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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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学继续教育管理,提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学继续教育应以提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核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新知识,提高技能,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医学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度,学分作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医学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医学继续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导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第六条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学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本地区的医学继续教育规划和实施方案。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学继续教育管理机构,负责本机构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医学继续教育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医学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本机构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课程和培训活动;(三)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四)负责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管理工作;(五)定期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情况。

第三章医学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第九条医学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一)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三)医学伦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培训;(四)针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实际工作问题的培训。

第十条医学继续教育形式包括:(一)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项目;(二)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培训和学术交流;(三)远程医学教育和网络教学;(四)学术会议、研讨会、讲座和实践活动;(五)其他符合医学继续教育要求的培训形式。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其学分分为Ⅰ类和Ⅱ类学分两种。

2、Ⅰ类学分是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授予Ⅰ类学分。

3、Ⅱ类学分是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教学活动等授予Ⅱ类学分。

4、学分授予标准按《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5、接受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按规定标准授予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6、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25学分,其中应获得Ⅰ类学分5-10学分;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应获得Ⅱ类学分25学分。

7、学分的登记由医务科具体负责,其中Ⅰ类学分必须提供由相关部门颁发的Ⅰ类学分证原件,获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外出进修学习等凭获奖证书、期刊、会议通知等为依据;院内学习、病案讨论、大查房等院内学分登记由医务科按参加人员名单登记,院内学分不超过10分。

8、每年10月为医务科收取各专业技术人员学分依据时间,非本院颁发学分,必须提供获取学分原件(复印件无效)。

9、继续医学教育院内考核由医务科负责。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是职称聘任、晋升和职(执)业注册、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其中院内学分达到6分以上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评优和技术职称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1.由医务科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

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势。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Ⅱ类学分。

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

医务科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

3.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及学分授予管理办法一、继续医学教育的指导思想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继续医学教育是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其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一)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各类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药剂、检验、医技、护理等。

四、组织管理科教科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是:1、组织实施全院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2、组织申报并协助举办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安排组织全院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考核及登记学分3、负责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审核验证及全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督查。

(三)科室主任、护士长具体负责科室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组织落实。

主要职能为:1.组织科室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实事求是地进行学分登记;2.负责科室卫生技术人员年度及任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初审;五、内容和形式(一)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以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并结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继续医学教育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短期培训、业余学习和自学为主。

主要有: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远程教育、临床进修、有计划和有考核的自学、科室内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活动,为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教材、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科研立项、奖励等亦视为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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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是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教育。

目的是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技和卫生事业的发展,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本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二、医院成立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科教科,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计划的编制、落实、指导、督察考核及学分认定工作。

三、继续医学教育分为阶段性教育和年度教育。

阶段性教育是在职称评定和聘任周期内参加公共科目培训活动,由院办负责;年度教育是指本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相关卫生专业科目的医学培训活动,由科教科负责。

四、继续医学教育的形式灵活多样,根据学习对象不同,培训班、进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查、远程教学等,均为继续医学教育。

医务人员可根据情况,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并可获相应学分。

五、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科教科负责对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医务人员的学分进行审核、登记,受理时间为当年的11月份。

六、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本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接受年度教育,每年不低于25学分,其中国家级5学分,省级5学分,市级5学分,本院10学分,各类必修项目按照省卫健委及市卫健委规定办理。

阶段性教育应达到省、市、人事、卫生行政部门的学分数。

七、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学分完成情况,记载在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档案中,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年度考核,聘任、续聘、执业注册和再注册必备条件之一。

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职称晋升和选派外出进修学习。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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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1.由医务科(负责医技药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部(负责护士)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

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同时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势。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Ⅱ类学分。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技师等。

第三条医学继续教育是医务人员在完成毕业后教育后的终身学习过程,旨在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医学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条医学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医学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各类医学继续教育活动,包括培训、研讨、学术交流等;3. 监督和评估医学继续教育的实施效果;4. 建立健全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六条医院医务科负责医学继续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和项目;2. 负责医学继续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3. 跟踪医务人员参加医学继续教育情况,做好学分管理;4. 组织开展医学继续教育考核,确保医务人员达到规定学分要求。

第三章教育内容与形式第七条医学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1.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2. 医学伦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3. 医疗质量管理、医疗风险防范;4. 职业技能培训。

第八条医学继续教育形式包括:1. 在职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学术讲座等形式,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2. 外出学习:选派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培训班等,拓宽视野,学习先进经验;3.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培训、学术交流等,方便医务人员随时学习;4. 临床实践:通过临床带教、实习、进修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

第四章学分管理第九条医学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制度,医务人员每年需完成规定学分。

第十条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分为一类学分和二类学分,其中一类学分主要用于高级职称评定,二类学分主要用于初级职称评定。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继续医学教育是医生继续深造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医生职业素质的有效手段。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继续医学教育,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进行讨论。

一、管理机构的设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通常设立在医学院校或卫生主管部门下属的机构中,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及行业管理者组成。

例如,美国的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ACCME)是由美国医学协会(AMA)和其他临床专业协会共同设立的,负责对医生的继续医学教育进行认证和监督。

二、制定管理条例和规范为了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形式、学时等方面的管理,管理机构通常会制定相关的管理条例和规范。

这些规范包括继续医学教育的要求、课程设置、考核评价等方面,旨在保证医生的继续教育质量。

三、认证和监督管理机构对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机构和课程进行认证和监督。

例如,英国的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GMC)对课程提供机构进行认证,保障教育机构的质量,确保医生所学内容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发展多样化教育资源管理机构还会致力于发展多样化的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包括传统的学术会议、课程讲座、网络学习等形式,以满足不同医生的学习需求。

五、加强学习效果评估通过对医生继续医学教育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管理机构可以了解医生的学习成果和进步情况,为医生提供更有效的学习指导和资源。

六、信息化管理管理机构通过建立继续医学教育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医生学习情况、学分积累、证书颁发等信息的全面管理和监督。

七、加强对医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除了对医生的继续医学教育进行监督,管理机构还会加强对医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例如通过对学分的奖惩机制,鼓励医生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专业水平;同时对不遵守继续医学教育要求的医生进行追究责任。

总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生继续学习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重要保障。

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激励和监督医生的继续教育,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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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篇: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1.由医务科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

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势。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Ⅰ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Ⅱ类学分。

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

医务科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

3.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2013年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为了继续落实“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全面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和水平,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举办到学分档案的管理、进修管理等工作,都要迈上一个新台阶,现制定201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划。

总体目标: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单纯技术型向提高人文素质型转变,培养融创新能力、医学技术、人文素质为一体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医务人员。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将继续实行“请进来”(请专家讲学、技术指导、会诊、带教),“送出去”(外出进修学习、参加院内外各类学术活动及培训班)的形式,及院内组织专题学术讲座,科主任(护士长)查房、科室内定期业务学习,个人自考、自学、函授的方式进行。

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诊疗水平,举办各种形式的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授课教师、临床带教教师的教学水平,规范临床教学活动,保障培养合格医学人才。

继续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投入,使用于人员培训经费争取比上年增长10%;积极鼓励多学科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省级以上高级别项目的申报,争取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

一、积极组织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鼓励、引导有能力的科室骨干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及申报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提高我院继续医学教育的等级。

组织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学科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二、本年度将选送4-6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要求进修学习归来人员,必须科室内发表进修心得。

三.有计划的安排各科主任、护士长及骨干人员参加省、市学术会议及短期培训班等,为培养学科带头人奠定良好基础。

四、加强科主任、护士长业务查房制度,要求科主任查房1-2次/周,护士长查房1-2次/月,并且科室内有记录,病历中有记载,并作为科室质控检查内容之一,年终考核、评优的标准之。

五、鼓励医护人员通过自学、自考、函授等形式取得高层次学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继续鼓励各级医师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提高学历层次,改善学历结构,六、鼓励并支持医务人员在各种期刊上撰写、发表学术论文,每年至少有一人以上发表论文并上报医务科备案。

七、鼓励各科室及个人引进、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确实能给医院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年终评议后授予“科技奖”。

八、医务科制定医院中长期及短期人才培训计划,建立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建设特色专科。

九、积极开展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以学术讲座的形式举办,每月至少组织2次专题讲座。

十、做好学分档案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授予学分,学分档案登记在册。

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录入。

保证继续教育学分合格率100%。

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加速医学人才的培养,建立连贯性医学教育的完整体系,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范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意义和目的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是继医学院基本教育之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由之路。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身性医学教育,是医学教育的最高层次。

主要目的是使在职的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知识不断得到补充、更新、拓宽、加深,从而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并使继续教育和晋升、聘用、职业注册紧密结合起来,作为职称评审、执业资格再注册等申报必备材料。

形成培训、考核、晋升一条龙的管理模式,逐步使卫生技术人员树立只有终生教育,才能终生执业的观念,真正把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转变成自觉行动。

把开展继续教育作为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范围和对象凡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初、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为继续医学教育对象。

对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实行学分审验制度。

三、内容和形式医学继续教育内容丰富,专业层次繁杂,为做到系统性、连续性、实用性,继续教育的内容要突出“三性”、“四新”,即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且按照初、中、高三个层次进行。

1、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为两部分,一是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或具有师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参照卫生部关于规范化培训等有关规定,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为目标,进行以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的继续教育内容;二是士级职称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由单位根据师级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及“注册”要求,结合本岗位实际需要制定继续教育内容。

2、中级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应以副高职专业技术标准为目标,以学习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四新”知识为内容,注意针对性、先进性的实用性,积极学习旨直和应用新技术、新方法。

3、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以本专业、本学科先进水平为目标,开展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内容有:本专业的综述,以“四新”为内容的学术专题讲座、报告、科学研究、出版著作等。

4、继续教育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专题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学班、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疑难病例讨论、临床病理讨论、技术操作示教、长期或短期专业培训班、研讨班,国内外技术调研和考察,引进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或译著,为医学继续教育提供教学,科技成果推广,获科技成果及科技进步奖,专业进修等。

积极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丰富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的可及性、扩大覆盖面。

三、学分授予和要求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办法》,把继续教育项目分为I类和II类学分。

I类学分是由国家、省医学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继续教育项目;II类学分是由卫生局、市医学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继续教育项目,有计划的自学和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每人每年最低必须取得25学分,其中I类学分10学分,II类学人分15学分,I 类、II 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四、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皋兰县人民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由院长、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以及各科主任组成。

院长负责全面工作。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和护理部负责,其中医务科负责医、技、药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护理部负责护士的继续教育工作。

多渠道筹集经费,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切实把继续教育工作列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继续教育活动的开展,卫生技术人员承担部分费用。

五、考核建立学分登记制度。

授予学分须严格考核,次年第一季度为学分登记时间。

由医务科根据项目主办单位出具证明或本单位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情况,按规定授予的学分载入学分登记册,一个周期结束,由市卫生局统一验印,验印后的证书方能生效。

《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纳入专业技术干部业务档案,《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二篇: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规划及实施方案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1.由医务科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

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每年提交专业综述一篇,科教科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同时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势。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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