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现状当前,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诸多问题,主要集中在监管缺失、市场交易异常、内幕交易等方面。
监管缺失和监管能力不足是当前监管面临的重要问题。
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失职失责情况,监管规则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市场交易异常和信息不对称现象也比较严重。
市场中存在大量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投资者利益受损。
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市场公平公正。
监管科技应用不足以及监管部门监督不足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科技的发展,监管科技应用不足已经成为一个较大的问题,监管部门需要加大对科技的应用力度。
国内证券市场监管现状仍不尽如人意,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改与完善。
1.2 问题的严重性在当今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问题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证券市场监管不严重会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市场乱象丛生,甚至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由于监管缺失和监管能力不足,市场交易异常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日益突出。
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现象屡禁不止,加剧了市场的不公平性和不透明性。
监管科技应用不足更是制约了监管工作的效率和力度。
监管部门监督不足更是让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无法及时得到查处和制止。
这些问题不仅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也会破坏市场的健康发展,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严重的不稳定因素。
解决国内证券市场监管问题的严重性迫在眉睫,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和改进。
【字数已达要求,此处修改内容】2. 正文2.1 监管缺失和监管能力不足监管缺失和监管能力不足是国内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
监管部门的存在并不等于有效监管。
一些监管部门缺乏独立性和专业性,导致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情况,容易导致市场乱象和违法行为的泛滥。
监管部门在监管能力方面也存在明显不足。
由于证券市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监管部门需要具备强大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才能有效监管。
当前我国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股 、跟 风 现 象 严 重 。 投 资 者 的 投 资 理 念 以 短 期 投 资 为 主 ,
1.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力。目前, 市场中大量存在 追求短期利益, 较少关注上市公司的长期绩效, 助长了市
的侵害投资者利益现象与监管者监管不力密切相关。对 场的投机气氛。我国中小投资者的投机心理使得他们无
监管者缺乏权威性和执法的自觉性。
现全部股权的可流通性。股改两年多来, 随着我国股票市
2.政策方面的经常性变动。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明 场内在活力的释放, 良好的发展态势将会进一步推动股
显感觉到, 政府关于证券市场的治理政策是变化无常的, 权结构的优化, 从而真正实现同股同权, 中小股东的利益
他们把中国证券市场戏称为“ 政策市”。当股指继续飘升, 才会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不同的并购战略定位决定了并购的不同目标。并 购 目 标 选 择 失 误 往 往 是 并 购 战 略 失 误 的 延 伸 。因 此 , 我 国企业海外并购, 首先要有明确的并购动机, 即并购战
1.深化股改, 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我国上
管不力产生的根源在于市场监管者定位不清、理念不明。 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为国 有 股 比 重 过 高 、分
在监管过程中, 监管机构常常充当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 布过宽及不能流通等, 改善股权结构, 实现股权结构的优
重角色, 这两者之间常常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 从而导致 化, 最重要的就是减持变现国有股, 降低国有股比例并实
我国证券市场而言, 监管目标始终在发展与规范二者之 法成为股市真正的投资者, 相应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间游移。监管目标若选择发展, 往往忽视和放松监管, 以
三、如何构建我国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在我国,证券市场一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体经济的融资和投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披露不透明、市场操纵等现象屡见不鲜,这给投资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稳定带来了诸多挑战。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本文将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1. 信息披露不透明。
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投资者难以获取真实的、全面的信息,造成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2. 市场操纵现象突出。
市场操纵是指通过恶意炒作股票价格,控制和左右证券市场交易,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
市场操纵严重损害了正常交易秩序,导致市场失衡,给投资者和市场带来了巨大风险。
3. 监管体制滞后。
由于证券市场监管部门总体设置不够完善,而且监管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导致监管工作不力,对市场乱象的监管和处置不够及时和有效。
4. 执法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证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不够,监管部门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威慑力,违法成本低,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增加了市场风险。
5. 投资者权益保护不力。
证券市场存在一些不法行为,如欺诈发行、内幕交易、造假等,对投资者权益造成损害,而投资者的维权渠道又相对狭窄,难以有效维权。
以上问题给证券市场监管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带来了不小的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
二、问题原因分析信息披露不透明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
监管部门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大,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而且,监管流程不够畅通,导致对信息披露不透明行为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
市场操纵现象突出的原因,也源于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对于市场操纵违法行为处罚不足以形成有效的威慑。
市场操纵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不大还取决于监管部门的监管技术手段是否跟得上、监管流程是否畅通等。
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问题探析

中图 分 类 号 :F80 9 3 . 1 文 献标 志码 :A 文 章 编 号 :17 -49 2 0 )005 -2 6250 ( 08 1-0 70
吴 钒
( 哈尔滨商业 大学 经济学 院 ,哈尔滨 10 2 ) 50 8
摘
要 :我 国证券 市场 中中小投 资者是弱势群体 ,要 改 变中小投 资者 弱势群 有效的资本 市场法律规 范;真正 实现 股 东利益 的公 司治理机制 ;独立、 高效 的监管 体
一
、
中小 投 资者权 益 被侵 害
证券 市场 的中小投 资者 ,系指相对 于 上市公 司 中的控股 股东 或非 控股 的大股东 以及 机构 投资者 而 青 的社会 公众 投 资者 。与 机构投 资者 相 比 ,巾小投 资者 是证 券市 场最 容 易受 伤 的人 群 ,往往 也是 一切 利益 行 为最终 的埋 单 者 。 1 .中小投 资者 自身 存在 的局 限性 ( )理性 的缺 失 。我 国 的 资本 市 场 较 国外 成 1 熟 市 场相 比,尚处 于起 步阶段 ,中小投 资者对 真正 意义 市场 的理解 也处 于 一种感 性层 面 ,同时 由于受 教育 程度普 遍 较低 ,投 资知识 、技 能 和经验也 相对 缺乏 ,因而证券 信 息运 用 的有 限理 性更 为 明显 。往 往一 种从众 心 理决定 了一切投 资行 为 ,在这个 充斥 着 虚 实难辩 的市场 中 ,其结果 可 想而知 。在 上升趋 势 的市场 中 ,中小 投 资 者 往 往有 过 分 自信 的 心理 , 认 为 自己可 以把握市 场 的运行 趋 势从而 高估 自己成 功 的机会 ,当市场 正常 调整 或形 成下 降趋势 时 ,恐 惧 心 理 占据 了一切 的感 知 ,错 误 的羊群 效应 ,导致 所谓 的消 息被 极度 追捧 ,重 复不 断 的错 误行 为便 随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市场背景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快速发展和不断改革的过程。
自成立以来,中国证券市场逐渐成为亚洲地区最具活力和重要的证券市场之一。
证券市场的建设不仅支撑了中国经济的发展,而且在全球证券市场中也日渐成为主要的参与者之一。
但是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在国际范围内的日益重要性和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中也逐渐出现了各种问题。
本文将从市场制度、投资者保护、信息透明度、法规制度等方面探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二、市场制度方面的问题及对策1、市场监管不力市场监管是保障证券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环节。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包括:市场监管机构缺乏专业、高效的监管人员、制定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监管手段不够灵活等。
对策: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效率性。
此外,可以采取多种监管手段,如差额调控制度、停顿交易制度等,以保护市场的投资者和维护市场稳定。
2、市场资金链条不完善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必须有良好的资金链条,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资金链条不完善,主要表现为:资金过程中有很多中介环节,导致投资者的成本偏高;结算制度不够完善,导致交易效率低下。
对策:促进资金链条的畅通,推进证券交易结算制度的升级改革。
加快建立专业健全的金融机构监管制度,以规范监管和确保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的发展。
3、市场竞争不足市场竞争是推动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但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竞争不足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市场准入门槛过高,导致市场份额被大型机构集中。
对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大外资竞争的力度,鼓励各机构主动扩大市场份额,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三、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问题及对策1、投资者风险意识淡薄投资者风险意识淡薄是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大问题,主要表现为:只注重眼前利益,很少对投资风险有清晰的认识;对于证券市场投资计划不具有充分的了解和熟悉度。
对策: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培训,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各种投资理财工具,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鼓励他们更好的参与到证券市场中。
浅析我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问题

修订 版 ) 》 . 该 规 则对 股东 大会 的召开 方式 进行 了进
一
步补充 ,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 1 0 %以上股份的
效账户 1 3 , 6 7 8 . 9 5 万户.中国证券市场正 因其强劲 的发展势头 , 受到越来越多 的关注, 而参与其中的
一
补充一来让中小投资者可以更 自主地参与上市
公 司决策 , 二来 为那些 由于各种 原 因不 能 亲 自出席
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如网络投票这样低 成本参与股东大会的途径 , 力求改变以往上市公司 股 东 大会上 公 司高 管和 大股 东 的绝 对控 制现 象 . 这 使广大中小投资者 的信心大增, 一改以往权利受侵
展. 因此 , 保 护 中小投 资 者 的合 法 权益 , 已经 成为 当 今社会 各 阶层 的共 同呼声.
1 证 券市 场 中小 投资者 的利 益保损 害的 现实
众所周知 , 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发展过程 中
2 . 1 中小投资者得不到应有的投资回报 目 前普遍认同中小投资者投资股票的目的, 短 期而言是追求资本利得, 长期而言是想获得上市公 司派 发 的 股息 红 利 . 然而 , 我 国上 市 公 司 的股 利 政
了一 次派息 ( 每 1 0股派 0 . 8元[ 含税 ] , 税后 0 . 7 2元 ,
的重要参与者 ,而我国的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构成 中, 个 人投 资 者 占了绝 大 部分 . 但 由于各 种 历史 和
现 实 的原 因, 我 国证 券市 场 自建立 以来 , 在 为 中小 投 资者 提供 投 资机 会 的同 时, 侵 害 中小投 资者 利 益 的行 为却 也 频 频发 生 , 其 中, 证 监会 公 告 的典 型例
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存问题及改善对策

我国证券市场的现存问题及改善对策我国证券市场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证券市场规模逐渐扩大,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加,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日益加深。
我国证券市场也面临着一些现存问题,如市场监管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投资者保护不力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有必要对现存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对策。
一、市场监管不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是中国证监会,其主要职责是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力度不足、制度不健全等。
监管力度不足。
虽然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市场进行了一定的监督管理,但是由于管理机构的人员和经费有限,导致监管力度不足,监管效果不理想。
监管制度不健全。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反向证券等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且监管措施不够有力,过轻的处罚力度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成本较低,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转。
改善对策:要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提高监管效果,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善对策。
加大监管力度。
应该增加监管机构的人员和经费投入,提高监管力度,加大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健全监管制度。
应该加强对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设,完善监管法规,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降低市场风险。
二、信息披露不透明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信息披露不透明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信息披露不透明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更影响了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
信息披露不透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
目前,一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不完整、不真实等问题,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滞后。
在市场中,一些重大事件披露不及时,导致投资者难以及时获得信息,影响了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
信息披露渠道不畅通。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渠道不够畅通,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影响市场效率。
改善对策:要改善信息披露不透明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善对策。
论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中的问题与对策

从表2 以看出 , 可 中国上市公 司不分配 的比率越来越 高 , 其
中有 部分 上市公 司具备分红能力却采取 了不分配的方案 , 这无 疑严重损害了 中小 投资者的利益 。下表是对 10 3家样本上市公 司的 19 年年报统计得 出, 98 显示有 的上市公 司账面上完全有分 红转增能力 , 但是公 司决定不分 配。 从表 3 可看 出,中国上市公 司中相 当部分有较高 的分红能
2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权难 以实现。 . 由于我 国《 公司法 》
对于股东大会 的议事规则语焉不详 , 上市公 司中大股东处于 且 绝对控制的状态 , 出现 了股东大会的形式化现象 。下表是深市
我国金融市场 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 而审计在其 中起到
举足轻重 的作用。
一
、
投 资 者 保 护 与 审计
3 9
占 比 3 . 78 占 比 3 . 8 4 9
10 0
17 3
2.8 7 O
12 9
3.4 7 9
56 4.7 0 14 %
10 0
从上表 的资料可 以看出 : 深市上市公 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 例较 大 , 至2 0 年末 平均 的控股 比例达4 . %。 截 03 1 7 也就是说 , 4 仅 从表 面材料来看 , 中国上 市公 司中大股东处于绝对控制的状态 是符合实 际情况的。 3 小投资者 的剩余分配权难 以实现。红利分配是上市公 冲 司经 营决策 中最后一个环节 , 也是大股东与小股东利益平衡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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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内容摘要 (2)一、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力带来的危害 (3)(一)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3)(二)变相榨取投资者资金 (3)二、中小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原因 (4)(一)市场政策加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4)(二)上市公司一股独大造成内外股东权利失衡 (4)(三)内幕交易屡禁不止 (4)三、完善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的主要措施 (5)(一)加强对投资者教育 (5)(二)加大信息披露力度 (5)(三)健全民事赔偿机制 (5)(四)健全法律规范 (6)致谢 (7)内容摘要保护投资,尤其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是证券监管的核心内容,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不力会直接影响其投资意愿,进而影响证券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尽管我国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做了诸多努力,但投资者权益受损的情形时有发生,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应进一步加大证券监管力度,继续强化投资者教育工作,逐步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健全适应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要求的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
关键词: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我国中小证券投资者的权益损害问题及保护措施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投资者规模迅速扩大中小投资者逐渐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投资力量。
截至2011年末,证券投资者开户数约为1.65亿户,名列全球之首。
其中个人投资者占99.6%持股市值1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占80%以上。
受信息披露,分析能力及资金实力等因素限制,中小投资者是市场参与各方中最为弱势的群体。
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一直处于不断探索和发展中《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完善以保护投资者为核心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护投资者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中小投资者权益受损现象仍持续发生。
如果其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就会对资本市场失去信心,甚至逃离市场,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而且还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对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力带来的危害(一)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有些公司连续多年不实施股利分配,直接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显示,如南京熊猫从1997年至 2007年一直没有实施利润分配,宁通信从1998年至2007年一直没有实施利润分配,太极实业从1999年至 2007年一直没有实施利润分配。
少数具备分红能力的上市公司也连续数年不实施利润分配。
截至2005年底, 宏图高科、综艺股份可供分配的利润分别为21052万元、 21848万元,但却从2002至2005连续四个年度不分配。
江苏阳光在2005年底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7653万元,但该公司2003、2004、2005连续三年不分配。
2007以来上海、深圳、四川及重庆等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针对ST丰华、银河科技、科大创新、S科健等上市公司提起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
这些上市公司因其虚假陈述,导致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变相榨取投资者资金从证监会公布的处罚公告的次数来看,中国证券市场上的违法犯罪案件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尤其1997年以后增长的速度非常快, 诉讼事件与诉讼损失逐年增多。
被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的东方电子民事赔偿案, 6000多名投资人获得赔偿。
市场操纵者利用资金、信息或持股等优势联合操纵或连续买卖,造成交投活跃的假象,而资金、信息等方面处于劣势的中小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只能处于被动地位。
可见,证券市场的不规范以及证券违法现象的大量存在, 时刻威胁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操纵者牟取的暴利或避免的重大损失正是以牺牲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前提。
可以这样说,证券市场中的操纵行为是对投资大众合法权益的侵害,对其财产的变相榨取。
二、中小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原因投资者在证券市场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投资知情权、资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投资收益权、管理参与权和股东诉讼权等实践中,投资者主要指中小投资者权利时常遭受侵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市场政策加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我国股指走势受政策因素影响较大,市场对管理层出台的政策或政策性消息往往呈现过激反应,甚至导致股指的走势脱离基本面的实际状况。
整个市场不断在股市低迷政策救市——股市狂热—政策强抑—股市低迷的怪圈中循环。
这与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状况有很大差异。
在成熟市场中,投资收益主要来自股票的长期收益,投资者的投资理念趋于理性,在具有“政策底色”的市场中投资收益主要来自市场差价收益。
投资者投资理念具有过度投机性、短期性和从众性,缺乏独立分析和判断的能力。
受市场消息面影响大等特点,这些错误的投资决策和非理性的投资行为,加大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二)上市公司一股独大造成内外股东权利失衡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存在利益冲突,大股东一旦处于绝对地位,就能够利用其地位优势获取外部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无法分享的控制权收益,而该控制权收益的攫取大多是以牺牲中小股东利益为代价。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问卷调查显示,参与问卷调查的94.5%的投资者认为其自身权益遭受过不同程度的侵害,其中大股东实施的侵权行为占比31.3%。
由此可见该类侵权现象在我国已十分普遍,大股东对中小股东权利侵害主要表现为用公司资金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或担保利用短期合并恶意兼并等手段排挤中小股东,稀释中小股东持股比例,操纵公司股价逼迫中小股东低价出售股票,拒绝向中小股东提供有关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情况的资料等。
(三)内幕交易屡禁不止内幕交易破坏了证券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扰乱了证券交易秩序,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007年发生了基金老鼠仓、天山股份、广发证券等诸多股市内幕交易事件, 即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原成长先锋基金经理唐建内幕交易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07年 5月 17日) , 天山股份原副总经理陈建良内幕交易案, 广发证券借壳吉林敖东、延边公路上市内幕交易案。
内幕交易对市场的侵害作用最大,以广发证券为例, 不少事先获得消息的投资者,在吉林敖东身上赚到了八九倍的利润,甚而放言吉林敖东将成A股首个千元股, 股价操纵的剧烈程度可见一斑。
同时,庄家利用其在信息、资金、技术等各方面的优势, 制造虚假或失真的信息, 诱使中小投资者进入预设的圈套,操纵证券市场达到攫取高额利润的目的。
证监会2008年查处的周建明就是一例。
三、完善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的主要措施(一)加强对投资者教育开展投资者教育,应对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基础知识、政策法规、投资者权利和责任、风险提示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教育,以更好地增强投资者的自我保护和自我判断能力,提高其参与市场的信心。
逐步完善受理投资者投诉机制, 及时发现和惩处市场上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自2001年起中国证监会就已注重投资者教育, 2002年 1月 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对于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受理与管辖、诉讼方式、虚假陈述的认定、归责与免责事由、共同侵权责任、损失认定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充分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二)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我国《证券法》对证券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不仅对证券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发行上市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明确规定, 还规定了证券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在公布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时应负有如实披露的义务。
同时,对专业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也明确规定其应为所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其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信息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1997年 11月 14日,中国证监会在5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也规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协调人、基金发起人,上市推荐人等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披露基金信息,保证公开披露文件的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连带责任。
可见,信息披露义务是证券主体在证券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行为规则。
(三)健全民事赔偿机制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是指上市公司投资者的财产权受到不法行为的侵害后, 依法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追究证券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能够使受害的投资者直接得到利益补偿,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通过司法救济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新证券法完善了对投资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制度,第 69条、第 76条、第 77条明确规定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00年 4月 4日证监会、财政部推出了5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管理行办法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 6月 16日修改并重新发布了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以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障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安全运行。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于 2005年 6月 30日联合发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 并在 2005年成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把对投资者的事前、事中、事后保护结合起来。
另外,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追究各种证券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经验。
(四)健全法律规范投资者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极广,强化证券监管, 健全法律体系, 两者不可或缺。
证券市场各方面必须积极改革,以建立起完整的投资者保护法律法规环境, 制定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从而提高整个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与监管效力, 反过来, 最终实现对投资者利益的最大保护。
我国所有的证券立法都奉行保护投资者的宗旨,并将重点放在确立必要的法律原则、明确基本的法律关系上,初步形成了由国家法律证券法、公司法、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市场业务规则等不同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投资者保护规范体系, 如《公司法》、《证券法》、《民法通则》等诸多法律, 以及数量更多的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涉及到证券投资者保护的内容,都是构成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要按照国际证监会组织1998年颁布的证券监管的目标与原则的要求,对中小投资者提供有效的保护。
致谢在论文完成之际,我首先向关心帮助和指导我的指导老师彭福龙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在学校的学习生活即将结束,回顾三年来的学习经历,面对现在的收获,我感到无限欣慰。
为此,我向热心帮助过我的所有老师和同学表示由衷的感谢!在论文工作中,遇到了许许多多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是专业上的问题,有的是论文格式上的问题,一直得到彭福龙老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使我的论文可以又快又好的完成,彭福龙老师以其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态度、求实的工作作风和他敏捷的思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将终生难忘我的唐美训老师对我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再一次向他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他为学生营造的浓郁学术氛围,以及学习、生活上的无私帮助! 值此论文完成之际,谨向彭福龙老师致以最崇高的谢意!参考文献:[1]中国证监会.2007年中国证券统计年鉴[M].[2]黄建中.浅议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协会建设[J].上海金融, 2008 (8).[3]黄思苗,吕春梅.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完善股东知情权[J].法制与社会, 2007 (10).[4]喻永会.中小投资者保护关键在于主动维权[N].中国证券报, 2006-2-9.[5]欧阳瑞.从中国台湾实践看祖国大陆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J].特区经济,2005.[6]巴曙松.给中小投资者更多保护[J].金融信息参考,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