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措施审批会审制度
作业规程审批管理制度范文(4篇)

作业规程审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作业规程审批管理,提高作业规程审批效率,确保作业规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作业规程的审批管理。
第三条作业规程审批机构是公司内设的作业规程审批委员会。
第二章作业规程审批的程序第四条作业规程审批的程序分为流程审批和内容审查两个步骤。
第五条流程审批包括审核申请、初审、重审和批准。
第六条内容审查包括合规性审查、科学性审查和可行性审查。
第七条作业规程的流程审批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作业规程编制部门向作业规程审批委员会申请审批;2. 作业规程审批委员会初审申请,确认申请资料是否齐全;3. 作业规程审批委员会重审申请,对申请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4. 作业规程编制部门修改申请,再次提交作业规程审批委员会;5. 作业规程审批委员会再次审查,如果符合要求,则批准。
第八条作业规程的内容审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合规性审查,确认作业规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 科学性审查,确定作业规程是否符合科学要求;3. 可行性审查,评估作业规程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作业规程审批的职责第九条作业规程审批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审核作业规程的申请材料;2. 审查作业规程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可行性;3. 提出作业规程的修改意见;4. 批准符合要求的作业规程。
第四章作业规程审批的要求第十条作业规程的申请材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申请书,明确申请的目的、内容和期望效果;2. 作业规程的草案;3. 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数据;4. 作业规程的制定依据和参考文献;5. 其他必要的申请资料。
第十一条作业规程的合规性要求:1. 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 作业规程不能违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政策;3. 作业规程不能违背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二条作业规程的科学性要求:1. 作业规程的内容必须科学合理,符合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2. 作业规程的操作方法必须合理可行,能够确保安全和效率。
规程、措施会审管理制度1

作业规程、措施考核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强化作业规程、措施的可操作性,加强作业规程、措施的集中会审管理,提高矿井技术管理水平,确保作业规程、措施贯彻到每一名员工,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特补充管理制度,现内容如下:
1、作业规程、措施会审由总工程师牵头、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组织、各职能部门技术主管、施工单位技术员参加。
2、各区队及部门将编制完善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技术部登记,由技术部与相应副总工程师共同确定集中会审的时间,技术部设置专人建立规程、措施集中会审登记档案。
3、对于采掘工作面可预测的地质构造、巷道贯通等隐蔽致灾因素需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现场施工条件、施工工艺突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可连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
4、在保证矿内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情况下,不定时召开作业规程、措施集中会审,所有参会人员必须随叫随到,无故不到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5、参加集中会审的人员必须执行会签制度,并在会审意见单上注明会审意见及审查人,会审意见要有针对性。
6、作业规程、措施集中会审由相应职能部门做好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并报技术部备案。
7、若作业规程、措施集中会审时间在非上班时间召开,将对参会人员进行适当补贴,会审作业规程补贴100元,会审安全技术措施补贴50元。
8、采掘区队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由各采掘区队主管技术员负责。
9、各采掘区队主管技术员,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认真编制规程及措施。
在月度考核会上进行考核,同时给予奖罚。
10、其余考核内容参照《作业规程、措施及小型工程设计考核实施细则》。
2024年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制度(二篇)

2024年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制度1、大型设备必须逐台有专门的操作规程,采掘设备及各种重要设备如行车、井下各类开关、绞车等必须各型号有自己对应的专门操作规程。
其它设备可依据类别编写通用操作规程。
2、机电重大工程或异于普通操作、安全系数降低的运行操作必须有针对性地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3、设备操作规程必须由使用该设备的队机电技术员编写,要求在使用前一星期必须编写完毕;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队机电技术员编写,必须在施工或操作三天前编写完毕。
4、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和各类资料,熟悉该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并且能进行正确操作。
5、编写操作规程必须按该设备操作的全过程仔细编写,从对各类司机的操作人员的要求、开机前的准备、运转启动程序、操作中同时检查的项目、应立即停机的情况、正常停机顺序、常见故障分析处理等各方面仔细推敲,主通风机必须有反风操作,采煤机必须有冷却、喷雾水及使用油脂的规定参数等。
6、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种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不准用含糊及模棱两可的文字。
7、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时技术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在经过严密精确地计算后拿出可行性方案,在“三大规程”的指导下本着“安全第一、技术为主”的方针仔细编制。
8、技术员在编制过程中,要征求队长、书记及有经验的工人技师的意见,编制后要经队长、审查签字后再报有关领导、单位审批。
9、设备操作规程的审核程序先由安全科、机电科部门审批,最后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生效。
对大型设备、采掘设备如跨年度使用,必须在每年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使用队组技术员进行操作规程会审,使用队技术员根据会审意见重新编制审批方能生效。
10、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等部门技术负责人及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
11、设备操作规程要由使用队组技术员按时贯彻,要有贯彻记录,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对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由队长、技术员主要负责。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实施、管理和考核制度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实施、管理和考核制度一、原则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经济效益。
3、单项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措施)”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措施),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措施组织施工。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管理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
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采用计算机编制。
字体为宋体,字号正文为小四号字、每章标题为黑四号字、节为黑小四号字,纸张统一用A4纸。
2、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一)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综采工作面、基建工程等设计)文件、资料。
(二)由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查资料。
(三)同一煤层或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四)由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五)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六)《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七)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风安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等。
作业规程会审制度

作业规程会审制度
1. 会审目的
为了确保作业规程的合理性和完善性,以及作业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在编制、审核、批准和执行作业规程和作业方案时,需要进行会审。
2. 会审内容
作业规程和作业方案的会审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作业规程和作业方案编写的依据、目的和要求;
•作业规程和作业方案的适用范围、内容和流程;
•作业规程和作业方案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措施的可行性和确定性;
•作业规程和作业方案的效果评估。
3. 会审程序
作业规程和作业方案的会审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确定会审委员会成员;
•会前准备:会前由会审小组将作业规程及作业方案发放给委员会成员,供其逐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审查意见,汇总并分类整理;
•召开会议:由会审小组召集成员参加会议,听取各委员的意见和
建议;
•汇总整理:汇总全体委员的审查意见和建议,并撰写会审结论;
•书面报告:将会审结论整理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含对审查
意见的回应和采纳情况。
4. 会审委员会成员
会审委员会应设专家、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
等多方人员,以确保全面细致审核。
5. 会审周期和频次
作业规程和作业方案的会审应该在编制初稿、修改完善、批准实
施等关键节点进行会审。
会审周期一般为一周至两周,会审频次根据
工作需要定期召开。
6. 会审记录
作业规程和作业方案的会审应当做好会审记录,内容应包括会议
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审查意见等,记录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并进行妥善保管。
规程、措施会审及传达学习制度(精)

规程、措施会审及传达学习制度总则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煤炭生产建设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各矿井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网络体系,并积极开展工作。
二、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副总工程师对分管的技术业务负责,技术部门负责人本部门技术管理和技术业务负责。
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简称作业规程)以及各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煤矿生产活动中的法规性文件,是加强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节规程、措施会审制度一、生产技术部门要建立规程、措施审批记录簿。
对规程、措施审批时,由技术部门审批人员召集安全监察处及有关部门人员对报批的规程、措施进行集体味审 (普通性措施可传审),提出审批意见,参加审批的人员在规程措施及《会审记录簿》上签字,并由技术部门审批人员负责拟出审批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后,予以正式下发或者上报。
二、审批人员对报批的规程、措施必须认真审阅并积极提出修改意见。
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应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三、矿审批人员对审批的规程、措施要及时批复,不得拖延。
在正常情况下,凡属报省煤炭工业局批准的规程、措施,编写人员必须提前 40 天报矿,矿必须在 10 天内审批完毕,提前 30 天报公司。
凡属报集团公司批准的规程措施,编写人员必须提前 30 天报矿,矿在 10 天内审批完毕,提前 20 天报公司。
凡只需报矿批准的规程和不需要编制作业规程的综合性措施、独头面回采措施,编制人员必须提前 15 天报矿,矿在 5 天内审批完毕,提前 10 天返回施工单位。
凡只需报矿审批的单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补充措施、通用措施,编制人员必须提前 5 天报矿,矿在 3 天内审批完毕,提前 2 天返回施工单位。
关于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的规定

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的规定一、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1、作业规程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作业规程是采掘工作面施工的依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所有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施工.2、作业规程措施必须按技术科下发的统一格式进行编制,否则,对有关单位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作业规程要具有科学性、针对性,真正起到促进技术进步,指导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要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作业、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率.3、作业规程措施编制之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1矿总副总工程师审批下发的施工设计或生产技术业务联系单;2经过审批的开拓延深设计、采区设计、区段设计或单项工程设计等;3经过审批的该区域地质说明书或地质预报书.4、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以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并参照有关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资料.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巷道维修制度,采掘机电设备维修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放炮和瓦斯检查制度,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度,以及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相邻巷道的矿压观测资料等.5、作业规程与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关系:1凡安全规程明文规定要求在作业规程中作出规定的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2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无规定,而在作业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3凡属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中必须明确贯彻执行的条文,在作业规程中必须写清该条文的具体内容.6、以下各工程,可视为一个单项工程纳入一个作业规程编制.1水平运输大巷;2总回风巷;3采区进风石门;4采区回风石门;5轨道上下山和上下部车场及附属峒室;6运输上下山、通道和附属峒室;7通风和行人上下山及附属峒室;8采区煤仓;9岩石集中巷及与之关联的联络巷道;10岩石轨道巷及与之关联的联络巷道;11同一回采工作面的风巷、机巷、开切眼、轨道巷及联络巷道;12安技措专项工程等.7、下列情况需编制针对性的补充安全技术措施1在已视为单项工程中的附属工程;2掘进施工过程中遇较大的断层破碎带时;3掘进迎头出现较大的落棚时;4需改变巷道支护方式或巷道规格时;5掘进迎头发现有出水征兆时;6掘进迎头发现瓦斯涌出量有异常变化时;7掘进巷道遇老空区时;8掘进巷道穿过距离小于3米的上部和下部巷道.补充措施,要附在原作业规程上.8、下列情况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1石门见煤或揭煤;2巷道贯通;3高突区域、水患威胁区域等;4、串连通风措施9、技术科提前10天下发生产技术业务联系单,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自接到生产技术业务联系单起,1天内向各职能科室下发巷道开工通知书,机电科、通防科在接到巷道开工通知书2天内,必须准备好规程编制所需的机电、通风方面的资料包括图纸,由施工单位技术员整理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3天内审批完毕并及时下发到各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各项工作的,无特殊原因,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50元.10、作业规程编制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勘查,认真分析现场情况.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本区队职工意见,要求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字迹清楚,文字简练通顺,图、表、文相符,计算依据充分、选取参数合理、技术先进、切合实际、操作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符合各种规定.作业规程必须由区技术主管编制,作业规程编制后,经区、队长、签署.作业规程必须打印,要求装订整齐、书面整洁.排版合理,字体统一.11、主井、副井、井底车场、水闸墙等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2、揭煤、贯通、过断层等技术安全措施的编制,以地测科下发的地质预报或业务联系单为依据,施工单位技术员根据地质预报或业务联系单的要求及时编制措施指导施工.因措施编制不及时影响生产的,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30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者责任.二、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13、作业规程必须严格执行会审制度,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防科、调度所、煤质办、安监处和施工单位等技术负责人共同会审;提出会审意见,进行会签,由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一并贯彻执行.会审时必须有施工单位区、队长参加,否则,不予审批,影响生产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和区队长负责.14、措施由矿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规程及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专项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审批权限规定如下:总工程师:作业规程、贯通措施、石门揭煤措施、探放水措施;掘进副总:掘进措施、修护措施;采煤副总:采煤措施、坑代措施;通风副总:“一通三防”措施;机电副总:机电措施、运输措施.技术安全措施会审时必须有施工单位队长参加,否则,不予审批,影响生产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和队长负责.并对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罚款50元.15、作业规程、措施参与会审单位必须明确规定审批人员,若规定审批人员因有事外出等原因不能审批时,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代其审批,并向规定审批人员说明.如总副总工程师因事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签生效.16、作业规程、措施审批时间定于每周一、三、五下午14:00,各单位作业规程及技术安全措施审批人员做好准备,接到技术科通知后及时参加措施审批,迟到者,罚款20元,缺席者,罚款50元,影响生产责任由缺席者及其单位承担.紧急或应急措施即报即批.17、作业规程措施审批人员对报批的设计、规程、措施,必须认真审阅,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同编写人员负同等技术责任.18、作业规程、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求打回重写并罚编制人员、主管技术员各100元.1图纸、计算或应用数据错误的;2出现错字、别字或掉字现象达三处的;3字迹潦草一般人无法辨认的;4排版混乱,字体不一致的;5措施没有针对性、条理不清、语句不通顺的;6违反国家或上级及矿有关管理规定的;19、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后,进行统一编号,并加盖受控章后,在一天内分发到各单位.作业规程在2天内必须上网发布,发放布不及时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没有盖受控章的,罚款100元.20、作业规程措施经矿总副总工程师批准生效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若存在错漏之处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在技术科的组织下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收集各单位持有的作业规程或技术安全措施进行更正,涂改更正之处应加盖编制技术员印章.擅自更改作业规程措施的,对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者责任.三、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21、作业规程及技术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分三班向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必须建立记录簿,其内容包括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的名称,贯彻日期,参加人员和区、队长签字,未参加人员及补充贯彻情况,作业规程考试成绩.安监处、技术科每月对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一人次漏签代签上岗的罚单位技术主管20元,记录簿内容不齐全的发现一项次罚单位技术主管20元;2对分期施工或因故停工的工程,当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执行.当施工队伍复工调整时,应办理移交手续,交接有关技术资料,原则是谁施工、谁贯彻、谁负责.若因停工时间过长,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等施工条件或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时,应编制补充措施连同原作业规程一并贯彻执行.3作业规程贯彻后,必须对所有上岗人员和区队干部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缺席者要进行补考.考试试卷由施工单位妥善保存,以备检查.考试成绩记入作业规程贯彻记录中.发现试卷分数统计与实际不符的,每发现一人次对技术主管罚款20元,每发现一人次替考现象的,对技术主管罚款50元.每发现一人次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上岗的,对技术主管、队长、区长各罚款100元.22、施工中发生和遇到较大的冒顶区、破碎带等隐蔽工程和隐患,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做好原始记录,报矿技术科.瞒报隐蔽工程或汇报不及时的,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施工单位技术员责任.23、矿每月组织技术科、安监处对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有专门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在网上及时进行通报,每发现少检查一次罚技术科负责人100元;查出的问题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每条罚该区主管技术员50元.24、各分管副总工程师应组织技术科、安监处、通防科、调度所、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依据现场具体情况,对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复审由技术科提前半天通知复审人员,无故缺席不到者,罚缺席者50元,影响生产另行追究责任.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复审要有记录,并发放到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25、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否则罚施工单位区长、队长、指示无规程、措施施工的有关人员各300元并进“三违”学习班学习,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6、对设计、规程、措施在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违章现象,每发现一次罚矿安监处负责人100元.1经集团公司或矿检查发现无规程措施施工,尚未发现和制止的;2发现按规程措施的规定施工不能保证现场工人安全,不督促编制人员修改补充规程措施的.27、掘进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将作业规程和技术安全措施、巷道支护形式、规格及隐蔽工程、重大隐患等整理成册,交技术科存档备查.否则,工程不予验收.28、采煤工作面收作后,采区技术员应提交“技术总结报告”,经采煤副总审核后,交技术科存档备查.“技术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巷道布置的优缺点,工作面超前压力及周围采空固定支承压力的影响范围,改进意见;2回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3采煤方法的优缺点及矿压显现规律和顶板管理经验;4提供工作面回采率的途径;5组织正规循环作业经验及存在问题;6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7设备使用情况和事故分析;8劳动力配备的合理性分析;9高瓦斯工作面要总结瓦斯涌出规律及防治经验.。
采煤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及评比制度

采煤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及评比制度作业规程是技术管理的基础文件,是现场施工的法规。
为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使我公司作业规程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上级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专业领导共同研究,特制定作业规程管理办法,以便更好地指导生产,服务于生产:第一条规程措施的编制(一)作业规程的编制内容按照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辑的《煤矿作业规程》样本和中煤工业协会组织编辑的《煤矿作业规程指南》执行。
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概况、地质说明书、施工方法和工艺选择、支护状况、运输方式、通风系统、防尘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安全监控、设备及参数、循环作业和劳动组织、单位直接成本核算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施工质量标准、工作面灾害预防、避灾路线及各工种详细的安全技术操作措施。
(二)新投产的工作面,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技术政策规定,认真编制作业规程,坚持一工程一措施。
(三)作业规程在开工前30日,由公司牵头科室下达编制通知,相关科室及单位在开工前25日提供编制作业规程的有关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5日提供1份书面作业规程交牵头科室,同时将电子版发给会审人员提前审阅,牵头科室2日内组织会审完毕。
批准的作业规程统一编号,2日内报送相关科室备案,并进行登记。
(四)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地质说明书、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及措施、采掘平面图和煤层顶底板柱状图,要由总工程师审阅批准,方可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施工中遇到地质变化,地测科应及时到现场会审,会审意见作为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采掘作业规程需机电专业提供回采工作面供电设计及系统图、设备布置图,通防专业提供工作面通风、安全监控、防尘设计及系统布置图等。
(五)矿压观测部门应提前1个月将根据工作面所在煤层及邻近采区的观测资料确定的支护设计送交规程编制单位。
凡没有矿压观测资料和支护设计的作业规程不得审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规程措施审批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规程措施的编制质量和可操作性,更好的指导服务于现场,经研究决定,特制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总工程师是规程措施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各类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查。
二、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专业范围内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分管专业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编制、初审。
三、各业务部室,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完成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查、复审和实施等各项工作。
结合现场实际定期及时对设计、规程、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四、安监处负责对规程、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五、设计、规程、措施的会审,由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总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集体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
六、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区队长或技术员负责组织工人学习、贯彻和实施。
七、区队技术员在业务部室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负责对规程、措施进行编制;区队技术员在区队长的组织下负责向职工传达规程措施,并负责考试卷命题和考试登记,根据现场变化要及时补充措施,与其它管理人员共同抓好规程、措施的落实。
八、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分管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复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九、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规程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和现场地质条件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由区队技术员做好记录。
十、要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结合现场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使其真正起到指导施工、保证安全、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的作用。
十一、规程、措施编制前,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的业务部室及区队技术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确保规程措施的针对性,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一、编制规定
(一)作业规程在编制前一个月,生产技术部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采区设计、地质情况等资料,并下发规程编制通知书,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由该单位的主管技术员负责编制规程。
(二)施工单位的技术员接到规程编制通知单后,按规程编制的要求必须在10日内将规程编撰完毕,并送交给生产技术部的主管技术员。
(三)生产技术科主管技术员接到规程后,在三天之内必须审查完毕将规程送交给主管部长,主管部长接到规程后必须在7日内组织会审。
(四)采区设计必须报晋南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会审规定
(一)规程会审必须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进行。
参加会审的人员有总工程师、主管副总、安监处主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部长、主管副部长、主管技术员、调度室主任、通风部部长、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技术员。
(二)规程会审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在规程审议前一天由生产部主管技术员负责通知规程会审时间。
(三)规程会审完毕后,规程编制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规程修改完毕,送交有关人员签发。
(四)总工程师签发完毕后,规程编制人必须在10日内将规程、措施复印完毕并送到有关部门。
三、审批标准
(一)规程、措施制定的工程技术标准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二)规程、措施制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有关规定;
(三)规程、措施制定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行业法规、行业标准的规定。
四、规程(措施)贯彻学习规定
(一)规程在总工程师签发后,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一周由编制人向所有参加施工与管理的人员贯彻,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者不予上岗。
(二)在施工过程中,规程贯彻每月不少于1次,开工前对规程贯彻学习并进行全员考试,考试率100%。
(三) 贯彻学习规程要有详细记录,所有人员(包括所有管理人员)均要签名。
五、规程(措施)现场落实
(一)施工单位的干部和工人都必须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指挥和操作,认真落实规程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二)所有管理人员都是现场落实规程(措施)的责任者,队长和技术副队长对规程(措施)落实负主要责任,技术人员对规程落实负技术管理责任,生产副队长和班组长对规程落实负现场管理责任。
(三)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每旬要组织一次本单位规程检查活动,严格考核,奖罚兑现。
(四)生产技术部、主管副总、公司总工程师要把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做为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每月利用本质安全检查活动,对规程进行检查,提出规程落实整改意见,对规程措施落实情况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考核,重大问题由公司平衡解决。
(五)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规程措施与现场不符时,必须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果原定施工方法与现场条件不符,必须及时补充制定与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果属于违章操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六)规程(措施)执行完毕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的总结,查找不足,吸取教训。
(七)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对规程的落实负监督检查管理责任
六、规程(措施)的完善
1、规程(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条件变化,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要及时汇报公司主管部门并补充相关措施,审批生效后执行。
2、有关业务部门要定期监督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修改补充意见,确保规程措施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公司安排每月10日前由各采掘队将现用的规程(措施)送生产技术部、主管副总、公司总工程师复审,并签署复审意见;编制人员要根据复审意见对规程(措施)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会审程序进行审批。
3、规程编制人员要依据复审意见对本队和发放的规程进行换页修改(局部修改可附“勘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