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供应商引入管理办法资料
新供应商引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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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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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材料:构成产品的主要或关键部份,直接影响产品使用或安全性,可能导致客户严重投诉的材料;
重要材料:构成产品非关键部份的材料,不影响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4.内容:
4.1引入时机
4.1.1 新客户或新品立项导入时,现合作供应商中不能满足需求时;
4.1.2 专案立项品质改善或产品工艺变更产生新的替代材料需求时;
外协、加工类潜在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10万;(以营业执照或/查询为准)
4.1.9供应商同意并签订采购合同,并适用于关联公司;(商务沟通与谈判)
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由采购部建立潜在供应商资料库,注明原因,作为储备供应商资源。
4.4 引入要求
4.4.1 引入关键及重要材料的潜在供应商,统一由采购部组织安排实地考察,总经办参与评估;
应符合当地政府安全法规及环保要求,并提供生产、销售许可证明等资质文件。
4.1.6具有生产相关资源,具有技术/生产/品质控制能力;(场地、人员、设备;作业规范/品质标准/仪器检测等)
4.1.7具有国内/区域性一/二级代理商、批发商、贸易商;(授权资质确保货源稳定持续)
4.1.8制造、贸易型潜在供应商注册资金大于50万,有增值税发票;
xxx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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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规范新供应商的引入,有效控制先期开发质量,提供稳定货源,以符合公司、外协及委外加工的潜在供货商开发评审均适用。
3.定义:潜在供应商:指尚未与公司正式发售业务关系的供应商;
新供应商导入管理办法

新供应商导入管理办法新供应商导入管理办法工作指示(WI)( PUR )部门文件履历新供应商导入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供应商导入机制,快速有效地引入新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渠道,提高来料质量,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生产材料的供应商及我司的承运商。
3 定义:生产材料:构成产品实体的物料;承运商:运输我司物料及产品的国际运营商4 工作职责4.1 采购部4.1.1物源工程师负责新供应商搜索与开发、初评,提出新供应商添加申请;4.1.2供管工程师负责资料初审, 组织与参与供应商认证, 包括供应商的资料评估和现场审核;4.1.3物源工程师发起样品评估流程和小批量试用流程;4.1.4物源工程师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相关协议与资料,如“质量保证与责任追溯协议”、“保密协议”、“PCN协议”,等,提供RoHS相关资料;4.1.5 物源工程师提出SAP供应商主数据维护与采购信息维护,采购部助理维护系统信息。
4.1.6根据评审小组现场审核报告结论提出策略供应商导入需求申请及原因。
4.1.7 制定策略性供应商质量控制计划,组织对策略性供应商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4.2 开发部和/或工艺工程部4.2.1 参与新供应商的开发,对供应商进行技术支持与沟通。
4.2.2 对新供应商的技术水平进行认证。
4.3 评审小组(由采购,质管,开发部/工艺工程部、计划部组成)。
4.3.1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确认供应商是否适合导入,是否需要现场审核。
4.3.2评审小组成员负责对供应商现场从质量水平、交货能力、商务能力、技术能力、综合素质、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填写并提交现场审核报告。
4.4总经理审批现场审核报告和策略供应商导入需求申请。
5工作程序5.1 生产材料供应商导入流程:。
新供应商导入管理办法

工作指示(WI)( PUR )部门工作指示编号:PUR-WI-009 版本:A1标题:新供应商导入管理办法总页数:共 7 页(包括封面)目的:规范供应商导入机制,快速有效地引入新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渠道,提高来料质量,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生效日期:2012-2-14编制人:唐龙合日期: 2012-2-10 审核/批准人:何定日期: 2011-2-14 发放部门:采购部请编制部门确认需参与会签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部件部□质量管理部□计划部□整机部□开发部□财务部□采购部□工艺工程部□人事行政部□产品部□物控部文件履历版本编制人编制日期更改说明A 胡果2011-3-28 1.由C-QAP- 5036改为PUR-WI-0092.修订供应商资料评审表:明确代理商/贸易商资料评审要求3.把供应商信息记录维护提前到现场审核前4.将表格C-QAP-3394/3167/3337/3340纳入文件中A1 唐龙合2012-2-10 增加承运商的导入和管控办法;新供应商导入管理办法1 目的规范供应商导入机制,快速有效地引入新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渠道,提高来料质量,以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生产材料的供应商及我司的承运商。
3 定义:生产材料:构成产品实体的物料;承运商:运输我司物料及产品的国际运营商4 工作职责4.1 采购部4.1.1物源工程师负责新供应商搜索与开发、初评,提出新供应商添加申请;4.1.2供管工程师负责资料初审, 组织与参与供应商认证, 包括供应商的资料评估和现场审核;4.1.3物源工程师发起样品评估流程和小批量试用流程;4.1.4物源工程师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相关协议与资料,如“质量保证与责任追溯协议”、“保密协议”、“PCN协议”,等,提供RoHS相关资料;4.1.5 物源工程师提出SAP供应商主数据维护与采购信息维护,采购部助理维护系统信息。
4.1.6根据评审小组现场审核报告结论提出策略供应商导入需求申请及原因。
供应商管理制度新

供应商管理制度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业务,包括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
第三条公司成立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负责供应商的准入、评估、管理、考核等工作。
供应商管理委员会由采购部、财务部、质量部、生产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供应商准入第四条供应商准入分为初步筛选和现场考察两个阶段。
第五条初步筛选阶段,采购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报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初步筛选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现场考察阶段。
第六条现场考察阶段,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质量控制、环保措施等情况。
现场考察合格的供应商列入候选供应商名单。
第三章供应商评估第七条供应商评估分为定期评估和不定期评估。
定期评估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评估根据采购需求和市场变化适时进行。
第八条供应商评估内容包括:(一)质量评估: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包括产品性能、外观、一致性等。
(二)价格评估: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进行评价,包括价格水平、价格波动、价格竞争力等。
(三)交期评估:对供应商的交货期进行评价,包括交货及时性、交货稳定性等。
(四)服务评估:对供应商的服务水平进行评价,包括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等。
(五)信用评估: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包括财务状况、历史合作记录、履约情况等。
第四章供应商管理第九条供应商管理包括供应商分类、供应商合同管理、供应商考核等方面。
第十条供应商分类: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将供应商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十一条供应商合同管理: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产品或服务要求、价格、交期、售后服务等。
第十二条供应商考核:供应商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供应商等级评定的依据。
新供应商准入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供应商的准入管理,确保供应商综合能力和采购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新增供应商、配套体系内供应商新增品种的准入评价管理。
3 术语3.1新增供应商:指拟除原有合格供应商外的供应商。
3.2合格供应商:指经考察评价或评审确认符合配套条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批准取得零部件配套,供货资格的供应商。
3.3指定供应商:指顾客特殊要求,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的供应商。
3.4新增品种:指配套体系内已有的合格供应商新增不同类别的零部件。
3.5准入评价:指对新增供应商引入、已有的合格供应商新增品种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所进行的评价。
3.6配套资格:指供应商在通过了准入评价并经批准后具有签相关协议的资格。
3.7供货资格:指供应商在样件鉴定和试装合格后取得该零部件批量供货的资格。
3.8停供整改:指供应商因供货质量、交付等原因被暂停相应配套零部件的供货资格,进行整改,须经确认整改合格并经批准后,才能恢复供货资格。
4 职责4.1 公司董事长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批准。
4.2公司采购委员会负责供应商准入资格的会议评审。
4.3采购部4.3.1负责供应商准入基本资料的收集与初步审核4.3.2 负责向采购委员会提出供应商准入评审申请。
4.4质量部4.4.1负责供应商准入评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4.4.2负责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和样件检测工作4.5技术部负责技术标准的提供和供应商设计开发能力4.6技术部工艺负责供方生产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的评价4.7财务部负责核查供应商财务资金能力和价格水平审核。
5 内容5.1准入条件5.1.1供应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1.2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1.3关键、重要零部件供应商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同等体系认证。
5.1.4首次评价总分未达60分的原则上不能引入,若有特殊优势确需引入的,可限期整改后进行复评,原则上复评总分达60分或以上方可引入。
新供应商引入管理办法

南方铝业(中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新供应商引入管理办法文件现行版号:A首版生效日期:2012年08月10日本版生效日期:2012年08月10日发放编号:(盖受控章处)文件编号:Q/NL-CZD005-2012_ 总页数:11 (含本页)编制: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日期: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日期: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日期:_____________文件修改记录修改状态日期修改单节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前言本规定是Q/NL-CZD630-2006《采购管理制》C/0版补充规定。
本规定主要内容如下:───新供应商开发需求的提出。
───搜索供应源。
───资料评审。
───样品评估。
───新供应商现场审核。
───小批量试用。
───批量采购。
本规定由体系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规定主要起草部门:采购部本规定参与评审部门:品管部、开发部、设备部、PPIC、生产部、体系中心本规定由采购部负责解释。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新供应商的引入,保证采购物资质量,提供稳定货源,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2.1本办法规定了新供应商引入的相关操作及管理。
2.2本办法适用于因新产品开发、旧供应商所供产品严重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满足公司生产要求、替代及降低成本等情况需要开发的新供应商的管理。
2.3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辅材料、重要备品备件、零部件和外协加工件的新供应商引入必须遵循本办法。
3.定义:3.1新供应商:是指因新产品开发、供应资源开拓及降低成本等需要,新引进的全新供应商或老供应商的新物资通称为新供应商。
3.2合格供应商:是指通过评审和确认有能力正常供货的供应商。
3.3供应商移交:是指新供应商转变成正常采购的供应商。
4.权责:4.1品管部4.1.1 负责提出新产品开发涉及的供应商开发需求;4.1.2 负责提出供应商质量水平低或整改不力需要开发替代新供应商的需求;4.1.3 负责提出新原辅材料的质量要求,并编制原辅材料质量规范;4.1.4 协助采购部进行原辅材料供应商评估与定期复核,分析与审核供应商各种来料数据;4.1.5 负责组织样品的检测及判定;4.1.6 参与新原辅材料的试用和认定并提交试用报告;4.1.7 负责对新原辅材料供应商技术能力评审;4.1.8 负责编制并与原辅材料供应商签订新原辅材料技术协议/质量协议;4.1.9 参与原辅材料新供应商的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4.1.10 参与原辅材料新供应商品质保障能力的评估;4.1.11 参与决定是否引入原辅材料新供应商。
最新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参考8份)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规范采购行为,强供应商管理,保证电力物资的采购质量,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供应商,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或生产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并经公司按程序审查认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包括境内外供应商。
第三条:计划经营部是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的主管部门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潜在供应商是指因业务需要,未经过审核评议程序而直接发生采购服务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必须在第一次活动过程结束后的后续过程中,经审核评议后成为合格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五条:采购物资使用部门及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评议、审核部门,每年或根据需要由计划经营部、监察审计部组织对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议、审核、更新。
第六条:计划经营部应建立公司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录,潜在的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应根据以下信息确定:(一)供应商供给的产品已在公司使用的,使用部门反馈的信息;(二)供应商供给产品在同容量电厂的使用情景;(三)供应商资质证明、质量、安全、环保业绩以及遵循法律法规要求的贴合情景;(四)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推荐;(五)承办部门在市场上了解、收资的信息。
第七条:确定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后,由公司组织对其进行资质审查。
第八条:对潜在合格供应商的资质审查资料应包括主体资格、经营业绩、代理权限、履约本事、履约信用等。
第九条:潜在合格供应商经过资质审查,并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十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职责本事的组织或个人,能够申请取得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格:(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二)具有履行合同的本事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三)具有必须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凡取得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者,应供给下列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关资信证明;(二)机构的设置(含维修、服务网点)、法人代表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况;(三)业务经营情景及相关业绩证明(四)特约经销、维修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部新增供应商准入管理办法

采购部新增供应商准入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供应商进入公司供应体系的准入管理,提高公司采购配件质量水平,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新能源汽车新开发供应商准入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一)采购部:1.建立供应商资源库,关键零部件执行一主一辅一储备原则。
2.收集新增供方的企业资质资料,并进行审核。
3.对新增供方和新增配件供方的现场评审计划的提出及实施。
4.对新供应商供货能力的评估输出。
5.对新供方所供配件价格商谈审核和确认。
6.新供应商准入工作的推进和实施。
(二)研究院:1.负责新增供方的技术对接及技术标准或图纸的提供。
2.参与新增供方的现场评审,对新供应商技术研发能力输出风险评估报告。
3.负责首家开发配件《技术开发协议》的签订。
(三)质管部:1.参与新增供方进行现场综合评审,并输出质量管控风险评估报告及汇总评审结论。
2.负责需要整改复审新供应商的整改推进。
3.负责相关评审资料的存档,以便后期追溯。
4.负责因质量问题提出新供应商开发需求。
(四)综合管理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核。
四、供方准入条件:1.供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3.关键性A类零部件供方应通过ISO/TS16949或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同等资质认证。
4.因技术专利或行业垄断供应商需走总经理审批。
五、流程:(一)供应商选择新增供方需要填写《供方基本信息登记表》并提供合法的经营资质(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企业简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配件还需要提供3C证书等)。
采购部审核通过后纳入供应商资源库。
(二)供应商评审1.当体系内的供应商无法满足公司的质量、交期、成本等要求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采购部在供应商资源库中选择1-2家新供应商作为评审对象,制定月度出访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研究院、质管部根据采购部的月度评审计划参加供应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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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供应商引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新供应商的引入,保证采购物资质量,交付周期、合理价格,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因新产品开发、旧供应商所供产品严重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满足公司生产要求、替代及降低成本等情况需要开发的新供应商的管理。
2.2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零部件和委外加工的新供应商引入必须遵循本办法。
2.3客户指定的需引入的新供应商不在本规定之内。
3.定义:
3.1新供应商:是指因新产品开发、供应商资源开拓及降低成本等需要,新引进的全新供应商。
3.2合格供应商:是指通过评审和确认有能力正常供货的供应商
4、职责:
4.1 购买部负责组织技术中心、品质部选择和评价零部件、原材料及委外加工供应商;负责制订新供应商监查计划,建立供应商档案,并保存相关资料。
4.2品质部负责实施零部件、原材料及委外加工新引进供应商的监查、评估及量产后的供应商监查,负责形成审核报告,并跟踪验证。
负责审核资料的保存及归档。
4.3技中心负责提供原材料、外协零部件等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负责零部件、原材料及委外加工供应商引入及量产前的监查、评估及实施。
5.新供应商开发需求的提出:
5.1供应商整改不力或所供产品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不能满足公司生产要求需要开发替代供应商的需求由品质部提出,新产品开发涉及的新供应商开发需求由技术中心提出,涉及拓展供应商和降低成本的新供应商开发需求由购买部提出。
5.2提出开发申请的部门填写《新供应商开发申请表》交购买部,购买部进行寻源,寻找到资源后由技术中心对技术要求进行确认、品质部对质量管控进行确认,采购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3资料评审
5.3.1供方调查表
购买部负责向新寻源到的供应商发放和收集《供方调查表》,调查表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经营资格及能力
(2)供应商认证情况及相关资料
(3)供应商的产品结构
(4)供应商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清单
(5)关键(特殊)工序控制情况
(6)主要分供方清单
(7)供应商主要客户清单
(8)供应商主要联系人清单有等
5.3.2证实性材料
除完整的《供方调查表》外,购买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交但不限于以下证实性材料:
供应商经营资格及能力。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复印件
(3)新供应商组织架构图
(4)质量认证证书
(5)相关资质认证证
(6)有害物质的检测报告
(7)工厂的具体位置图
(8)工厂近期公司简介
5.3.3购买部、品质部、技术中心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填入,《新供应商评审报告》资料评审汇总后购买部归档保存。
5.3.4资料评审中判定不合格时,则停止供应商的引入;判定合格时需在资料评审结论中注明是否需要现场审核。
5.3.5在资料评审时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原则
(1)新供应商必须有3年以上的专业经验。
(2)必须通过ISO9001及以上体系认证
(3)资料评审不合格如规模小、质量管控水平低、没有通过体系认证、关键工序能力不足、没有相关检测设备等不进行现场审核,供应商引入自动停止。
(4)购买部提供样品及技术要求进行询价,如果超出预期目标则供应商引入自动停止。
5.4新供应商现场审核
5.4.1购买部制定审核计划,组织技术中心、品质部SQE等相关人员对新引入
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
5.4.2现场审核由品质部SQE主导,品质人员负责品质保障能力审核,采购人员负责供应保障能力审核,技术中心负责技术保障能力审核。
审核人员回避原则:负责直接引入供应商人员原则上不作为审核组成员。
5.4.3审核的具体流程参照《成都万友滤机供应商品质监查表》执行。
5.4.4现场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与供应商提交资料有作假、伪造行为,应立即停止引入工作。
5.4.5供应商现场审核得分
A、综合得分:<60分:原则上停止引入。
B、综合得分:60>总分<70分: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由购买部重新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复审。
C、综合得分:70>总分<80分: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的整改资料到品质部SQE,SQE确认关闭了所有不合格项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D、综合得分:>80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5.4.5购买部根据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评估结果,完善《供方质量体系评估报告》,根据现场评估的结果供方评审小组决定是否需要接纳此供应商,并报公
司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批准。
6相关文件
6.1《新供应商开发申请表》6.2《供方调查表》
6.3《新供应商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