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
2024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2024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引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一环,对于实现农村产权明晰、权益保障以及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需要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保障改革的有效推进和农民的切实利益。
本文将围绕2024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展开阐述,重点涵盖实施原则、实施步骤和政策保障三大部分。
【正文】一、实施原则1. 全面性。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要覆盖全国范围,确保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2. 合法性。
清产核资工作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合规进行,确保改革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公正性。
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要确保公平公正,在农民之间实现权益的合理分配。
4. 创新性。
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要紧密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清产核资效率,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发展。
二、实施步骤1. 建立清产核资机构。
在各地设立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统筹协调清产核资事宜。
2. 确定清产核资对象。
依照相关规定,确定需要清产核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明确清产核资的范围和进度。
3. 开展数据调查和核算。
通过开展数据调查和核算,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状况和产权结构,形成基础数据。
4. 制定清产核资方案。
根据基础数据,制定清产核资方案,明确清产核资的具体内容、目标和时间节点。
5. 实施清产核资。
按照清产核资方案,进行具体的清产核资工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进行确认和登记。
6. 资产权属调整和公示。
根据清产核资结果,进行资产权属调整,确保产权信息真实准确,并进行公示,接受农民监督。
7. 实施政策保障。
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政策保障,确保改革实施的顺利进行。
三、政策保障1. 完善产权保护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保护机制,加强产权保护力度,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doc

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1下垣则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现就我村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主要任务和目标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全面清理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状况,核实资产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完善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确保改革工作按期完成。
二、清产核资基准日和范围1、本次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2、清产核资范围。
对我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以及用于便民服务、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交通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
三、操作程序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1、清理。
村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集体资产进行逐笔逐项清理。
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会计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产核资,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2、登记。
在资产清产核资过程中,清理一项登记一项。
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
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3、核实。
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资产,由清产核资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
重点对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
经过核实后的资产,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4、公示。
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资产,由清产核资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
镇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工作方案

镇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农村资源正逐渐向资产化转变。
为了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需要将农村资源变为资产,并通过农民变股东的方式,实现农民从资源拥有者到资源经营者的转变,使农民在资源资本化过程中能够分享收益。
二、工作步骤1. 资源调查和评估:对农村资源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
根据资源的使用价值和潜在价值,确定哪些资源可以变为资产。
2. 资源变资产:根据资源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将资源变为资产。
例如,土地资源可以通过土地托管、土地租赁等方式变为资产;水资源可以通过水权交易、水资源利用权出让等方式变为资产。
3. 资金变股金:根据资源变资产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资金筹措工作。
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投入、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资源变资产的发展。
4. 农民变股东:将农民作为资源资产化过程中的受益者和参与者,使他们成为资源经营的股东。
通过发放股权或分红等方式,让农民分享资源资本化的收益。
5. 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为了保障农民权益,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农民的股权和权益,规范资源资产化的过程。
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服务,确保资源资产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保障措施1. 宣传和培训:通过宣传和培训活动,增强农民的资源意识和资本运作能力,提高他们参与资源资产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 资金支持: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资金支持机制,为农民参与资源资本化提供贷款和补贴等资金支持。
3. 技术指导: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合作社等机构,为农民提供资源资产化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的资源经营能力。
4. 风险防控:加强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降低农民参与资源资本化的风险。
四、预期效果通过实施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工作方案,预计能够实现以下效果:1. 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使农民从资源拥有者变为资源经营者,分享资源资本化的收益。
农村三变改革如何实施

农村三变改革如何实施农村“三变”改革是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这一改革旨在激活农村的资源要素,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村振兴。
那么,农村三变改革究竟该如何实施呢?首先,要做好前期的调研和规划工作。
深入了解当地农村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口结构等情况,明确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比如,有的村庄土地资源丰富,可以重点发展规模种植;有的村庄自然风光优美,可以发展乡村旅游。
同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步骤、措施和责任分工。
在资源变资产方面,要对农村的耕地、林地、水域等自然资源,以及房屋、设施设备等经营性资产进行清查核实、评估作价。
将这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资源资产,通过一定的形式转化为能够产生经济效益的资产。
例如,可以将集体的闲置土地流转给企业或合作社,用于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或者将村里的旧厂房改造为农产品加工厂,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
资金变股金是改革的关键环节之一。
要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将其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投入到各类经营主体中。
同时,鼓励农民以自有资金入股,参与产业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要建立健全资金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比如,成立专门的资金监管小组,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公示,防止资金被挪用、截留。
农民变股东则是改革的核心目标。
要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入股,与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共享产业发展的收益。
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要完善股权设置和收益分配机制。
比如,根据农民入股的资源资产价值、资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股权比例;在收益分配上,优先保障农民的基本收益,再根据经营效益进行分红。
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还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
地方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如税收优惠、金融支持、产业扶持等,为改革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改革的认识和操作能力。
2023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2023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引言】2023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举措。
为了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以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总体目标】2023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状况,确保财产权益明晰、权责清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
【二、实施步骤】(一)召开工作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召开清产核资工作的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并向各地明确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
(二)建立清产核资工作机制各地建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明确工作机制、分工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并向上级部门报备。
(四)组织资料收集和整理各地农村经济组织按照要求,对集体土地、集体资产、集体收益、集体负债等进行详细清查和核实,组织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五)编制清产核资报告各地根据资料整理情况,编制清产核资报告,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真实情况进行全面和准确的描述,包括资产总额、资产类别、权属归属、经营状况等。
(六)公示和审核各地对编制的清产核资报告进行公示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农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立集体产权状况档案各地将清产核资报告归档建立集体产权状况档案,确保资产权益明晰、权责清晰,便于今后的管理和监督。
(八)完善补偿机制针对清产核资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农民利益调整问题,各地应建立完善的补偿机制,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九)推广经验做法各地应定期总结清产核资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水平。
【三、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实施方案_新晨范文.doc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实施方案_新晨范文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资源变资产、资本变股份、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村(社区)级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农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试点工作和合肥市【】XXXX“三改”改革的基础上),全镇进一步加快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现“三个转变”改革的全覆盖。
逐步建立“产权明晰、完全权力、流通顺畅、严格保护”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产业融合、共同所有制”的利益共同体,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完善股权利益分享机制,形成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2二、改革重点(1)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月XXXX、XXXX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经济管理体系建设,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改”改革顺利开展。
(二)加强劳动力。
镇农业服务中心应充分发挥其职能,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对口城市、区部门的政策支持,加强改革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和“三改”改革、企业培训、的政策宣传和示范培育。
加强“三个转变”改革与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管理机制创新、农村振兴战略实施之间的整体联系,加强工作机制的相互融合和整合促进,努力形成改革。
的综合效应(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认真研究试点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改”改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镇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财政支农资金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改变股份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改”改革、设施农业用地、农业生产用电、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村住房产权、农业保险扩面、“三改”进行主要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培训。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相关产权,不断完善“三改”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村(社区)级集体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合发〔2018〕10号)、《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蜀山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在去年全镇已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三变”改革全覆盖。
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产业连体、股权连心”的利益共同体,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健全股份化利益分享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二、改革重点(一)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认真组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镇、村(社区)级自验和区级复验工作,迎接省市验收。
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
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镇、村(社区)互通的监管平台。
2、积极推进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改革的重点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1)成员界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承包地、对集体经济的贡献等因素,在群众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成员身份,界定结果要张榜公布,并报镇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成员身份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板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模板一、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收益,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农业经营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政策扶持、权益保障、产权交易、风险防范机制,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经营组织引领带动、特色产业优势明显、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充分发挥效益、群众广泛参与受益的农村生产经营运行新机制,为全面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和路径引导,把握改革方向,提高改革实效。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要素资源,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集体有分红。
(二)因地制宜,尊重意愿。
充分考虑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差异,鼓励进行符合实际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形成适合不同区域和条件的“三变”改革实现途径、具体办法。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三)依法依规,规范操作。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三变”改革,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制定方案,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严格操作程序,做到合法、合规、合理。
(四)坚持底线,防控风险。
坚守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农业用途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生态环境不破坏。
着力防范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社会风险,保障农民合法经济利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农民。
三、试点选择确定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潜力和固有条件,合理选择确定“三变”改革试点乡镇、村、组和承接经营主体、主导产业,按照一个试点一个承接经营主体、一个主导产业要求,进行试点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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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根据《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农工组〔2016〕7号)文件,解释如下: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通过开展“三变”改革试点,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形成先行先试改革典型模式,为全省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改革发展培育示范样板。
为切实维护集体及农民权益,积极稳妥推进宁国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皖办发〔2015〕48号)和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工组〔2016〕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通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盘活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激活农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推动生产要素向农业积聚,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进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2017年,每个乡镇、街道选择1个群众基础好、村“两委”班子坚强有力、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率先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年底完成改制任务;同时在完成改革村中再行选择5个村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完成,50%以上的村完成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持续推进农村“三变”改革。
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基本建立起“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实现社员对集体资产产权长久化、定量化享有,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民主决策、农民主体。
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在民主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下,把公开、公正、公平精神贯穿于改革全过程。
3.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改革方案要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和可行性论证,改革工作各个环节必须经过合法的民主程序。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选择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关系。
二、主要任务(一)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1.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从2017年开始,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对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防止资产流失。
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清产核资结束后,及时向全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确认;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同时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
2.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
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登记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有集体统一经营资产的村(组),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等,应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下,按照法律法规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
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3.加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强化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和能力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
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二)稳步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7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完成一个村的改革任务。
改革的重点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确权确股”)或者份额(“确权确股不确股值”)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
改革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在设置股权、确股到人(户)等工作的基础上,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讨论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健全社员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依法行使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市、乡两级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组,设立股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股改办),拟定实施方案,具体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联络人员信息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市乡动员、业务培训。
市乡召开动员大会,下发股份合作制改革相关文件;组织改革村工作小组成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培训,重点内容是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义和作用、资产清查登记和人口摸底调查办法、股权设置种类和方法、资产量化范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建和运行、股改档案管理等。
3.村级成立工作小组。
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成立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组长等为主体的村改革工作小组,一般10-20人,成员名单报乡镇、街道备案。
工作小组要进行人员分工,可以分为政策宣传组、资产清查组和人员摸底组,分别确定负责人和组成成员,并就政策宣传、资产清查和人员摸底工作分别排出时间表。
4.广泛征求意见、拟定实施方案。
在乡镇、街道的指导下,改革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拟定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内容包括:确定量化资产的范围;拟定股权设置及其比例,成员界定办法,股份配置办法、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主要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改革方案草案及改革申请表报乡镇、街道股改办、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核。
同意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后,张榜公布。
5.开展清产核资。
资产清查登记由村资产清查组具体负责,根据农业部、财政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办法》,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性资产须进行实地勘察和清点,对往来款项须经当事人(单位)证实,清查核实村集体签订的合同协议,对集体所有非发包到户的山林、机动田等资源性资产进行登记,对盘盈盘亏财产、物资登记造册,做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资产清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后,报所在乡镇、街道股改办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
6.人员摸底调查。
人员摸底调查截止时间由村自行确定,报所在乡镇、街道备案。
摸底调查以村历年人口情况登记记录为基础,以户为单位编制人口情况底稿,以组为单位编印成册发放到户供农户相互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
人员摸底调查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
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由各试点村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集体贡献等因素,民主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成员的合法权益。
成员资格界定可参照《宣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宣农〔2016〕6号),具体界定办法和程序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界定结果张榜公布。
集体经济组织要编制成员名册,并在市乡农业管理部门备案。
7.编制股东清册。
按照乡镇、街道批准的改革实施方案,改革村进行成员界定并计算其所享有股份,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
编制股东清册,建立股东股权台账,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7天,并报所在乡镇(街道)股改办备案。
8.推荐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候选名单。
股东代表由村民投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原村民代表过渡产生。
由村党组织提名首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候选名单,报乡镇、街道股改领导小组,依照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9.拟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
召开座谈会,拟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
《章程》应包括组织名称、性质和职能,股东确定、产生办法和权利义务,组织机构设置、产生办法及职责,股权设置和具体量化方案,资产经营管理和保值增值责任考核办法,财务管理及收益分配等。
同时按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要求,及时制订资产、财务、档案等各项管理制度,《章程》和制度修订后要报乡镇、街道备案。
10.筹备股东(代表)大会。
改革村在乡镇、街道的指导下,筹备股东(代表)大会,筹备内容包括:制订章程草案,拟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拟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数、选举办法草案,准备筹备工作报告,准备会议资料,确定会议召开日期并发出通知。
11.召开股东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