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价材料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通建工〔2011〕3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招标投标办公室(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抄送:省住建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省治工办,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1年1月30日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下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三)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由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四)国家融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设备暂估价及专业工程暂估价。
第四条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及专业工程分包人。
造价管理暂估材料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招标建议

造价管理暂估材料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招标建议暂估材料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招标建议2.1问题由来招标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投标报价方便在清单文件中给出了暂估材料单价以及专业工程暂估价,但最终如何确定?2.2新《规范》4.1.7规定: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份报价。
2.3操作难题实践中,如何进行共同招标,一直缺少统一的认识。
共同招标很容易被理解为双方共同作为招标人,最后共同与投标人签订合同。
尽管这种做法很受一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的欢迎,且也不是完全没有操作性,但是,却与现行法规所提倡的责任主体一元化的施工总承理念不相吻合,合同关系的线条也不清晰,不便于合同履行。
2.4规范做法建议恰当的做法应当是仍由总承包中标人作为招标人,采购合同应由总承包人签订。
其原因:一是属于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主体当然是总承包人;二是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责任主体是一元化的,均归于总承包人;2.4规范做法建议三是根据合同法规定的要约承诺机理,如果招标人作为招标主体一方发出要约邀请,势必要作为合同的主体与中标人签约。
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两方作为共同招标人、一方作为合同主体的法律难题,招标主体仍应是施工总承包人,建设项目招标人参与的所谓共同招标可以通过恰当的途径体现建设项目招标人对这类招标组织的参与、决策和控制,实践中能够约束总承包人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合同约定的相关的程序。
2.5具体约定应体现下列原则:一是由总承包人作为招标项目招标人;二是建设项目招标人的参与主要体现在对相关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等能够体现招标目的和招标要求的文件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发出招标文件,甚至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相关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只有经过建设项目招标人审批并加盖法人印章后才能生效;三是评标时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依照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7号令规定,作为共同的招标组织者,可以派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参与评,否则,中标结果对建设项目招标人没有约束力,并且,建设项目招标人有权拒绝相应项目拨付工程款,对相关工程拒绝验收。
工程堪用料管理制度

工程堪用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确保材料质量,避免浪费,降低成本。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材料管理工作。
二、材料采购1. 根据工程需求,由项目经理部提出材料采购计划,明确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及预算价格。
2. 采购部门负责按照计划进行市场调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取得最佳性价比的材料。
3. 对于大宗材料或关键材料,应实行招标采购,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三、材料验收1. 材料到场后,应由专职人员进行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2. 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材料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四、材料储存1. 材料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应单独存放,并做好明显的安全标识。
2. 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定期检查,防止材料受潮、变质或损坏。
3. 建立材料台账,实时更新材料的入库、出库和使用情况。
五、材料使用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材料的使用计划,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2. 严格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减少浪费。
3. 对于剩余材料,应及时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理。
六、材料报废1. 对于不再使用或无法使用的工程材料,应进行评估后按程序报废。
2. 报废材料应做好记录,以便追踪和分析原因,为今后的管理提供参考。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项目部的材料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变更或补充,需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建筑工程中材料暂估价成本控制分析

建筑工程中材料暂估价成本控制分析提纲:一、材料暂估价的概念和意义二、材料暂估价的计算方法三、建筑工程中材料暂估价的控制策略四、材料暂估价对建筑工程成本的影响因素五、材料暂估价在建筑工程中的实际运用一、材料暂估价的概念和意义材料暂估价是建筑工程中的一项成本核算方法,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前根据设计图纸、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根据市场行情预计材料的价格,并将其列入工程成本中。
通过材料暂估价的预算,可以控制建筑工程的成本,并掌握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对于建筑企业进行合理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材料暂估价的计算方法材料暂估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历史成本法:根据过去的材料价格和历史资料,预测未来的价格趋势,计算得出暂估价。
2、自下而上法:逐项估算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数量和单价,通过加总得出暂估价。
3、三点估算法:在建筑工程的设计阶段,制定三个不同的价格预测值,即最低、最高和中间预测值,计算得出估算值。
4、模拟模型法:采用模拟模型方法进行建筑工程的成本预测,并通过不断的修正和更新模型,逐步完善成本预测的准确度。
三、建筑工程中材料暂估价的控制策略为了控制建筑工程的成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控制策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科学的成本控制体系,包括成本预算、成本分析、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等环节。
2、制定标准化的采购流程和采购标准,明确各类材料质量标准、数量标准、包装标准和检验标准等。
3、加强材料采购的管理,遵循价格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采购纠纷和合同履约问题。
4、建立健全的采购审核和监控制度,对采购部门、采购合同等进行逐项审核,确保采购合同合规合法。
5、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优化采购渠道和节约采购成本。
四、材料暂估价对建筑工程成本的影响因素材料暂估价在建筑工程中的计算和控制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宏观经济因素:如通货膨胀、利率、政策等因素,会直接影响到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从而影响到材料暂估价的计算和控制。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结算办法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结算办法一、总则1. 为规范工程项目中的暂估价结算行为,保障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共同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特制定本结算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所有涉及暂估价的结算活动。
二、暂估价的定义与范围1. 暂估价指在工程合同签订时,因无法准确计算而预先估算的工程量或材料设备价格。
2. 暂估价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特殊工艺项目、未确定的变更工程、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材料等。
三、暂估价的调整原则1. 暂估价的调整应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市场价格为依据,确保结算价格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2. 任何暂估价的调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结算程序1. 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并报告实际发生的暂估价相关事项。
2. 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报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核实,并提出书面意见。
3. 双方应基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市场调研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的暂估价金额。
4. 若协商不成,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五、价格调整方法1. 对于工程量的增减,应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进行调整。
2. 对于材料价格波动,可参照行业内公认的价格指数或权威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3. 特殊情况下的价格调整,应充分考虑市场供需关系、原材料成本变化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
六、文件与资料管理1.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暂估价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合同文本、变更协议、市场价格信息等。
2. 任何关于暂估价调整的决定都应有相应的书面文件作为凭证。
七、其他事项1. 本结算办法的解释权归合同双方共同拥有。
2. 若本结算办法与合同其他条款发生冲突,以合同其他条款为准。
八、附则1. 本结算办法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结算办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处理方式

2008年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63号公告,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随即,2008年11月19日,四川省建设厅以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颁发了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2008年11月20日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以川建发[2008]94号文印发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以及2009年3月10日,四川省造价管理总站以川建价发[2009]13号文批复了成都市等22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
我省这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08规范在我省的全面、有效实施有了可行性和保证,同时我省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凡发出的招标文件、签订的施工合同应执行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在近一年的招投标工作中执行08规范及其配套文件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在此提出,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与同行探讨。
例如在08规范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慨念:暂估价,从规范上看,对暂估价的叙述条款有:第2.0.7条,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第3.4.1条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暂到金额;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第4.1.7条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展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第4.2.4条第三款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第4.2.6条第二款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通建工〔2011〕37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招标投标办公室(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监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联合制定了《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监察局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抄送:省住建厅、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省治工办,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1年1月30日印发建设工程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下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暂估价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三)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由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四)国家融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设备暂估价及专业工程暂估价。
第四条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及专业工程分包人。
标准施工合同关于暂估价

标准施工合同中的暂估价是指在合同中,对于某些必然发生但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价格的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由发包人预先设定一个价格,待到价格能够确定时,再按照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暂估价在施工合同中具有重要意义,既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又能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本文将从暂估价的定义、作用、设置原则以及管理等方面,对标准施工合同中的暂估价进行详细解析。
一、暂估价的定义及作用1. 暂估价的定义暂估价是指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等资料,对必然发生但暂时无法确定具体价格的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预先设定一个价格。
这个价格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作为支付的参考依据。
2. 暂估价的作用(1)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某些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的价格波动较大,暂估价的设定可以避免因价格波动导致合同纠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防范合同风险。
通过设定暂估价,可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效控制成本,降低合同风险。
(3)提高合同管理的灵活性。
暂估价的设定,可以使合同双方在价格波动时,能够及时调整,提高合同管理的灵活性。
二、暂估价的设置原则1. 合理性原则。
暂估价的设定应基于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等资料,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确保价格的合理性。
2. 准确性原则。
暂估价的设定应尽可能准确,避免因价格设定不当导致的合同纠纷。
3. 公平性原则。
暂估价的设定应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避免因价格设置不合理导致的合同纠纷。
4. 合法性原则。
暂估价的设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暂估价的管理1. 暂估价的确定。
暂估价的确定应由合同双方根据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等资料,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
2. 暂估价的调整。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价格波动,合同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约定方式对暂估价进行调整。
3. 暂估价的支付。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按照暂估价进行支付,待到价格能够确定时,再按照实际价格进行调整。
4. 暂估价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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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或质量低劣的产品,仅开启符合要求的产品的材料供应单位的报价,
3
要求各暂估价材料供应单位的清单报价密封在信封中(此报价清单需有各
暂估价材料供应单位及其代表人的签字盖章,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字 ) ,驻地办组织对每个项目部的报价进行开启并当场宣读,报价由高到 低排列 , 倒数第二的材料供应单位为中标单位,超过暂估价的报价为无效
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了《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
衡大段房建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实施 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
各单位遵照执行 , 抓紧组织落实,务于 5 月 2 0 日前完成采购 。
附件 :
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房建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
实施 办 法
主题词: 工程办法.ì!豆知l
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筹建处综合办公室
2010 主土且 8 日
2
附件
河北省大广高速衡大段
房建工程暂估价材料采购实施办法
为保证房建工程所采用材料的质量,严禁伪劣产品在房建工程使用 ,
现对暂估价材料的采购做如 下 规定:
一 、总监办组织驻地办、项目部对所有暂估价材料统一汇总,汇总时
列出每种规格材料的使用部位及对应的清单 。
二 、总监办组织驻地办、项目部对所有材料进行 一 次系统的市场调查,
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街大脱脱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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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高衡大字(2 010J 1 75 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
房建:1:程暂1,'1价材料采购实施办法的通知l
总监办、房建各驻地办、房建各项目部 :
为保证房建工程所采用材料的质量,严禁伪劣产品在房建项
目上使用,筹建处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 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
摸清材料的市场价格及质量品次 。
三 、根据调查结果及各标段的情况,每个项目部对每种材料均选择一
般不少于五种(特殊情况不少于 三 种)的备选品牌,各种备选材料的价格
不超过合同文件中的暂估价 。
四、在交通运输厅驻高管局纪检组和筹建处监督下,总监办组织驻地
办、项目部以合同段为单位进行报价 。
1 、由总监办制定统 一 表格,表格内容标明每种材料的型号 、 单位、
品进行检验,筹建处和总监办在施工过程中对已进场的材料抽检,并与样
品进行比对,当发现不一致,首先立即无条件清除出场,再处以相应违约 金的处罚 o 八、 以上过程将邀请省交通运输厅驻商管局纪检组全过程监督。
数量、控制价、报价、合计价、汇总价 。 |句项目部向材料供应单位提供经
驻地办确认的统一表格 。
2 、各项目部选择的每种材料的供应单位不得低于五个(特殊情况不
少于三个) ,由驻地办组织在规定的日期,将材料样品(由驻地办编号)
和密封的报价单交到指定的地点 。
3 、总监办和;筹建处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报样品进行查验,废除质量不
报价 。
4 、选定材料后,总监办和驻地办对样品封样留存。
五、各驻地办将比选结果上报总监办 , 总监办核准并报筹建处备案 ,
筹建处将招标价替换原暂估价计入清单,以正式文件下友。 六、各项目部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直接对材料供应商支付
货款。
七、材料样品一直封存到工程竣工,驻地监理对每批到场材料对照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