斯基所言:“如果形式是内容的表现,它必和内容紧密地联系着,你要想把它从内容分出来,那就意味着消灭了内容;反过来也一样:你要想把内容从形式分出来,那就等于消灭了形式。
”黑格尔说:“内容和完全适合内容的形式达到独立完整的统一,因而形成一种自由的整体,这就是艺术的中心。
”英国文艺批评家克莱夫•贝尔(Bell.C.)曾提出过“有意味的形式”理论,他说:艺术品中必定存在着某种特性:离开它,艺术品就不能作为艺术品而存在;有了它,任何作品至少不会一点价值也没有。
这是一种什么性质呢?什么性质存在于一切能唤起我们审美感情的客体之中呢?什么性质是圣·索非亚教堂、卡尔特修道院的窗子、墨西哥的雕塑、波斯的古碗、中国的地毯、帕多瓦(Padua)的乔托的壁画,以及普辛(Poussin)、皮埃罗·德拉、弗朗切斯卡和塞尚的作品中所共有的性质呢?看来,可做解释的回答只有一个,那就是“有意味的形式”。
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感情。
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地感人的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
“有意味的形式”,就是一切视觉艺术的共同性质。
“有意味的形式”给予我们的启发是,要注重形式自身的审美价值,有意义的内容与完美的形式的联姻,才能产生不朽之作。
形式具备一定的历史继承性,有些形式不会因为时空的转变、新形式的出现而失去生命力:比如传统戏曲在话剧勃兴之后,依然能够博得观众的青睐;古典诗词也是如此,新诗固然风光无限,然而古典诗词的创作也不时出现佳作,并大有读者捧场。
新形式的产生与演变不能完全脱离旧形式,旧形式的采取与革新是新形式产生的条件,正如鲁迅所言:“一个新思想(内容),由此而在探求新形式,首先提出的是旧形式的采取,这采取的主张,正是新形式的发端,也就是旧形式的蜕变。
论“有意味的形式”

贝尔首先在回答“什么是艺术”问题时,提出了艺术乃“有意味的形式”这一审美假说。
他认为,所谓的艺术品,会给反应敏捷的人以特殊的审美感情。
他想找到的正是“唤起我们审美感情的一切审美对象中普遍的而又是它们特有的性质”,这样“就会找到艺术品的基本性质,即,将艺术品与其它一切物品区别开来的性质”(P3)。
于是贝尔提出,“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感情。
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地感人的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
…有意味的形式‟,就是一切视觉艺术的共同性质”(P4)。
“离开它,艺术品就不成其为艺术品;有了它,任何作品至少不会一点价值没有。
”即贝尔是由情感出发来探讨审美和艺术本质的。
“有意味的形式是对某种特殊的现实之感情的表现”,“艺术家的感情只有通过形式来表现,因为唯有形式才能调动审美感情”,“有意味的形式是艺术之基本性质”。
显然,贝尔是从审美体验角度去定义艺术的。
贝尔也在一开始就明确了艺术的敏感性对美学理论建设的重要性,另外当然尚需清晰的思考能力。
然而,随之贝尔意识到了个人审美体验的单一性和主观性的危险。
于是他论述道:任何审美方式都不可能建立在某种客观真理之上,而是基于一定的审美判断的基础,即一切审美判断都是个人鉴赏力的结果。
不过,也并不能由此而判定任何审美理论的失效。
贝尔认为“有意味的形式”就是揭示了视觉艺术品的共同和独特的性质的理论。
于是进一步阐释,按照某种不为人知的神秘规律排列和组合的形式,会以某种特殊的方式感动我们,而艺术家的工作就是按照这种规律去排列、组合出能够感动我们的形式。
这种动人的组合、排列就是“有意味的形式”。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有审美能力的人从一件作品中得到了审美的情感,那么这就是一件艺术品;而若一个人对艺术品无动于衷,则他就没有艺术敏感性。
这里的推论存在着相当大的主观化的危险。
“有意味的形式” 来自于艺术家的审美感情,而人们的审美感情又来源于“有意味的形式”,这就成了李泽厚所指责的循环论证。
“有意味的形式”与情感的表现:论贝尔的艺术理论

串的举例来说明,线条和色彩的组合指的是作品边界之内的一
式主义的。如果一个人可以把任何一个物体都能看作是纯形
系列事物,也就是物理意义上的作品,也即形式③。因此,回
式,那么他就具有很强的获得审美情感的能力,也就是沉思的
到贝尔对“有意味的形式”这一概念给出的定义中,“确定的
能力;反之则不然。贝尔认为,艺术家和普通欣赏者获得审美
成确定的形式和形式之间的关系,它们激起了我们的审美情
质在于色彩和线条的组合方式,同时排斥再现性艺术,即类似
感”①。
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理论,认为艺术的本质是比例和谐。实际
在这一段论述中,贝尔的阐述是模糊的,如果形式指的是
上,这是对贝尔理论的一种误读,贝尔的理论并不是一种形式
前述的第一种理解,那么形式之间的关系指的就是后一种理
没有建立在前一个命题的真实性之上。
有什么联系呢。
贝尔认为艺术作品之所以让欣赏者产生审美情感是因为它
二、审美情感的表现
表现了艺术家的审美情感⑨。同时,艺术家用以表达自身情感
在贝尔研究的第二方面,他从艺术家的角度来阐释审美情
的形式,并不能通过外观来判断它是否是由艺术家的身的审美情感,将他的审
论美学。
息。“有意味”一词在原著中以“Significant”表示,指“重
要的”“重大的”“有意义的”,如“参加了一次有意义的学术
一、有意味的形式
研讨会”。是指艺术形式是一种有意义的形式,它的意义就在
若要理解贝尔的理论,首先要从“形式”这一概念出发。
于能够使人获得审美情感。本文认为将“significant”译作
等) 是形式;而后一种理解认为,色彩或线条之间的组织关系
的现实意义 (指存在意义,而不是现实主义理论中的批判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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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形式本体论对于形式本体论来说,首先要对本体这一西方哲学的传统母题之一有充分的认识。
而本体论,就是西方形而上学的三个传统分支之一。
这里所说的,不是黑格尔和马克思所谓的与辩证法相对的所谓孤立、片面、教条主义的形而上学。
而是属于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笛卡尔称之为“第一哲学”,尼采称之为“柏拉图主义”,它指的是哲学的基本法则,关注理论哲学的基本问题,如基础、前提、成因、第一原因和基本结构。
可理解为对终极实在的研究。
但是,本体论又是比形而上学更为具体的,系统的,针对的,简明的学说。
它意在研究存在的问题。
即是说什么是第一性的问题。
其次,关于形式本体论所说的形式。
人们一般把艺术作品分为内容与形式两个部分: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事物内在要素的组织结构或表现形态。
这里的形式不是一般的形式,它可理解为一种结构、一种系统、一种节奏、一种支撑内容存在的内在的意义体系。
然后,再来看形式本体论。
可以说,形式本体论赋予形式以形而上的意义, 以抽象的形式为文学的本体。
也就是说,形式本体论认为,艺术作品存在的终极问题在于它的形式,艺术作品基本的、第一性的问题是它的形式。
一、形式本体论所受影响形式本体论深受西方现代文艺理论的影响。
其中受结构主义、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等的影响最大。
首先,从早期的俄国形式主义开始,便有关于明确的形式的观点。
传统的文论强调内容与形式的二分法,认为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并且内容与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
甚至有人认为,内容应当是文学作品的一切,同时视形式为乌有。
但是,俄国形式主义与此不同。
它借鉴其关于语言符号系统、共时性和历时性、内部与外部研究的理论,指出文学研究不应该去问一部作品出自何时、何地、何人之手,而应该把它看做一个系统、一个结构,并且作为系统和结构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文学研究的焦点应该是在作品的形式上,文体、语言、手法、结构、技巧、程序等应受到重视。
形式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什科洛夫斯基认为,若一定要用内容、形式二分法的话,也不是内容决定形式,而是“形式为自己创作内容”,“新形式不是为了表达新内容而出现的,它是为了取代已经丧失艺术性的旧形式而出现的。
有意味的形式

有意味的形式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提出“美”是“有意味的形式”(significant form)的著名观点,否定再现,强调纯形式(如线条)的审美性质,给后期印象派绘画提供了理论依据。
也就是所谓的“审美积淀论”。
举个例子来讲,如:仰韶、马家窑的某些几何纹样已经比较清晰的表明,它们是由动物形象的写实而逐渐变为抽象化、符号化的。
即:由再现(模拟)到表现(抽象化),由写实到符号化,这正是一个由内容到形式的积淀过程,也正是美作为“有意味的形式”的原始形成过程。
通俗点说,人的审美感受不同于动物性的感官愉快,正在于其中包含有观念、想象的成分在内。
美之所以不是一般的形式,而是所谓的“有意味的形式”正是在于它是积淀了社会内容的自然形式。
所以,美在形式,而不即是形式。
“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是由英国视觉艺术评论家克莱夫·贝尔提出的。
他把艺术品作为审美对象,提出只有具有“有意义的形式”的作品才是真正的艺术品。
也只有具有“有意义的形式”的作品才会使人产生审美感情。
它为塞尚以来的后期印象派,以及以毕加索为代表的立体主义、以马帝斯为代表的野兽派等现代派艺术的出现作了极力的辩护。
它对现代艺术,甚至当代艺术的理论化,有着极其深厚的影响。
因此,被公认为现代艺术理论的柱石。
在西方现代美学中已成为流行的口头禅,以导致西方一度泛滥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潮。
贝尔的理论是建立在两个假说之上的。
其一是对艺术品的定义,“一切审美方式的起点必须是某种特殊感情的亲身感受。
而把能唤起这种特殊感情的物品称之为艺术品”.也就是说,不能唤起这种特殊感情的物品,我们不能称之为艺术品,即使这件作品很好看,技巧很高,或能使我们联想到什么。
那么什么是“特殊感情”呢?贝尔是这样回答的,“大凡敏感力很强的人都会同意,由艺术品唤起的特殊感情是存在的。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指一切艺术品均唤起同一种感情。
相反,每一件艺术品唤起的审美感情都是独特的。
有意味的形式

有意味的形式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提出“美”是“有意味的形式”(significant form)的著名观点,否定再现,强调纯形式(如线条)的审美性质,给后期印象派绘画提供了理论依据。
也就是所谓的“审美积淀论”。
举个例子来讲,如:仰韶、马家窑的某些几何纹样已经比较清晰的表明,它们是由动物形象的写实而逐渐变为抽象化、符号化的。
即:由再现(模拟)到表现(抽象化),由写实到符号化,这正是一个由内容到形式的积淀过程,也正是美作为“有意味的形式”的原始形成过程。
通俗点说,人的审美感受不同于动物性的感官愉快,正在于其中包含有观念、想象的成分在内。
美之所以不是一般的形式,而是所谓的“有意味的形式”正是在于它是积淀了社会内容的自然形式。
所以,美在形式,而不即是形式。
“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是由英国视觉艺术评论家克莱夫·贝尔提出的。
他把艺术品作为审美对象,提出只有具有“有意义的形式”的作品才是真正的艺术品。
也只有具有“有意义的形式”的作品才会使人产生审美感情。
它为塞尚以来的后期印象派,以及以毕加索为代表的立体主义、以马帝斯为代表的野兽派等现代派艺术的出现作了极力的辩护。
它对现代艺术,甚至当代艺术的理论化,有着极其深厚的影响。
因此,被公认为现代艺术理论的柱石。
在西方现代美学中已成为流行的口头禅,以导致西方一度泛滥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潮。
贝尔的理论是建立在两个假说之上的。
其一是对艺术品的定义,“一切审美方式的起点必须是某种特殊感情的亲身感受。
而把能唤起这种特殊感情的物品称之为艺术品”.也就是说,不能唤起这种特殊感情的物品,我们不能称之为艺术品,即使这件作品很好看,技巧很高,或能使我们联想到什么。
那么什么是“特殊感情”呢?贝尔是这样回答的,“大凡敏感力很强的人都会同意,由艺术品唤起的特殊感情是存在的。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指一切艺术品均唤起同一种感情。
相反,每一件艺术品唤起的审美感情都是独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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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味的形式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提出“美”是“有意味的形式”(significant form)的著名观点,否定再现,强调纯形式(如线条)的审美性质,给后期印象派绘画提供了理论依据。
也就是所谓的“审美积淀论”。
举个例子来讲,如:仰韶、马家窑的某些几何纹样已经比较清晰的表明,它们是由动物形象的写实而逐渐变为抽象化、符号化的。
即:由再现(模拟)到表现(抽象化),由写实到符号化,这正是一个由内容到形式的积淀过程,也正是美作为“有意味的形式”的原始形成过程。
通俗点说,人的审美感受不同于动物性的感官愉快,正在于其中包含有观念、想象的成分在内。
美之所以不是一般的形式,而是所谓的“有意味的形式”正是在于它是积淀了社会内容的自然形式。
所以,美在形式,而不即是形式。
“艺术是有意味的形式”是由英国视觉艺术评论家克莱夫·贝尔提出的。
他把艺术品作为审美对象,提出只有具有“有意义的形式”的作品才是真正的艺术品。
也只有具有“有意义的形式”的作品才会使人产生审美感情。
它为塞尚以来的后期印象派,以及以毕加索为代表的立体主义、以马帝斯为代表的野兽派等现代派艺术的出现作了极力的辩护。
它对现代艺术,甚至当代艺术的理论化,有着极其深厚的影响。
因此,被公认为现代艺术理论的柱石。
在西方现代美学中已成为流行的口头禅,以导致西方一度泛滥的“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潮。
贝尔的理论是建立在两个假说之上的。
其一是对艺术品的定义,“一切审美方式的起点必须是某种特殊感情的亲身感受。
而把能唤起这种特殊感情的物品称之为艺术品”.也就是说,不能唤起这种特殊感情的物品,我们不能称之为艺术品,即使这件作品很好看,技巧很高,或能使我们联想到什么。
那么什么是“特殊感情”呢?贝尔是这样回答的,“大凡敏感力很强的人都会同意,由艺术品唤起的特殊感情是存在的。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指一切艺术品均唤起同一种感情。
相反,每一件艺术品唤起的审美感情都是独特的。
尽管如此,所有的人从艺术品中感受的感情都是属于同一类的。
⋯⋯而且,各类视觉艺术品,如绘画、建筑、陶瓷、雕刻以及纺织品等,都能唤起这种感情,这种感情就叫审美感情。
”“激起这种审美感情的,只能是由作品的线条和色彩以某种特定方式排列组合成的关系或形式。
这种审美的感人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
贝尔认为这种“有意味的形式”是艺术品的基本性质,它是一切审美对象中普遍的而又特有的性质。
为何这种形式即是一切审美对象中普遍的而又特有的?贝尔用了一个自圆其说的说法——“我唯一的依据就是这种特殊感动的亲身体验。
”好的批评家会使我看到一幅画中最初没有感情而被我忽略了的东西,直至我获得了审美的感情承认它是一件艺术品。
也就是说批评家只有通过影响我的审美经验才能影响我的审美理论,一切审美方式必须建立在个人的审美经验上,他强调了审美的主观性,并且把这种个人的主观性统一于“有意味的形式”中。
为了说明这种“形式”和“意味”的纯粹性和不寻常性,贝尔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即:1、“有意味的形式”完全不同于再现现实的形式;2、“有意味的形式”不是一般人心中的美;3、“有意味的形式”不同于现象的实在,而是同“物自体”或“终极的实在”有关。
贝尔认为,之所以说艺术的本质是在于它是一种“有意味的形式”,是因为只有这种纯粹的形式关系,才能唤起审美感情,而再现、记述事实、描述故事情节等等,不能唤起审美感情,反而会影响它和干扰它。
因为再现成分出现,只能引导观赏者作一些无关的联想,“从超凡脱世的审美境界回到尘世,从审美感情回到日常感情”“我们都清楚,有些画虽使我们发生兴趣,激起我们的爱慕之心,但却没有艺术的感染力。
此类画均属于我们所说的‘叙述性绘画’之类。
它们的形式并不在于唤起一种审美感情,而是一种暗示日常感情,传达信息的手段。
具有心理、历史方面价值的画像,摄影作品,连环画以及花样繁多的插图均属这一类。
⋯⋯它们能吸引我们,或者用上百种不同的形式激动我们,但无论如何电不能从审美上感动我们。
按照我们的审美假说,它们称不上艺术品,它们不能触动我们的审美感情,因为感动我们的不是它们的形式,而是这些形式暗示和传达的思想和信息”贝尔除了把“审美感情”同“Et常感情”区分开来之外,还把“有意味的形式”同一般人心目中的“美”区分开来,他认为“美”一词常常用于那些包含着极易被感官辨别出的各种感情的对象。
我们之中的大多数人,无论多么严格,都很容易使用“美的”来形容唤起艺术作品的那种特殊感情的东西。
如果一个普通人本身很有审美鉴赏力,那么他也会说断残躯干雕像很美,可是他决不会说那个干瘪的老妪也是美的,因为他使用“美的”一词形容女人时,并不指老妪可能具有的性质,而是指他给该形容词的某些性质。
当我们在看到一只蝴蝶、一朵花称其为“美”时,也许谁也没有从贝尔所说的审美角度来看。
也许我们会羡慕蝴蝶的翩翩起舞,使我们能联想到自己某一天也会飞舞起来,甚至会联想到自己的生活就像它的飞一样飘忽不定。
也许我们看到花会有一种欲望的冲动,或是与恋人甜美生活的联想。
但它都不能称其为审美感情,而是一般的启发感情联想。
只要有能唤起我们审美感情的各种组合式排列的有意味的关系,即使是干瘪的老妪或是被人类破坏的大地,我们都可以产生审美感情。
从以上的简述,我们可以看出,只有“有意味的形式”而不是其它才能产生审美感情。
也只有产生审美感情的审美判断,我们才能发现“有意味的形式”。
在真正的艺术中都隐藏着一种形式,这种形式之所以是“美的”,是因为它具有一种难以言传的意味。
这种意味并不等于日常的喜怒哀乐之情,也不在于告诉故事和描述的事件,是从形式关系本身判断出来的。
由英国艺术家克来夫.贝尔在他的《艺术》一书中提出,“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的关系,激发我们的审美感情。
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的感人的形式,我视之为有意味的形式。
有意味的形式就是一切艺术的共同本质。
”“意味”是指那种不同与对自然物的美的感情,而是一种特殊的、神秘的、不可名状的审美情感,“形式”是艺术的核心,是艺术品内的各个部分和质素构成的一种纯粹的关系,意味与形式存则俱存,亡则俱亡。
谈有意味的形式艺术一词西方有广狭二义,狭义只指美术。
克莱夫·贝尔(英)在其美学名著《艺术》中的艺术一词取的是狭义。
贝尔认为,一切真正的艺术应具有一种共同的性质,它就是“有意味的形式”。
“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线条、色彩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激起我们的审美情感,这种线、色的关系和组合,这些审美地感人的形式,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
‘有意味的形式’就是一切视觉艺术的共同性质。
”在贝尔看来,审美的情感不同于生活中的情感,只是一种纯形式的情感,人们在审美时,不需要生活的观念和激情,只需要对形式、色彩感和三度空间的知识,审美是超然于生活之上的。
基于这种认识,贝尔否定叙述性的艺术品,认为这类作品只具有心理、历史方面的价值,不能从审美上感动人。
他尤其称赞原始艺术,认为原始艺术通常不带有叙述性质,看不到精确的再现,只能看到有意味的形式。
形式之有意味,是因为形式后面隐藏着物自体和终极实在本身。
艺术家的创作目的,就是把握这个“终极实在”,人们不能靠理智和情感来把握这个“实在”,只能在纯形式的直觉中,才能把握它。
贝尔的假说对西方现代派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有意味的形式”成了美学中最流行的口头禅。
(按)什么是“有意味的形式”?我们先做一下说文解字,看看能不能说清楚:“意味”—本身就是表达“意义”、“韵味”或“情致”这一类引起审美判断的感叹用语,用语只表示一种模糊认知的情感意识,并没有确定的含义。
“意味着”—则是表示连接有明确结果的连接词,如“……这意味着成功”,“意味着”相当于“等于”、“已经是”这一类表示连接有既定结论的词义。
“形式”—艺术本体,一种有着自身统一性的、个别的、具体的东西,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个“物自体”和“终极实在”。
视觉艺术的“形式”除了包容由物质诸因素建构的视觉形象之外,还应具有审美的价值。
只有当艺术家用作品形式表达着个性的、创造性的对某种“意义”或“韵致”的诉求,并为艺术欣赏提示审美体验的条件,作品形式才能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
有意味的形式是一种穿行于主、客观审美活动中的、双向的情感媒介。
有意味的形式应当提示有意味的审美判断条件。
然而,模糊的“意味”究竟是什么?如果艺术作品去掉了带有叙述性质的精确的表现,那么就只剩下纯粹的形式了。
如何使纯粹形式变得有“意味”起来并担当双向传达精神情感的任务?美学式的思考显然不能提供更进一层的东西,只有实践式的思考才能走进这个层面。
好在“有意味的形式”不是西方现代美学的专利,中国古代的【谢赫六法】则可将模糊的“意味”词义变得清晰起来,这种东方式的艺术阐释使“意味”成为可感可知可行的东西。
下面简述一下【谢赫六法】:1.气韵生动:气:气象、气势;韵:诗境般的韵味;生动:鲜活;指作品整体形式所传达出来的视觉印象,作品整体形式即是构图、点、线、面、色彩及肌理痕迹诸因素关系的总合,作品闪现着生动鲜活的、有韵律节奏的气象,是艺术家实现其审美诉求所创造的艺术灵境。
营造出一种可以觉察的涌动,能够展示丰富的力度并凸现华彩的看点,往往可将作品推向气韵生动的艺术灵境。
气韵生动是艺术创作活动的总管领。
2.骨法用笔:原义指毛笔中锋的用笔之法,“骨法”指统领整个作品篇幅结构的骨干用笔之法。
我在这里延伸一下,指笔性—艺术家心性痕迹的流露,一种即时情绪诉之于笔法技巧的流露,是渲泄性情和运用技巧的重要表现方式。
所谓笔性,指笔(或其它工具)在纸或画布上使转提按、纵横铺陈所留下的动作痕迹,这些痕迹分别在作品形式中安部别居,呈现颤行、迅疾、折转、萦带、顾盼承合、飞白、交融、……各各有致的视觉形态,并且散透出艺术家作画时的情绪和可令观者追随的力量类型与速度节奏。
笔性是心性与艺术能力的自然流露,故亦如艺术家其人。
因此,品读骨法用笔—笔性,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意味”的事情。
3.应物象形:这是“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结果,艺术家将对自然之象的情感以追摹记忆自然的方式表现出来,其摹得之形象由于出自个人的心性愿望而与自然之象呈相似、象形的状态,与自然原形对照,并非照像翻版,而只是“在似与不似之间”,此即应物象形。
应物象形是每一位真正的艺术家的取“形”之道,“形”(形状、态势)的万千变化,始从此得来。
应物象形与照相摹拟,在艺术上是有高下的,因为前者是慧心的体现,而后者只是工匠式的劳作。
4.随类赋彩:中国画的色彩观念,这种色彩观念不是西方印象主义之后的那种光照环境之中的冷暖关系的色彩观念,而是一种注重物体本身固有色的色彩观念。
“随类”即是随物类对象的固有色;“赋彩”即是见到对象是什么颜色就画什么颜色,作画时完全无视光在环境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