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A3纸打印)

合集下载

常见传染病隔离时间表

常见传染病隔离时间表

东胜区铁西实验幼儿园常见传染病隔离时间表
病名隔离期接触者观察期及管理办法
流感退热后2天在大流行时,集体单位应进行检疫,出现发热等症状者,应早期隔离。

麻疹隔离至出疹后5天医学观察21天,如接受过被动免疫者应延至28天
猩红热症状消失后咽拭培养3次阴性,可解
除隔离,一般不少于病后1周
医学观察7~12天
水痘隔离至脱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后
2周
医学观察21天
腮腺炎腮腺肿退后一周(或自症状出现起两
周)
医学观察21天
手足口自出现皮疹之日起10天医学观察10天风疹出疹后1周医学观察21天。

常见传染病潜伏期、患者隔离治疗期及接触者观察处理期一览表

常见传染病潜伏期、患者隔离治疗期及接触者观察处理期一览表
伤寒
8~14日
3~60日
临床症状消失后5日起间歇送粪培养2次阴性解除隔离。无培养条件时体温正常15日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伤寒23日,副伤寒15日。饮食行业人员观察期间应送粪培养1次,阴性者方能工作
副伤寒甲、乙
6~10日
2~15日
副伤寒丙
1~3日
沙门菌食物中毒
2~24小时
数小时至3日
症状消失后连续2~3次粪培养阴性解除隔离
隔离至症状消失。
接触者不检疫。
人-猪链球菌感染
1
1小时
2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天。
水痘
14~16
10
24
隔离至水痘疱疹完全结痂为止,但不少于发病后1周。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周。
手足口病
3~6
隔离至热度、红疹消退及水泡结痂,但不少于发病后10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1周
常见传染病的症状、潜伏期、隔离期和接触者观察期
密切接触者检疫45日,每周检查ALT一次,以便早期发现。观察期间可用丙种球蛋白注射;接触后1周内应用有效
乙型
60~90
45~160日
急性期最好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者处理。有HBV复制标志的患者,应调离接触食品、自来水或幼托工作,不能献血
急性肝炎的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45日。幼托机构发现病人后的观察期间,不办理入托、转托手续。疑诊肝炎的幼托和饮食行业人员,应暂停原工作同乙型肝炎
2~4日
1~8日
腺鼠疫隔离至淋巴结肿完全消退。肺鼠疫在临床症状消失后,痰连续培养6次阴性,方能解除隔离
检疫9日
肺鼠疫
1~3日
数小时至3日
炭疽
1~5日

常见传染病的隔离时限和观察期

常见传染病的隔离时限和观察期
白喉
症状消失14天,或症状消失后鼻咽部分泌物细菌培养连续2次阴性
医学观察7天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症状消失后3天,但不少于发病后1周
医学观察7天
流行性乙型脑炎
隔离到体温正常
不检疫
猩红热
隔离至治疗后6天
医学观察12天
流行性腮腺炎
腮腺肿大完全消退,约3周
医学观察18天
风疹
出疹后5天
不检疫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症状消失或7~10天
甲型肝炎
发病日起>30天,幼托机构40天
医学观察45天
乙型肝炎
急性病人至肝功正常,HbsAg阴转
医学观察45天
伤寒
体温正常后15天,或粪便培养2次阴性
医学观察21天
副伤寒
体温正常后15天,或粪便培养2次次阴性
医学观察15天
麻疹
出疹后5天,并发肺炎至出疹后10天
医学观察21天百日咳源自发病后40天医学观察21天
常见传染病的隔离时限和观察期(参考值)
病名
病人隔离期
接触者观察期
霍乱
症状消失,停药后连续3次粪便培养阴性
检疫5天,并连续送粪便培养3次,若阴性可解除隔离
细菌性痢疾
症状消失,连续2次粪便培养阴性;或隔离至退热后15~20天
医学观察7天
甲型H1N1流感
7天或症状消失后2天(两者取最长时间)
自最后接触之日起,医学观察7天
不检疫
流行性感冒
退热后2天
医学观察3天,流行时单位集体检疫
感染性腹泻
症状消失后
医学观察7天
水痘
水痘疱疹完全结痂,但不得少于发病后14天
医学观察3周
肺结核
分为初发、既发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天
红眼病:直到眼睛不再有异常分泌物,一般为自发病之日起7-12天
水 痘:自发病之日起至全部水痘疱疹结痂,但不得少于14日
流 腮:发病后10日且腮腺肿大消退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天,最长隔离期不超
过病后21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2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天,不少于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百日咳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
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阿米巴性
痢疾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应隔Leabharlann /观察期限依据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感冒
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传染病学(第七版)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隔离和检疫期限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隔离和检疫期限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隔离和检疫期限
编号
病名
潜伏期
常见 最短最长
隔离日期检疫期1麻疹源自10—14天6—18天
无合并症者疹后5天
21天
2
风疹
18天
14—21天
一般不必隔离,必要时个例至皮疹出后5天
不检疫
3
水痘
14—16天10—21天
隔离至脱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2周
21天
4
流感
1—2天
数小时-4天
热退后2天或症状消失为止
最后一个发病后3天
5
流腮
16—18天
8—30天
至腮腺肿胀完全消失为止,至少与发病后10天
21天
6
甲肝
30天
14—45天
自发病之日起21天
45天
7
乙脑
10—14天
4--21天
隔离至体温正常为止
不检疫
8
菌痢
1—2天
数小时-7天
隔离至病程结束停药5天,或两次粪便培养阴性
7天
9
流脑
2—3天
1-7天
临床症状消失后3天,但从发病日计算不得少于7天
7天
11
幼儿急诊
10—15天
隔离15天
15天
12
脊灰
5—14天
3--35天
隔离期不少于发病后40天
20天
13
猩红热
2—4天
1-7天
症状消失后,咽拭子连续3次阴性解除隔离但自治疗起不‹7天
7—12天
10
手足口
2-7天
隔离两周
14天
14
乙肝
60—90天60--160天
急性期应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处理,动态隔离,定期观察有无乙肝病毒复制指标,至抗HBS产生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编号
病种
隔离期限
(一)呼吸道传染病
1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隔离至出疹后10天
2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
3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发病后21天
4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且不少于病后14天
5
流行性感冒
隔离至体温正症状消失后3天,且不少于发病后7天
7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拭子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8
肺结核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13
甲肝/戊肝
隔离至发病后不少于21天,学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45天
(三)其他传染病
14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二)肠道传染病
9
霍乱
隔离至症状消失,停药后连续2天粪便培养阴性
10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隔日大便培养连续2次阴性
11
手足口病
隔离至症状消失7天,且不少于发病后14天
12
伤寒/副伤寒
隔离至症状完全消失后3天,粪检2次阴性(间隔2天);或症状完全 消失后14天,嗜酸性粒细胞计数>0.04×10 9 /L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病名病人隔离期限接触者应隔离/观察期限麻疹:隔离至出疹后5 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 天。

流行性感冒: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 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

流行性腮腺炎: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 天,最长隔离期不超过病后21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 天。

甲型病毒性肝炎: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 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 天。

脊髓灰质炎: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20天。

细菌性痢疾: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接触者观察7天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 天,不少于病后7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 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百日咳: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接触者观察21天阿米巴性痢疾:症状消失后连续3 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猩红热: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 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 天。

白喉: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咽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

伤寒:病临床症状消失后5 天起大便培养2 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5 天可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至少23天(从停止接触起算)。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风疹:隔离至出疹后5 天。

手足口病:隔离时间不少于10 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水痘: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后14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 天。

学校和托幼机构常见传染病隔离期标准

学校和托幼机构常见传染病隔离期标准
疾病
潜伏期
散发病例隔离期*
发热病例(≥38.0℃)
热退后2天
流行性感冒
7天
退热后2天
流行性
腮腺炎
14-21天
发病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不少于病后14天
水痘
14-21天
水痘患者隔离至全部水痘疱疹结痂、痂皮干燥后,不少于发病后14天
疹时或出疹后5天;并发肺炎至疹后10天
病毒感染性腹泻(诺如病毒、轮状病毒)
1-10天
症状完全消失后72小时
手足口病
2-10天
症状消失后一周
疱疹性咽峡炎
3-7天
无发热者症状消失后3天;加重或伴发热者症状消失后一周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红眼病)
1-12天
直到眼睛不再有异常分泌物
风疹
14-21天
出疹后5天
猩红热
12小时-12天
病后7天
肺结核
潜伏期长短不等
菌阳肺结核患者至少经过3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空洞缩小或闭合,连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注:1.以上要求只基于各种疾病的一般传染期考虑。如考虑临床治疗,则需要临床医生的专业判断来决定病假的长短。
2.建议停课时间为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卫生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停课时间的长短。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病种
水痘 流行性腮腺炎 猩红热 细菌性痢疾
隔离期
全身没有新出的水痘,已出的水痘都已结痂即可 从发病日期开始隔离三周 从服抗生素开始隔离一周 பைடு நூலகம்离至腹泻等症状消失后 7 天即可 隔离至出疹后 5 天, 合并呼吸道并发症者延长至疹
麻疹、风疹 后 14 天 手足口 从发病日期开始隔离两周 (同手足口)从发病日期开始隔离两周,但不用开 疱疹性咽峡炎 复课证明 聚集性腹泻 集中发热 急性结膜炎 急性出血性结 膜炎(需上报)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5.06.08 隔离至所有症状消失后 3 天即可 隔离至所有症状消失后 2 天即可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即可复课,无需开复课证明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两天即可复课, 无需开复课证明

常见急性传染病隔离期限


数小时-4日 退热后2日 6-21日 10-21日 8-30日 7-23日 2-15日 数小时-7日 1-7日 发病之日起至出疹后5日 隔离至脱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后2 周 从发病日起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约3 周)
伤寒、副伤寒甲、乙 副伤寒:8-10日 细菌性痢疾 猩红热 1-3日 2-3日
体温正常后15日解除隔离,或症状消失 伤寒医学观察23日,副伤寒为15日, 后第5日起间歇送粪培养2次,阴性后解 从事饮食业人员观察期间应送粪便培 除隔离 养1次,阴性者方可工作 临床症状消失后1周或2次粪培养阴性解 医学观察7日,饮食业人员观察期间应 除隔离 送粪便培养1次,阴性者方可工作。 症状消失后咽拭培养3次阴性,可以解 除隔离。一般不少于病后1周 医学观察7日
表4 几种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与接触者观察期
潜伏期 病名 甲型 常见 30日 最短-最长 15-45日 隔离期 自发病日起隔离3周 急性期应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仍 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者处理,慢性 肝炎病人应调离接触食品、自来水或幼 托工作。HBsAg携带者可作HBeAg、抗 —HBcIgM及HBV—DNA检查,以确定 是否有HBV复制,如属阳性应按慢性肝 炎处理,不能献血。 急性期隔离至病情稳定 接触者观察期 密切接触者检疫45日,每周检查一次 ALT,以便早期发现 急性肝炎的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45 日。幼托机构发现病人后观察期间, 不办理入托、转托手续。疑诊肝炎的 幼托和饮食业人员应暂停原工作。
乙型 病毒性肝 炎 丙型肝炎 丁型 戊型 流行性感冒 麻疹 水痘 流行性腮腺炎
60-90日
45-160日
50日 同乙型 40日 1-3日 8-12日 14-16日 14-21日 伤寒:10-14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天,不少于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百日咳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
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阿米巴性
痢疾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
猩红热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应隔离,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感冒
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天,最长隔离期不超
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诊断标准(WS217-2008)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手足口病
隔离时间不少于10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天
红眼病:直到眼睛不再有异常分泌物,一般为自发病之日起7~12天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白喉
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咽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
伤寒
病临床症状消失后5天起大便培养2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
15天可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至少23天(从停止接触起算)。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过病后21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2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水 痘:自发病之日起至全部水痘疱疹结痂,但不得少于14日
流 腮:发病后10日且腮腺肿大消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