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标准
质量 环境记录保存期限

1.目的
加强质量、环境记录的控制,保证记录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程序文件所涉及的各类质量、环境记录。
3.权限
各有关部门按本规定对质量、环境记录进行分类、装订、造册并保存。
4.管理重点
4.1 记录的分类
4.1.1 质量记录按性质分为证明体系有效运行和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两大类质量记录。
4.1.2 环境记录是证明环境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
4.1.3 按保存期限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a) A级(长期):涉及关键质量、环境特性且对质量、环境跟踪有重要证实作用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有长远意义的。
保存期15年以上(必要时,或顾客提出要求时,可永久保存);
b) B级(中期):涉及重要质量、环境特性且有跟踪必要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有一定指导意义的。
保存期10年以上;
c) C级(短期):一般性记录。
一般保存期5年以上。
4.2 记录的保存部门
4.2.1 附表中列出的保存部门是管理手册中规定的主要职责部门。
4.2.2 同一种记录除了主要指责部门外,相关部门也应该加以保存。
4.3 记录保存期限
附表中所列部门应按表中规定期限对记录进行保存。
5 检查与考核
由ISO室每年检查考核一次。
6.本程序更改记录表。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质量记录的管理,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岗位的质量记录管理。
三、责任者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记录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工作。
3. 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质量记录的填写、保管和提供。
四、质量记录管理内容1. 质量记录的分类和编号质量记录分为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设备记录、培训记录等,每类记录应有一个明确的编号。
编号应包括记录类别、年份、流水号等信息。
2. 质量记录的填写(1)质量记录应由直接参与生产、检验、设备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填写。
(2)填写质量记录时,应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相关信息,不得涂改、伪造或删除。
(3)质量记录应使用规范的书写工具和标准字体,字迹清晰、工整。
(4)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不得擅自更改格式和内容。
3. 质量记录的保管(1)质量记录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保密意识和责任心。
(2)质量记录应按照记录类别、年份等进行整理和归档,便于查找和调阅。
(3)质量记录的保管期限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一般应保存五年以上。
(4)对于涉及产品召回、质量事故等特殊情况的质量记录,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长期保存。
4. 质量记录的提供和使用(1)质量记录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认证机构等。
(2)质量记录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质量记录的使用应经过质量管理部门的批准,使用人应签署保密协议,确保质量记录的安全和保密。
五、质量记录管理的监督检查1.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质量记录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质量记录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心。
3. 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质量记录管理档案,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

合同执行情况报表
3年
综合计划部
14
新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永久
产品研发部
15
产品开发立项申请报告
永久
产品研发部
16
产品开发立项申请批准书
永久
产品研发部
17
设计开发技术方案书
永久
产品研发部
18
设计开发计划
永久
产品研发部
19
技术文件图表资料修改及补充申请单
永久
产品研发部
20
产品鉴定书
永久
产品研发部
21
4.管理重点:
4.1各部门均须建立和执行有关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储存、防护、借阅、和处理的控制。
4.2各部门依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保存,超过期限者由各部门整理、编目后回收综合计划部另外保存或销毁。
4.3保存期限指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年。
如:保存一年,2010年7月25日的资料则于2011年7月24日为一年,2011年7月25日已超过保存期限。
4.4保存期限内之数据须分类存放,且易于取得。
4.5超过保存期限之质量记录回收综合计划部后,由综合计划部分类是否已超过保存期限,对已超过保存期限的质量记录依文件与数据控制流程处理。
4.6综合计划部以保存主导单位的正本为原则,复印本则为过期后由综合计划部直接申请报废。
4.7更新之数据发行部门在发行新版数据时必须马上将旧版作回收并盖作废章作废。
30
用户信息反馈单
2年
质管部
31
审核检查表
3年
综合计划部
32
审核计划
3年
综合计划部
33
内部审核现场记录
3年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的管理,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企业对产品进行溯源及质量问题追溯,并合法、合规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质量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从事各种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检验认证等相关业务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要求公司质量记录属于公司的机密资料,需遵循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管理机制公司生产系统中,相关部门、职责、工艺文件都需要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记载。
各类质量记录应该由记录的单位审核,经过技术质量部门审定后,存档,并按照规定时间限制保存。
五、保管职责及工作流程1.质量管理人员对各类质量记录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制订和完善质量记录管理的制度、规程和工作程序。
对各类质量记录存档、保管、检索等工作进行监督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
2.各部门要负责各自的质量管理记录的管理,确保相应的记录及时、准确地填写,并把各类质量记录按规定归类,保存在规定的存储介质上,并做到搜索、检索方便,保存不会发生灰尘、湿度等影响质量记录的情况。
3.内部审核员及质量管理人员要对公司根据质量体系要求,采取的各种质量管理记录进行审核,做到稽核严密、准确,包括内部标准、规程、程序的审核等都要及时完成,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4.对于专项检测记录,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复核,以验证数据准确。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必须做出有力的改善措施,以保证公司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六、质量记录保存期限1.产品质量检验记录:至少保留2年。
2.非产品检验记录:至少保留1年。
3.质量管理评审记录:至少保留2年。
4.内部质量审核记录:至少保留2年。
5.供应商和分销商质量审核记录:至少保留5年。
6.生产设备的校验和维护记录:至少保留3年。
7.特殊检测数据、制程数据和统计数据:至少保留10年。
8.其他有关质量管理活动的记录: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
这种规定旨在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相关质量记录,以备查证和监督使用。
下面将介绍一种常见的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一般分为两个方面,即一般质量记录和特殊质量记录。
对于一般质量记录,即指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检疫等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一般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两年。
这些记录主要涉及产品的样品编号、检测方法、检测结果、评定标准等重要信息,是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的重要依据。
根据规定,企业需要将这些记录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方式保存,并至少保存两年。
这样一来,无论是供货商对原料和成品进行质量追溯,还是监督部门对企业质量管理的抽查,都能够通过这些记录进行查证。
对于特殊质量记录,即指一些重要的质量事件所产生的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五年。
这些记录主要包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产品召回记录、质量投诉处理记录等重要信息。
这些记录的保存期限较长,是为了确保相关质量事件能够长期监督和追溯。
在保存这些记录时,企业需要特别注明相关事件的起止日期、责任人和处理结果,并将这些记录归档保存,以备后续参考和查证。
除了一般质量记录和特殊质量记录,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产生的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也有相应规定。
比如,对于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的法律案件,相关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延长至案件结案之后。
这种规定是为了确保相关质量记录可以供司法机关和相关当事人查证和依据法律进行相应的处理。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的规定不仅对于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有重要意义,也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消费者通过查询质量记录可以了解产品质量的历史信息,从而判断产品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
同时,监督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可以通过质量记录查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法律遵从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和制裁。
总之,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是一个重要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具。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标准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对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提供客观证据,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与体系有关的各项活动的记录的管理。
3.职责3.1质检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记录的策划和规范化和归档记录的日常管理。
3.2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表格的设计、填写、收集、编目、归档,并对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工作流程和内容各部门形成的、来自供方和顾客的质量记录4.1质量记录的分类4.1.1书面质量记录,包括:A)体系运行质量记录: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纠正预防措施会议记录、培训记录等;B)产品质量记录:各项质量记录的原始凭证、过程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等;C)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样件批准及各种采购订单、工装、设备验证记录等;D)供方的质量记录等。
4.1.2电子媒体质量记录。
4.2质量记录的管理4.2.1各部门的质量记录,必须指定专人兼管;车间每月初将上月的质量记录分类交到相关部门;各部门将收到的质量记录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并建立目录,做到易于检索。
年底各部门将所有的质量记录交质检部归档保存。
4.2.2所有的质量记录建立由基层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分级管理;归档的质量记录的借阅和归还,要有登记手续。
需借阅时,填写《文件借阅记录》,记录管理人员批准方可。
4.2.3质检部负责编制《质量记录清单》,规定各种记录的保存期。
4.2.4合同要求时可将质量记录提供顾客查阅。
4.2.5质量记录空白表格需要到外面印刷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质检部质量记录管理人员批准。
4.2.6各部门要增加新的质量记录或废除质量记录,须到质检部办理申请手续,以使质量记录编号、建档或废弃编号。
4.2.7由质检部每年底对归档的质量记录进行检查,没有归档的催责任人及时归档,并统计质量记录归档及时率。
4.2.8对于电子版的质量记录,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登记,并且每三月核对一次,必要时刻录在光盘或硬盘上做好防护,以便查阅。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1 ⽬的
加强质量记录的控制,保证记录的有效性。
2 适⽤范围
本标准适⽤于程序⽂件所涉及的各类质量记录。
3 管理职责
各有关部门按本规定对质量记录进⾏分类、装订、造册并保存。
4 ⼯作程序
4.1 质量记录的分类
4.1.1 质量记录按性质分为证明质量体系有效运⾏和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两⼤类质量记录。
4.1.2 按保存期限分为永久、⼗年、五年、三年四类。
4.2 质量记录的保存部门
4.2.1 附表中列出的保存部门是质量⼿册中规定的主要职责部门。
4.2.2 同⼀种质量记录除了主要职责部门外,相关的部门也应该加以保存。
4. 3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
4.3.1 附表中所列部门应按表中规定期限对质量记录进⾏保存。
4.3.2 同⼀种质量记录除了主要职责部门按规定保存外,相关部门也应按附表规定进⾏保存。
见附录A:《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表》
5 检查与考核
由体系中⼼每年检查考核⼀次。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一、背景介绍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质量记录是对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的重要手段。
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企业的质量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质量记录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制定质量记录控制规定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本文旨在规范质量记录的编制、管理和存档,确保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可追溯性和保密性。
适用于所有与质量相关的部门和岗位。
三、质量记录编制要求1. 质量记录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确保内容准确、完整、可读性强。
2. 质量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或服务的基本信息、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控制措施、异常情况处理等。
3. 质量记录应使用统一的格式和模板,以确保一致性和易于管理。
4. 质量记录应及时编制和更新,确保与实际操作同步。
四、质量记录管理要求1. 质量记录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质量记录应进行分类和归档,便于查找和追溯。
3. 质量记录应进行定期审查和验证,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 质量记录的访问和使用应进行权限控制,确保保密性和防止篡改。
五、质量记录存档要求1. 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存档,确保长期保存。
2. 质量记录的存档应标明存档日期、存档人员和存档位置。
3. 质量记录的存档位置应安全可靠,防止丢失和损坏。
4. 质量记录的存档期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要求确定。
六、质量记录的使用1. 质量记录应作为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用于评估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状况。
2. 质量记录应用于质量改进和问题解决,为决策提供依据。
3. 质量记录应用于质量培训和知识传递,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
七、质量记录的审计1. 质量记录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以评估质量记录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质量记录的审计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和可靠。
3. 质量记录的审计结果应及时整理和反馈,为质量管理提供改进建议。
八、质量记录的持续改进1. 根据质量记录的使用和审计结果,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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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为了对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提供客观证据,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与体系有关的各项活动的记录的管理。
3.职责
3.1质检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记录的策划和规范化和归档记录的日常管理。
3.2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表格的设计、填写、收集、编目、归档,并对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工作流程和内容各部门形成的、来自供方和顾客的质量记录
4.1质量记录的分类
4.1.1书面质量记录,包括:
A)体系运行质量记录:
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纠正预防措施会议记录、培训记录等;B)产品质量记录:
各项质量记录的原始凭证、过程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等;C)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样件批准及各种采购订单、工装、设备验证记录等;D)供方的质量记录等。
4.
1.2电子媒体质量记录。
4.2质量记录的管理
4.2.1各部门的质量记录,必须指定专人兼管;车间每月初将上月的质量记录分类交到相关部门;各部门将收到的质量记录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并建立目录,做到易于检索。
年底各部门将所有的质量记录交质检部归档保存。
4.
2.2所有的质量记录建立由基层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分级管理;归档的质量记录的借阅和归还,要有登记手续。
需借阅时,填写《文件借阅记录》,记录管理人员批准方可。
4.
2.3质检部负责编制《质量记录清单》,规定各种记录的保存期。
4.
2.4合同要求时可将质量记录提供顾客查阅。
4.
2.5质量记录空白表格需要到外面印刷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质检部质量记录管理人员批准。
4.
2.6各部门要增加新的质量记录或废除质量记录,须到质检部办理申请手续,以使质量记录编号、建档或废弃编号。
4.
2.7由质检部每年底对归档的质量记录进行检查,没有归档的催责任人及时归档,并统计质量记录归档及时率。
4.
2.8对于电子版的质量记录,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登记,并且每三月核对一次,必要时刻录在光盘或硬盘上做好防护,以便查阅。
如顾客的邮件、订单等
4.3质量记录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记录的数据真实可靠;B)记录的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填写;C)记录填写要完整;记录要有填写人签字。
记录不能出涂改、撕毁现象,因故涂改的要有人签字,说明原因。
4.4质量记录的保存与销毁
4.4.1保存条件:
各部门对记录的保存要有专柜,且能防潮、防晒、防火等,有适宜的环境。
4.
4.2质量记录最短的保存期限:
4.
4.2.1生产件批准文件、工装记录和采购订单等记录的保存时间为在产品永久停产后再保留一个日历年,一般不少于12年,除非顾客有特殊要求;
4.4.
2.2质量运行状态记录(如控制图表、检验和试验状态结果等),涉及到产品安全特性的保存时间为15年;不涉及产品安全特性的质量记录保存3年。
4.
4.2.3给最高管理者的报告、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应保存3年;
4.4.
2.4顾客的采购订单进行永久保存;
4.4.
2.5其他记录保存期详见《质量记录清单》;
4.4.
2.6本要求不替代任何政府要求,规定的保存期限必须理解为最短的保存期限。
4.
4.2.7对于顾客或供方提供的传真件需留有时,有关部门先将其复印后再进行保存。
4.
4.3质检部每年组织各部门对质量记录清理一次,对过期失效的记录,填写《文件作废处理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指定专人对书面质量记录销毁时,有两人在场,电子媒体质量记录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