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第四章
纳税筹划第四章自测题

第四章—采购、生产、研发的税收筹划(一)单项选择题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B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抵偿债务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外单位D.将外购的货物对外投资解析: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应酬,其进项税额应从当期转出,不得抵扣。
ACD三种情况均需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所以,相应的进项税额也允许抵扣。
2.20×7年2月,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20×2年购进的一台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生产设备改变用途,用作职工福利设施,该设备原值200万元,已提折旧18万元,则应做进项税额转出(B )万元。
A.0B.29.12C.30.4D.32解析: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另外,按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200-18)×16%=29.12万元。
3.某公司需要一种增值税税率为6%的服务。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报价100万元;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报价98万元,承诺可以让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报价96万元,不可以开具发票。
请确定这家公司的最佳选择是( A )。
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甲公司或乙公司均可解析:因为丙公司不可以开具发票,购买服务的支出无法入账,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额,所以不选择C;选项D模棱两可,不作为最佳选择;甲公司报价100万元,实际上的不含税价=100÷(1+6%)=94.34万元,乙公司报价98万元,但其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不含税价=98÷(1+3%)=95.15万元,从甲公司、乙公司取得的专用发票标明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纳税统筹课件-济大第四章-基本方法

❖ (六)避免纳税风险法
❖ 指对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纳税义务,通过 全面掌握和正确理解纳税义务发生的条件、计税依 据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如实记账和申报,避免因 违法而受到有形和无形损失。具体方法:
❖ 1、全面掌握和正确理解各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条件, 对各种纳税义务的发生及时作出认定,防止因对纳 税义务认定的错误而受到处罚。
❖ 三、税负平衡点
❖ 1、概念
❖ 税负平衡点——是指在两个可供选择的纳 税方案中,在现金净流量或者其他假定条 件相同情况下的税负点。
❖ 2、应用
❖ 寻求不同纳税方案之间的税负平衡点, 其目的是寻找不同纳税方案的税负差异点, 进而有利于选择最佳纳税方案。
❖ 所以寻求税负平衡点,是寻找税负差异 点、选择最佳纳税方 案的重要工具或路径。
❖ 2、直线折旧法 ❖ 指在减免税期间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
过采用直线折旧法提取固定资产折旧,与加速 折旧法相对而言,可以延缓折旧的提取,增加 减免税的所得。
❖ 但是,在减免税期间同时可以使用加速折 旧法时,应当将按加速折旧法计算的纳税现值 与按直线折旧法计算的税额现值比较,确定哪 种方法能获得税后最大利润。
❖ (2)存货计价方法变动的法定程序。
❖ 4、弱化资本法
❖ 指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将购进的固定资 产作为费用,在较短时期内一次或几次在税前 扣除,获得所得税递延纳税的利益。
❖ 例如,税法规定:
❖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 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 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 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 旧。这种政策实际上具有选择性,如果将前述 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采用费用化的 方法,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利益。
税收筹划(第3版)课后习题答案第4章

第四章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习题及参考答案)复习思考题1.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税收政策有何差异?参考答案:居民企业的税收政策:居民企业负担全面的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非居民企业的税收政策:第一,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所说的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第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25%,对于符合税收减免政策的小微企业额,按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0%,减按10%的优惠税率或协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政策有何差异?参考答案:子公司因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被所在国视为居民企业,通常要履行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同时也能享受所在国为新设公司提供的免税期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分公司是指公司独立核算的、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店等。
分公司是企业的组成部分,没有独立的财产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经营活动所有后果均由总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有如下税收筹划优势:一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纳税;二是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不必纳税;三是经营初期分公司的经营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第4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销售价格后, 销售收入减少了14000元,但应纳税款也减少 了35040元,销售利润增加了21040元。其原 因是销售税率的大幅度降低导致的消费税负 担的大幅度减轻。
补充: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 【税法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 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于销售时缴纳消费 税;金银首饰、钻石级钻石饰品的消费税改在 零售环节征收。
合并后: 应纳消费税=25000×20%+5000×2×0.5 =10000万 可节税:19000-10000=9000万元
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1 利用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进行纳税筹划
【名词解释】
关联企业: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 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在产品交换或买 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以实现共同利益 最大化。
比如北京首饰厂外购翡翠戒面一批加工成翡翠戒子外购的翡翠戒面支付了消费税北京首饰厂加18k金托生产成戒子后卖给北京百货此时不交消费税也不能抵扣翡翠戒面的消费税因为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第四章
消费税筹划实务
案例导入
• 注意事项
• • •
1、符合可抵扣的范围 2、取得可抵扣的合法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开具的专用缴款书
3、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的 计算方法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其中,买价指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数量为增值税专 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数量
税收筹划课后答案4

第四章企业购销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一、单项选择题1.企业采购固定资产时,不能采用的税收筹划方法是()A.进口特定设备的退税政策B.特定国产设备部分抵免投资当年所得税C.固定资产折旧抵税D.固定资产正式使用时入账2.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对企业的下列行为表述合理的是()A.甲企业销售某消费税应税产品包括能周转使用的铁盒,为提高销售额,将铁盒连同产品一并销售给顾客B.乙企业与其他单位签订金额较小的合同,其应贴的印花很可能会低于5元。
为避免多贴印花,在签订合同前就确定了合同金额C.丙企业出售设备的同时出售专有技术,将以上项目的价款与设备的价款独立核算D.在买断方式下,丁公司是代销企业(受托方),因此不存在税收筹划空间3.纳税人进口应纳消费税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A.(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B.(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C.(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D.(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4.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福利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人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5.两种代销方式的纳税义务描述中,错误的是()A.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受托方获得的是劳务报酬,需要按照服务业收入纳税B.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委托方销售了商品,应按照商品的销售价格和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C.买断方式代销,是一种代销而不是一般销售D.买断方式代销,委托方获取收益应缴纳营业税;受托方销售了商品应缴纳增值税6.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下列政策描述中,不正确的是()A.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B.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C.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D.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7.下列消费税应税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计价的,应单独缴纳增值税B.纳税人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C.对已经收取一年以上押金的包装物,待包装物退回时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缴纳消费税D.纳税人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只有在包装物不单独计价的情况下,才能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8.关于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一般不并入销售额征税B.对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C.啤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应计征消费税D.逾期的包装物押金,如果是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则需要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9.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偿还债务的,应当照章缴纳消费税B.随啤酒销售取得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都应征收消费税C.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货物到岸的当天D.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使用时缴纳消费税10.依据消费税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A.进口卷烟B.进口服装C.零售化妆品D.零售白酒11.下列关于利用土地增值税进行筹划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纳税人可以获得免税待遇时的最高售价,应保证纳税人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取得的价值增值,在其扣除项目金额的20%以下B.纳税人为获得免税待遇,可以选择免税上限的销售价格C.如果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既有普通住宅也有非普通住宅,采取分别核算方式将有助于普通住宅项目单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D.随同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转移所有权的其他物质的售价,需要计入“收入”总额12.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对于能够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尽量不随产品作价销售,可以通过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降低产品销售额,进而降低销售时的消费税纳税义务B.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纳税人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仅规定有关的数量,而不明确合同的“单价”C.金额暂时无法确定的合同,可以进行印花税的税收筹划D.预计不易回收的包装物,也可收取押金后一年再缴纳消费税,以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13.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的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税收筹划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 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二 征收方式选择的筹划
的; 5.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
仍不申报的; 6.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 征收方式选择的筹划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 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1. 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应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一 一般收入的筹划
2、掌握收入确认时间,合理延迟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的时间: ➢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对于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凡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
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 对于收取的会员费,凡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
一 企业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
(一)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选择
非居民企业在我国是否设立机构场所的税率比较(25%与10%)
➢ 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 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二 征收方式选择的筹划
随着税收征管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核定征收程序流于形式,核 定的税额未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造成国家税源的损失, 容易滋生税收腐败等问题。征管部门将逐步取消核定征收,减 少税源损失、保证税收公平。因此,未来纳税人采用核定征收 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会大大压缩,查账征收将会成为主流且固 定的征收方式。
税收筹划-第四章

案例分析:
增值税额=1.1*1000*17%=187万元 消费税额=1.1*1000*20%=220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87+220)*(7%+3%) =40.7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1100-220-40.7=839.3万元 每只手表负担税费=(220+40.7)/1000
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 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规定:委托加工以委托方为纳税人,一般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 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规定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货物进口人或代理人在
进口报关时缴纳消费税。
70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
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例】
如100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
=100×56%+100×5%+1×0.6
=61.6元。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卷烟:
MAX[实际销售价格、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 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量作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 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 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 据。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规避纳税义务
1、降低价格,使纳税人转变为非应税主体
高档手表:不含税销售价格每只1万元(含)以 上,征20%的消费税。
案例:泰华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理论及税收筹划实务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中的“法”是指中国的法律、 行政法规。目前我国法人实体中各种企业及其他组织类型分 别由各个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 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 金会管理办法》等。
[案例4-1] 王先生自办企业,年应税所得额为3000据现行 税制,税收负担实际为(300000×35%一6750)元 =98250元
若该企业为公司制企业,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利分配给投资者,则 该投资者的税收负担为300000×25%+300000×(1-25 %)×20%=120000(元)
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制企业一般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还规定了两种特殊形式的有限责 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 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实体,我国税法作 了统一规定,即公司制企业应对其实现的利润总额作相应 的纳税调整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向自然人投资者分配 股利或红利,还要代扣投资者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投 资国内(沪市和深市)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对其所获 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理论及税收 筹划实务
案例导入
日本日清食品公司在中国收购花生,临时派出 它的一个海上车间,在中国大连港口停留28天, 将收购的花生加工成花生米,将花生皮压碎后制 作花生皮制板后又返售给中国。日清食品公司既 没有在中国设立实际管理机构,也没有设立机构、 场所,仅在大连港口停驻海上车间,因此,按照 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日清食品属于非居民企 业,则不必按其获得的花生皮制板收入向中国政 府缴纳25%的所得税,而只需按照10%的税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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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的批发商。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 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 大约1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企业销 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1200元,销售 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1400元。 经过筹划,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的经销 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 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顾客。已知粮 食白酒的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一斤。
2)烟类产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每条0.6元 比率税率分为二档: 调拨价格,70元/条以上的卷烟税率是56%, 70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 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例】 如100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 =100×56%+100×5%+1×0.6 =61.6元。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4、酒类关联企业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
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 整核定其应纳税额。 5、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 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 数量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 消费品出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只有8393元。
案例分析:
价格调整:低于1万元,不征消费税
P=9999元
增值税额=0.9999*1000*17%=169.983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9.983*(7%+3%) =16.9983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999.9-16.9983=982.9017万元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9829.017元。
但结果发现利润情况并不理想,请运用税法知识 帮助经理分析一下税负和收益情况。
实际税前收益是多少?
案例分析:
增值税额=1.1*1000*17%=187万元
消费税额=1.1*1000*20%=220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87+220)*(7%+3%) =40.7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1100-220-40.7=839.3万元 每只手表负担税费=(220+40.7)/1000 =0.2607万元
第四章 消费税税收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第三节 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学过的消费税法 关于纳税人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 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税目: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 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 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 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如果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 克。则合并前和合并后消费税负担情况如何?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
20000×20%+5000×2×0.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 25000×20%+5000×2×0.5=10000 (万元) 合计应纳税款:9000+10000=19000(万元)
注 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
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 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 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包装物押
金的,此项押金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或者收取
时间超过12 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 售额,按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二)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
委托加工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
代缴税款,计税依据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或组
成计税价格;
自行加工时,计税依据为产品销售价格。 结论:不论委托加工费大于或小于自行加工成
本,只要收回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 后的直接出售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
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的税负。
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案例: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它们都是独立核算的 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大 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消费税法规定,应该适用 20%的税率,定额税率为0.5元/斤。企业B以企业A生产 的粮食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 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 业B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 时企业B共欠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 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 业B进行收购。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
25000×20%+5000×2×0.5=10000 (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9000-10000=9000万 元
第四章 消费税税收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卷烟:
MAX[实际销售价格、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 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量作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 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 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 据。
案例
(1)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
费品
A卷烟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
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75万元;加工的烟 丝运回A厂后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
分摊费用共计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不
消费税对计税依据 有哪些规定?
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 象量的表现。
我国现行有三种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从价定率 (2)从量计征——从量定额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1、从价计征方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纳 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 除增值税税款以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
案例分析:
当月应纳消费税=[257.4÷(1+17%) ×5000 ×30% ]=33万元 如果该化妆品厂将下设的非独立核算的 门市部改为独立核算。 当月申报缴纳消费税=[234 ÷(1+17%) ×5000 ×30% ]=30万元。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大纲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三、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3)委托加工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进口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 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5)零售金银饰品、钻石、钻石饰品等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5%
2、从量定额计征方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定额税率
1.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于销售时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 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的,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 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
的其它方面,计算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 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
(一)消费税纳税人规避纳税义务
1、降低价格,使纳税人转变为非应税主体
高档手表:不含税销售价格每只1万元(含)以
上,征20%的消费税。
案例:泰华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
年生产一种新型手表,外形独特,做工精良,市
场调查结果非常令人满意。泰华厂决定将手表定
价1.1万元上市销售,2012年9月成功销售1000只。
要想获得更大的税后收益,需要将价格调整到
12882.07元以上。 价格雷区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通过企业合并,递延纳税时间。
1.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
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
税款。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 自产自用 委托加工 进口
销售数量 移送使用数量 收回数量 海关核定数量
3、复合计税计征方式
1)酒类产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粮食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每500克0.5元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0.5/500克) +销售额×比例税率(20%) 【案例】:粮食白酒生产成本每公斤为1元。销售价格为每 公斤1.5元。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1×2×0.5+1×1.5×20%=1.3元 【注】比例税率,粮食白酒为20% 薯类白酒为15%
案例分析:
直接销售给零售户、酒店、消费者的白酒应纳消
费税额:
1400×1000×20%+12×1000×0.5=286000(元)
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 1200×1000×20%+12×1000×0.5=246000(元)
节约消费税额:286000-246 000=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