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美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健美操社团章程

健美操社团章程引言概述:健美操社团是一个致力于促进身体健康和团队合作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健美操社团的运作和成员行为,确保社团的有效管理和发展。
本文将详细阐述健美操社团章程的五个部分,包括组织宗旨、成员资格、社团活动、权益与义务、管理与评估。
一、组织宗旨:1.1 健身与健美:健美操社团致力于通过健美操运动促进成员身体健康,提高体质素质。
1.2 团队合作:社团鼓励成员之间互相合作,通过集体训练和比赛提高团队凝聚力。
1.3 传播健康理念:社团积极宣传健康生活方式,促进校园健康文化的发展。
二、成员资格:2.1 会员资格:任何对健美操感兴趣的在校学生都可以申请加入健美操社团。
2.2 入会程序:申请者需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经过社团指导老师审核。
2.3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与社团活动、接受专业指导和培训的权益。
三、社团活动:3.1 训练安排:社团定期组织训练活动,包括基础动作练习、技巧提升和编排表演等。
3.2 比赛参与:社团鼓励会员积极参与校内外的健美操比赛,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3.3 社团演出:社团将组织定期的演出活动,展示会员的训练成果,提高社团影响力。
四、权益与义务:4.1 权益保障:社团保证会员在活动中享有安全、公平的权益,提供必要的保险和装备。
4.2 行为规范:会员应遵守社团的纪律和规定,尊重教练和队友,维护社团形象。
4.3 责任义务:会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按时参加训练,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
五、管理与评估:5.1 社团干部:社团设立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5.2 社团经费:社团经费由学校拨款和会员自筹,用于购买器材、支付教练费用等。
5.3 评估机制:社团将定期进行成员的技能评估和团队表现评估,以提高社团整体水平。
结语:本章程旨在确保健美操社团的有序运作和成员的权益保障。
通过遵守章程规定,社团成员将能够享受到健身健美的乐趣,提高个人素质和团队凝聚力。
健美操社团将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社团的影响力和发展潜力,为学校健康文化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CBBA中国健美协会

题目:CBBA中国健美协会正文:中国健美协会是中国健美健身运动的管理机构,是亚洲健身健美联合会及国际健美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英文名称为“CHINESE BODYBUILDING ASSOCIATION”,缩写为“CBBA”。
中国健美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健美健身协会、各行业体协及有关运动组织为团体会员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联合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委会承认的代表中国参加亚洲健身健美联合会和国际健美联合会的唯一合法组织。
1985年11月,我国正式成为国际健美联合会的第128会员国。
1992年9月8日,经原国家体委报请民政部批准,中国健美协会成立,总部设在北京。
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委员会,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职务。
中国健美协会目前下设运动营养和康复委员会、竞赛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培训委员会、产业开发委员会、健身俱乐部委员会、宣传推广委员会等7个专项委员会。
中国健美协会每年主要赛事:除每年举办一届全国健美健身锦标赛外,不断更新办赛理念,改革办赛模式,在1996年举办了首届中国健身小姐大赛,于2001年在亚洲率先举办了健身先生大赛。
2007年举办了首届女子形体健身比赛并纳入了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正式比赛项目。
为规范我国健身健美培训市场的管理,中国健美协会于2005年在《健身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草案)、《全国等级健身指导员委托培训管理办法》(草案)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正式颁发了该制度。
为规范化、制度化培训工作奠定基础。
中国健美协会还组建了健身指导员考级教材、中国健身私人教练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各专项教材。
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一、会员资格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特邀会员。
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
特邀会员由协会理事会特邀,并由全体会员表决通过。
二、会员申请与审核1. 个人会员申请:个人会员申请人须填写会员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及推荐信等相关资料。
申请材料需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给协会秘书处。
2. 组织会员申请:组织会员申请人须提供组织资料,包括官方登记文件、营业执照以及推荐信等。
申请材料需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给协会秘书处。
3. 会员申请审核:协会秘书处收到会员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会员申请提交给协会理事会审议,由理事会全体会员进行表决决定。
三、会员权益与义务1. 会员权益:(1)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益;(2)接收协会发布的各类资讯及通知;(3)参与协会内部资源共享和交流合作的机会;(4)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类培训和咨询服务;(5)参与协会决策的权利。
2. 会员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管理办法;(2)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3)保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4)积极配合协会的各项工作,并主动提供资源支持;(5)及时缴纳会费。
四、会员退出与除名1. 自愿退出:会员如欲退出协会,应书面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请。
协会秘书处将注销该会员的会籍信息,并在会员大会上通报。
2. 除名与纪律处分:(1)会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协会理事会可决定给予纪律处分,包括警告、停权、降级等;(2)会员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可赋予除名处分。
五、会籍管理协会秘书处负责会员名单的管理和更新工作。
会员名单应及时更新并保密,仅限协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知悉。
六、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结语:本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会员的申请与退出,明确会员的权益与义务,同时保护协会的运作秩序和声誉。
希望所有会员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促进协会的发展和壮大。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协会会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提高会员权益,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协会的单位和个人,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权益。
第三条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由协会章程和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类。
第五条单位会员包括与协会具有合作意愿并符合协会规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个人会员包括与协会具有合作意愿并符合协会规定条件的自然人。
第七条协会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支持和配合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八条协会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各种活动,并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优惠待遇。
第九条协会会员有权参与协会的组织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有权参与会员大会、理事会等会议的选举和决策。
第十条协会会员有义务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服从协会的管理和领导。
第二章会员入会条件和程序第十一条单位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协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愿意为协会的发展做出贡献;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管理能力;3. 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4. 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订立合法有效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2. 符合协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愿意为协会的发展做出贡献;3. 无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
第十三条单位会员的入会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和颁发会员证书三个步骤。
1. 单位会员申请入会应填写《单位会员申请表》,并提供申请单位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2. 协会组织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的资料进行审核。
如符合入会条件,提请理事会审议并决定是否批准入会。
3. 经理事会批准后,协会将颁发会员证书,并告知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的入会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和缴纳会费三个步骤。
1. 个人会员申请入会应填写《个人会员申请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协会章程入会须知及会员服务条款

协会章程入会须知及会员服务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会员共同发展,提升行业品牌形象,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全名为X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XXX Association。
第三条本协会是自愿组织,以维护会员的共同利益和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协会会员第五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种类别。
第六条个人会员指个人自愿成为本协会会员,享受相关会员权益。
第七条团体会员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自愿成为本协会会员,享受相关会员权益。
第八条申请成为本协会会员,应填写《会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协会批准后,即成为会员。
第九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协会章程及各项规定,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会员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和优惠。
第三章入会须知第十一条入会者应熟悉本协会章程及入会须知,并同意遵守。
第十二条入会者应如实填写《会员申请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资料。
第十三条入会者如因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入会审批不通过或被取消会籍,由其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入会者应按规定时间缴纳会员费,并保持会费缴纳的持续性。
第十五条入会者对协会章程、活动规定等有异议的,可向协会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六条本协会将为会员提供相关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及标准由协会理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会员享有协会提供的优惠政策,并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八条会员有权利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研讨、展览等活动,并享受协会组织的相关服务。
第十九条会员享有协会提供的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动态、市场分析等。
第二十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规定的活动纪律和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协会有权根据会员的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供会员服务。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第二十二条会员享有平等权利,包括参与协会决策、选举与被选举权等。
第二十三条会员应当维护本协会的声誉,不得损害协会利益和形象。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范本(2篇)

协会会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协会会员的管理,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和合作,提升协会的影响力和实力,特制定本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协会的所有会员,包括正式会员、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等。
第二章会员的入会与退出一、会员的资格条件1. 拥护协会章程并自愿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和组织,符合协会会员入会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2. 倡导积极向上的主流价值观,无违法犯罪记录。
3. 持有相关资质或具备相关专业背景者更受欢迎。
二、入会程序1. 申请会员资格的个人或组织需向协会提交入会申请书,并填写个人、组织相关信息。
2. 协会根据入会申请书上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入会条件的申请者将被接纳为会员。
3. 协会对于无法接受入会的申请者将及时予以反馈说明原因。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 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组织活动。
2. 会员有权利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协会应及时处理并给予合理回应。
3. 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及组织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协会及其会员的合法权益。
4. 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协会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四、退出会员1. 如会员不再符合入会条件或主动申请退出会员,需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
2. 协会根据申请人的退出原因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认为退出会员。
3. 退出会员后,原会员将不再享有任何会员权益,同时需要交还协会发给的会员证书或标识。
第三章会费管理一、会费缴纳方式1. 会员应按照协会的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2. 会费缴纳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汇款、在线支付等多种形式,具体方式由协会进行统一规定。
二、会费使用管理1. 协会会费仅用于协会运营及会员活动支出。
2. 协会应定期公开会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四章会员权益保障一、维护会员利益协会应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通过协会活动和资源的共享,提高会员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二、会员信息保密协会应以严格的制度和安全措施,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健美操社章程

健美操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提高社会大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交氛围,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健美操社(以下简称“社团”)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推广健美操运动,组织相关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身体素质,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促进社交交流。
第四条社团的名称为“健美操社”,英文名称为“Fitness Aerobics Club”。
第五条社团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健美操训练、比赛、交流和宣传推广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社团设立主席团、秘书处、财务部和活动策划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主席团由社团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由主席团成员互选主席。
第八条秘书处负责社团日常事务的协调和组织,负责会员管理、活动安排和文件归档等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社团资金的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条活动策划部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包括比赛、培训、交流会和宣传推广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十二条普通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热爱健美操运动,遵守社团章程和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荣誉会员由社团主席团推荐并经全体味员表决通过,表彰对社团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员。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参预社团活动的权利,有权参预社团的管理和决策。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遵守社团章程和规定,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利益,积极参预社团活动。
第四章活动安排第十六条社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健美操训练营,提供专业的训练指导和技能培训。
第十七条社团每季度组织一次健美操比赛,鼓励会员积极参预,展示个人材华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十八条社团定期举办交流会,邀请专业教练和行业专家进行讲座和培训,提升会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社团积极参预社区公益活动,为社会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二十条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第二十一条社团财务部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运作和透明度。
中国健美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健美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的组织和活动,保障本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健美运动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健美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BODYBUILDING ASSOCIATION,缩写为CBBA)。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健美运动爱好者、专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从事健美相关产业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体育工作方针,弘扬体育精神,团结广大会员,推动健美运动的发展,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北京。
第二章任务与职能第六条本协会的主要任务:(一)宣传和普及健美运动知识,提高国民健康水平;(二)制定健美运动发展规划,推动健美运动项目的发展;(三)组织健美运动竞赛,提高竞技水平;(四)培养健美运动人才,加强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五)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健美运动在国际上的地位;(六)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本协会的主要职能:(一)制定健美运动发展规划及竞赛规则;(二)组织全国性健美运动竞赛,评选和表彰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三)开展健美运动培训和指导,提高教练员、裁判员素质;(四)举办健美运动相关活动,推广健美运动;(五)开展健美运动科学研究,促进技术创新;(六)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会员的联系,协调各方关系。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条件:(一)单位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健美协会,以及与健美运动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个人会员:热爱健美运动,具备一定健美运动水平,承认本协会章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四)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服务;(五)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培训和竞赛;(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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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美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我国健身健美运动的普及和发展,加强中国健美协会的组织建设,更好地在全国开展健身健美运动,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中国健美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国健美协会章程》,中国健美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第三条中国健美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分为区域单位会员和专业单位会员。
省(区、市)、计划单列市、行业系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武警部队的健身健美组织为区域单位会员。
有关厂矿企事业单位、体育院校、健身俱乐部为专业单位会员。
中国健美协会单位会员吸收的个人会员,同时也是中国健美协会的个人会员。
第四条单位会员实行分类管理,区域单位会员负责管理本辖区单位会员的发展及管理,并开展当地健身健美活动;专业单位会员负责本院校、本单位健身健美项目的发展及管理并开展健身健美活动。
第二章单位会员注册
第五条凡承认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中国健美协会章程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行业系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武警部队、体育院校的健身健美组织,有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健身俱乐部均可向中国健美协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并交纳会费后,可成为中国健美协会的单位会员。
第六条申请成为单位会员必须向中国健美协会提供以下材料:
(一)《中国健美协会区域单位会员入会登记表》、《中国健美协会专业单位会员入会登记表》(附后);
(二)当地社团管理部门的法人登记证影印件或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函的影印件;专业院校要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三)章程。
第七条申请成为单位会员后必须交纳当年的会费。
第八条单位会员每年度注册一次,注册时须按规定时间交纳会费。
第九条单位会员每年度必须按时在中国健美协会进行注册和交纳会费,注册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1日止,如会员单位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情况有变化,须及时书面形式通知中国健美协会进行更改。
注册时须向中国健美协会提交以下材料和会
费:
(一)当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二)反兴奋剂工作总结;
第十条注册合格的单位会员,中国健美协会予以公布,继续享有单位会员的权利,履行其义务。
未予注册的单位会员,视为会员资格中止,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中止。
第三章单位会员的任务
第十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健身健美项目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推动健身健美运动深入发展。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反兴奋剂条例》,在健身健美各项活动中,加大反兴奋剂的力度,禁止服用违禁物品的人员参加各类各级健身健美比赛,保证健身健美活动的公正性、纯洁性、公平性。
第十三条遵守中国健美协会章程,执行中国健美协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健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在承担中国健美协会委托的工作任务、竞赛活动、培训工作中,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任务。
第十四条结合健身健美运动的规律、特点,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搞好本单位、本地区、本健身俱乐部健身健美运动的宣传、普及和发展,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第十五条加强健身俱乐部的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广大健身爱好者科学、安全健身,为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积极努力工作。
第十六条搞好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的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学习培训,评比表彰等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加强各级健身指导员、健身健美私人教练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各级健身指导员、健身健美私人教练的综合素质和执教水平。
第四章单位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区域单位会员和专业单位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中国健美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优先参加中国健美协会组织的培训、表演、比赛等各项活动的权利。
经中国健美协会的同意,可代表中国健美协会参加国际性健身健美比赛、以及国际间健身健美各项交流活动;
(三)享有对中国健美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有承担中国健美协会委托的任务和承办各类培训、比赛、表演的义务;
(六)有维护中国健美协会合法权益的义务;
(七)有按时交纳专业团体会员会费的义务。
第十九条单位会员应于每年1月1日至31 日前交纳年度会费,新申请入会的会员在申请被批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
交纳当年度会费。
第二十条单位会员会费直接交中国健美协会。
第二十一条会费标准为:区域单位会员会费800元,专业单位会员会费1500元。
第二十二条会费的使用
(一)中国健美协会事业性经费开支;
(二)组织举办各类健身健美会议、比赛、培训、交流、座谈等活动的补贴;
(三)参加全国性比赛、培训和考察等活动的补贴;
(四)进行评选、表彰等奖励活动。
第五章单位会员资格的变更
第二十三条单位会员资格的中止
单位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中国健美协会批准,其会员资格暂时停止:
(一)两年未交纳会费;
(二)违反中国健美协会章程;
(三)在一年内未组织和开展任何健身健美比赛和活动;
(四)两年内不参加中国健美协会组织的健身健美比赛和活动。
第二十四条单位会员资格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单位会员的资格将被取消:
l.违反中国健美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二)单位会员资格被取消后,其应有的中国健美协会的权利也同时取消。
第二十五条退会
(一)单位会员有退会的权利和自由;
(二)单位会员入会自愿,退会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中国健美协会;
(三)会员退会后其享有的中国健美协会团体会员的权利同时丧失。
第二十六条重新入会
(一)单位会员在退会或被取消资格后重新要求成为中国健美协会团体会员,即为重新入会;
(二)退会后的重新入会必须在退会六个月后方能提出申请;
(三)被取消会员资格的重新入会:
l.凡违反中国健美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被取消会员资格者,一年后方能重新申请入会;
2.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取消会员资格者,在国家给予的处罚结束一年后,方能重新申请入会。
(四)重新入会须提交中国健美协会单位会员正常入会所需材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中国健美协会。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颁布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