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通知各理事单位和有关企业: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自2001年启动以来,得到了广大电力企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促进了电力企业管理的创新和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奖评审标准(2004年)》又称《电力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进行了反复讨论和认真修改.本着与国际接轨的原则,参照国际多数国家的做法,修改后的《准则》更多地借鉴了美国波多里奇卓越绩效标准.它的作用一是作为电力行业评审质量管理奖标准,二是作为电力行业评选卓越绩效先进企业标准,三是追求卓越绩效的企业进行自我评价标准。
现将《电力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予以公布。
此标准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原标准作废。
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三日附件:电力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1、领导(120分)领导类目用于评价高层领导—如何确立组织的价值观、发展方向、绩效期望,以顾客及其他受益者为中心,如何授权、创新、学习。
同时还评价组织的监管系统,以及组织如何履行其社会责任。
1。
1 组织的领导(70分)方法-展开说明高层领导如何领导组织,如何评估组织的绩效。
说明组织的监管系统。
a、高层领导的作用(1)组织的价值观、长期和短期发展方向及绩效期望是什么?组织的高层领导如何确立和落实组织的价值观、长期和短期发展方向及绩效期望?高层领导如何在绩效目标中均衡地考虑顾客及其他受益者的利益?(2)高层领导如何向全体员工传达组织的价值观、发展方向和绩效期望?如何传递到主要供应商和合作伙伴?高层领导如何确保在以上方面的双向沟通?(3)高层领导如何为授权、创新、快速反应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如何为组织和员工的学习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如何为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行为规范创造一个良好环境?b、组织绩效的评价(1)高层领导如何评价组织的绩效和能力?如何评价组织的竞争绩效,以及长、短期目标的实现程度?如何评价组织变革的能力?(2)高层领导定期进行绩效评价的主要方法是什么?近期的主要绩效评价中有何发现?(3)高层领导如何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确定组织持续改进的优先次序,以及主要业务突破性改进的优先次序?如何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确定组织创新的机会?这些优先改进次序和创新的机会如何在组织内部贯彻执行?如何适当地在供应商和合作中实施,以确保组织的一致性?(4)如何评价高层领导,包括首席执行官的绩效?如何评价董事会各成员的绩效(适宜时)?如何运用组织绩效评价结果来改进高层领导的领导效率,以及董事会和领导系统的效率?c、组织的治理如何加强组织的监管系统建设,确保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其要点:一组织行为的管理者责任一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一财务责任一股东和受益者利益的保护(适当时)注:1、组织的发展方向[1。
最新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8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含中小型、境外工程,201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企业或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企业可以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电力工程评审管理制度范本

电力工程评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工程评审管理,规范电力工程评审行为,保证电力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电力工程评审活动,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电、新能源电力工程等。
第三条电力工程评审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评审过程的科学性、严谨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电力工程评审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工程评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五条电力工程评审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评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与评审工作相适应的设施和设备;(三)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和评审工作制度。
第六条电力工程评审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并向所在地能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电力工程评审组织应当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电力工程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八条电力工程评审程序分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验收评审三个阶段。
第九条初步评审阶段,评审组织应当对电力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提出初步评审意见。
第十条详细评审阶段,评审组织应当对电力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措施等进行审查,提出详细评审意见。
第十一条验收评审阶段,评审组织应当对电力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审查,提出验收评审意见。
第四章评审标准第十二条电力工程评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程,以及电力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求。
第十三条电力工程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一)电力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二)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质量要求;(三)电力工程的安全生产要求;(四)电力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要求;(五)电力工程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第五章评审结果处理第十四条评审组织应当根据评审意见,对电力工程进行整改或者重新评审。
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试行)的通知各会员单位: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试行)二Ο一一年一月三十日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行业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质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行业自律,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行业协会的指导性文件、国家法律、法规与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行业从事工程建设质量评价的监理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公司、工程建设咨询公司、省级电力行业协会及质量监督部门等。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省级以上电网公司二级法人资格,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能力。
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是根据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所具备的人员数量、素养、业绩、检测手段、管理水平、社会信誉等基本条件核定执业范围及等级认证。
第五条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务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质量评价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越级。
第六条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单位须获得相应的企业信用等级。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的能力资格由中电建协统一管理,并设由中电建协、各发电集团公司、各电网公司构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委员会(下列简称管委会)。
第八条管委会的职能是审定与公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负责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的有关重大问题的裁决,并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
第九条管委会秘书处设在中电建协本部。
电力建设优秀质量管理QC成果奖评 审 办 法(2018版)

电力建设优秀质量管理QC成果奖评审办法(201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电力建设创新驱动新常态,规范电力建设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活动的管理,依据中国质量协会发布的有关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建设优秀质量管理QC成果奖(以下简称QC成果奖)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组织评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火力发电、水电水利、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等电力工程的建设、总承包、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及调试等单位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形成的QC成果的申报、评审及表彰。
第四条QC成果奖评审每年开展一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QC成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成果涉及安全、环保内容的关键技术应进行评审。
第六条QC活动应按本企业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进行,QC小组及课题应注册登记。
第七条QC成果应体现“小、实、活、新”的特点。
第八条QC小组活动过程应有QC诊断师的参与指导和评价,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
第九条企业研发的QC成果,应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
第十条QC成果研发应以工程实际为依据,且符合PDCA循环程序,并定性、定量、正确的运用统计技术和工具。
第十一条申报的QC成果应是本企业内部评审通过的成果。
第三章申报第十二条QC成果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由企业组织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1)。
第十三条网上申报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QC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2);2.QC成果报告文本;3.本企业QC成果内部评审文件。
第十四条发表人在评审会议报到时,应提交电子版U盘1个,包括以下内容:1.与网上申报资料相同的电子版文件。
2.QC成果发表PPT(5~8分钟)。
第四章评审第十五条QC成果奖的评审分为申报资料初审、会议评审和批准表彰三个阶段。
第十六条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对申报成果进行申报资料初审,通过初审的成果,进入会议评审阶段。
第十七条中电建协负责组建QC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19~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中国电力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电力工程施工的质量,包括持续改进施工技术、引进先进技术、培养人才、完善管理制度等。
然而,在各种工程项目中,总会存在一些追求更高施工标准的企业和团队,这些企业和团队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和优秀的成绩。
为了表彰这些优秀的企业和团队,中国电力特地设立了“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来鼓励这些优秀企业和团队在未来的电力工程项目中再创佳绩。
一、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将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来评定获奖企业和团队:1.工程设计评审委员会将从工程设计的角度来考虑电力工程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可维修性、可操作性和可重复性等因素。
2.施工管理评审委员会将从施工管理的角度来评价电力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包括施工工期管理、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3.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将从技术创新的角度考虑电力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技术和新材料以及创新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等方面。
二、评审方法1.初评评审委员会对于所有申报获奖的项目进行初始筛选。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资料中提供的信息,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过程记录、实际施工成果等内容进行评审。
2.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入选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以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面谈。
现场评审主要包括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和管理情况进行细致的了解和考察,包括施工现场运作、质量检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评估。
3.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将综合初评和现场评审的结果,确定获奖企业和团队。
评审结果将会进行公示,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和团队。
三、评审委员会中国电力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是由来自电力行业的顶尖专家组成的。
这些专家具有丰富的电力工程经验和工程管理经验,可以为电力工程的优质评审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四、评审周期评审周期包括初评和现场评审两个部分。
初评部分将在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入围名单后进行,现场评审部分将在初评部分成功后进行。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是指对电力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科学、准确、客观的评价和鉴定,以验证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和等级划分。
根据国家电力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和经验,制定了一套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以保障电力工程质量。
一、评审范围电力优质工程评审范围涵盖了各类电力工程,包括火力发电厂、水力发电厂、核电站、风力发电厂、光伏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等。
二、评审内容电力优质工程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的评审:评审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图、技术规范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设计是否合理、可行。
2. 施工方案的评审:评审施工方案是否合理、科学、可行,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风险的评估。
3. 材料设备的评审:评审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质量可靠,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等。
4. 施工质量的评审:评审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质量检测结果,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5. 安全施工的评审:评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生产记录,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 竣工验收文件的评审:评审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工程质量鉴定报告,是否符合相关的验收标准和规定。
三、评审程序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1. 初评:根据工程的合同、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评审工程的可行性、设计合理性、施工可行性和安全性,并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初步评估,形成初评报告。
2. 终评:在工程施工完成后,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质量、安全和竣工验收文件等进行全面评审和核查,形成终评报告,并给予等级评定。
四、评审标准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工程符合性、设计合理性、施工可行性、质量可靠性和安全性。
1. 工程符合性:评审工程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 设计合理性:评审工程的设计是否合理、科学、可行,是否满足项目的功能需求和技术要求。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0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促进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治理水平的提高,鼓舞技术进步,保证投资效益,追求杰出绩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特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并制定本方法。
该奖项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电建协负责并组织实施。
现场复查由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工作由中电建协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三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那么,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举荐具有代表性、符合国家级优质工程治理方法、按规定通过质量评判的项目举荐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金质奖或银质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第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那么组织申报,采取申报材料预审查,现场复查,综合评判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参评工程的各个建设环节和建设理念应符合国民经济进展不同时期的要求及所倡导的进展理念,其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依照质量方针和目标,制订创建优质工程打算,并按照打算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工程建设期间和评选考核期间,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未发生过重大社会阻碍的事件。
〔四〕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
〔五〕容量和规模:1.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电工程〔含燃机〕;2.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3.装机容量为250MW及以上的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4.装机容量为49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5.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变电容量750MV A 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六〕不具备以上容量和规模的电力工程,但工程造价在5亿元或建安工作量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新能源电力工程,能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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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引导和激励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管理,特设立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以下简称电力质量奖)。
2、电力质量奖评审遵循服务的宗旨,本着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电力行业实施指南(试行)》对申报单位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审。
3、电力质量奖每年评审一次,有效期为三年。
4、电力质量奖的评审工作,由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负责。
二、申报企业范围
电力行业具有独立经营资格的发电、供电、施工、设计、修造、服务等国有、集体、三资企业和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三、评审机构
1、成立电力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其常设机构为评审办公室。
2、电力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由电力质、(行)协、企业、网、省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权威的质量专家组成,其职责是审批电力质量奖获奖单位。
3、电力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其主要职责是:拟订、修订电力质量奖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1-
组织实施有关评审活动,对获奖企业进行跟踪监督和帮助。
四、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
1、已获得电力行业卓越绩效先进企业、用户满意企业等先进称号。
2、认真贯彻实施IS09000族标准,并获认证注册(电力行业认证优先),建立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并运转正常。
3、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设备、人身伤亡、火灾、交通和爆炸事故以及重大用户投诉和经济问题。
五、评审程序
1、单位申报。
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认真填写《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申报表》(见附表一)及有关要求报送电力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资料评审。
评审办公室组织对资料的审查,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现场评审单位名单。
3、现场评审。
对确定的单位要进行质量管理现场评审,并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4、提供改进报告。
经现场评审后,提供改进报告。
5、综合评价。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单位的资料评审、现场评审、改进报告、用户评价报告等进行审查,提出综合评价报告,并推荐出获奖单位名单。
6、审定。
评审委员会听取评审工作报告,审定获奖单位。
-2-
六、评审费用
l、申报企业需交纳:
申报费500元
资料评审费1500元
现场评审费1500元/人·天。
2、评审组成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接受现场评审的企业承担。
七、获奖单位的管理
1、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奖牌。
2、获奖企业每年必须如实向评审办公室填报《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年报表》(见附表二)。
3、获奖单位在有效期满后,仍符合基本条件的,可自愿提出申请,重新申报。
凡连续三次获奖者授予“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特别奖”,有效期为三年。
4、获奖单位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在一个月内书面报告评审办公室:
1)发生重大质量、设备、人身伤亡、火灾、交通和爆炸事故;
2)国家、行业、网、省检查产品或服务不合格;
3)用户对质量问题反映强烈,并有重大投诉,质量水平明显下降。
经评审办公室核查后,报经评审委员会根据其严重程度对获
-3-
奖单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通报批评,直至撤消其称号,并予以公告。
对有意延误报告或隐瞒不报,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有关核查费用,由被核查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负责。
八、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其解释权属中国水电质协电力分会。
-4-
附表一:
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
申报表
企业名称(公章)
推荐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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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申报材料应由申报表、组织简介材料、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组成。
2、组织简介材料包括组织的价值观、愿景、使命及文化、质量管理特点、主要经验、主要竞争对手至少2个和成功因素、主要经营项目、成就与展望。
总共约计2500字。
3、申报表内容应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如实填写,不填写项目要说明原因。
4、自我评价报告应对照评选标准逐条从采用方法、展开和实施结果三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进行自我打分,必要时可使用图表,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不得超过4万字数。
5、证实材料是指主导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等证书复印件、三废治理达标证明、由独立第三方提供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近三年获网、省公司及省、部级以上的先进企业等荣誉证书复印件。
6、申报企业所属网、省公司、发电集团公司或行协对申报企业质量水平以书面形式对申报企业进行推荐并提出评价意见。
7、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套)。
-6-
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申报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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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质量水平
产品名称:
获名牌情况:□已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获得时间□未获“名牌”
近三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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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效益、安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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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获奖情况
注:填写获网、省公司及省部级以上的主要奖项情况同时附有关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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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名称
地址邮编
产品品牌
联系人电话传真
名称
地址邮编
产品品牌
联系人电话传真
名称
地址邮编
产品品牌
联系人电话传真
名称
地址邮编
产品品牌
联系人电话传真
注:如表格不够可另附页,至少写上1-2个规模相近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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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年报表
企业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13-
全国电力行业质量奖年报表
-14-
年月日填报人: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