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工资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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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2012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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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2012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5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2011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2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2011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即83元定额计发。

2、2011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2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提高高级职称专项津贴标准。

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提高专项津贴标准,继续单列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012年1月1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领取高级职称专项津贴。

高级职称专项津贴的标准,正高级职称提高为每月7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提高为每月600元;此前历年已享受对具有高级职称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度倾斜性调整的,其累计加发额统一转为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并按上述标准补齐后从2012年1月1日起发放。

2、对2012年6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养老金600元,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对同时符合本条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四、对高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五、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六、对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据了解,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高于全国平均。这是自2005年以来,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湖北第八次上调基本养老金,将涉及32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按照有关要求,加紧落实,确保4月底前普调部分基本到位。
关于201鄂人社发〔2012〕22号
上传时间:2012-3-18 阅读次数:9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22号),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为2011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五)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90元;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正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40元;2000年12月31日后退休,并在退休前取得副高职称且被单位按规定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关于2012年我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浙江)

关于2012年我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浙江)

关于2012年我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64号)文件精神,我市将按照省文件规定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省文件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1. 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

具体由两部分组成:(1)按省文件规定我市退休人员按照杭州市标准每人每月88元调整,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每人每月68元标准调整。

(2)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调整标准。

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2. 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1)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其中: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3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23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是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

(3)2011年度内男年满70周岁(194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女年满65周岁(194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2012年全国30个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2年全国30个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2年全国30个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从今年1月1号起,为2011年12月31号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这次调整,综合考虑2011年物价上涨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按照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水平。

同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那么在2012年全国各省市的调整方案又是怎样的呢?三茅人力资源网特整理了30个省市养老金政策调整方案,以便HR了解。

北京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280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510元/月。

上海一、本市2011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1、每人每月增加190元。

2、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最低工资标准 2012

最低工资标准 2012

最低工资标准 20122012年,我国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出台,这一标准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发展。

下面将就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内容做一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地区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等因素,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能够反映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2012年,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这些方面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对较高,而欠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对较低。

其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

一般来说,各地区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要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后确定。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也需要考虑通货膨胀、物价变动等因素的影响,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能够及时调整,保持其实际购买力。

再次,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需要得到各方的支持和监督。

一方面,用人单位需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另一方面,劳动者和工会等组织也需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确保最低工资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用人单位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合理设置工资待遇,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和工会等组织需要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积极参与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努力。

综上所述,2012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各方需要共同努力,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制定和有效执行,为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XX集团2012年度薪资调整方案

XX集团2012年度薪资调整方案

XX集团2012年度薪资调整方案第一篇:XX集团2012年度薪资调整方案XX集团2012年度薪资调整方案方案目录一、方案基本思路二、具体实施步骤三、调薪时间及安排四、调薪结果评价一、方案基本思路1、总额确定:根据国家、地方工资调整政策及公司经营实际确定调整总额和幅度。

2、一次调整:根据各BU、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调整幅度。

3、二次调整:在公司调整原则指导监督下,由BU工场长就特殊人员、特殊工位的情况向管理层申请进行特别调整,确定明细方案(幅度、金额)。

4、调薪时间及安排:公布调薪时间及新工资发放时间5、调薪结果评价:通过调薪工作结束后在成本控制、内部公平性、外部竞争性数据的变化来进行评估。

二、具体实施步骤(1)确认调薪资人员范围A、2012年1月1日后新入职社员不在此次调薪范围之内(含2012年1月1日)B、4级以下社员不在此次调薪范围之内;C、未参加年度绩效考核的社员不在此次调薪范围之内;D、2012年1月1日至调薪日期间没有调薪的。

如符合以上条件的职员调薪日前进行了岗位晋升,其工资将在正式到岗日,按新岗位进行工资调整,此类员工不在年度调薪范围内。

(2)内部基础数据收集和获取:A、整理公司过往一年社员通过试用期转正、职位级别调整、食宿补贴调整、最低工资水平调整等方式获得的薪资调整数据。

整理公司过往一年员工工资总额、各BU分配比例、员工平均工资、工资占成本比例、单位工资利润及收入等指标时点数及变化趋势;B、整理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卓越社员、优秀社员、良好社员、可接受社员;(3)收集国家过往一年和下年度可能进行的政策调整:A、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以深圳、中山、惠州为基准,以目前CPI形势,2013年惠州很有可能将最低工资调整为1100):(4)确定公司可调整工资总额和总幅度:公司过往年度实际经营所得利润总额_8_%(管理层提供)。

(5)一次调整工资调整幅度和基数确定(以100人为例,比例参考绩效考核指导办法):A、各BU工场长接受部分社员要求进行重新调整的申请(附申请表);B、各BU工场长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名单进行增减后撰写申请报告到社长申批;C、据审批结果对部分人员进行二次调整三、调薪时间及安排(1)调整时间:2012 年 7 月 1 日;(2)调整安排:2011 年 8 月按新工资标准发放薪水。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2012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2012

南京最低工资标准2012南京市是中国的四大古都之一,也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

作为江苏省的省会,南京在经济、文化和科技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地位。

而工资标准作为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稳定。

在2012年,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2012年,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150元,每小时9.6元。

这一标准是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根据规定,南京市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同时,南京市也规定了工资标准的调整机制,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确保工资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既要考虑到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也要考虑到劳动者的生活成本。

南京作为一个一线城市,生活成本相对较高,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对较高。

而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以适应城市的发展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南京市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得低于规定标准。

同时,南京市也加大了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不支付最低工资的单位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这些举措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城市的稳定和发展。

除了最低工资标准外,南京市还规定了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各种工资待遇,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报酬。

同时,南京市也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工资分配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总的来说,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依法制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并且符合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

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这些规定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也促进了城市的稳定和发展。

同时,南京市也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的工资分配制度,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报酬。

在未来,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不断进行调整,以适应城市的发展需求。

关于北京市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北京市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关于北京市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日期:2012-02-29【字号大中小】京人社养发〔2012〕40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企业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各中央在京企业,各计划单列企业:为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现对2012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1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280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510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28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2280元(含)至4000元(含)之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月养老金在40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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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酒店工资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不断拓展和提高自身业务技能,让员工们在能发挥自身才干的岗位上做精、做细,成为酒店职业行家,充分体现员工按劳取酬的原则,并稳定高素质人才,扩大酒店市场份额,吸引新员工留住老员工。

特完善修订酒店工资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资的分配原则:
酒店按能者多得、劳者多得的原则进行工资分配。

二、工资定立及调整的原则:
1、员工的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提成+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组成。

员工
工资套级定档要依照考核结果严格按比例进行评定。

各部门每月在评定浮动工资时要结合各班组效益及劳动强度等,调整班组间的浮动额度,以员工收入为杠杆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励员工为酒店创造最大利润,体现出主人翁的敬业精神。

2、酒店对各部门工资总额实行宏观控制。

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依月工资标
准按实际工作日计发工资。

3、此工资为6天工作时间的工资。

三、工资调整的主要内容:酒店员工实行以岗位效益等级工资为主要内容的
结构工资制。

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店龄工资+学历津贴等组成。

四、普通员工不参加绩效考核,只有领班以上(含领班)参加绩效考核,工
龄工资、提成、加班工资不计入考核内。

浮动效益工资的计算方法:
1、全店领班级以上(包括领班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当月营业指标完
成情况相挂钩,即当月浮动效益工资,普通员工的工资不参与浮动。

2、全店领班级以上(包括领班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计算方式为:每人的职务岗位等级工资的80%为基本工资,其余20%为各种津贴。

津贴部分(即
20%),则不参与浮动。

餐饮部当月的营业指标为90万元,而当月本部门实际完成营业额为100万元,而某餐饮部经理的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为2500元,则基本工资为2000元,
那么他的当月浮动效益工资则为:
2000元×(100万元÷90万元)=2000元×1.11%(小数点后取两位四舍五
入)=2220元
若当月只完成85万元,那么他的当月基本工资则为:2000元×(85万元÷90万元)=2000元×0.94%(小数点后取两位四舍五入)
=1880元
其余类推。

(一)各岗位级别工资标准:
1、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职务工资标准附表一:
职务标准档次高级中级初级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助、
总监(级)
经理(级)3200 3000 2800 副经理2600 2400 2200
2、外聘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职务工资标准附表二:
职务标准档次高级中级初级副经理协商协商协商
主管协商协商协商
3、主管以下管理人员月工资标准附表三:
职务标准档次高级中级初级主管、大堂副理、2200 2000 1800 领班1600 1500 1400
4、其它岗位工资标准附表四:
岗位编号岗位类型
高级
(10%)
中级
(40%)
初级
熟练工
试用期
试用期
一级维修配电工、维修工3600 2600 1800 1500 1500
二级餐厅服务员1800 1600 1300
服务生1600 1400 1300 三级前厅接待收银员、1800 1500 1200 1100 1000 四级PA技工1400 1300 1200 1050 1000 五级保安员1300 1200 1100
六级客房服务员1300 1200 1100 1050 1000 七级洗浴中心1800 1600 1300 1050 1000 八级洗衣房1350 1000
员工岗位工资及管理人员职务工资晋级说明:
1、新员工试用期满签定劳动合同后直接套档工资(最高按初级套档),每年人
事考核后员工岗位工资等级根据员工总额及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微调(但
原则上只能逐级往上调整)。

2、主管以下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档次根据德、能、勤、绩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新任管理工作人员原则上定本职务最低档,任期满一年后,即根据其考核等
级确定职务工资档次。

3、员工调整岗位时,岗位工资相应调整,新岗位工资调整原则为,按调整岗位
的性质参照原标准在新岗位档次中套级。

部门内部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时,必
须以书面形式将新任岗位和工资档次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及时调整岗位工资。

五、店龄工资等各类津贴
1、店龄工资:发放的范围为酒店在册正式编制员工;店龄计算系连续累计,中
途不论何原因离店,再次返店的,店龄从头开始计算(即原店龄不算)。

从入
职之日起,每年增加50元/月,上不封顶。

2、保险:随着酒店经济效益的增长,社会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酒店依据政策,
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入职满六个月或特殊岗位骨干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体现酒店对员工的关心,爱护,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保险基数与比例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3、通迅费津贴:总经理100元/人/月、部门经理50元/人/月。

4、学历津贴: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者,均可享受酒店发放的学历津贴,标准为
研究生100元/月、本科生为50元/月,专科生为30元/月、中专生为20元/月。

5、外语津贴:凡取得国家承认的外语过级证者,均可享受酒店发放的学历津贴,
标准为八级150元/月、六级100元/月、四级70元/月、三级50元/月。

凡参加酒店外语津贴考试合格的员工,享受国家颁发的三级证书同等外语津贴。

6、降温津贴:降温费共计90元,
7、
8、9月每人每月30元降温费,以每月15
日为限核算。

六、新入店员工培训期、试用期及实习生待遇发放标准:
1、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但最少不得少于一个月。

试用期工资按
工资岗位工资定级。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再根据所在岗位确定工资档次,新员工原则上定最低档(初级工资)。

2、某些特殊岗位的培训期、试用期、见习期待遇另议。

3、熟练工指酒店部分优秀离职人员再次进入酒店时可发放此工资标准,但试用
期同样不得少于一个月。

七、加班工资
鉴于酒店行业的特殊性,需在节假日加班人员,酒店原则上给予同等时日的补休,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补休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告,经总经理签字后可给予当日工资补助。

八、旷工情况处理
4、旷工的处理;如员工不经请假或请假手续不符合酒店规定,则被视为旷工,
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具体计核算为:如旷工天数为2天,则计算为:旷工扣除工资=岗位工资÷(当月总天数-每月休息天数) ×2天×3倍。

九、酒店员工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标准:
(一)用工形式:
1.合同工:指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二)福利待遇标准:
1、合同工:1)年终奖:从员工进店当月起享受,年终奖只针对发奖当天仍在店的工作人员,提前离职人员不享受年终奖,并根据实际考勤上班月数发放,发放时间一般于次年元月或当年农历除夕前夕。

2、外聘管理人员指酒店聘用的管理人员,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在合同中另议;外聘技术人员指酒店聘用的技术人员,其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双方商定。

3、不限编人员,不享受酒店发放的任何福利待遇。

4、其它:临时工转为合同工者,年终奖、店龄工资根据其转为合同工的时间,;另行计算。

休孕产假的员工,年终奖根据其实际上班月数予以核算发放,休假月份无年终奖。

八、实施工资方案的几点要求:
1、本次参与工资调整人员须达到进店时间为6个月以上。

以后调整每满一年的员工方可进行,每年的2月份及8月份参与考核后于次月生效。

2、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准确地填写《酒店员工人事变动表》送交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实施。

3、《酒店员工人事变动表》当月25号前上交至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于次月生效。

4、本方案属于酒店重要机密,只限酒店内部各部门负责人知晓,严禁外传、违者按泄露机密处理。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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