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与防范措施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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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煤矿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煤矿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的原因及对策渎职犯罪是指由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患病损失的一种不作为犯罪行为。

重大平安责任事故是指企业、厂矿等部门负责人,在明知自己的劳动平安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实行措施,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峻后果的犯罪行为。

前者是一种消极的不仔细履行监督职责的不作为犯罪行为,后者是一种乐观有意实施违规生产的犯罪行为,两者相互结合,必定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

因此,渎职犯罪是导致发生重大平安事故不行忽视的缘由之一。

一、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的特点1、井下工作人员专业学问较少,平安意识淡薄。

近年来,随着国内煤炭生产形势好转,吨煤价格由几年前的几十元猛涨到目前的几百元,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一些矿主争相私开滥挖,掠夺国家矿产资源,根本不对工人进行培训,工人们也就很难懂得什么叫平安生产了。

2、不作为犯罪现象普遍存在。

在明知或应当预见平安生产设备、条件存在事故隐患,达不到国家平安生产标准的状况下,矿主们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仍未实行任何有效的整改措施,一意孤行违规作业,造成平安事故发生。

3、谎报、瞒报、迟报平安生产状况现象严峻。

在平安事故发生前后,有些单位主管人员为削减惩罚、躲避责任,有意谎报瞒报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事故发生状况,造成监管部门不能准时精确地把握生产状况,导致决策滞后,最终酿成重大事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惨重损失。

二、重大平安事故背后渎职犯罪发生的缘由1、煤矿生产平安意识不到位。

一些企业在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不仔细、不负责。

少数企业管理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及平安监督人员责任意识淡漠、思想麻痹;众多小煤矿管理混乱,大多存在生产平安隐患。

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

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

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自然因素外,更多的是由于责任人的疏忽大意、违规操作或者管理缺失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因疏忽大意或者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里,我们将就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进行一些探讨和分析。

首先,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是指因疏忽大意或者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行为。

这类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于这类责任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同时也为受害者争取公正的赔偿和补偿。

其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的认定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包括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程度等。

其次是责任人的行为和态度,包括是否存在疏忽大意、违规操作、管理缺失等行为,以及在事故发生后的处置和反应。

最后是责任人的主观和客观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明显的过错和过失,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意图等。

对于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的处罚,应当依法严格执行。

首先,要根据责任人的具体行为和情节,对其进行定性和定罪。

其次,要依法确定相应的刑罚和处罚幅度,以确保其能够起到惩罚和警示的作用。

最后,要依法进行赔偿和补偿,为受害者提供公正的赔偿和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方面,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

其次是加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最后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认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总之,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罪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应当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需要从多个方面加强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预防与惩治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预防与惩治
法 制 天 地
一 —v 2 n
重 大责任 事 故犯罪预 防与惩治
梁秀 峰
管事 甜第 技l 。

( 黑龙 江 省 山河 屯林 区人 民检 察 院 , 龙 江 五 常 10 0 ) 黑 5 2 0
摘 要 : 建立预 防网络 、 从 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加大法制宣传教 育力度 、加 强调查研 究,查漏补缺 ,健全规章制度等方 面重点讨论重 大 安全事故犯 罪的预 防措施 ,并从 即时介入事故调查 , 早发现案件线索、建立上下一体化侦 查机制 ,发挥 整体作 战效 能、结合事故调查 , 好 尽 做
初 查 工作 这 三 方 面 讨论 对重 大安 全 事 故犯 罪 的查 处措 施 。 关键词 : 重大责任事故 ; 犯罪预 防; 惩治
近年来 ,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频频发生 , 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危害 交过程 中发生偏 见和先人为主的问题 ,保证案件调查工作客观及时地开 很大 , 也给国家 、 集体、 个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如何运朋法律手段 , 大 展 , 察机 关 应 当 及时 介入 事 故调 查 工 作 。 加 检 打击力度 , 预防犯罪发生 , 保障人 民生命 安全 , 减少财产损失 , 是一个必须 根据监察部 、 最高人 民检察院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联合下发《 关 认真对待 的问题 , 因此 , 现就该罪预防和查处问题谈点看法 。 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 1 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预防措施 暂行规定》 的精神 , 各级人 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 由于重 大 安 全事 故 犯 罪是 渎 职 犯罪 的原 罪 ,往 往 是 国家 : 作 人员 因 应 当邀请 同级检察机关参加。事故调查组调查 的有关材料应当及时分送 r 失 职 渎 职而造 成 重 大责 任 事故 的发 生 。为有 效遏 制 此类 现 象 的发 生 , 察 检察机关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事故调查组 召开的有关会议应 当及时通 检 机_ 羊应坚持“ 打防结合 , 标本兼治 , 重在预防” 的指导方针 , 加强与行政执 知检察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调查 中发现与事故责任有关的国家机关工 法部门和各个厂矿的密切联系 , 相互配合 , 同采取多种预防对策 , 共 增强 作人员涉嫌下列行为之一的应 当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及必要 的调查材料 预 防实 效 。 复印件移送参与事故调查的检察机关所派人员 : 贪污挪用公款、 收受财物 11 建 立 预 防 网络 . 或向他人行贿的; 不依法履行职责 、 工作 中严重失职渎职的等 。但在实 际 预 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失职渎职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 , 工作 中这一文件往往没有落到实处 仅靠检察机关一家的力量很难达到预防的 目的。为使失职渎职职务犯罪 2 建立上下一体化侦查机制 , . 2 发挥整体作战效能 预防工作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 , 检察机关就必须结合实际 , 建立县级重大 鉴于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的阻力大,难度高的特 安全责任事故失职渎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 、企业厂矿联络中 点检察机关只有充分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 , 建立上 下一体 的侦查模式 , 充 心、 职工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三级网络休系 , 健全 和完善预防重大安争责 分发挥上级院对下级院业务指导和抗干扰的重要支撑作用 ,才能拨开重 任事故失职渎职职务犯罪工作长效机制 同时 , 加强对联络员的培训 , 增 大责任事故的表象 , 深入查办其背后隐藏的渎职犯罪。 强其积极举报揭发失职渎职犯罪的积拙陆。 23 结合事故调查, . 做好仞杏工作 1 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 2 《 暂行规定》 7 第 条规定 , 检察机关发现 涉嫌渎职犯罪线索后 , 经检察 安全责任意识思想薄弱是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责任事 机关和事故调查组有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借 阅和复制事故调查组 的有关 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 在相关企业 、 厂矿和监督管理部门中, 经常组织 材料和卷宗 ; 可以接触与事故调查有关的人员 , 向其询问和了解情况。检 相关人员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 增强安全责任 意识是十分必要的 , 要不断督 察机关参与调查 的工作人员可与事故调查人员一起向有关负责人 了 解情 促安全负责人把政治理论学习作 为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 况 , 谈话记录由事故调查组作 出。在制度层面上解决检察机关参与事故调 容常抓不懈 。企业 、 厂矿负责人员和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于部要确保工作人 查的问题 , 不但及时发现渎职犯罪案件线索提供了有效途径, 而且更加有 员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政治理论学 习, 做到学习有制 度 、 有规划 、 有 利 于开 展初 查 工作 。 部署 、 有落实, 使学习扎实有效 、 不走过场。要积极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 1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全貌 , ) 对事故发生本身的证据予以固定 方面的法律知识 , 切实加强技能培训, 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检察机关在对事故进行调查 的过程中应全 面了解事故发生的起因 、 1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 3 过程 、 损失结果 , 挽回损失所做的工作 ; 了解事故类型 、 事发单位 、 法人代 法制宣传是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基本 表及其有关 的主管部门和领导的行 为表现和态度 ,通过现场勘查 和调查 途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 当利用 自身优势 , 应 密切配合 走 访 , 步 掌握 并 争取 固定 上述 几 方 面 的证据 。 初 各企业厂矿和监督管理 部门, 采取举行座谈会 、 案情分析会 、 法制讲座等 2制 订 严 密 的初 查计 划 , ) 选准 突 破 口 形式 , 真开展法制宣传、 认 教育和咨询工作 , 从而提高厂矿企业干部职工 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是一项复杂的工程 ,为了不打无 和行政监管人员的法制观念 , 端正执法监管思想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树立依法行政意识 , 增 准备之仗 , 制订严密 的初查计划 , 十分必要 , 这样才能选准突破 口, 避免盲 强安 全 防范 能 力 。 目突击 , 了方 寸 , 后 打草 惊 蛇 , 无 所 获 。 乱 最 一 1 加 强 调查 研 究 , 漏 补缺 , 全 规 章制 度 . 4 查 健 3初 查工 作 分 步进 行 , ) 由外 及 里 , 步深 入 步 事故 发 生后 , 果 没 有 检察 机 关 的 介入 , 事人 及 相关 部 门就 没 有戒 如 当 检察机关应深入 了解厂矿 企业和监 督管理部门的 内部工作 管理制 度、 和监督制约机制等各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 以此广泛开展专项调 备之心, 并 愿意配合调查组的调查 , 他们认为顶多只负个行 政责任 , 不会牵 研活动, 协助行业部 门制定出科学 、 严谨 的管理制度 。在监督方面 , 首先 , 扯到 “ 掉帽子” “ 、换位子”“ 、蹲号子” 的问题。一旦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 情 要采取设立举报箱 , 公开举报 电话 、 聘请监督员等措施虚心接受人 民群众 况就大不一样 , 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会意识到事态的严重 , 检察机 的民主监督 和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 。其次, 充分发挥企业厂矿和监督管理 关是执行法律监督的 , 搞不好就会“ 掉帽子” “ 、换位子”甚至“ 、 蹲号子” 。因 部门中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制约职能作用 , 使每个部门、 每个人员的 此 引起高度警觉 , 他们 就不愿意配合调查 , 采取 回避推脱 , 拒绝的办法应 权力都有人和组织监督 , 都有人敢于监督 , 逐步建立起有效 防止权利滥用 对 凋查, 甚至公 开阻挠调查。那么针对这种情况 , 就要注意初查策略, 采取 的 监督 制 约 网络 机 制 ,以从 源 头 : 制 和 减 少失 职 渎 职职 务 犯 罪 的滋 生 由外及 里 , 遏 步步 深 入 的办 法 , 能 取得 成 功 。 才 蔓延 , 重 大 安全 责 任事 故 的发 生 。 杜绝 4适 时 立 案 , 活运 用 策 略 和侦 查手 段 , 面查 清犯 罪 事实 ) 灵 全 1 严 厉 打 击重 大 责任 事 故背 后 的失 职 渎职 犯 罪 . 5 南于责任事故的发生与多个部 门,多个环节 ,多个责任人的行为有 严厉打击 因失职渎职而发生的职务犯罪 , 也是最有效 的预防手段。检 关 , 甚至是诸多 的原因共 同造成 了一起责任事故的发生。要查清各行为人 察 机 关 要对 因失 职渎 职 造 成 重 大安 全 责任 事 故 发 生 的职 务 犯 罪行 为做 到 的行为与责任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对失职渎职放任重 大责任事故发生 , 构成职务犯罪的 件是一个较为漫长的侦查过程 。为了方便侦查工作的开展, 检察机关应在 工 作 人 员 , 坚 决 给予 严 惩 , 不 姑 息 迁就 , 逮捕 的坚 决 逮

严重事故隐患和预防措施

严重事故隐患和预防措施

严重事故隐患和预防措施1. 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严重事故隐患已成为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严重事故隐患的相关问题,并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2. 严重事故隐患的定义严重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的潜在风险。

这些隐患来源于各个领域,包括工业、交通、建筑等。

严重事故隐患的存在不仅对人们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也可能对社会和经济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3. 严重事故隐患的原因严重事故隐患的原因复杂多样。

其中包括技术设备故障、人为疏忽、管理不善、自然灾害等。

这些原因相互作用,共同促成了严重事故隐患的发生。

4. 预防措施为了预防严重事故隐患的发生,我们应采取以下有效的措施:4.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加强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人员对严重事故隐患的警觉性和应急能力。

同时,加强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4.2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和机构遵守安全规定。

4.3 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加强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更新,引入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设备。

提升工艺流程和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减少技术故障的发生。

4.4 加强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在事故发生时的职责和行动方案。

组织定期的演练和应急演,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5. 结论严重事故隐患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对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只有通过加强预防措施和管理措施,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严重事故隐患的发生。

提高公众对严重事故隐患的认识和重视,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的格局。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名词解释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名词解释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名词解释在法律层面上,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因重大责任事故引发严重后果,对公共利益或他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危害,且责任人具备一定的过错行为和心理状态,符合法律规定的构罪要件而成立的犯罪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新时代社会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旨在对那些在重大公共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人进行法律的制裁和追责。

这种罪名的适用不仅能够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还可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首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适用需要具备一定的要件条件。

一般来说,重大责任事故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件:一是行为要素,即责任人必须具备过失行为或不作为的情形,例如管理失察、违规操作等;二是结果要素,即该事故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三是因果要素,即过失行为是导致事故后果的直接原因;四是主观要素,即责任人在事故发生时具备过错的心理状态,如明知存在危险而故意疏忽等。

其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法律上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定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了多种类型的事故,如工业事故、交通事故、建筑事故等。

无论是在生产、运输还是建设领域,只要发生了严重的责任事故,涉及到生命、财产或环境的重大损失,都可以涉及到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适用。

此外,在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适用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过失程度。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主观过失可以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等不同程度。

“重大过失”一词通常是指行为人对事故发生的危险性具有一定的预见性,但仍然冒险行事,或者故意疏忽职守,导致事故后果的发生。

最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定罪与处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在定罪时,不仅仅需要关注责任人的主观过失程度和行为后果的严重性,还要考虑到事故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对公众安全的影响。

根据相应法律规定,对于定罪的行为人,其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刑罚、罚款以及刑事责任转为民事责任等,以达到对违法行为的有效惩戒和维护社会公正的目的。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分析(DOC)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分析(DOC)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分析摘要:2011年我国新刑法在1979年颁布的刑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实施,《刑法》第134条保留了原来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的司法解释,这说明国家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法律界定和处罚是明确而规范的。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行为,它不仅会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而且危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

因此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容易出现重大事故的风险随时存在,稍一疏忽就有可能发生。

为加强管理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就要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客观的分析和研究,在《刑法》规定的范畴和司法解释之内,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进行分析,达到有效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和保障企业生产、作业安全的功能。

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成因进行分析研究,以期防患于未然。

关键词: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刑法》;成因Analysis on crime of negligently causes and preventivemeasuresAbstract: 2011 China's new criminal law enacted in 1979 were revised on the basi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riminal law, 134th retained the original article of the Penal Code for the crime of negligently causing serious accident crim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indicate State negligently causing legal definition of the crime and the punishment is clear and the specification. Major accident crime in recent years, common criminal acts of a more dangerous, not only will it be property losses caused the State and the people, people's lives and safety and crisis, immediate harm to social stability.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today, prone to the risk of major accidents at any time, a little neglect can happen.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to avoid the occurrence of major accidents, on objective analysis and research on major accident, within the scope of provisions of the Penal Code and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an analysis of crime of negligently caus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ive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negligently and safeguard production, jobs, security features. This articlefrom the point of theory and practice, negligently causes constitutes identity, exploring aspects such as scope definition before they happen.Key words: major accident;crime of the criminal code; Genesis目录前言 (4)一、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特点 (4)(一)造成的危害巨大 (4)(二)社会影响极坏 (5)(三)明知故犯 (5)(四)与失职渎职罪紧紧相连 (6)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 (6)(一)安全意识不到位 (6)(二)防范不到位 (7)(三)监管不到位 (7)三、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发生的措施 (8)(一)加强安全思想和法制教育 (8)(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健全安全制度 (9)(三)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预防网络 (9)(四)严厉打击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等犯罪。

漫谈重大责任案件的成因及法律适用

漫谈重大责任案件的成因及法律适用

漫谈重大责任案件的成因及法律适用摘要:文章基于实际案例,就造成责任事故的原因予以剖析,并提出了防范此类案件发生的建议,同时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的预防与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责任事故案件;犯罪预防;法律适用;安全防范意识2007年以来,北京市某检察院受理责任事故案件10件,共造成12人死亡。

通过调查发现,这些责任事故型案件的发生均有特定的原因。

本文拟基于实际案例,就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予以剖析,并提出防范此类案件发生的建议,同时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的预防与法律适用等问题给予分析。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分析1.1事故当事人违章作业事故当事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如2007年11月12日14时左右,北京时权酒店保龄球馆维修工刘某,在维修设备时,在设备启动过程中违章作业,将头部伸入进球口内观测,导致颈部被扫球板与排瓶机前端钢质灯罩夹住而窒息死亡。

又如2008年1月18日晚,北京鑫大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碎石加工场皮带巡检岗位工王某因未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在未断电的情况下清理传送带上的异物,致使右手卷入传送带与动力轮之间,经抢救无效死亡。

1.2事故单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对监管部门根据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甚至拒不整改,从而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如2008年4月21日7时许,北京宝城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中巴车载乘客30余人,途经该县南碱厂村路口上坡路段时,翻下6m山沟,造成1名乘客当场死亡。

该公司大部分客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检测维护已经过期,大部分司机没有上岗从业资格证。

交通局运输科此前先后三次进行了检查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该公司未及时整改,最终导致4.21伤亡事故的发生。

1.3安全监督管部理门存在监管漏洞由于各监管部门对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的职责范围认识不一致,对监管主体有争议,致使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出现无人监管的现象。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预防与惩治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预防与惩治
法 制 天 地
两蕾 技 民 科 盯丽重 大来自 任 事 故犯 罪预 防 与惩治
梁秀 峰
( 黑龙 江山河 屯林 区人 民检 察院 , 黑龙 江 五常 10 0 ) 5 2 0
摘 要: 如何运用法律手段 , 大打击力度, 加 遏制犯罪势头,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少财产损 失, 一个必须认 真对待 的问题。但 当前办理重大责任 减 是 事故罪案经常遇到司法困惑 , 就此作一粗浅探析 。 关键词 : 大责任事故罪 ; 重 构成 ; 预防措施 近年来 ,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频频发生 , 对人民群众生命 安全危害 力都有人和组织监督 , 有人 敢于监督 , 步建立起有效防止权利滥用 的 都 逐 很大, 也给 国家、 集体 、 个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如何运用法律手段 , 加大 监督制约 网络机制 ,以从 源头上遏制和减 少失职渎职职务犯罪的滋生蔓 打击力度 , 遏制犯罪势头 ,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 减少财产损失 , 是一个必须 延 , 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 认 真对待的问题。 当前办理重大责任事故罪案经常遇到司法困惑 , 但 就此 2 严厉打击重大责 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 . 5 作一粗浅探析 , 以期对今后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有所裨益 。 严厉打击因失职渎职而发生的职务犯罪 , 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 也 检 1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 察机关要对 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 任事故发生的职务犯罪行为做 到 1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范围 。 . 1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对失职渎职放任重大责 任事故发生 , 构成职务犯罪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非凡主体 , 即工厂、 矿山 、 林场 、 建筑企业或 工作人员 , 要坚决给予严惩 , 决不姑 息迁就 , 该逮捕的坚决逮捕 , 该判刑 的 者其 他企业 、 事业单位 的职工。从 目 前社会情况看包括有 :) 1国有企业、 事 坚决判刑 , 以此震慑其他心存职务违法犯罪动机的人员。 业单位的职工 ;) 2集体企业、 事业单位的职工 ;) 3私营企业的职工 ;) 4外资 3 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惩治措施 . 1 尽早发现案件线索 。 企业的职工 ;) 5 中外合营企业 的职工 ; ) 6 有限责 任公 司和股份有 限公 司的 3 即时介入事故调查, 职工; )'k 7 d/ 企业中的从业人员。 - i  ̄ 为有效 克服对责任事故调查 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避免在案件移 1 重大责任事故 罪侵犯 的客体是工 厂、 . 2 矿山、 场 、 筑企 业或者其他 交过程 中发 生偏见和先人为主 的问题 ,保证案件调查工作客观及时地开 林 建 企业、 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 展, 检察机关应当及时介入事故调查工作 。 1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方 面表现为过失 。 . 3 根据监察 部、 最高人 民检察 院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联合下发《 关 可以为疏忽大意的过失 ,即应当预见 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 于加强行政机关 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 的结果 , 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 由此导致危 害社会 的结果 。也可以为 暂行 规定 》 的精神 , 各级人 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 过于 自 的过失 , 信 即已经预见 自 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 害社会 的结果 , 因为 应当邀请 同级检察机关参加 。事故调查组调查的有关材料应当及 时分送 轻信能够避免 , 由此导致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对于违章行为 , 既可以是 检察机关参 与调查 的工作人 员。事故调查组召开 的有关 会议应当及时通 无意违反 , 也可能是明知故犯 。 知检察人员参加。事故调查 组调查 中发 现与事故责任有关 的国家机关工 l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和作业的过程 中违反规章 作人员涉嫌 下列行 为之一 的应 当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及必要的调查材料 - 4 制度, 不服从治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 因而发生重 大伤亡事故 , 复印件移送参与事故 调查 的检察 机关所派人员 : 贪污挪用公款、 收受财物 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或 向他人行贿的 ; 法履行 职责、 不依 工作 中严重失职渎职的等。但在实际 2 重大安全事故犯罪 的预防措施 工作 中这一文件往往没有落到实处 。 21 建立预防网络。 . 3 建立上下一体化侦查机制 , . 2 发挥整体作战效能。 预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失职渎职犯罪工作是一项 系统的社会工程 , 鉴于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 的阻力大 , 难度高的特 仅靠检察机关一家的力量很难 达到预 防的目的。为使失职渎职职务犯罪 点检察机关只有充分运用检察一体 化机 制, 建立上下—体 的侦查模式 , 充 预防工作扎实有效地深入开展 , 机关就必须结合实际 , 检察 建立县级重大 分发挥上级院对下级院业务指导和抗干扰的重要支撑作用,才能拨开重 深入查办其 背后隐藏的渎职犯罪。 安全责任事故失职渎职预 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 、企业厂矿联络 中 大责任事故的表象 , 心、 职工预 防职务犯罪联络员三级网络体 系 , 全和完善预防重大安全责 3 结合事故调查 , 好初查工作 。 健 . 3 做 任事故失职渎职职务犯 罪工作长效机制 。同时 , 加强对联络员的培训 , 增 《 暂行规定 》 7 第 条规定 , 检察机关发现涉嫌渎职犯罪线索后 , 经检察 机关和事故 调查组有关负责人批准 ,可 以借阅和复制事故调查组的有关 强其积极举报揭发失职渎职犯罪的积极性 。 2 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 2 材料和卷宗 ; 以接触与事故调查有关的人员 , 可 向其询 问和了解情况 。检 安全责任意识思想薄弱是 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责任事 察机关参与调查 的工作人 员可 与事故调查人员一起向有关负责人了解情 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 , 在相关企业、 厂矿和监督管理部 门中 , 经常组织 况 , 谈话记录 由事故调查组作 出。 在制度层面上解决检察机关参与事故调 不但 而且更加有 相关人员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 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是十分必要 的, 要不断督 查 的问题 , 及时发 现渎职犯罪案件线索提供了有效途径 , 促安全负责人把 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 内 利于开展初查工作 。 容常抓不懈。 企业、 厂矿负责人员和监督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要确保工作人 3 . 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全貌 , .1 3 对事故发生本身 的证据予以固定。检察 员有一定 的时 间和精力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 做到学 习有制度 、 有规划 、 有 机关在对事故进行调查 的过程 中应 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起因、 过程、 损失 挽 了解事故类型、 事发单位 、 法人代表及其有关 部署、 有落实 , 使学习扎实有效 、 不走过场。 积极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 结果 , 回损失所做的工作 ; 要 方面的法律知识 , 切实加强技能培训 , 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 的主管部 门和领导 的行为表现和态度 , 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 , 初步掌 握并争取 固定上述几方面 的证据。 2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 3 .2 3 选准突破 口。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 法制宣传是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 ,开展职务犯罪预 防工作的基本 3 . 制订严密的初查计划 , 途径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 的法律监督机关 , 应当利用 自 身优势 , 密切配合 犯 罪是一 项复杂的工程 , 了不打无准备 之仗 , 为 制订严密的初查计 划, 十 这样才能选准突破 口, 避免盲 目突击 , 乱了方寸 , 最后打草惊蛇 , 各企业厂矿和监督管理部门 , 采取举行座谈会 、 案情分析会 、 法制讲 座等 分必要 , 无所获 。 形式 , 认真开展法制宣传 、 和咨询工作 , 教育 从而提高厂矿企业干部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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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分析摘要:2011年我国新刑法在1979年颁布的刑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实施,《刑法》第134条保留了原来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的司法解释,这说明国家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法律界定和处罚是明确而规范的。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行为,它不仅会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而且危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

因此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容易出现重大事故的风险随时存在,稍一疏忽就有可能发生。

为加强管理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就要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客观的分析和研究,在《刑法》规定的范畴和司法解释之内,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进行分析,达到有效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和保障企业生产、作业安全的功能。

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成因进行分析研究,以期防患于未然。

关键词: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刑法》;成因Analysis on crime of negligently causes and preventivemeasuresAbstract: 2011 China's new criminal law enacted in 1979 were revised on the basi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riminal law, 134th retained the original article of the Penal Code for the crime of negligently causing serious accident crim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indicate State negligently causing legal definition of the crime and the punishment is clear and the specification. Major accident crime in recent years, common criminal acts of a more dangerous, not only will it be property losses caused the State and the people, people's lives and safety and crisis, immediate harm to social stability.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today, prone to the risk of major accidents at any time, a little neglect can happen.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to avoid the occurrence of major accidents, on objective analysis and research on major accident, within the scope of provisions of the Penal Code and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an analysis of crime of negligently caus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ive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negligently and safeguard production, jobs, security features. This articlefrom the point of theory and practice, negligently causes constitutes identity, exploring aspects such as scope definition before they happen.Key words: major accident;crime of the criminal code; Genesis目录前言 (4)一、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特点 (4)(一)造成的危害巨大 (4)(二)社会影响极坏 (5)(三)明知故犯 (5)(四)与失职渎职罪紧紧相连 (6)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 (6)(一)安全意识不到位 (6)(二)防范不到位 (7)(三)监管不到位 (7)三、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发生的措施 (8)(一)加强安全思想和法制教育 (8)(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健全安全制度 (9)(三)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预防网络 (9)(四)严厉打击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等犯罪。

(10)总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参考文献 . (11)致谢 (12)前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致使近年来在人们的思想意识里,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占据了主导地位,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企业都把发展经济获得最大效益放在了首要位置,从而忽视了安全管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因此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研究,为避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犯罪,防患于未然,是重要的一项课题,本论文结合实际案例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以期为今后的研究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一、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特点新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司法解释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可见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跟安全生产是密切关联,不可分割的,由于生产管理人员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在利益的驱使下,违规生产、违章作业。

致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其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然触犯了刑法。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与其他类型的犯罪有着不同的特点,具体有以下几点:(一)造成的危害巨大“2005年8月7日,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21人死亡、1人重伤致残,经济损失4725万元。

大兴煤矿在开采中,投资人曾云高、曾繁金等人在明知煤矿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超强度开采造成的透水”。

这就是震惊全国的“大兴煤矿透水事故”。

121条鲜活的生命瞬间离开了,121个家庭破碎了。

“2012年8月26日,延安包茂高速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6日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60.6万元,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中内蒙古自治区呼运集团(下文简称“呼运集团”)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9月5日和6日,分别被安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从这两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我们能够清楚的发现,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具有造成危害巨大的特点,1989年出台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取案件标准的规定》中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这两个标准作了量化规定。

(二)社会影响极坏从《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司法解释中提到:“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因为这种犯罪首先被侵害的主体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人的生命安全,这种社会影响是无法衡量的,前面提到的“大兴煤矿透水事故”死亡121人,这对社会的稳定,政府的公众形象等都产生不利的影响,还有的重大责任事故虽然造成的人员伤亡不大,但是社会影响极坏,如:“2011年10月新华网对上海地铁“9·27”事故调查组公布事故调查结果,认定上海地铁“9·27”事故是一起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12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因此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具有社会影响极坏的特点。

从《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司法解释中提到:“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因为这种犯罪首先被侵害的主体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人的生命安全,这种社会影响是无法衡量的,在2012年的“8•26包茂重大交通事故”案中,36人死亡,36个家庭破碎,可见“8•26包茂重大交通事故”案具有社会影响极坏的特点,这也是界定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焦点所在。

这起重大责任事故犯罪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坏,根据新《刑法》中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这两个标准作了量化规定。

(三)明知故犯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发生,其主要因素就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以及安全人员,安全思想意识淡薄,违规操作,明知故犯,在“大兴煤矿透水事故”责任事故调查中发现属于无证开采,煤矿所在地黄槐镇政府未能发现和制止该矿擅自组织生产,兴宁市和梅州市政府不仅没有督促有关部门对大兴等非法煤矿依法取缔,而且放宽验收标准,致使该矿应关闭而未关闭。

可见涉及这起案件的责任人就是“明知故犯”,视国家法律于不顾,视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而不顾,2015年《法制日报>》报道称:“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全国检察机关投入4078人次,介入事故调查1030起,立案侦查423件618人”。

这里提到的职务犯罪就是“明知故犯”。

(四)与失职渎职罪紧紧相连“8•26包茂重大交通事故”存在着失职渎职,首先是驾驶人员违规驾驶车辆,其次是交通监管部门对运输危险物品监管,最后是安全教育检查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

因此对内蒙古呼运集团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失职渎职犯罪是指由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一种不作为犯罪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往往跟失职渎职罪是分不开的,失职渎职犯罪是指由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一种不作为犯罪行为。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是指企业、厂矿等部门负责人,在明知自己的劳动安全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前者是一种消极的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不作为犯罪行为,后者是一种积极故意实施违规生产的犯罪行为,两者相互结合,必然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

因此,失职渎职犯罪也是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一)安全意识不到位一些企业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不认真、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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