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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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常见传染病

当地常见传染病

春夏两季是传染病高发期,由于当前气候异常等原因,非常容易出现各种传染病的疫情。

学校这种人员比较密集、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一旦出现更是比较容易传播,会对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带来较大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春夏季常见的传染病及其预防措施有所了解。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传染病,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做到防范于未然。

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水痘、腮腺炎、风疹、猩红热等。

这些传染病大多都是呼吸道传染病,可通过空气、短距离飞沫或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等途径传播。

1、流感(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其发病率占传染病之首位。

潜伏期1—3日,主要症状为发热、头痛、流涕、咽痛、干咳,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不适等,发热一般持续3—4天,也有表现为较重的肺炎或胃肠型流感。

传染源主要是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传染期为1周。

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也可通过被病毒污染的物品间接传播。

人群对流感普遍易感。

2、流脑(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它是由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较强。

流脑发病初期类似感冒,流鼻涕、咳嗽、头痛、发热等。

病菌进入脑脊液后,头痛加剧,嗜睡、颈部强直、有喷射样呕吐和昏迷休克等危重症状。

传染源主要病人或带菌者,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潜伏期一般为2—3天,最长的为一周。

人群普遍易感,好发于小年龄段儿童。

3、麻疹: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潜伏期8—12日,一般10天左右可治愈。

典型的临床症状可概括为“三、三、三”,即前驱期3天:出疹前3天出现38度左右的中等度发热,伴有咳嗽、流涕、流泪、畏光,口腔颊粘膜出现灰白色小点(这是特点);出疹期3天:病程第4-5天体温升高达40度左右,红色斑丘疹从头而始渐及躯干、上肢、下肢;恢复期3天:出疹3-4天后,体温逐渐恢复正常,皮疹开始消退,皮肤留有糖麸状脱屑及棕色色素沉着。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天
红眼病:直到眼睛不再有异常分泌物,一般为自发病之日起7-12天
水 痘:自发病之日起至全部水痘疱疹结痂,但不得少于14日
流 腮:发病后10日且腮腺肿大消退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天,最长隔离期不超
过病后21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2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天,不少于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百日咳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
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阿米巴性
痢疾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应隔Leabharlann /观察期限依据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感冒
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传染病学(第七版)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常见传染病的护理常规

常见传染病的护理常规

铜梁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常见传染病护理常规一、病毒性肝炎护理常规1.甲、戊型肝炎按消化道隔离,乙、丙、丁型肝炎按血液/体液隔离。

有条件时,按病原学分型分室收治。

2.患者使用的食具,大小便器和排泄物,均按规定消毒。

接触乙、丙、丁型肝炎患者的血液/体液后要立即洗手;工作中注意避免碰伤皮肤。

3.病情观察:注意患者的精神、食欲及疲乏程度,有无意识障碍及其程度;皮肤、巩膜黄染情况;尿、便的颜色;黄疸消退情况;皮肤、黏膜有无出血点,消化道有无出血等。

4.急性肝炎和重症肝炎需卧床休息,慢性肝炎注意劳逸结合,要避免过度劳累。

5.合理营养:进高蛋白质、低脂肪、适量糖类和热能的饮食,适当补充维生素。

6.预防并发症:注意观察牙龈出血、皮肤淤血淤斑等早期出血征象,通知医师作相应处理。

注意观察尿量,准确记录出入量,定期测量腹围、体重。

保持室内清洁,定时通风,重症患者做好病房内物体表面和空气定期消毒,加强口腔护理,可用3%碳酸氢钠溶液漱口,防止皮肤、肺部感染。

二、流行性出血热护理常规1.一般护理:尽量安排住单人房间,室内空气新鲜,温、湿度适宜,根据病情给予适合的体位,加床栏,防止坠床。

2.饮食根据病情发展阶段而调整,发热期应给予高碳水化合物、高维生素的流质或半流质饮食,低血压休克不能进食可给予静脉营养,少尿期限制蛋白质饮食,给予低钾、低盐饮食,多尿期的后期酌情给予高蛋白、高热量饮食,注意补充含钾的食物;恢复期应少量多餐,给予高营养饮食。

3.发热期护理:绝对卧床休息,禁忌搬动,严密观察病情定时测量体温,发热末期要注意血压、脉搏、尿量情况,及时送检尿标本,发热时可于体表大血管处进行冷敷,不宜用酒精擦浴,协助患者洗漱,保持皮肤、五官的清洁。

4.低血压休克期的护理:注意保暖,室温保持在20℃左右,可加盖棉被,毛毯等蔓,严密观察并记录脉搏、血压、意识状态、皮肤温度及24小时出入量等。

迅速建立静脉通道,以利于快速补充血容量和静脉用药。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格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格

常有传得病隔绝限期表病名病人隔绝限期接触者应隔绝/察看限期隔绝至出疹后5天,归并肺炎隔绝易感者医学察看21天。

麻疹至出疹后10天。

病人隔绝至症状消逝,且隔绝时间不接触者进行察看,不需隔绝,疫情流行性感少于1周。

的追踪应起码连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冒周。

隔绝患者直至腮肿减退,起码隔绝亲密接触者医学察看30天。

流行性腮14天,最长隔绝期不超出病后21腺炎天。

甲型病毒自觉病之日起许多于21天。

亲密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天。

性肝炎脊髓灰质自觉病之日起隔绝40天。

亲密接触者应进行医学察看20天。

炎细菌性痢隔绝至症状消逝后7天或大便培育接触者察看7天。

疾2-3次阴性。

流行性脑隔绝患者症状消逝后3天,许多于亲密接触者医学察看起码7天(自脊髓膜炎病后7天。

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接触者察看21天。

百日咳天排除隔绝阿米巴性症状消逝后连续3次粪检未发现滋痢疾养体或包囊,可排除隔绝。

猩红热隔绝至症状消逝后,咽培育连续3次亲密接触者医学察看7-12天。

阴性或发病后7天。

症状消逝后,连续2次咽培育阴性,亲密接触者医学察看7天。

白喉或症状消逝后14天。

病临床症状消逝后5天起大便培育医学察看起码23天(从停止接触起伤寒2次阴性或症状消逝后15天可排除算)。

隔绝。

急性出血症状消逝且隔绝期许多于7天。

性结膜炎隔绝至出疹后5天。

风疹隔绝时间许多于10天,直到退热,手足口病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隔绝至疱疹所有结痂或许多于病后亲密接触者医学察看21天水痘14天。

常见传染病的临床症状、潜伏期、隔离期和检疫期限

常见传染病的临床症状、潜伏期、隔离期和检疫期限
常见传染病的临床症状、潜伏期、隔离期和检疫期限
病名
典型临床症状
传染期
潜伏期(天)
患者隔离日期(返校条件)
接触者检疫日
常见
最短
最长
甲型肝炎
起病急骤,前驱期1-5天,发热,全身不适,类似感冒症状;继而出现明显乏力,厌油食,恶心,呕吐等,
自潜伏期末至出现黄疸后2~3周或更长。
30
15
50
急性病人自发病起不少于30天,托幼机构要隔离40天。
疫源地处理后,对密切接触者观察40天。
细菌性痢疾
发热,腹痛、腹泻,里急后重。排粘液脓血便;
从发病开始就有传染性,一般症状消失后1~2周内停止排菌,迁延性病人可长期排菌,并有传染性。
2~3
1
7
临床症状消失后,隔日连续2次粪便培养,结果阴性者即可解除隔离、或大便正常后一周解除隔离。
疫源地实行终末消毒后,观察7天。
水痘
发热1~2天出现红色丘疹,数小时变为圆形的呈“露珠”状疱疹,躯干、腰、头皮多见、四肢稀少、易破、发痒
发病前1~2日至全部皮疹干枯结痂为止。
14~16
11
24
皮疹全部干燥结痂
21天
流行性腮腺炎
腮腺肿大(一侧或双侧),疼痛,以耳垂为中心向前、后、下方蔓延,颊粘膜腮腺管口红肿。
发病后只腮腺肿完全消失为止(10~14天)。
1~2
数小时
3
隔离治疗,至症状消失(不得少于7天)
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从潜伏期末至退热时止均有传染性,能迅速侵犯易感人群。
1~2
数小时
4Hale Waihona Puke 退烧后24小时最后一个病人
发病后3天
麻疹
前驱期:中度以上发热,咳嗽,鼻涕,眼结膜充血,口腔黏膜症。出疹期:发热后4~5天开始出疹,自耳后,发际向面、颊、躯干及四肢蔓延。皮疹为玫瑰色斑丘疹,大小不等。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编号
病种
隔离期限
(一)呼吸道传染病
1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隔离至出疹后10天
2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
3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发病后21天
4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且不少于病后14天
5
流行性感冒
隔离至体温正症状消失后3天,且不少于发病后7天
7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拭子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8
肺结核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13
甲肝/戊肝
隔离至发病后不少于21天,学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45天
(三)其他传染病
14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二)肠道传染病
9
霍乱
隔离至症状消失,停药后连续2天粪便培养阴性
10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隔日大便培养连续2次阴性
11
手足口病
隔离至症状消失7天,且不少于发病后14天
12
伤寒/副伤寒
隔离至症状完全消失后3天,粪检2次阴性(间隔2天);或症状完全 消失后14天,嗜酸性粒细胞计数>0.04×10 9 /L

传染病种类及报告时限

传染病种类及报告时限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引起的可在人群中传播的疾病,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

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是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传染病的种类以及报告时限。

一、肺结核(TB)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疾病,传播途径主要是空气飞沫传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发现的病例,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时限是在发现病例后的24小时内进行报告。

二、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通过飞沫传播。

对于发现的病例,报告时限为发现病例后的12小时内进行报告。

及时报告有助于及时追踪和控制疫情,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

三、新冠肺炎新冠肺炎是一种由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由于其高度传染性和严重的病情,对于发现的病例,报告时限非常紧急。

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发现病例后应当立即报告,确保及时采取隔离和治疗措施,以控制疫情的扩散。

四、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非典型肺炎是一种高传染性的冠状病毒感染病,传播途径与流感相似。

报告时限为发现病例后的12小时内进行报告。

及时报告有效地遏制了非典型肺炎的扩散,对公众的健康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HIV/AIDS艾滋病病毒感染及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HIV/AIDS)是一种严重的免疫系统疾病。

发现HIV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例后,医疗机构应当在发现病例后的7天内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及时报告有助于控制疫情扩散和提供相关的医疗服务。

六、霍乱霍乱是一种由霍乱弧菌引起的严重肠道传染病。

对于发现的病例,报告时限为发现病例后的24小时内进行报告。

及时采取隔离和饮用安全水源的措施对于控制霍乱的传播至关重要。

七、登革热登革热是一种由登革病毒引起的蚊媒传染病,常见于热带和亚热带地区。

对于发现的病例,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时限为发现病例后的24小时内进行报告。

综上所述,传染病的种类繁多,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

传染病病例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病例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传染病病例复课证明查验制度1、学校若在晨检中发现传染病可疑病例,应立即隔离患者,并通知劝导家长带患病学生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2、若医院、诊所为非传染病疾病,校方必须收到正规医院出具的具有明确诊断的病情证明,方可让学生返校上課,诊所开具证明不可作为排除依据。

3、若医院确诊为传染性疾病,或由家长告知该名学生确诊为传染性疾病时,必须立即隔离,以免在校内造成传染病流行。

学校进行电话追踪工作时应告知家长:治愈后由家长携带儿童和医院病历到学校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所在地卫生服务中心确认患病学生临床已治愈,再计算隔离期后开具复课证明。

4、若医院确诊为传染性疾病后,家长有异议且在其他正规医院做出排除传染病诊断的,须由家长持排除医院就诊证明与患病学生一起前往确诊报卡医院,要求医生再次复查,若医生坚持确诊意见,必须按确诊传染病隔离;若最初确诊医生认为可排除传染病者,由确诊医生向该院报卡医生提出更正传染病报告卡片申请,报医院所在地疾控传染病卡片管理人员后,方可更正卡片,并由疾控中心人员通知学校该患者可解除隔离。

5、持有复课证明的病愈返校的学生应先到学校卫生保健室,由校医或保健老师查验复课证明,根据发病时间、返校时间,复核隔离期限是否达到要求。

如已达要求可进班复课,并填写中小学传染病管理登记表(见附表1),要求家长签字并保管好复课证明备查。

6、学校必须按照疾控中心的要求隔离时限,对确诊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未满隔离时限的传染病确诊患者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各种传染病隔离时限见附表2。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隔离,送诊,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2、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各种传染病的潜伏期、传染期和病人及其接触者的管理方法


数小时-3天 1-2天 2-10天 7天
12小时-12天 2-5天 2-21天 1-6天 10天左右 2-4天
症状消失后,两次鼻咽分泌物连续培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7天 养阴性(间隔2天),可解除隔离 应隔离至退热后15-20天,有条件的 地区可于退热后第5天和第10天做两 次粪便培养,阴性者可解除隔离 疫源地施行终末消毒后,观察21天
传染期
病人的隔离期限
症状消失后7天
接触者观察期
隔离观察至末次接触后14天
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延长至出疹后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21天,曾做被动免疫者延长 10天 至4周 出疹后5天 出疹后7天或疱疹全部结痂 从腮腺肿大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3 周) 退热后2天 隔离至临床症状消失后3天,但从发 病日算起不得少于7天 病人入院隔离治疗6天即可出院 发病后40天或出现痉咳后30天 隔离观察至末次接触后14天 隔离观察至末次接触后21天 成人一般不检疫,但幼儿园、托儿所及部队密切接 触者应检疫3周 在大流行发生时,可集体单位进行检疫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7天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7-12天 医学观察至末次接触后21天
不检疫
钩端螺旋体病
1-30天
7-14天
发病后第2周可在尿中发现病原体,可保持 病人隔离至临床痊愈为止 2-3个月,但作为传染源意义不大 血中有配子母细胞的病人与病原携带者均 有传染性,疟疾发作次数愈多,血中配子 母细胞也愈多。发病时间愈长,流行病学 意义愈大 一般在发病后5天内有传染性 病情越重传染性越强 人作为传染源意义不大
接触者隔离观察9天,进行预防接种或血清预防者应 肺鼠疫应在临床症状消失后,痰检查 延至12天 3次阴性方可出院 隔离至急性症状消失为止 不检疫
数月至2年 自血中检出HIV抗体起即有传染性

常见法定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和检疫期(2021年)

常见法定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和检疫期病名潜伏期(天)隔离期接触者检疫期及处理一般最短-最长病毒性肝炎甲型30 15-45 发病日起21天检疫45天,每周查ALT,观察期间可注射丙种球蛋白乙型60-90 28-180急性期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病毒携带者处理检疫45天,观察期间可注射乙肝疫苗及HBIG;疑似乙肝的托幼和饮食行业人暂停原工作丙型60 15-180至血清ALT恢复正常或血清HCV RNA阴转检疫45天,观察期间可注射乙肝疫苗及HBIG;疑似乙肝的托幼和饮食行业人暂停原工作丁型至血清HDV RNA及HDV Ag阴转检疫45天,观察期间可注射乙肝疫苗及HBIG;疑似乙肝的托幼和饮食行业人暂停原工作戊型40 10-75 发病日起3周检疫期60天脊髓灰质炎5-14 3-35 自发病日起消化道隔离40天,第1周同时呼吸道隔离医学观察20天,观察期间可用减毒灭活疫苗快速预防免疫霍乱8-14 4小时-6天症状消失后,隔日粪便培养1次,3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留观5天,粪便培养连续3次阴性后解除检疫,阳性者按患者隔离细菌性痢疾1-3 数小时-7天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粪便培养2-3次阴性医学观察7天,饮食行业人员粪便培养1次阴性解除隔离伤寒8-14 3-60 症状消失后5天起粪便培养2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5天医学观察23天副伤寒甲、乙6-10 2-15 医学观察15天副伤寒丙1-3 2-15 医学观察15天沙门菌植物中毒4-24小时数小时-3天症状消失后,连续2-3次粪便培养阴性可解除隔离同食者医学观察1-2天阿米巴痢疾7-14 2天-1年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查溶组织阿米巴滋养体及包囊阴性饮食工作者发现溶组织阿米巴滋养体或包囊者应调离工作流行性感冒1-3 数小时-4天退热后48小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3天,出现发热等症状应早期隔离麻疹8-12 6-21 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至出疹后10天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接触者可肌注丙种球蛋白风疹18 14-21 至出疹后5天解除隔离一般不检疫,对孕妇尤其怀孕3个月内者,可肌注丙种球蛋白流行性腮腺炎14-21 8-30 至腮腺完全消肿,约21天一般不检疫,幼儿园及部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天流行性脑脊髓膜炎2-3 1-10 至症状消失后3天,但不少于发病后7天医学观察7天,可作咽培养,密切接触者的儿童服磺胺或利福平预防病名隔离期检疫期及处理一般最短-最长白喉2-4 1-7 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咽培养(间隔2天,第1次于第14病日)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医学观察7天猩红热2-5 1-12 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医学观察7-12天,可作咽培养百日咳7-10 2-23 至痉咳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医学观察21天,儿童可用红霉素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4-7 2-21 隔离期3-4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3-7 1-14体温正常,临床症状消失,鼻咽拭子核酸病毒检测阴性后医学观察14天,可作鼻咽拭子病毒核酸检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2-4 1-7体温正常,临床症状消失,胸部X线/CT影像检查显示病灶明显吸收7天以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的期限为最后1次暴露后7天流行性乙型脑炎7-14 4-21 防蚊设备室内隔离至体温正常不需检疫森林脑炎10-15 7-30 不需隔离不需检疫流行性斑疹伤寒10-14 10-14 彻底灭虱隔离至退热后12天彻底灭虱后医学观察14天地方性斑疹伤寒7-14 4-18 隔离至症状消失不需检疫,进入疫区被蜱咬伤者可服用多西环素预防恙虫病10-14 4-20 不需隔离不需检疫虱传回归热7-8 2-14 彻底灭虱隔离至退热后15天彻底灭虱后医学观察14天流行性出血热14-21 4-60 隔离至热退不需检疫艾滋病15-60 9天-10年以上HIV感染/AIDS隔离至HIV或P24核心蛋白血液中消失医学观察2周,HIV感染/AIDS者不能献血钩端螺旋体10 2-28 可以不隔离疫水接触者检疫2周腺鼠疫2-4 1-12 隔离至肿大的淋巴结小腿,鼠疫败血症症状消失后,培养3次(每隔3天)阴性接触者检疫可服四环素或SD预防,发病地区进行疫区检疫肺鼠疫1-3 3小时-3天就地隔离至症状消失后,痰培养连续6次阴性接触者检疫可服四环素或SD预防,发病地区进行疫区检疫狂犬病4天-12周4天-10年病程中应隔离治疗被可疑狂犬病或狼咬伤者医学观察,并注射疫苗及免疫血清布鲁氏杆菌病14 7-360 可不隔离不需检疫炭疽1-5 12小时-12天皮肤炭疽隔离至创口痊愈、痂皮脱落,其他症状消失后2次(间隔3-5天)培养阴性医学观察12天,肺炭疽密切接触者可用青霉素、四环素、氧氟沙星等预防淋病1-5 患病期间性接触隔离对性伴侣检查,阳性者应治疗梅毒14-28 10-90 不需隔离对性伴侣检查间日疟10-15 10天-9月病室内应防蚊、灭蚊不需检疫恶性虐7-12 病室内应防蚊、灭蚊不需检疫三日虐20-30 8-45 病室内应防蚊、灭蚊不需检疫病名隔离期检疫期及处理一般最短-最长班氏丝虫病约1年不需隔离,病室内应防蚊、灭蚊不需检疫马来丝虫病约12周黑热病3月-5月10天-2年不需隔离,病室内应防蛉、灭蛉不需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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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 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第1周同时呼吸道隔离。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2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应隔离/观察期限
依据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感冒
病人退热后48小时解除隔离,不少于7天。
医学观察3天,出现发热等症状应早期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约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天,不少于病后7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百日咳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
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阿米巴性痢疾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
传染病学(第七版)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诊断标准(WS217-2008)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 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手足口病
隔离时间不少于10 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重庆市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方案(试行)》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后14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 天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 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 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白喉
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咽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伤寒
病可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至少23天(从停止接触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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