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资料专用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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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附印章保管使用协议)

建筑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附印章保管使用协议)

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印章管理,防范工作隐患和业务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部印章包括项目部行政章、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以下统称公章),项目部的行政章仅可用于联络建设、监理、设计等工程项目相关方的往来函件,技术资料专用章仅用于技术资料、质检资料、安全资料等呈报、接收、制作,财务专用章仅用于在项目当地开设了银行账户的项目部使用。

第三条项目部的上述公章均由公司总部派驻的监督人员负责管理。

经公司审批同意的,可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

第四条公章的刻制4.1 需要刻制公章时,由项目负责人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董事长审批。

4.2 董事长批准后,由公司行政部办理刻制、登记工作。

4.3 项目部所有公章均由各项目部向公司行政部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4.4 所有项目部印章上必须刻制“对外签订合同无效”字样。

第五条公章的使用5.1 项目部任何印章均不得在借贷、欠款证明、租赁、担保、收发材料、材料采购、工程承包、工程结算、财务结算、合约变更等合同、协议、承诺书、备忘录、证明、说明等类似文件上使用。

项目部如需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均需经审批后由公司加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5.2 公章不得在空白文件、资料上预先盖章。

有特殊工作或业务需要预先盖章时,应由公章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注明使用原因和有关情况,逐级报公司审批。

5.3 公章原则上不得带离项目部使用。

有特殊工作或业务需要携带公章外出的,应由公章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注明使用原因和有关情况,逐级报公司审批。

5.4 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章的使用管理,不得违规使用公章,更要防止公章被随意动用、冒用、盗用和滥用。

第六条公章的损毁、遗失和被盗6.1 公章发生损毁、遗失和被盗时,公章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有失职或故意行为的,由项目部协助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6.2 公司行政部应即时采取补救措施,发布公章作废公告,通知有关业务合作单位。

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印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印章使用合法合规;(二)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印章安全;(三)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确保印章使用便捷;(四)保密安全,防止印章遗失、被盗、滥用。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及管理第四条印章种类:(一)公章:用于公司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协议、文件等正式文件;(二)合同专用章:用于公司项目部签订合同、协议等正式文件;(三)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项目部财务报销、支付等财务事项;(四)其他专用章: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设立的专用章。

第五条印章管理:(一)项目部应设立印章管理员,负责印章的保管、使用和监督;(二)印章应存放在指定的保险柜中,由印章管理员负责保管;(三)印章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印章管理知识和责任心,定期接受公司培训;(四)印章管理员离岗或离职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印章安全。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第六条印章使用:(一)使用印章应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二)使用印章时,应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三)使用印章时,应确保印章清晰、完整;(四)使用印章后,应将印章放回原处,并及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第七条特殊情况下的印章使用:(一)因紧急情况需要使用印章,印章管理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二)项目部负责人应在确认紧急情况属实后,批准使用印章;(三)紧急情况下使用印章,应在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第四章印章的保管与维护第八条印章保管:(一)印章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印章,防止印章遗失、被盗、滥用;(二)印章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印章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部负责人;(三)印章管理员离岗或离职时,应将印章上交公司,不得私自带走。

第九条印章维护:(一)项目部应定期对印章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印章清晰、完整;(二)印章管理员应掌握印章的保养知识,延长印章使用寿命。

公司项目印章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项目印章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项目印章管理制度办法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明确项目印章的使用范围、管理责任以及审批流程,确保项目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准确性。

2. 项目印章是指用于标识公司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证明文件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的专用章。

3. 所有使用项目印章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未经授权严禁擅自使用印章。

二、印章的种类与管理1.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不同的项目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专用章、资料专用章等。

2. 项目印章由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管理人员应确保印章的安全,防止丢失或被盗用。

3. 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详细记录每次印章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日期、使用人、使用目的、相关文件名称等信息。

三、印章的使用1. 使用项目印章前,使用人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使用印章的具体事项和用途。

2. 申请须经过直接上级审核,并按照公司的审批流程逐级报批,最终由有权批准的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3. 使用印章时,必须在有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私自盖章。

4. 任何印章不得带出公司办公场所,特殊情况下需带出的,应经过特别审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

四、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印章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2. 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印章丢失或被盗用,管理人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改。

2. 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 本制度的修订应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后公布执行。

工程项目部用章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部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部所使用的各类印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印章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规范使用;2. 明确责任,分级管理;3. 严格审批,确保安全。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与用途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印章分为以下几类:1. 公章:用于对外签订合同、协议、证明等正式文件;2. 合同专用章:用于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文件;3. 财务专用章:用于对外支付款项、开具收据等财务事项;4. 其他专用章: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审批后设立。

第五条各类印章的用途如下:1. 公章:代表工程项目部对外行使权力,具有法律效力;2. 合同专用章:证明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3. 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事项的确认和支付;4. 其他专用章:根据具体用途使用。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与使用第六条工程项目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七条印章保管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2. 了解印章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3. 具备较强的保密意识。

第八条印章保管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 保管印章,确保印章安全;2. 按规定使用印章,不得擅自将印章借出;3. 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4. 定期检查印章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九条使用印章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用印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2. 印章保管人核对用印申请,确认无误后使用印章;3. 使用印章后,及时登记并妥善保管;4. 用印结束后,及时将印章交还保管人。

第四章印章的收回与销毁第十条工程项目部印章因以下原因需收回:1. 印章保管人离职;2. 印章保管人不再具备保管印章的条件;3. 印章保管人出现违规行为;4. 公司认为需要收回印章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印章收回后,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销毁。

第五章印章管理的监督与责任第十二条公司设立印章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工程项目部印章管理进行监督。

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为了加强公司项目部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防止因印章管理不善而引发的风险。

2. 项目部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印章必须严格遵循本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印章的制作与领用1. 项目部如需制作新的印章,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印章的种类、用途及管理的责任人,并经过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批。

2. 印章制作完成后,由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领取并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印章的追溯性。

三、印章的使用1. 使用印章前,需对照审批权限表确认使用人是否有权使用该印章,无权使用者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2. 每次使用印章时,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途等信息,并由有权签字人审核批准。

3. 严禁在未授权的文件或资料上加盖公司印章,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印章的保管1. 项目部印章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2. 印章应存放于安全的地方,严禁私自携带外出或存放于无关人员可接触的地方。

3. 保管人员应定期对印章存放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

五、印章的作废与销毁1. 当公司项目部发生变更或印章损坏、遗失时,应及时启动印章作废程序。

2. 作废旧印章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并在相应的政府机关进行公告,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3. 作废的印章应当及时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印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2. 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七、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项目部负责人,按实际情况处理。

物业项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印章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法律利益和经营安全。

为了加强公司印章的管理,防止印章的滥用和丢失,特制定以下印章管理制度:一、印章的种类与制作1. 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2. 所有印章应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制作,并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进行刻制。

3. 制作印章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确保印章的合法性。

二、印章的保管1. 公司公章由总经理或其授权的管理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保管。

2. 印章保管人应将印章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严禁将印章带出公司以外的地方使用。

3. 印章保管人应定期检查印章的完好性,发现损坏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三、印章的使用1. 使用印章前,必须经过相关权限人员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2. 使用印章时,应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目的及文件名称等信息。

3. 严禁在空白文件上盖章,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四、印章的遗失与损坏1. 一旦发现印章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并报备至公安机关。

2. 对于遗失或损坏的印章,应及时进行公告作废,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制作。

3. 对于因印章遗失或损坏造成的损失,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印章的监督管理1. 公司应定期对印章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印章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任何员工发现印章管理存在问题或违规行为,都应及时向上级或监察部门报告。

3. 对于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结语:。

项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公司印章管理,防范印章被盗用和滥用,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所有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项目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类印章。

第四条项目公司领导班子是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印章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全体员工都要遵守印章管理制度。

第五条严肃处理印章管理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于严重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印章的设置和使用第六条项目公司的公章、法人章、合同章等必须由国家机关指定专门的印章生产单位制作,且均需备案。

第七条项目公司印章必须定期进行验印,确保印章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项目公司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擅用和盗用印章。

第九条项目公司印章仅在法定情况下使用,不得随意授权他人使用印章。

第十条项目公司印章在正常使用时必须注明使用单位名称、日期和用印次数等信息,确保印章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项目公司印章使用后应当及时存放在指定的保险柜内,并进行盘点和确认。

第十二条项目公司印章使用用途必须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擅自私用或滥用印章。

第三章印章管理的流程第十三条项目公司印章管理流程包括印章申请、审批、使用、归还和销毁等环节。

第十四条发起印章使用申请的单位或个人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印章。

第十五条项目公司印章必须由指定的专人保管,并建立印章借阅登记表,记录印章的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使用印章后,必须及时将印章归还给指定的人员,并进行盘点。

第十七条单位或个人申请销毁印章时,需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指定的人员进行销毁。

第四章危机处理第十八条一旦发现印章被盗用、滥用或遗失,必须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停止印章的使用,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第十九条危机处理应当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工程项目资料章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资料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资料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资料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岗位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二章资料章的种类及制作第四条资料章分为以下几种:1. 工程项目名称章:用于工程项目名称的标识。

2. 工程项目编号章:用于工程项目编号的标识。

3. 负责人签名章:用于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标识。

4. 技术负责人签名章:用于技术负责人签字的标识。

5. 其他专用章:根据工程项目需要,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可增设其他专用章。

第五条资料章的制作:1. 资料章由项目经理部统一负责制作。

2. 资料章应采用铜质、锌质等耐用材料制作,确保长期使用。

3. 资料章的字体、字号、图案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章资料章的保管与使用第六条资料章的保管:1. 资料章由项目经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 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资料章,防止遗失、损坏。

3. 资料章不得随意携带外出。

第七条资料章的使用:1. 资料章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真实、准确、完整。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管理要求。

(3)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2. 资料章的使用应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或授权人员签字批准。

3. 资料章的使用应在工程项目资料上醒目标识。

4. 资料章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资料章的销毁第八条资料章的销毁:1. 资料章使用完毕或不再使用时,由项目经理部负责销毁。

2. 销毁资料章时,应进行登记、备案,并留存销毁记录。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管理办法,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章的规范使用,维护工程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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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公司资料专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项目公司资料专用章的管理,防范印章使用、管理风险,根据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以下简称事业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印章是项目公司使用的资料专用章。

第二章资料专用章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三条事业部综合管理办公室为各项目公司资料专用章管理的主管部门,其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资料专用印章管理办法,经事业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各项目公司资料专用章使用部门和印章管理人员的用印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对项目公司资料专用章管理人员进行备案管理;
(五)负责对使用资料专用章的用印文件进行类别划分与调整;
(六)负责印章管理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四条项目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单位的资料专用章管理工作,其印章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资料专用章由项目公司人事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设第一保管人和第二保管人。

保管人指定后项目公司需上报事业部办公室。

(二)正常情况下资料专用章由第一保管人保管,第一保管人外出时,移交给第二保管人使用和保管,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将资料专用章交给保管人之外的任何人使用和保管。

(四)资料专用章保管人离开办公室或下班时,必须将印章锁好,节假日期间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将印章封存。

第三章印章的刻制、启用及销毁
第五条项目公司刻制资料专用章需报经事业部审批后才能刻制,OA审批流程如下:
项目公司人事行政部——项目公司总经理——事业部项目管理部——事业部办公室——事业部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事业部分管副总裁
第六条OA审批中除对申请事由做说明外,还需附带资料专用章样式和印章上文字内容供领导审核。

第七条资料专用章的启用
项目公司资料专用章在OA审批刻制审批通过后,项目公司即可刻制并随之启用。

第八条项目公司资料专用章的销毁
项目公司资料专用章的销毁需经过事业部批准,OA审批流程与刻制审批相同。

在销毁审批批准后,项目公司需将拟销毁资料专用章交事业部综
合办公室统一销毁。

第九条印章的遗失及处理
如印章丢失,印章保管人应立即向项目公司及事业部领导报告,同时申请重新刻制,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保管人及所在部门相关负责人作出处理。

第三章资料专用印章用印流程
第十条资料专用章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
工程联系单、图纸、部分报建资料等。

审批流程:经办人——工程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或项目公司总经理——印章管理员盖章
第十一条用印要求
(一)申请使用资料专用章必须填写《项目公司资料专用章申请表》,在项目公司总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或工程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并在使用登记本上登记备案。

(二)落款处加盖的印章要端正、清晰,加印位置应“齐年盖月”。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资料专用章的使用规定
(一)一律不准在空白纸张和空白介绍信上加盖。

特殊情况使用必须经项目公司总经理批准,印章保管人登记编号方可盖印。

(二)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在违反此规定的有关文件上加盖印章。

第十三条印章保管人应对所有已经完成印章用印的文件进行用印后的复查。

复查的内容应包括:用印文件的内容与审批通过的内容是否完全一致、用印流程操作是否规范。

第十四条对于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反映、处理。

第十五条印章保管人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印章外出使用时,必须事先经过项目公司总经理的批准,做好用印记录。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附件1中为不动产中心项目公司资料专用章式样。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合众人寿××××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椭圆章横轴 4.5CM 竖轴 3 CM (资料专用章禁止有五角星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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