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病名病人隔离期限接触者应隔离/观察期限依据麻疹隔绝至出疹后5天,分拆肺炎隔绝至出疹后10天。
极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流行性感冒病人隔绝至症状消失,且隔绝时间不少于1周。
碰触者展开观测,不须要隔绝,疫情的跟踪应当至少持续至事件完结后一周。
传染病学(第七版)流行性腮腺炎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天,最长隔离期不超过病后21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甲型病毒性肝炎自发作之日起不少于21天。
密切接触者应当展开检疫4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脊髓灰质炎自发作之日起隔绝40天。
密切接触者应当展开医学观察2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细菌性痢疾隔绝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育2-3次阴性。
碰触者观测7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隔绝患者症状消失后3天,不少于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天(自最后碰触之日起算)。
传染病学(第七版)百日咳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阿米巴性痢疾症状消失后已连续3次粪验未辨认出滋润体或包囊,可以中止隔绝。
传染病学(第七版)猩红热隔绝至症状消失后,痰培育已连续3次阴性或发作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白喉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咽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
伤寒病临床症状消失后5天起大便培养2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5天可以中止隔绝。
医学观察至少23天(从暂停碰触起至算是)。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诊断标准(ws217-2021)风疹隔离至出疹后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手足口病隔绝时间不少于10天,直至解热,口肢的溃疡及水泡红肿。
《重庆市手足口病预防技术方案(实施)》水痘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天红眼病:直至眼睛不再存有异常分泌物,通常为自发作之日起7~12天流腮:发病后10日且腮腺肿大消退。
当地常见传染病

春夏两季是传染病高发期,由于当前气候异常等原因,非常容易出现各种传染病的疫情。
学校这种人员比较密集、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一旦出现更是比较容易传播,会对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春夏季常见的传染病及其预防措施有所了解。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传染病,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做到防范于未然。
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水痘、腮腺炎、风疹、猩红热等。
这些传染病大多都是呼吸道传染病,可通过空气、短距离飞沫或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等途径传播。
1、流感(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其发病率占传染病之首位。
潜伏期1—3日,主要症状为发热、头痛、流涕、咽痛、干咳,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不适等,发热一般持续3—4天,也有表现为较重的肺炎或胃肠型流感。
传染源主要是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传染期为1周。
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也可通过被病毒污染的物品间接传播。
人群对流感普遍易感。
2、流脑(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它是由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较强。
流脑发病初期类似感冒,流鼻涕、咳嗽、头痛、发热等。
病菌进入脑脊液后,头痛加剧,嗜睡、颈部强直、有喷射样呕吐和昏迷休克等危重症状。
传染源主要病人或带菌者,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潜伏期一般为2—3天,最长的为一周。
人群普遍易感,好发于小年龄段儿童。
3、麻疹: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潜伏期8—12日,一般10天左右可治愈。
典型的临床症状可概括为“三、三、三”,即前驱期3天:出疹前3天出现38度左右的中等度发热,伴有咳嗽、流涕、流泪、畏光,口腔颊粘膜出现灰白色小点(这是特点);出疹期3天:病程第4-5天体温升高达40度左右,红色斑丘疹从头而始渐及躯干、上肢、下肢;恢复期3天:出疹3-4天后,体温逐渐恢复正常,皮疹开始消退,皮肤留有糖麸状脱屑及棕色色素沉着。
传染病患者隔离标准

传染病患者隔离标准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传染病患者隔离的标准。
隔离是一种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传播的重要手段,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并减少其他人感染的风险。
隔离标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传染病患者隔离标准:1. 病情严重的传染病患者应该被单独隔离,以防止人际之间的传播。
2. 隔离区应该具备足够的空气循环和通风系统,以保持室内空气的新鲜和清洁。
3. 传染病患者应该佩戴口罩或其他合适的防护用品,以减少飞沫传播的风险。
4. 隔离区应有专门的医疗设施和设备,以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和监测。
5. 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隔离标准和应急处理程序。
6. 隔离区应具备适当的清洁和卫生条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
隔离期限传染病患者的隔离期限应根据具体疾病的潜伏期和传播方式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隔离期限应至少涵盖疾病的潜伏期,以确保患者完全康复且不再具有传染性。
隔离管理传染病患者的隔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隔离区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隔离措施。
2. 隔离区应有合适的进出通道和门禁系统,以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进入或离开。
3. 隔离患者的经济、社交和心理需求也应得到适当关注和支持。
隔离标准的灵活性传染病患者隔离标准应根据不同的疾病、传播风险和科学依据进行灵活应用。
在应对新出现的传染病或变异毒株时,隔离标准可能需要根据新的科学认识进行调整。
总结传染病患者隔离标准是一项重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可有效降低传染病传播的风险。
隔离区应具备适当的设施和管理措施,以保护患者和防止传播。
隔离标准应根据不同疾病的特点进行灵活应用,并随着科学认识的进展进行调整。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红眼病:直到眼睛不再有异常分泌物,一般为自发病之日起7-12天
水 痘:自发病之日起至全部水痘疱疹结痂,但不得少于14日
流 腮:发病后10日且腮腺肿大消退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天,最长隔离期不超
过病后21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2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天,不少于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百日咳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
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阿米巴性
痢疾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应隔Leabharlann /观察期限依据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感冒
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传染病学(第七版)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隔离和检疫期限

编号
病名
潜伏期
常见 最短最长
隔离日期检疫期1麻疹源自10—14天6—18天
无合并症者疹后5天
21天
2
风疹
18天
14—21天
一般不必隔离,必要时个例至皮疹出后5天
不检疫
3
水痘
14—16天10—21天
隔离至脱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2周
21天
4
流感
1—2天
数小时-4天
热退后2天或症状消失为止
最后一个发病后3天
5
流腮
16—18天
8—30天
至腮腺肿胀完全消失为止,至少与发病后10天
21天
6
甲肝
30天
14—45天
自发病之日起21天
45天
7
乙脑
10—14天
4--21天
隔离至体温正常为止
不检疫
8
菌痢
1—2天
数小时-7天
隔离至病程结束停药5天,或两次粪便培养阴性
7天
9
流脑
2—3天
1-7天
临床症状消失后3天,但从发病日计算不得少于7天
7天
11
幼儿急诊
10—15天
隔离15天
15天
12
脊灰
5—14天
3--35天
隔离期不少于发病后40天
20天
13
猩红热
2—4天
1-7天
症状消失后,咽拭子连续3次阴性解除隔离但自治疗起不‹7天
7—12天
10
手足口
2-7天
隔离两周
14天
14
乙肝
60—90天60--160天
急性期应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处理,动态隔离,定期观察有无乙肝病毒复制指标,至抗HBS产生
常见传染病的护理常规

铜梁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常见传染病护理常规一、病毒性肝炎护理常规1.甲、戊型肝炎按消化道隔离,乙、丙、丁型肝炎按血液/体液隔离。
有条件时,按病原学分型分室收治。
2.患者使用的食具,大小便器和排泄物,均按规定消毒。
接触乙、丙、丁型肝炎患者的血液/体液后要立即洗手;工作中注意避免碰伤皮肤。
3.病情观察:注意患者的精神、食欲及疲乏程度,有无意识障碍及其程度;皮肤、巩膜黄染情况;尿、便的颜色;黄疸消退情况;皮肤、黏膜有无出血点,消化道有无出血等。
4.急性肝炎和重症肝炎需卧床休息,慢性肝炎注意劳逸结合,要避免过度劳累。
5.合理营养:进高蛋白质、低脂肪、适量糖类和热能的饮食,适当补充维生素。
6.预防并发症:注意观察牙龈出血、皮肤淤血淤斑等早期出血征象,通知医师作相应处理。
注意观察尿量,准确记录出入量,定期测量腹围、体重。
保持室内清洁,定时通风,重症患者做好病房内物体表面和空气定期消毒,加强口腔护理,可用3%碳酸氢钠溶液漱口,防止皮肤、肺部感染。
二、流行性出血热护理常规1.一般护理:尽量安排住单人房间,室内空气新鲜,温、湿度适宜,根据病情给予适合的体位,加床栏,防止坠床。
2.饮食根据病情发展阶段而调整,发热期应给予高碳水化合物、高维生素的流质或半流质饮食,低血压休克不能进食可给予静脉营养,少尿期限制蛋白质饮食,给予低钾、低盐饮食,多尿期的后期酌情给予高蛋白、高热量饮食,注意补充含钾的食物;恢复期应少量多餐,给予高营养饮食。
3.发热期护理:绝对卧床休息,禁忌搬动,严密观察病情定时测量体温,发热末期要注意血压、脉搏、尿量情况,及时送检尿标本,发热时可于体表大血管处进行冷敷,不宜用酒精擦浴,协助患者洗漱,保持皮肤、五官的清洁。
4.低血压休克期的护理:注意保暖,室温保持在20℃左右,可加盖棉被,毛毯等蔓,严密观察并记录脉搏、血压、意识状态、皮肤温度及24小时出入量等。
迅速建立静脉通道,以利于快速补充血容量和静脉用药。
常见传染病的临床症状、潜伏期、隔离期和检疫期限

病名
典型临床症状
传染期
潜伏期(天)
患者隔离日期(返校条件)
接触者检疫日
常见
最短
最长
甲型肝炎
起病急骤,前驱期1-5天,发热,全身不适,类似感冒症状;继而出现明显乏力,厌油食,恶心,呕吐等,
自潜伏期末至出现黄疸后2~3周或更长。
30
15
50
急性病人自发病起不少于30天,托幼机构要隔离40天。
疫源地处理后,对密切接触者观察40天。
细菌性痢疾
发热,腹痛、腹泻,里急后重。排粘液脓血便;
从发病开始就有传染性,一般症状消失后1~2周内停止排菌,迁延性病人可长期排菌,并有传染性。
2~3
1
7
临床症状消失后,隔日连续2次粪便培养,结果阴性者即可解除隔离、或大便正常后一周解除隔离。
疫源地实行终末消毒后,观察7天。
水痘
发热1~2天出现红色丘疹,数小时变为圆形的呈“露珠”状疱疹,躯干、腰、头皮多见、四肢稀少、易破、发痒
发病前1~2日至全部皮疹干枯结痂为止。
14~16
11
24
皮疹全部干燥结痂
21天
流行性腮腺炎
腮腺肿大(一侧或双侧),疼痛,以耳垂为中心向前、后、下方蔓延,颊粘膜腮腺管口红肿。
发病后只腮腺肿完全消失为止(10~14天)。
1~2
数小时
3
隔离治疗,至症状消失(不得少于7天)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从潜伏期末至退热时止均有传染性,能迅速侵犯易感人群。
1~2
数小时
4Hale Waihona Puke 退烧后24小时最后一个病人
发病后3天
麻疹
前驱期:中度以上发热,咳嗽,鼻涕,眼结膜充血,口腔黏膜症。出疹期:发热后4~5天开始出疹,自耳后,发际向面、颊、躯干及四肢蔓延。皮疹为玫瑰色斑丘疹,大小不等。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病种
隔离期限
(一)呼吸道传染病
1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隔离至出疹后10天
2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
3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发病后21天
4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且不少于病后14天
5
流行性感冒
隔离至体温正症状消失后3天,且不少于发病后7天
7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拭子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8
肺结核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13
甲肝/戊肝
隔离至发病后不少于21天,学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45天
(三)其他传染病
14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二)肠道传染病
9
霍乱
隔离至症状消失,停药后连续2天粪便培养阴性
10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隔日大便培养连续2次阴性
11
手足口病
隔离至症状消失7天,且不少于发病后14天
12
伤寒/副伤寒
隔离至症状完全消失后3天,粪检2次阴性(间隔2天);或症状完全 消失后14天,嗜酸性粒细胞计数>0.04×10 9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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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应隔离/观察期限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
流行性感冒
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天,最长隔离期不超过病后21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天。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天。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0天。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天,不少于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伤寒
病临床症状消失后5天起大便培养2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5天可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至少23天(从停止接触起算)。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
手足口病
隔离时间不少于10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天
百日咳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
接触者观察21天。
阿米巴性痢疾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天。
白喉
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咽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