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评判定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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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死亡判定标准

脑死亡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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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床判定 (一)深昏迷
(3)脊髓自动反射必须与自发运动相区别,自 发运动通常在无刺激时发生,多数为一侧性 ,而脊髓自动反射固定出现于特定刺激相关 部位。
(4)有末梢性三叉神经病变或面神经麻痹时, 不应轻率判定脑死亡。
(5)脑死亡者不应有去大脑强直、去皮质强直 、痉挛或其他不自主运动。
(6)脑死亡应与植物状态严格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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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床判定 (二)脑干反射消失
(二)脑干反射消失 1、 瞳孔对光反射:
(1)检查方法:用强光照射瞳孔,观察有无缩瞳 反应。光线从侧面照射一侧瞳孔,观察同侧瞳 孔有无缩小(直接对光反射)。检查一侧后再 检查另一侧;光线照射一侧瞳孔,观察对侧瞳 孔有无缩小(间接对光反射),检查一侧后再 检查另一侧。上述检查应反复两次。
(一)深昏迷 1 检查方法及结果判定:用拇指分别强力压迫患
者两侧眶上切迹或针刺面部,不应有任何面部 肌肉活动。用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测定 昏迷评分为3 分。 2 注意事项: (1)任何刺激必须局限于头面部。8来自二、临床判定 (一)深昏迷
(2)在颈部以下刺激时可引起脊髓反射。脑死 亡时枕大孔以下的脊髓仍然存活,仍有脊髓反 射及脊髓自动反射。脊髓反射包括各种深反射 及病理反射。脊髓自动反射大多与刺激部位相 关,刺激颈部可起头部旋转运动;刺激上肢可 引起上肢屈曲、伸展、上举、旋前、旋后;刺 激腹部引起腹壁肌肉收缩;刺激下肢引起下肢 屈曲、伸展;进行自主呼吸诱发试验时可出现 Lazarus 征(典型表现为双上肢肘屈、两肩内 收、双臂上举、双手呈张力失调型姿势、双手 交叉、旋前伸展)。
可判定为咳嗽反射消失。 (3)注意事项: a操作规范,以免损伤气管粘膜; b刺激时即使没有明确的咳嗽,但有胸廓运动时
,仍可认为咳嗽反射存在。

脑死亡的概念及判断标准(一)

脑死亡的概念及判断标准(一)

脑死亡的概念及判断标准(一)脑死亡的概念及判断标准概念脑死亡是指人的大脑完全停止功能,失去意识及自主呼吸,但心脏仍能维持一定时间的跳动,该状态被认为是人类的生命结束。

判断标准判断脑死亡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需要进行一系列严谨的医学检测。

以下是常见的判断标准:麻醉剂检测在停止使用麻醉剂之后,观察患者是否出现意识状态的恢复。

眼球反射测试利用强光照射眼球,观察瞳孔是否有收缩反应。

声音及触觉反应测试对患者进行喊话及按压,观察患者是否有反应。

神经反射测试对患者进行多个部位的按压,观察患者是否有对应的神经反应。

脑电图检测通过仪器观察患者脑电是否有活动。

应用捐赠器官脑死亡后,身体的其他器官仍可以保持一定时间的功能,这为捐赠器官提供了可能性。

伦理问题脑死亡如何判断及处理,涉及到伦理、法律等多方面的问题。

需要平衡医学、伦理及法律等各方面的考虑。

结论脑死亡的概念及判断标准,是涉及到人类生命的极其关键的问题。

严谨的判断及处理将对患者及家属、捐赠者等各方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补充说明脑死亡与昏迷的区别脑死亡是指人的大脑完全停止功能,包括意识和呼吸,而昏迷是指人的大脑活跃度降低,意识模糊或缺失,但呼吸是正常的。

脑死亡是一种比昏迷更为严重的状态。

国际上关于脑死亡的统一标准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79年颁布的《脑死亡的确定标准》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统一标准。

该标准要求在停药或停止呼吸机下进行一些检测,例如神经反射、脑干反应等。

脑死亡诊断存在的问题脑死亡的诊断存在一定的争议和问题,主要包括:误诊、判定的标准不统一、技术限制等,这些问题能够在未来得到解决,使脑死亡的诊断更加合理和准确。

结论尊重生命是医学伦理的核心价值,对于脑死亡的判定也是基于此而进行,应严格遵守法律和规定,进行科学、公正、可靠的诊断和处理,以期最大程度地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

论述脑死亡的判断标准 -回复

论述脑死亡的判断标准 -回复

论述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回复脑死亡是指人体大脑无法恢复功能,丧失对外界刺激的感知、控制意识以及维持自身生命活动的能力。

判断一个人是否脑死亡的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是否进行器官移植等重大医疗决策。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并论述脑死亡的判断标准。

第一步是确定是否出现致命原因。

脑死亡往往是由严重脑损伤、颅脑胸部外伤、脑缺血/缺氧等造成的。

这些致命原因会导致脑细胞的严重损伤,使得大脑无法正常运作。

因此,首先需要确认患者的原发病因,是否存在致命性的脑损伤。

第二步是排除可逆性诱因。

在确认了致命原因后,需要排除一切可逆的因素,包括药物或中毒、遗传代谢性疾病等。

这些可逆性因素可能会使人看似停止了脑活动,但实际上只是暂时性的。

第三步是进行神经检测。

神经检测是确定脑死亡的重要步骤。

常用的神经检测方法包括脑电图(EEG)、脑干听觉反应(BAER)和简化互补试验(TCD)等。

脑电图能够记录到大脑电活动,如果连续两次检测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之间没有脑电活动,则可能诊断为脑死亡。

脑干听觉反应测试通过刺激耳廓神经,观察同侧和对侧脑干的反应来评估脑干的功能。

简化互补试验则通过检查颈内动脉和基底动脉的血流状态来判断。

第四步是进行临床测试。

临床测试是为了确认脑干功能是否完全丧失。

包括瞳孔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眼球水平运动测试等。

如果这些临床测试均为阴性,即无反应,那么可以认为患者已经发生脑死亡。

第五步是鉴定脑功能缺失。

鉴定脑功能缺失是确定脑死亡的最后一步。

这包括意识、认知、记忆、感知以及自主呼吸等功能。

通过观察患者是否有意识和认知功能是否丧失,以及是否存在维持生命的生理反应,如自主呼吸停止等,来确定脑死亡。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步骤,诊断脑死亡的标准可以得到满足。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脑死亡的诊断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具体操作中需要按照当地的法律和规定进行。

总结起来,脑死亡的判断标准包括确定致命原因、排除可逆性诱因、进行神经检测、进行临床测试和鉴定脑功能缺失。

脑死亡的概念及判断标准

脑死亡的概念及判断标准

脑死亡的概念及判断标准
脑死亡是一个医学上的概念,指的是人体的大脑完全丧失功能,不可逆转并且无法自行恢复。

脑死亡通常发生在重度脑损伤、缺氧、缺血等情况下。

根据国际医学组织和不同国家的医疗实践,脑死亡的判断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意识丧失:患者完全失去意识,无法自发做出有目的的动作或对外部刺激作出反应。

2. 脑干功能丧失:脑干是连接大脑和脊髓的重要神经结构,控制着包括呼吸、体温调节、心率等在内的生命维持功能。

脑干功能完全丧失是判断脑死亡的重要标准之一。

3. 呼吸功能丧失:患者无法维持自主呼吸,即使通过机械通气,也不能够达到类似于自主呼吸的呼吸模式。

4. 反射消失:部分自主神经反射消失,例如瞳孔光反射、角膜反射等。

5. 排除可能干扰丧失意识和脑干功能的因素:医生需要排除可能干扰丧失意识和脑干功能的因素,例如麻醉剂、低温等。

为了确保正确诊断,一般需要进行多次不同医生的检查,时间间隔通常根据地区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常见的时间间隔为24小时至48小时。

脑死亡诊断的目的是确定一个人是否完全丧失了生命的所有脑功能,从而为器官捐赠和医学伦理决策提供依据。

这一诊断标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但基本原则是一致的。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3.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SLSEP) 正中神经SLSEP显示N9和(或)N13
存在,P14、N18、N20消失。 三项确认标准至少具备2项
四、判定时间
临床判定和确认试验结果均符合
脑死亡判定标准可首次判定脑死亡。 29d-1岁婴儿,首次判定24小时后再次 复查,结果仍符合脑死亡判定标准,方 可最终确认脑死亡。1-18岁儿童,首次 判定12h后再次复查,结果仍符合,方 可最终确认。严重颅脑损伤或心跳呼吸 骤停复苏后至少等待24h进行脑死亡判 定。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卫计委
国家
脑死亡判定标准
儿童脑死亡判定标准适用范围:29d-18 岁
一、判定先决条件

1.深昏迷 2.脑干反射消失 3.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通气者,自主 性激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
三、确认试验
1.脑电图 显示电静息 2.经颅多普勒(TCD) 显示颅内前循 环及后循环血流呈振荡波、尖小收缩波 或血流信号消失
试验项目。
(二)无自主呼吸
脑死亡者无自主呼吸,必须依靠呼吸 机维持通气,判定自主呼吸停止,除根 据肉眼观察胸、腹部有无呼吸运动外, 还须通过自主呼吸激发试验验证,并严 格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1.先决条件:
(1)膀胱温度或肛温≥3 5℃(中心体温>35℃)。如体 温低于这一标准,应予升温
(2)收缩压达到同年龄正常值。如存在低血压,应予 升压药物。
2.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未写入指南当中,对 于这些患儿应结合指南及国外指南综合 研判。
谢谢
(3)注意事项:脑死亡者多数双侧瞳孔散大(4~9 mm), 少数瞳孔可缩小或双侧不等大。因此,不应将瞳孔大 小作为脑死亡判定的必要条件。眼眼部疾患、外伤或 药物可影响瞳孔对光反射的判定,判定结果应慎重。 如果不确切可使用放大镜。

脑死亡5个标准

脑死亡5个标准

脑死亡5个标准
脑死亡是指大脑活动完全停止,损伤无法恢复,并且没有任何表现出生命活动的迹象。

脑死亡不是一个瞬间的现象,而是一个经过一系列评估后才能得出的结论。

脑死亡的诊断必须满足以下5个标准: 1. 完全停止脑活动:脑电图检查显示没有脑电活动,经过24小时的持续检测,确认脑电图检查没有脑电活动。

2. 损伤不可逆:对脑死亡患者进行脑部CT或MRI扫描,显示大脑组织损伤,且不可逆。

3. 没有生命活动的迹象:检查患者的生命体征,没有任何生命活动的迹象,包括心跳、呼吸和肌肉反射。

4. 死亡病历:确认脑死亡的病历,包括患者的人口学特征、病史、检查结果、治疗情况等。

5. 专家确认:多个专家进行讨论,确认脑死亡的诊断结果。

脑死亡是一种重大的结果,其诊断必须根据上述5个标准严格的进行,以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脑死亡意味着患者的生命活动完全停止,给家属带来巨大的伤痛。

因此,脑死亡诊断应当仔细地确定,以免给家属造成不必要的痛苦。

脑死亡法医鉴定标准

脑死亡法医鉴定标准

脑死亡法医鉴定标准
脑死亡是指脑干、脑组织、脑干及大脑半球发生功能不可逆性损伤或灭活,失去维持振荡电位的能力,丧失大脑整体功能的状态。

脑死亡的确诊是通过一系列的临床评估与检查来判断的,其中包括法医鉴定。

脑死亡法医鉴定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时期的法律、医学和伦理规定而有所差异,但一般遵循以下的原则:
1. 确切致死原因:排除所有可能引起临床脑死亡的可逆原因,如躯体低温、麻醉药物中毒等,证实脑死亡的主因是不可逆性的脑损伤。

2. 脑功能丧失:根据相关临床指标来评估脑死亡患者的意识、反射和自主呼吸等生理功能是否完全丧失,例如无意识状态、无瞳孔对光反应、无自主呼吸等。

3. 排除可能干扰的因素:确保在评估过程中没有可能干扰或误判的因素存在,比如镇静药物的影响、低温等。

4. 严格检查程序: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检查,可能包括神经系统检查、脑电图检查、脑血流灌注检查等。

这些标准通常由相关组织、学术机构和法律规定来规范,具体的脑死亡法医鉴定标准可以根据当地司法体系和医学界的要求而有所差异。

脑死亡法医鉴定的目的是为了确认患者的生命是否已经完全丧失,为医学决策和法律处理提供参考。

脑死亡判定标准

脑死亡判定标准

脑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是指脑干和大脑两个部分完全丧失功能,不可逆转的状态。

在临床上,脑死亡的判定对于器官移植和医学伦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脑死亡的判定标准需要严谨和科学。

本文将就脑死亡判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脑死亡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临床条件。

一般情况下,脑死亡患者需要在没有任何镇静药物或麻醉药物的情况下,经过一定时间的观察和治疗后进行判定。

在观察期间,医生需要进行多次的神经系统检查,包括对瞳孔反射、角膜反射、头部神经反射等方面进行检查,以确保患者的神经系统功能已经完全丧失。

其次,脑死亡判定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实验室检查。

这些检查包括脑电图(EEG)、脑血流灌注检查、颅内压监测等。

其中,脑电图是一种重要的检查手段,可以帮助医生了解患者大脑的电活动情况,从而确认大脑功能是否已经完全丧失。

脑血流灌注检查则可以帮助医生了解患者脑血流灌注情况,从而确定脑干功能是否已经完全丧失。

最后,脑死亡判定需要进行一定的等待期。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等待期的长度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等待期内,医生需要进行多次的检查和观察,以确保脑死亡的判定是准确无误的。

只有在等待期结束后,经过多次确认仍然符合脑死亡的条件,才能最终确认患者已经达到脑死亡状态。

总之,脑死亡的判定标准需要严谨和科学,包括临床条件的观察、实验室检查和一定的等待期。

只有在这些条件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能最终确认患者已经达到脑死亡状态。

这对于器官移植和医学伦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患者和家属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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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立背景
实施BD判定条件基本成熟
各界有共识(但缺乏知识普及,包括医学专业) 仪器设备有配置(但不均衡) 技术人员有配备(但缺乏专业培训)
推进BD判定速度需要加快
点(医院)、面(区域)、网(全国) 积极、稳妥、合理、有序(贯彻八字方针)
推进BD判定过程中完善与改进
• 中心6项工作任务
– 以上3项临床判定必须全部具备
• 确认试验
– 正中神经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SLSEP)
• SLSEP显示双侧N9和(或)N13存在,P14、N18和N20消失
– 脑电图(EEG)
• EEG显示电静息
– 经颅多普勒超声(TCD)
• 前循环(双侧)、后循环 • 振荡波、尖小收缩波、血流信号消失
– 以上3项确认试验至少2项符合上述标准
低氧血症导致脑损害?
去传出状态?
周围神经损伤?
第8天脑损伤评估 临床判定 脑干反射
瞳孔对光反射消失 角膜反射消失 头眼反射消失 眼前庭反射消失 咳嗽反射均消失
自主呼吸消失 意识状态不明确
– 实验室判定 • SLSEP各波消失 • EEG广泛低幅慢波 • BAEP主波正常 • TCD大脑中A和椎基 底A血流速度正常
A
B
图1 正中神经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SLSEP) A:正常SLSEP B:双侧N9和一侧N13存在,双侧P14、N18和N20消失,符合SLSEP脑死亡判定标准
A
B
图3 经颅多普勒超声(TCD) A:血流信号正常 B:振荡波,符合TCD脑死亡判定标准
c
C:收缩早期尖小收缩波,符合TCD脑死亡判定标准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解读
中国历史与现状
中国脑死亡判定进程
• 1986年南京心肺脑复苏专题座谈会 – 脑死亡判定标准讨论
• 1999年武汉脑死亡判定标准专家研讨会 – 我国脑死亡标准(草案)
• 2003年卫生部脑死亡判定起草小组 – 《脑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判定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 2008年卫生部脑死亡学术研讨会(准备推出标准) • 2012年卫生部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推出质控标准)
• 腰穿
– 发病第3天压力275mmH20,白细胞数0×106,蛋白85mm/dl – 发病第14天压力310mmH20,白细胞数0×106,蛋白258mm/dl
• EMG
– 神经源性损害(轴索损害为主) – 发病第14天左正中神经F、H反射未引出
• 诊断明确,治疗好转出院
• 是昏迷吗?
– 假昏迷
▪ 重复判定
▪ 第1次判定脑死亡后,间隔12h再次判定 ▪ 两次判定结果一致
▪ 遗留问题 ▪ 可能重复判定缺失
▪ 第1次脑死亡判定后,12h内心跳停止 ▪ 拒绝再次判定或其他原因未行再次判定
▪ 医师/家属
▪ 判定步骤(3步)
– 2次判定均按临床判定、实验室确认、自主呼吸激 发试验依次进行。
• 对临床判定不符合判定标准患者,暂不予以实验室确认试。 实验室确认试验不符合判定标准患者,不实施自主呼吸激 发试验。
•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2014儿童质控版)
• 临床诊断注意事项(细化) • 确认试验要求(至少2项) • 判定步骤推荐(3个步骤) • 诊断人员要求(至少2名医师)
脑死亡判定标准 解读
病例一(2008)
• 男性,54岁 • 第1天四肢麻木,双下肢无力 • 第2天视物成双,饮水呛咳,吞咽困难 • 第4天呼吸费力,PaO2 41mmHg,,即刻机械通气
– 意识模糊 – 瞳孔5mm,对光反应迟钝 – 双上肢肌力4级,腱反射(+);双下肢近端肌力1级,远端肌
力4级,腱反射(-);双病理征(-) – 四肢手套、袜套样针刺觉减退
第5天额纹、面纹消失,四肢肌力1~3级 第6天不睁闭眼,眼球固定,四肢自主活动和刺激反应消失
与外界失去联系 意识障碍?
• 2013年第一次会议(北京) • 2014年第二次会议(北京) • 2015年第三次会议(广州)
(1)推出脑死亡标准与规范
•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2013成人质控版)
• 临床诊断注意事项(细化) • 确认试验要求(至少2项) • 判定步骤推荐(3个步骤) • 诊断人员要求(至少2名医师)
• 强调技术规范 • 强调技术优势互补
– 2003年《征求意见稿》仅1项
2008 2014宣武医院
Chinese Medicsl Journal. 2014;127(7).
Chinese Medicsl Journal. 2014;127(7).
A B
图2 脑电图 A:健康成人清醒闭目状态下脑电图:枕叶为著的节律,调频、调幅良好 B:全部导联电静息(脑电波活动≤2 μV),符合脑电图脑死亡判定标准
• 是脑干损伤吗?
– 颅神经损伤
• 是中枢性呼吸衰竭吗?
– 脊神经损伤
• 是必须做确认试验吗?
– 不可靠确认试验
• 脑死亡定义
–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 即死亡。
• 判定的先决条件
– 昏迷原因明确 – 排除了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 昏迷原因明确
– 原发性脑损伤引起的昏迷(46%)
• 颅脑外伤 • 脑血管疾病
– 继发性脑损伤引起的昏迷(54%)
• 心跳骤停 • 麻醉意外 • 溺水 • 窒息
– 昏迷原因不明确者不能实施脑死亡判定
宿英英等.我国脑死亡判定标准可行性的研究及建议.中国脑血管病杂志,2008,5:529-533.
• 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 急性中毒
– 一氧化碳中毒、酒精中毒、镇静催眠药物中毒、麻醉药物中毒、抗 精神病药物中毒、肌肉松弛药物中毒
• 低温(膀胱温度或肛温≤32℃) • 严重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 • 严重代谢及内分高血糖性脑病
• 临床判定
– 深昏迷
• 脊髓反射???
– 脑干反射消失(5项)
• 不能全部完成时,增加一项确认试验
– 无自主呼吸
• 靠呼吸机维持通气 • 自主呼吸激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
– 推出《脑损伤评估标准与规范》
• 脑死亡评定标准与技术规范(成人质控版)(儿童质控版)
– 中华神经科杂志/中华儿科杂志(中文版) – 中华医学杂志(英文版)
– 培训考核脑损伤评定专业人员(判定人员/师资人员) – 构建网络实施脑损伤判定质控 – 完成脑损伤评估工作量 – 开展脑损伤评估研究 – 召开中国脑损伤评估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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