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习之盗窃罪
学习重点法律知识刑法案例分析

学习重点法律知识刑法案例分析学习重点法律知识——刑法案例分析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法律知识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
而在法律知识体系中,刑法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刑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犯罪行为和法律的界限,以便我们能够正确地认识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更好地理解司法机关的判断和决策。
因此,针对刑法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对于学习和掌握重点法律知识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一:盗窃罪小王因一时贪念,盗窃了一家商店中的一部手机。
这种行为属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具有犯罪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等。
在本案中,小王明显具有犯罪意图,因为他盗取了他人的手机,并非法占有。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手机的价值超过500元,属于数额较大。
综上所述,小王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
案例二:故意伤害罪小李与小张之间发生了一起肢体冲突,导致小张受伤。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明知是非法的,而故意实施暴力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受伤。
在本案中,小李明显地使用了暴力,导致小张身体受伤。
此外,小李事前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因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可以认定小李犯有故意伤害罪。
案例三:抢劫罪小明将一把刀架在别人的脖子上,威胁对方交出财物。
这种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使用暴力或者威胁使用暴力、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
在本案中,小明明显使用了暴力,以刀威胁对方交出财物,形成了威胁性暴力。
此外,他还非法占有了对方的财物。
因此,可以认定小明犯有抢劫罪。
案例四:故意杀人罪小王因与他人发生争执,拿起一把刀将对方捅伤,导致对方身亡。
这种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具有明确的杀人意图,以及导致他人死亡。
在本案中,小王明确使用了刀具,而且他的行为导致了对方的死亡。
因此,可以认定小王犯有故意杀人罪。
总结通过以上的刑法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罪名认定方法。
盗窃罪法律案例论文(3篇)

第1篇摘要:盗窃罪是我国刑法中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对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本文通过对一起盗窃罪的案例分析,探讨盗窃罪的法律规定、定罪标准以及刑罚适用等问题,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盗窃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盗窃罪作为刑法中的一种常见犯罪,其法律适用和刑罚执行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以一起盗窃罪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盗窃罪的法律规定、定罪标准以及刑罚适用等问题,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借鉴。
二、案例简介被告人张某,男,25岁,某市人。
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逮捕。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于2019年10月28日凌晨,窜至某市某小区,采取撬锁手段,盗取被害人王某家中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财物。
案发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赃物已全部追回。
三、盗窃罪的法律规定及定罪标准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定罪标准(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2)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3)入户盗窃,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盗窃的;(4)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盗窃国家禁止个人收藏的珍贵文物盗窃的;(5)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财物。
四、案例分析1. 定罪分析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及定罪标准,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入户盗窃,盗窃数额巨大,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法院对其以盗窃罪定罪。
2. 刑罚分析根据本案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法院综合考虑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赃物追回情况等因素,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学习重点法律知识刑法案例

学习重点法律知识刑法案例学习重点法律知识——刑法案例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习刑法案例是理解和掌握刑法知识的有效途径之一。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重要的刑法案例,以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刑法的要点和原则。
一、案例一:故意杀人罪案例描述:甲和乙因为一次争执而产生矛盾。
某天,甲拿起刀具对乙进行具有致命危险的攻击,导致乙当场死亡。
后经法医鉴定,乙的死因系致命刀伤。
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使用致命的暴力手段,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本案中,甲通过使用刀具对乙进行攻击,并造成乙的死亡,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
同时,由于甲的犯罪行为符合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他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案例二:抢劫罪案例描述:丙在夜间行经一处人迹罕至的地方,突然被人从背后袭击,被抢走了身上携带的财物。
后通过警方调查,发现凶手为丁。
警方将丁抓获,并在其身上搜出了从丙身上抢夺来的财物。
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抢劫罪是指犯罪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丁以暴力手段袭击丙,并抢走了丙身上的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警方从丁身上找到了被抢夺来的财物,进一步证实了丁的犯罪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丁应当承担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三、案例三:故意伤害罪案例描述:戊和己因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争执。
在冲突过程中,戊突然持刀对己进行猛烈的刺击,致使己受伤。
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暴力手段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行为。
本案中,戊出于争执而采取了持刀刺击的行为,导致己受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戊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四、案例四:盗窃罪案例描述:庚趁人不备,从某商店的货架上偷走了一部智能手机,并成功逃离现场。
监控录像显示了庚劫持手机的整个过程。
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罪是指犯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刑法中,盗窃罪和侵占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尽管它们都涉及财物的占有,但在法律定义、性质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就盗窃罪和侵占罪进行比较,探讨它们的不同之处。
一、定义和构成要件1. 盗窃罪盗窃罪是指盗取他人的财物而擅自占有,具体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素: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要素:盗窃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物,即非犯罪主体合法占有的财物。
(3)作案手段:犯罪主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盗窃、扒窃、抢夺等手段获取财物。
(4)主观要素:犯罪主体有故意盗窃的主观意图。
2. 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占为己有,具体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素: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客体要素:侵占罪的客体是不属于犯罪主体所有的财物。
(3)行为要素:犯罪主体以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为目的,实施占有行为。
(4)主观要素:犯罪主体有故意侵占财物的主观意图。
二、性质和侵害程度1. 盗窃罪盗窃罪具有明显的私有财产侵害性质。
通过盗窃行为,犯罪主体以暴力、欺骗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严重侵犯了他人财产权益。
2. 侵占罪侵占罪相对于盗窃罪来说,侵害程度相对较轻。
侵占罪是指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据为己有,但并未采用暴力、欺骗等手段,与原有占有人之间并无对抗行为。
三、后果和法律适用1. 盗窃罪盗窃罪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刑罚较重,根据盗窃财物的价值和其他情节,刑期可从三年以下到无期徒刑。
2. 侵占罪相对而言,侵占罪的侵害程度较轻,但也是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侵占罪的刑罚较为宽泛,刑期根据不同情况可从三年以下到七年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和侵占罪在法律适用方面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如果盗窃行为是为了恶意占有,即受害人财物被盗后无法找回,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将盗窃行为认定为侵占罪。
这种情况下,犯罪主体将财物据为己有,而暂不具备恶意占有条件,因此将其区分为侵占罪。
盗窃罪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被告人张某涉嫌盗窃罪一案。
张某,男,32岁,某市居民。
2021年6月,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调查,张某于2021年5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利用其个人信息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在一个月内通过信用卡消费的方式,盗刷了人民币10万元。
二、案件事实1. 犯罪手段:张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获取并用于办理信用卡。
张某在收到信用卡后,未认真审查,便开始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
张某在消费过程中,并未发现任何异常。
2. 犯罪目的:张某在办理信用卡时,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是想通过信用卡方便自己的消费。
3. 犯罪后果:张某在一个月内,通过信用卡消费的方式,盗刷了人民币10万元,给持卡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三、法律分析1. 盗窃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2. 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虽然张某在办理信用卡时,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其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盗刷了人民币10万元,属于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3. 盗窃罪的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张某盗刷人民币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盗窃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张某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 其他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张某盗刷人民币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盗窃罪,但未达到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标准。
因此,张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盗窃罪的总结与反思报告

盗窃罪的总结与反思报告一、案情回顾近期,我国公安机关接连破获了多起盗窃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到大量的财产损失和社会不安。
通过对这些案件进行总结和反思,我们希望能深刻认识盗窃罪的危害性,加强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和预防。
二、盗窃罪的定义和影响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悄无声息或者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导致了个人财产的损失,更重要的是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破坏了人们对他人财产安全的信任感,对社会秩序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盗窃罪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损失盗窃罪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产,使得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一旦遭受盗窃罪侵害,将直接影响到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导致企业倒闭、个人生活陷入困境。
2. 社会不安定盗窃罪的普遍存在,使得社会上人们对他人财产的安全产生恐慌感。
人们对盗窃罪的担心和恐惧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和谐发展。
3. 心理伤害盗窃罪对受害人的心理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被盗窃后,受害人会感到愤怒、无助、恐惧等负面情绪,长期的心理创伤对受害人的日常生活、工作和人际关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盗窃罪的成因与诱因对于盗窃罪的成因和诱因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
盗窃罪的形成有以下几个主要因素:1. 贫困与无奈一些犯罪分子由于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缺乏生存的基本保障,面临着温饱问题。
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他们可能被迫走上了盗窃的道路。
2. 缺乏道德观念盗窃犯罪往往与个体的道德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些盗窃犯罪分子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对财产和他人权益缺乏尊重,认为通过盗窃可以快速获取财富。
3. 社会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对盗窃罪的形成和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
一些社会对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不足,缺乏社会保障措施,导致贫困人口选择了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对策与建议为了预防和打击盗窃罪,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援助力度,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温饱保障,减少因经济困境而导致的犯罪行为。
盗窃罪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盗窃罪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行为也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其中盗窃罪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犯罪行为,已经成为了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
为了更好地对盗窃罪进行司法解释和适用,我将在本文中对《盗窃罪司法解释》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一、盗窃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盗窃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他人财物的行为。
具体来说,构成盗窃罪需要具备以下三个要件:1.客观要件:即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他人财物。
这里的“非法占有”指的是行为人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和方式都不合法,包括抢夺、偷盗、诈骗等手段。
2.主观要件:即行为人有故意犯罪的主观意图。
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还是故意实施了盗窃行为。
3.客体要件:即被侵犯的财物属于他人所有。
这里的“财物”包括各种物品和财产,如现金、金银首饰、证券、电子产品等。
二、盗窃罪司法解释的理解《盗窃罪司法解释》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7年发布的一部司法解释,共包括了23条规定,对盗窃罪的认定、量刑、审判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
下面,我将对其中的几条规定进行具体解读和分析。
1.关于盗窃罪的认定标准第1条规定了盗窃罪的认定标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他人财物,价值较大的,即为盗窃罪。
”这里的“价值较大”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没有明确的数额界限。
因此,在具体审判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被盗物品的价值、数量、质量等因素,进行判断和认定。
2.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第2条规定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盗窃罪的量刑,应当根据被盗财物的价值大小、情节的轻重、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和赔偿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刑罚。
”这里的“被盗财物的价值大小”是量刑的主要依据,但不是唯一的依据。
在具体量刑过程中,还应当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如犯罪人的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
3.关于盗窃罪的审判程序第16条规定了盗窃罪的审判程序:“盗窃罪案件的审判程序,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可以不宣判缓刑。
关于盗窃罪的思想汇报

关于盗窃罪的思想汇报关于盗窃罪的思想汇报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某地一所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受到您的委派,我认真研究了盗窃罪这一社会问题,并撰写了这篇关于盗窃罪的思想汇报,旨在提供对它的深入思考和解决方案。
一、盗窃罪的现状分析盗窃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常见犯罪行为,其主要特征是通过非法侵入或趁人不备的方式,窃取他人合法财物。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盗窃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首先,盗窃对象广泛。
不仅是个人,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也成为盗窃者的目标。
其次,盗窃手段多样化。
技术的进步使得电子设备盗窃、网络盗窃等新形式的盗窃层出不穷,给打击者带来了新的挑战。
再次,盗窃犯罪普遍化。
盗窃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
不仅年轻人,甚至老年人和儿童也参与其中。
最后,盗窃犯罪组织化。
一些盗窃团伙通过分工合作、专业化管理、网络通信等手段,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盗窃犯罪链条。
二、盗窃罪的危害与原因分析盗窃罪给社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一方面,它侵犯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另一方面,盗窃犯罪的普遍存在加剧了人们的不安全感和恐惧心理,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
导致盗窃罪普遍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部分盗窃者由于生活困难,或受到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产生了贪欲和不义之心。
其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强,很多人对盗窃犯罪的法律后果和道德伦理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
再次,监管和防范机制不健全,监控设施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为盗窃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加强对盗窃罪的打击与预防针对盗窃罪的严重危害和普遍存在,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打击和预防。
1. 增加法律宣传力度。
通过广告、媒体、教育等多种途径,向公众普及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特别是要加大对学生、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2. 完善监控设施和防范机制。
加强公共场所、企业和家庭等地方的监控设施,增设报警器、防盗门窗等防范设施,提高盗窃犯罪的风险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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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行为
(1)以和平方式排除他人对财物的占有,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行为。
(2)着手与既遂
(3)盗窃对象:他人占有的财物(被害人占有效力高于行为人)
2.特殊的盗窃对象:仍然成立盗窃罪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的其他发票的;
(3)以牟利为目的(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
益的行为),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
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
(6)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
物的(从重处罚);
(7)对于利用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
(8)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直接经济损失的范围,包括因实
施盗窃油气等行为直接造成的油气损失以及采取抢修堵漏等措施所产
生的费用。
【注意】无记名的有价证券按照票面金额计算数额;记名的按照
实际损失计算数额。
3.刑法把盗窃一些特定对象的情形规定为特殊犯罪
(1)盗窃枪支、弹药、尸体、公文、印章等五种物的,成立其他
犯罪。
(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3)盗伐林木罪。
(4)盗窃商业秘密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5)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
动罪。
(6)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的,成立贪污罪(特殊法条)。
4.盗窃罪V S侵占罪
(1)关键区别:侵犯财产时财物由谁占有、是否脱离占有。
盗窃:他人占有。
侵占:委托物侵占是自己占有,脱离物侵占是遗忘物或埋
藏物。
(2)盗窃罪与侵占罪具有包容评价关系,二者都是取得型财产犯罪,盗窃罪是重罪,侵占罪是轻罪,盗窃罪可以包容评价为侵占罪。
5.盗窃罪V S诈骗罪
(1)在一对一的诈骗中,关键区别: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
分财产?用自己的商品去和他人商品掉包的,成立盗窃罪。
如果用他
人的甲商品调换他人的乙商品的:同一种商品的掉包成立诈骗罪,不
同种商品的掉包成立盗窃罪。
(2)在三角诈骗中,诈骗和盗窃的关键区别:被骗人是否有处分
受害人财产的权限或地位。
被骗人如有处分权成立诈骗罪的直接正犯,如无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6.真题与解析
1)(多选题)关于侵犯财产罪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不考虑
数额和情节)
A.家长们将小学生的生活费发到家长微信群里。
在班主任接收前,家
长甲迅速抢收走了其中的5000元。
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B.乙趁赵某熟睡时,利用赵某的手机,将赵某微信中的5000元转入
自己的微信账户。
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C.丙趁钱某熟睡时,利用钱某的手机,将钱某银行卡中的5000元转
入钱某的微信账户,然后从钱某的微信账户将5000元转入自己的微信
账户。
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丁趁孙某熟睡时,利用孙某的手机,将孙某的银行卡与孙某的微信
绑定,然后利用孙某的微信支付信息,从孙某的微信账户将5000元转
入自己的微信账户。
丁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答案及解析
【答案】BC
【考点】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
【解析】
A项,在班主任接收前,家长们发的生活费(类似红包)仍然属
于家长们占有并所有。
甲接收了其中的5000元,属于将他人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转移为自己占有,构成盗窃罪。
因此,A项说法
错误。
B项,第一,微信账户不属于银行卡账户,因此不适用信用卡诈
骗罪的相关规定。
第二,乙将赵某微信中的5000元转入自己的微信账户,属于将赵某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转移为自己占有,构成
盗窃罪。
第三,由于乙没有实施欺骗行为,赵某也没有产生认识错误,不存在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因此,乙不构成诈骗罪。
因此,B项
说法正确。
C项,第一,丙将钱某银行卡中的5000元转入钱某的微信账户,
由于这是从钱某的一个账户转入钱某的另一个账户,钱财仍处在钱某
的账户,因此丙的这种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第二,丙从钱某的微信账
户将5000元转入自己的微信账户,属于将钱某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
手段转移为自己占有,构成盗窃罪。
第三,由于丙没有实施欺骗行为,钱某也没有产生认识错误,不存在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因此,丙
不构成诈骗罪。
所以,C项说法正确。
D项,第一,丁将孙某的银行卡与孙某的微信绑定,这种行为没有侵犯孙某的财产,不构成财产犯罪。
第二,丁利用孙某的微信支付信息,从孙某的微信账户将5000元转人自己的微信账户。
由于微信账户不属于银行卡账户,微信支付信息不属于银行卡信息资料,因此不适用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第三,丁的这种行为属于,将孙某占有的财物,通过平和手段转移为自己占有,构成盗窃罪。
第四,由于丁没有实施欺骗行为,孙某也没有产生认识错误,不存在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因此,丁不构成诈骗罪。
所以,D项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