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制后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诱致性变迁模式及影响因素研究_林万龙
农村公共品供给与农民增收研究综述

尔均衡” 的概念 ,并首先刷局部均衡方法求解公
共收入最优 水 平。保罗 ・ 萨缪 尔 森 ( a ul n Sm e o , s
15 )最早 用分 析 的 方 法 定 义 公 共 品 ,并 运 用 一 94
般均衡分析方法推导出公共品的最优配置条件。之 后 ,许多研究都沿着萨缪尔森把公共品纳入由价格
和产 出水平决定 的一 般均衡 理论 的方法 进 行 的。马 斯 格雷 夫 ( usrv ,15 ) 在 一 般 均 衡 模 型 中 M r ae 99 g
据 前可 知 ,国外学 者对 公共 品 问题 的研究相 当
自愿提供公共品的前提下 , 俱乐部成员的最优规模 是拥挤成本与新成 员所获得的边 际收益相 等的水
收 稿 日期 :20 06—0 6—2 4 基 金 项 目: 国家 自然 科 学基 金 项 目 (0 70 3 7 4 33 )
丰富。但国外学者有_我国农村公共品问题的研究 芙 目前 尚不多 , 目前 能检 索 到的较 有影 响 的成果 主受
加进消费者偏好 露新构造 “ 达尔 均衡 ” 林 ;弗 利 ( o y 97 Fl ,I )在阿罗 一 e 6 德布鲁一般均衡模 型中提
出 “ 林达 尔均衡 ” 的一 般 均衡 条 件 公 共 品理 论
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等。而近期兴起的实验经济学为
研 究 注入 了一种 新 的方法 与途径 。公 共 品的实验研
Oe . 2 06 t 0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的分析

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3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的分析叶文辉(云南财贸学院经济系 650221) 内容提要:在中国漫长的农业社会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一直沿袭着与乡绅治理制度相适应的供给制度,乡绅对乡村社会公共秩序维护和公共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的低水平供给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人民公社时期,中国政府组织和动员农民用劳动力最大限度替代资金的方式,实现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的提高。
改革后,农村大多数公共产品仍沿袭制度外供给体制,主要由收入远低于市民的农民筹资来提供。
所以,农民负担问题实质上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 乡绅治理 人民公社 制度变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与乡村治理制度、农村税费体制三者是密切相关的治理制度是合理的税费体制和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必要前提,而一定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又与一定的农村税费体制相对应。
农村税费体制的改革必然导致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治理制度的变迁,而农村税费问题的彻底解决又必然与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调整互为条件。
本文在此就中国农村社会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变迁进行比较研究,这对我们探索化解“三农”问题的思路会有所启示。
一、中国历代依赖乡村税收的财政制度缺陷在中国长期的农业文明演化中,作为农业文明载体的乡村社会变化相对缓慢,上层统治者与乡村社会处于一种低度整合态势,乡村社会内部的经济社会体制处于一种超稳定状态,王朝更替导致的是上层统治者的替换和政府周期性的重组,乡村社会结构仍一如既往。
建立在农业文明基础上的乡村治理和财政体制难以承担起对乡村社会资源的高度整合和推动乡村社会进步的责任,农业社会的财税体制决定了帝国的财源支柱是农业税,农民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主要纳税者,国家对乡村的控制以取得财政收入为重要目的。
历代王朝实行的“重农抑商”政策带有相当一部分对税收基础的重视或稳定财政收入的功利色彩。
这样在漫长的历史时期政府都难以建立适宜工商业兴起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及意识形态,所以,因工商业在政府的抑制下难以顺利发展成为重要的财源,政府的财税体制主要就是乡村税费体制,即财政重点难以从“征农”顺利转向“征商”,财政收入对自然经济下的田赋高度依赖。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综述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综述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逐渐拉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系统研究和分析。
当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如公共服务覆盖不均衡、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服务水平不高等。
这些问题制约了农村居民享受公共产品的权利,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有效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剖析,旨在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通过系统研究和分析,希望能够为改善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状况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建议,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因素,旨在为提升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的系统总结和分析,可以更好地认识农村公共产品的特点,为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同时,通过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可以探讨如何加强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均衡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提升。
1.3 研究意义农村公共产品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研究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情况,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农村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深入探讨影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因素,可以帮助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并提出有效的政策建议和对策。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形成机理与目标模式选择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形成机理与目标模式选择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在不断演变与完善。
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均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导致农民获得公共产品的满意度较低。
2.政府介入度不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政府角色不够突出,导致很多公共产品无法及时到位,满足农民日常生活需要。
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由于资源配置不合理、管理方式落后等原因,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无法有效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形成机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形成机理主要包括政府角色、市场机制和社会参与三个方面:1.政府角色: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政府预算和政策支持,保障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
2.市场机制:市场机制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起到激励和调节的作用,引导农村公共产品供求关系的平衡。
3.社会参与:社会力量的参与对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至关重要,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可以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增添新的动力。
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目标模式选择针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可采取以下目标模式来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1.完善政府责任:加强政府主导,建立健全的政府责任制度,明确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和义务。
2.提升供给效率:引入市场机制,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动态调节,提升供给效率,确保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3.多元参与:鼓励社会多元参与,发挥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实现多方供给。
四、总结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是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改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建设现代化乡村,对于推动农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提高供给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试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变迁、困境及路径选择

府作为惟一的供给主体, 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担当了 号召者、 组织者的角色。在当时重工轻农战略及财政收入 有限的条件下, 制度内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 , 人民公社
正常运转所 需 的公共 : 出不 得不主 要 依靠制 度外供 品支
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 。与生产性大型公共产品的
17 9 8年之 后 ,随着 家 庭联 产承 包责任 制 的推 行 , 农 民作 为生产 经营主体 拥 有 了一 定的剩 余索取权和财产 分
配权 。
交够国家的, 留足集体的, 剩下的是 自己的” 的
的产 品, 其供给制度本身的一般 困境, 也反映了作为中国 三农问题复杂性的冰山一角一一 农村公共产 品供给所面 临的特殊矛盾。本文试 图从改革开放前后 中国农村公共 产品供给制度的变迁入手,剖析中国目前农村公共产 品
度框架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受农村土地制度因素 变迁的影响,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经历了两个阶段。 在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下 ,基本生产资料归集体所
有, 公共产品的供给和使用 都是 由集体 统一组织 、 安排 。 政
影响了农业的持续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 一是从 18 年 中国财税制度改革之后 , 95 原来统收统 支的财政体制被打破, 中央政府下放了事权, 却没给予地 方相应的财权, 地方政府即使心有余也力不足。 尤其是分 税制之后 ,各农户缴纳 的农业税收和乡镇企业税收成为
的制 度变迁 、 制度 困境 并提 出相应 的改革措 施 。
1 农 村 公 共 产 品 供 给 的 制 度 变 迁
体 制激励下 , 民的生产 积极 性有 了很 大的提高 。 农 但是与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及创新选择

维普资讯
我 国农村 公共 产 品 供 给制 度 变 迁 及创 新 选 择
市 场 透视
我 国农 村 公 共产 品供 给 制度 变迁及 创新选择
文/ 冯 景 张高旗
摘要 :现 阶段 ,我 国长期 形成 的农村公共产 品供 给制度 已严重阻碍 了农村经 济的发展 ,新 农村建 设迫切需要农村公共产 品的
制 之后 的又一重 大举措 , I I的在 于从根本 上减轻 农民负 担 ,增加 农民收入 。但从 某种意义 上讲 ,农村税 费改革 进一 步削 弱了地方 财政能 力 ,乡镇 府明显 感觉财 力不 足 而 难 以 作 为 。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农 村 税 费 改革 后 ,农 村 公 共 产 品 的供 给 的 资 金 主 要 来 源 于 三 个 部 分 :一 是 上 级 的 国家对农村 经济 的全面控制 ,公社 作为政社 合一 的组织 转移 支付 。二是 以农业税 附加或 农业特产税 加 以征 收用 为 大 队 、 生 产 队 的 资 源 调 配 和 公 共 产 品 供 给 提 供 了 保 于村级需 要的公 共开支 。三 是村 级公共事 业建设 ,采取 证 。第二 ,工分 制的分配 方式使 集体可 以根据公 共建设 事一 议” 。即 由村 民民主决 定 ,村务 公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村 级财 的 需 要 决 定 公 积 金 和 公 益 金 的提 取 比 例 ,这 种 高 效 的 资 务 公开 由村 民监 督。但 由于转移 支付和 “ 事一 议”制 一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原因和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原因和对策分析作者:林裕宏来源:《中国市场》2011年第10期[摘要]近年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虽然有所增加,但与城市相比,与农村实际需要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
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不合理、财政投入不足和供给模式单一。
今后,我们需要不断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逐步创建一个多元化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分析[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0-0129-021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1.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近年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虽然有所增加,但与城市相比,与农村实际需要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
当前,我国不少农村地区仍面临着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公共服务不均等和公共福利短缺等问题。
从基础设施来看,随着“村村通”硬化路惠农工程的不断推进和实施,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切实有效地得到了解决。
不过通向村民户间的道路大多还是泥路,一些偏远地区由于修路成本太大,很难在短期内修通公路。
从教育方面来看,目前国家已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并对农村家庭贫困的孩子提供免费的书本、住宿的生活保障补助,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大幅提升。
尽管如此,农村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仍比较落后,中小学校舍的建设和学校的教学设备购置有待完善。
从社会保障来看,农村医疗保险不断普及、农村养老保险不断推广,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不过由于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刚刚起步,现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实质上依然是一种以家庭保障为主的模式,保障模式功能较为脆弱,农村家庭因病因失业陷于贫困境地的可能性很大。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相对不足,公共产品供给仍有待大幅提高。
1.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主要是以制度外财政为主的公共资源筹集制度和“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这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对农民收入影响的实证研究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对农民收入影响的实证研究【摘要】本文利用调整分析从实证的角度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状况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
研究发现,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水平与农民收入存在高度相关性,二者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对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尚未充分挖掘出来.因此.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应进一步加大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力度。
【关键词】公共产品供给农民收入长效机制一、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存在的问题(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有关调查的结果表明,农村公共产品总量严重缺乏,19种农村公共产品中只有3种基本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其他16种农村公共产品均难以满足农民的需要。
也就是说,绝大部分的农村公共产品难以满足农村发展或农民的需要。
总体来右。
农民对服务类的公共产品满意度普遍低于对硬件设施类公共产品的满意度。
也就是说,服务类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
在硬件设施类公共产品,农村公共卫生设施与农业基础设施的满意度最低;在服务类公共产品中,农村教育与医疗的供求后最为突出。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不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求矛盾大不相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较为严重的结构不合理问题。
农村急需的服务型公共产品关系到农村和谐稳定入局。
与农村可持续发展也紧密相关,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但其却供给严重不足。
而政绩型与政府福利型的农村公共产品,如乡镇办公大楼、地方形象工程、文化节等,供给却相对过剩。
总量不足与供给结构不合理使得真正满足农村发展需要的农村公共产品严重短缺。
(三)适合农村发展需要的农村教育服务严重不足人才是区域发展与经济增长的重要要素,也是区域发展后劲与持续竞争力的重要力量。
2008年中央1号文件特别强调了发展教育事业,培育社会主义新农民。
然而,长期以来,九江县农村教育的培养目标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离农性。
另外,农村教育经费短缺与教育资源浪费、低效运行并存,农村教育资源配置的区域分化明显,越需要教育服务的偏远贫穷山区,教育资源却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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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经济2001年第4期家庭承包制后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诱致性变迁模式及影响因素研究林万龙(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94)内容提要本文对家庭承包制实施以来中国农村所出现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现象进行了总结,归纳了多种形式的变迁模式,并且通过构建一个诱致性制度变迁成本)收益模型,分析了决定和影响制度变迁的诸多因素。
本文还对研究结果的政策含义进行了讨论。
一、导言家庭承包制实施以后,随着原来集体化生产经营制度在集中提供地方公共产品方面的制度安排逐步瓦解,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日益突出。
许多学者对此加以了讨论和研究。
有些研究者倾向于认为,家庭承包制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私人产品的供给,但却带来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问题,即家庭承包制缺乏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激励(郭熙保,1995;特丽#西库勒, 2000)。
还有许多学者更进一步地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与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联系在了一起。
叶兴庆(1995;1997)及何振一(1997)均认为,虽然人民公社解体以后,相应设立了乡级财政,但乡级财政的支出范围十分有限,乡范围内的部分公共事业和村范围内的全部公共事业,均属制度外公共产品,正是这种制度延续以及其自上而下的决策程序,为农民负担的加重提供了制度根源。
因此,必须对这种体制加以改革,即必须进行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
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上来说,上述观点所关注的都是农村公共产品的政府供给制度及其变迁问题。
而对家庭承包制实施后农村公共产品的民间供给及供给制度的诱致性变迁¹,理论界则有所忽视,更缺乏系统的研究。
本文的目的即是总结家庭承包制实施以后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式,并将构造一个理论模型,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以弥补已有研究的缺陷。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诱致性变迁模式:对案例的总结总结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诱致性制度要得以发生,必须依赖于以下条件是否具备: (1)存在某些来自制度不均衡的获利机会;(2)合理的制度变迁成本)收益比;(3)存在变迁的初级行为团体。
我曾经对家庭承包制的制度绩效进行过深入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从理论上讲,家庭承包制实施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诱致性变迁的基本条件已经有了满足的可能性,因而变迁也就有了发生的可能性。
我还对此进行了经验验证。
通过对3个案例)))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村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及农村民间专业技术协会的总体及个案分析证明:家庭承包制实施以后,至少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发生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诱致性变迁,变迁的基本特征是相似的,即公¹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制度变迁0,与之相对应的是强制性制度变迁(林毅夫,中译本,1994,第384页)农业技术经济2001年第4期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不再限于政府,而是出现了民间供给主体,主要由他们承担变迁成本,并享有变迁收益(林万龙,2000)。
案例分析还表明,民间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在决策规则、成本分摊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及分配制度方面均与政府主导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有所不同。
民间供给主体与政府供给主体在上述四类制度上的比较可总结如下(见表1)。
表1不同供给主体在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上的比较政府供给主体民间供给主体决策规则由政府作出决策,政府承担决策责任,决策具有自上而下性由农民自主决策,农民承担决策责任,决策的出台直接与需求挂钩成本分摊制度政府通过税(费)筹集资金,具有强制性成本由供给者承担,并通过公共产品服务的收益收回,不具有强制性生产管理制度由政府负责管理与监督由供给者负责管理与监督分配制度有许多服务不具有排他性,难以避免/搭便车0行为一般具有排他性,不付费者或不具备某种资格者无法享用资料来源:作者总结案例研究还表明,对于具体的变迁来说,其变迁模式可能是多样化的。
在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案例中,服务的供给者是个体医生所开设的诊所,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是私人;在农村民间专业协会案例中,农民成立了专业协会来满足对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的需求,专业协会是一个俱乐部,它所提供的是俱乐部产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案例的情况则要复杂一些,有一部分农民通过承包、租赁或自己打井,满足自家的用水需求或者向外出售商品水,在这种状况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及其所提供的服务已经不再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而成为了一种私人品,即受益完全可以排他,消费也完全有了竞争性。
而在若干农户合伙打井供自己使用这种情况下,水利设施则显然与专业协会相似,具有俱乐部性质,对于合伙农户来说,是一种俱乐部产品。
因此,案例研究说明,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诱致性变迁过程中,至少产生了3种新的民间供给模式,即私人(包括个人单独或多人合作)供给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向俱乐部产品的转化及公共产品向私人品的转化。
最后一种情况意味着有些公共产品已经彻底改变属性成为私人产品了。
结合3个案例,表2给出了这3种模式的比较。
表2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诱致性变迁后3种供给模式的比较模式公共产品的私人供给俱乐部产品公共产品的私人产品化供给者成员1个或多个多个1个或多个成本回收通过服务收费回收内部成员分摊,通过效益回收通过服务收费或自家效益回收排他性消费具有排他性,效益有一定的外延性对成员无排他性,对非成员有排他性有排他性若干例子农村卫生、农村基础教育专业协会、水利水利、大中型农机具资料来源:作者总结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中译本,1992)同时反对两种观点,即对公共资源的有效管理必须通过政府管理或建立私人产权才能达到;通过对若干个/公用地0案例的分析,她发现由当地群众制定出管理自己的共有财产资源的有效规则是可能的,但是她强调指出,这些案例的实质意义并不在于告诉人们什么样的模式才是/最好的0,因为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因而不存在/最好的0解决办法,案例的意义在于:有效的制度安排存在多种可能性,但不意味着必然性。
与此相类似,我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作为实证研究,我无意对各种供给模式)))包括公共产品的政府供给,以及公共产品民间供给的若干形态作出规范性的评价;上述3种情况也未必概括了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所有的诱致性变迁模式;案例研究只是证明:家庭承包制实施以后,确实存在着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诱致性变迁,并且在满林万龙:家庭承包制后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诱致性变迁模式及影响因素研究足需求方面有较好的效果。
三、农村公共产品制度诱致性变迁的限制性因素分析:一个简单的公共产品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型(一)模型与戴维斯和诺斯(中译本,1994)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型所运用的原理相似,我将构造一个简单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诱致性变迁模型。
为简化分析,我在此不考虑成本和收益的时间价值,且假定不存在时滞问题。
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要发生诱致性变迁,对变迁主体来说,除了可能要承担新制度安排所带来的预期经营成本(Cr)和组织成本(Co)外,还必定要付出排他成本(Ce),因为对于追求利润的创新主体来说,如果收益不能排他,那么就不可能有创新的动力;另外,/一项制度的效率还取决于其他制度安排实现它们功能的完善程度0¹,这就意味着一项制度的诱致性变迁可能会受到各种各样的/摩擦力0,对于公共品制度而言,由于涉及公正性问题,对于创新者来说,这方面的成本更需要考虑,我在此将它们都归入/阻滞0成本(Cs)中。
供给者对上述成本的承受能力不仅与变迁收益有关,而且与其资产现状(I)有关,随I的增强,成本承受能力增强,即:C r=f1(I),C o=f2(I),C e=f3(I),C s=f4(I),且f-1(I)>0,f-2(I)>0,f-3(I)>0,f-4(I)>0,,,(1)设定制度变迁的收益为R,成本为C,创新者从制度变迁中预期可以获得的净收入为V,则:V=R-C,,,(2)再设定供给主体中的成员数量为N,公共产品的服务对象数量为n,对每一对象的收费为P(如果是内部消费,P即意味着公共产品为每一成员带来的效益),对每一个有意参与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诱致性变迁的个体i来说,假定个体间无差异,且各个个体均摊变迁的成本和收益,则由式(2)可得个体i的净收入为:V i=(R-C)/N=Pn/N-(C r+C o+C e+C s)/N,,,(3)只有当V i>0时,个体才有参与变迁的动力。
下面以式(3)为基础,分别讨论本文所总结的3种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诱致性变迁模式。
1.当私人供给公共产品时,有两种情况:(1)某个个体单独供给,即N=1,C o=0,此时:V i1=Pn/N-(C r+C o+C e+C s)/N=Pn-(C r+C e+C s),,,(4)即:个人可享有变迁的全部收益,但同时要承担其全部成本。
(2)由N个人合伙供给时:V i2=Pn/N-(C r+C e+C o+C s)/N,,,(5)即:变迁的成本与收益均由合作者分摊。
2.当N个人以俱乐部方式供给公共产品时,供给者即等于需求者,即有N=n,此时:V i3=Pn/N-(C r+C o+C e+C s)/N=P-(C r+C e+C o+C s)/N,,,(6)即:与式5的情况相似,变迁的成本与收益均由合作者分摊。
3.当公共品转化为私人品时,N=1,C o=0,此时:V i4=Pn/N-(C r+C o+C e+C s)/N=Pn-(C r+C e+C s),,,(7)¹引自林毅夫(中译本,1994,第383页)农业技术经济2001年第4期即:与式(4)情况相似,个人可享有变迁的全部收益,但同时要承担其全部成本。
(二)模型分析结论通过对上述式(4))(7)的分析,可以得出一系列有意义的结论。
11一系列因素影响着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诱致性变迁的发生。
只要Vi>0,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诱致性变迁就可能发生。
式(4))(7)表明,下列因素影响着公共产品供给制度诱致性变迁的发生:(1)成本因素与政府介入。
当制度变迁收益一定时,如果能降低变迁的经营成本、组织成本、排他成本或阻滞成本,将使创新者的净收入(V i)增大。
因此,一切有利于降低变迁成本的因素的出现或加强,将使诱致性变迁变得容易。
在影响成本的因素中,政府的作用尤为明显。
例如,通过给予创新者适当的补贴或其他优惠,可以直接降低创新者的经营成本;通过政府的号召、引导和组织,可以降低创新者的组织成本;通过界定和保护私有产权,可以降低创新者的排他成本;通过进行相关的配套改革,改善制度变迁环境,政府将使变迁的阻滞成本显著降低,等等。
这些措施都可能有利于变迁的发生。
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政府的不适当介入也有可能对变迁起阻碍作用。
(2)市场规模。
在其他条件不变时,需求者数量(n)的增加将使创新者净收入(V i)增加(俱乐部产品例外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