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英英:脑死亡评判定标准解读
中国脑死亡标准的判定

中国脑死亡标准的判定
一、意识丧失
患者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对外界刺激无任何反应,呼叫、光照等均不能引起其任何反应。
二、运动和反射完全消失
患者肌肉松弛,肌张力消失,呈尸僵状态。
去皮质强直表现为上肢屈曲、内收,下肢伸直,去皮质反射阳性。
三、呼吸和循环功能停止
患者呼吸停止,无自主呼吸,呈深昏迷状态,仅靠呼吸机维持呼吸。
心跳停止,呈室性停搏,血压为0。
四、脑干反射消失
瞳孔散大或缩小,对光反射消失;角膜反射消失;吞咽反射消失;瞬目反射消失;跟腱反射消失。
五、脑电图呈静息电位
呈水平线,电静息状态,无脑电波活动。
六、阿托品试验阴性
阿托品注射后,心率无变化。
七、脑血流量停止或明显减少
脑血管造影检查无脑血流量,提示脑死亡。
脑血管多普勒超声检查提示脑血流完全停滞。
此时患者的脑血管系统与血液循环完全隔绝。
如果血流毫无恢复的希望,且已明确导致患者脑死亡的原因不可逆转(例如:脑肿瘤晚期),则此时即可诊断为脑死亡。
但如果病因可逆转(例如:脑梗塞),则需要等待病因治愈之后重新评价是否脑死亡。
对于未满10周岁的儿童,脑死亡的判定需要特别慎重,并需请相关学科专家共同评价。
此外,植物人状态并不等同于脑死亡。
部分植物人是可以恢复的,这需要医生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后确定。
脑死亡评判定标准解读

中心建立背景
实施BD判定条件基本成熟
各界有共识(但缺乏知识普及,包括医学专业) 仪器设备有配置(但不均衡) 技术人员有配备(但缺乏专业培训)
推进BD判定速度需要加快
点(医院)、面(区域)、网(全国) 积极、稳妥、合理、有序(贯彻八字方针)
推进BD判定过程中完善与改进
• 中心6项工作任务
– 以上3项临床判定必须全部具备
• 确认试验
– 正中神经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SLSEP)
• SLSEP显示双侧N9和(或)N13存在,P14、N18和N20消失
– 脑电图(EEG)
• EEG显示电静息
– 经颅多普勒超声(TCD)
• 前循环(双侧)、后循环 • 振荡波、尖小收缩波、血流信号消失
– 以上3项确认试验至少2项符合上述标准
低氧血症导致脑损害?
去传出状态?
周围神经损伤?
第8天脑损伤评估 临床判定 脑干反射
瞳孔对光反射消失 角膜反射消失 头眼反射消失 眼前庭反射消失 咳嗽反射均消失
自主呼吸消失 意识状态不明确
– 实验室判定 • SLSEP各波消失 • EEG广泛低幅慢波 • BAEP主波正常 • TCD大脑中A和椎基 底A血流速度正常
A
B
图1 正中神经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SLSEP) A:正常SLSEP B:双侧N9和一侧N13存在,双侧P14、N18和N20消失,符合SLSEP脑死亡判定标准
A
B
图3 经颅多普勒超声(TCD) A:血流信号正常 B:振荡波,符合TCD脑死亡判定标准
c
C:收缩早期尖小收缩波,符合TCD脑死亡判定标准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解读
中国历史与现状
中国脑死亡判定进程
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及考核评分标准[1]
![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及考核评分标准[1]](https://img.taocdn.com/s3/m/4e8332cf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c1.png)
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脑死亡定义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即死亡.脑死亡判定一、先决条件(一)明确昏迷原因原发性脑损伤包括颅脑外伤、脑血管疾病等;继发性脑损伤主要指缺氧性脑病,如心跳骤停、溺水、窒息等.昏迷原因不明确者不能实施脑死亡判定。
(二)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如急性中毒(一氧化碳、镇定安眠药、麻醉药、精神药物、肌肉松弛剂等)、低温(肛温≤32℃)、严重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代谢及内分泌障碍(如肝性脑病、尿毒症脑病、非酮性高血糖高渗透压昏迷)等.二、临床判定(一)深昏迷1、检查方法及结果判定用拇指分别强力压迫患者两侧眶上切迹或针刺面部,不应有任何面部肌肉活动。
用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测定昏迷评分为3分。
2、注意事项(1)任何刺激必须局限于头面部。
(2)在颈部以下刺激时可引起脊髓反射。
脑死亡时枕大孔以下的脊髓可能存活,仍有脊髓反射及脊髓自动反射。
脊髓反射包括各种深反射及病理反射。
脊髓自动反射大多与刺激部位相关,刺激颈部可引起头部旋转运动;刺激上肢可引起上肢屈曲、伸展、上举、旋前、旋后;刺激腹部可引起腹壁肌肉收缩;刺激下肢可引起下肢屈曲、伸展;进行自主呼吸激发试验时偶可出现肢体不自主运动。
(3)脊髓自动反射必须与自发运动相区别,自发运动通常在无刺激时发生,多数为一侧性,而脊髓自动反射固定出现于特定刺激相关部位。
(二)脑干反射消失1、瞳孔对光反射(1)检查方法用强光照射瞳孔,观察有无缩瞳反应。
光线从侧面照射一侧瞳孔,观察同侧瞳孔有无缩小(直接对光反射),检查一侧后再检查另一侧.光线照射一侧瞳孔,观察对侧瞳孔有无缩小(间接对光反射),检查一侧后再检查另一侧。
上述检查应重复进行。
(2)结果判定对侧直接和间接对光均无缩瞳反应即可判定为瞳孔对光反射消失。
(3)注意事项①脑死亡者多数伴有双侧瞳孔散大(>4mm),但少数瞳孔可缩小或不等大.因此,不应将瞳孔大小作为脑死亡判定的必要条件。
②眼部外伤可影响对光反射的观察。
简述判断脑死亡的标准

简述判断脑死亡的标准脑死亡是指大脑完全丧失功能,不可逆转且无法恢复的状态。
判断脑死亡的标准通常包括多项医学指标和测试,有多个机构和专业组织发布了相关的指南和标准。
一般来说,判断脑死亡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项:1.神经系统功能完全损失:脑死亡的最主要标志是大脑和脑干功能完全损失。
临床上通常会进行神经检查,包括对眼睛、对光反应、面部表情、瞳孔、角膜反射以及脑干反射等进行测试,如果这些神经功能均不存在,可以初步判断为脑死亡。
2.基础病因和排除原因:确定病因是判断脑死亡的重要一环。
通常需要了解发生脑死亡的原因,例如脑损伤、缺血性脑卒中、脑肿瘤等,同时也要排除一些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其他原因,例如药物中毒、低温等。
3.确认意识消失时间:确定意识消失的时间是非常重要的。
常见的情况是,一个人在明确时间或事件发生之前有明确的意识体验,然后遭受脑损伤或心脏停搏等严重事件后,意识丧失。
在这种情况下,要确认在意识丧失之后是否经过了一定时间并且无反应。
4.全面临床评估:脑死亡判定通常需要多次观察和检查。
医生会先进行初步的神经系统检查,然后再进行进一步的测试,这些测试通常包括瞳孔反射测试、脑电图(EEG)和脑血管造影等。
这些测试有助于确认病人的神经功能是否完全丧失。
参考内容:1. 《脑死亡的判定和代位性医疗指南》(Guideline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Brain Death and the Use of Neuroimaging in Making the Diagnosis of Brain Death)这是全球较为权威的脑死亡判定指南之一,由International Liaison Committee on Resuscitation(ILCOR)、World Federation of Neurology(WFN)以及其他国际专业组织共同发布的。
该指南详细介绍了脑死亡的相关定义、判断标准以及临床评估等内容。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成人质控版)第一部分脑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即死亡。
一、判定的先决条件(一)昏迷原因明确。
(二)排除了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二、临床判定(一)深昏迷。
(二)脑干反射消失。
(三)无自主呼吸。
靠呼吸机维持通气,自主呼吸激发实验证实无自主呼吸。
以上三项临床判定必须全部具备。
三、确认实验(一)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
正中神经显示双侧和(或)存在,、和消失。
(二)脑电图(,)。
显示电静息。
(三)经颅多普勒超声(,)。
显示颅内前循环和后循环血流呈振荡波、尖小收缩波或血流信号消失。
以上三项确认实验至少具备两项。
四、判定时间临床判定和确认实验结果均符合脑死亡判定标准可首次判定为脑死亡。
首次判定小时后再次复查,结果仍符合脑死亡判定标准,方可最终确认为脑死亡。
第二部分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一、先决条件(一)昏迷原因明确。
原发性脑损伤引起的昏迷包括颅脑外伤、脑血管疾病等;继发性脑损伤引起的昏迷主要为心跳骤停、麻醉意外、溺水、窒息等所致的缺氧性脑病。
昏迷原因不明确者不能实施脑死亡判定。
(二)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可逆性昏迷包括急性中毒,如一氧化碳中毒、酒精中毒、镇静催眠药物中毒、麻醉药物中毒、抗精神病药物中毒、肌肉松弛药物中毒等;低温(膀胱温度或肛温≤℃);严重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严重代谢及内分泌功能障碍,如肝性脑病、尿毒症性脑病、低血糖或高血糖性脑病等。
二、临床判定(一)深昏迷。
.检查方法及结果判定。
拇指分别强力压迫患者两侧眶上切迹或针刺面部,不应有任何面部肌肉活动。
格拉斯哥昏迷量表(, )评分为分。
.注意事项()任何刺激必须局限于头面部。
()三叉神经或面神经病变时,不应轻率判定为深昏迷。
()颈部以下刺激时可引起脊髓反射。
脑死亡时枕骨大孔以下的脊髓可能存活,仍有脊髓反射和(或)脊髓自动反射。
脊髓反射包括各种深反射和病理反射。
脊髓自动反射大多与刺激部位相关,刺激颈部可引起头部转动;刺激上肢可引起上肢屈曲、伸展、上举、旋前和旋后;刺激腹部可引起腹壁肌肉收缩;刺激下肢可引起下肢屈曲和伸展。
学者提出脑死亡判定“三步骤”

学者提出脑死亡判定“三步骤”
健康报讯(记者褚晓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内科宿英英教授领导的课题组历时5年,首次在国内神经内科重症监护与治疗病房(N-ICU)对急性重症脑功能损伤患者进行了床旁动态监测与评价研究,结果证实,对患者脑功能损伤程度的判定,神经电生理指标预后预测准确性高于临床指标,早于临床观察;该课题还对多种分级判断标准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脑死亡的判定提出了优于国际现行做法的三步骤。
20世纪60年代,美国哈佛医学院的学者首次提出“不可逆转昏迷(脑死亡)”的概念,此后相关研究逐渐展开,但脑死亡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至今没有得到公认,临床应用仍存在许多问题。
宿英英教授等首次在N-ICU对脑血管疾病引起的脑功能损伤患者进行了心率变异研究。
首次证实了脑功能损伤后迷走神经活性指标明显下降,交感神经活性相对增强,随着脑功能损伤加重,两个神经的活性均大幅度下降,自主神经(HRV)基本消失;动态监测发现部分指标的界限值可作为判定标准,从而提高预测预后的准确性;重症患者HRV变化的半球优势消失;重症患者年龄对HRV的影响被掩盖。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课题组首次对脑死亡判定提出了“三步骤”,即临床指标判定、实验室指标判定、呼吸停止试验和阿托品实验的判定。
“三步骤”的提出将推进我国脑死亡判定标准的实施,规范判定技术和判定标准。
脑死亡的定义及标准
脑死亡的定义及标准
脑死亡是指大脑和脑干完全丧失功能,且不可逆转的状态。
这种情况下,即使心脏仍在继续跳动,但患者已经失去了所有意识和脑干功能。
通常,脑死亡的诊断需要经过严格的标准和程序。
这些标准可能会略有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1.深度昏迷:患者必须处于无意识状态,且对外界刺激没有反应。
2.脑干功能完全丧失:包括对瞳孔光反射、角膜反射、咽喉反射等
的检查。
3.停止呼吸功能:需要确认患者已经完全失去自主呼吸,即使在机
械通气支持下也无法维持。
4.无脑电活动:通过脑电图检查,患者的脑电活动呈直线或静息状
态。
5.排除可能影响诊断的因素:需要排除任何可能导致意识丧失的可
逆原因,如药物中毒或低体温等。
这些标准通常由医生团队进行评估和确认,以确保脑死亡的诊断准确无误。
在一些地区,还需要经过多次检查和不同医生的确认,才能最
终确定患者已经达到了脑死亡状态。
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志的标准
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志的标准
脑死亡是临床上一个诊断的临界值,代表了患者已经没有继续治疗的价值了。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为:
①不可逆的深度昏迷;
②无自发呼吸;
③脑干反射消失;
④脑电活动消失(电静息b
凡符合以上标准,并在24〜72小时内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即可宣告死亡。
脑死亡是指全脑功能包括脑干功能的永久性不可逆性停止,包括深昏迷、脑干反射消失、自主呼吸停止、脑电图无脑电活动。
脑死亡比心脏死亡对死亡的判定更科学,脑死亡是人作为意识形体的消亡;有利于器官移植,在心跳没有停止时摘取器官,成活率明显升高。
脑死亡后对病人无意义的抢救或安慰式的治疗措施,占用了社会的医疗资源,也加重了患者的家庭负担。
传统医学认为人的死亡标志是心跳、呼吸停止,随着医学发展、技术进步,目前认为死亡的标志还有脑死亡。
目前医学上特指的脑死亡是指病因明确的不可逆深昏迷、脑干功能丧失,因为脑干是人体的生命中枢,其中有呼吸、循环中枢,如果脑干功能丧失,人会没有自主呼吸,完全由呼吸机维持,拔除呼吸机会很快出现心跳停止。
脑死亡时可仍有心跳,但脑电图检查呈现电静息状态,诱发电位检查显示中
枢神经没有反应,脑血流图检查可以看到钉子波或震荡波。
脑死亡不是植物人状态,在植物状态时脑干功能是存在的,临床医生确定脑死亡具有明确的程序以及诊断标准。
一旦确定脑死亡,也就是宣告患者死亡。
脑死亡诊断标准
脑死亡诊断标准脑死亡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大脑、脑干和小脑完全不可逆转地丧失功能,是临床上常见的危重病情之一。
对脑死亡的准确诊断对于医学工作者和家属来说都至关重要。
因此,脑死亡的诊断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脑死亡的诊断标准,以帮助医学工作者和家属更好地了解和识别脑死亡。
首先,脑死亡的诊断需要满足一定的临床标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规定,脑死亡的诊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患者处于昏迷状态,排除了各种可能的原因;患者的脑干反射完全消失,包括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等;患者需要进行脑电图检查,确认大脑电活动完全消失;同时,还需要进行脑血流灌注显像检查,确认脑血流完全中断。
只有在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够做出脑死亡的诊断。
其次,脑死亡的诊断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评估。
包括神经系统的各项检查,如脑干反射、脑电图、脑血流灌注显像等;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实验室检查,如血液生化指标、动脉血气分析等。
这些检查和评估可以帮助医学工作者更加全面地了解患者的病情,从而做出更加准确的诊断。
最后,脑死亡的诊断需要经过多名资深医学专家的共同评估和确认。
只有在多名专家的共同认可下,才能够做出脑死亡的最终诊断。
这样可以避免个别医生主观判断的偏差,保证诊断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脑死亡的诊断标准是非常严格和细致的,需要满足一系列的临床条件和检查评估。
只有通过严格的诊断和确认,才能够做出脑死亡的最终诊断。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医学工作者和家属更好地了解和识别脑死亡,从而及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最大限度地挽救患者的生命。
《脑死亡判定标准》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
《脑死亡判定标准》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现将卫生部脑死亡判定标准起草小组起草制订的《脑死亡判定标准》和《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两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刊登如下。
脑死亡判定标准(成人)(征求意见稿)一、先决条件(1)昏迷原因明确;(2)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二、临床判定(1)深昏迷;(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3)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自主呼吸诱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
以上三项必须全部具备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确认试验(1)脑电图呈电静息;(2)经颅多普勒超声无脑血流灌注现象;(3)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
以上三项中至少有一项阳性。
四、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判定后,观察12h复查无变化,方可最后判定为脑死亡。
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脑死亡定义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不可逆转的状态,即死亡。
脑死亡判定一、先决条件(一)昏迷的原因必须明确原发性脑损伤包括颅脑外伤、脑血管疾病等;继发性脑损伤主要指缺氧性脑病,如心跳骤停、麻醉意外、溺水、窒息等。
昏迷原因不明确者不能实施脑死亡判定。
(二)排除一切可逆性昏迷的原因如急性中毒(一氧化碳中毒、镇静安眠药、麻醉药、精神药物、肌肉松弛剂等)、低温(肛温32C)、严重电介质及酸碱平衡紊乱、代谢及内分泌障碍(如肝性脑病、尿毒症脑病、非酮性高血糖脑病)及休克等。
二、临床判定(一)深昏迷1 检查方法及结果判定:用拇指分别强力压迫患者两侧眶上切迹或针刺面部,不应有任何面部肌肉活动。
用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测定昏迷评分为3 分。
2 注意事项:(1)任何刺激必须局限于头面部。
(2)在颈部以下刺激时可引起脊髓反射。
脑死亡时枕大孔以下的脊髓仍然存活,仍有脊髓反射及脊髓自动反射。
脊髓反射包括各种深反射及病理反射。
脊髓自动反射大多与刺激部位相关,刺激颈部可起头部旋转运动;刺激上肢可引起上肢屈曲、伸展、上举、旋前、旋后;刺激腹部引起腹壁肌肉收缩;刺激下肢引起下肢屈曲、伸展;进行自主呼吸诱发试验时可出现Lazarus 征(典型表现为双上肢肘屈、两肩内收、双臂上举、双手呈张力失调型姿势、双手交叉、旋前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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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发性脑损伤引起的昏迷(54%)
• 心跳骤停 • 麻醉意外 • 溺水 • 窒息
– 昏迷原因不明确者不能实施脑死亡判定
宿英英等.我国脑死亡判定标准可行性的研究及建议.中国脑血管病杂志,2008,5:529-533.
• 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 急性中毒
– 一氧化碳中毒、酒精中毒、镇静催眠药物中毒、麻醉药物中毒、抗 精神病药物中毒、肌肉松弛药物中毒
A
B
图1 正中神经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SLSEP) A:正常SLSEP B:双侧N9和一侧N13存在,双侧P14、N18和N20消失,符合SLSEP脑死亡判定标准
A
B
图3 经颅多普勒超声(TCD) A:血流信号正常 B:振荡波,符合TCD脑死亡判定标准
c
C:收缩早期尖小收缩波,符合TCD脑死亡判定标准
• 2008年卫生部脑死亡学术研讨会(准备推出标准) • 2012年卫生部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推出质控标准)
中心建立背景
实施BD判定条件基本成熟
各界有共识(但缺乏知识普及,包括医学专业) 仪器设备有配置(但不均衡) 技术人员有配备(但缺乏专业培训)
推进BD判定速度需要加快
点(医院)、面(区域)、网(全国) 积极、稳妥、合理、有序(贯彻八字方针)
▪ 重复判定
▪ 第1次判定脑死亡后,间隔12h再次判定 ▪ 两次判定结果一致
▪ 遗留问题 ▪ 可能重复判定缺失
▪ 第1次脑死亡判定后,12h内心跳停止 ▪ 拒绝再次判定或其他原因未行再次判定
▪ 医师/家属
▪ 判定步骤(3步)
– 2次判定均按临床判定、实验室确认、自主呼吸激 发试验依次进行。
• 2013年第一次会议(北京) • 2014年第二次会议(北京) • 2015年第三次会议(广州)
(1)推出脑死亡标准与规范
•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2013成人质控版)
• 临床诊断注意事项(细化) • 确认试验要求(至少2项) • 判定步骤推荐(3个步骤) • 诊断人员要求(至少2名医师)
• 强调技术规范 • 强调技术优势互补
– 2003年《征求意见稿》仅1项
2008 2014宣武医院
Chinese Medicsl Journal. 2014;127(7).
Chinese Medicsl Journal. 2014;127(7).
A B
图2 脑电图 A:健康成人清醒闭目状态下脑电图:枕叶为著的节律,调频、调幅良好 B:全部导联电静息(脑电波活动≤2 μV),符合脑电图脑死亡判定标准
•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2014儿童质控版)
• 临床诊断注意事项(细化) • 确认试验要求(至少2项) • 判定步骤推荐(3个步骤) • 诊断人员要求(至少2名医师)
脑死亡判定标准 解读
病例一(2008)
• 男性,54岁 • 第1天四肢麻木,双下肢无力 • 第2天视物成双,饮水呛咳,吞咽困难 • 第4天呼吸费力,PaO2 41mmHg,,即刻机械通气
• 腰穿
– 发病第3天压力275mmH20,白细胞数0×106,蛋白85mm/dl – 发病第14天压力310mmH20,白细胞数0×106,蛋白258mm/dl
• EMG
– 神经源性损害(轴索损害为主) – 发病第14天左正中神经F、H反射未引出
• 诊断明确,治疗好转出院
• 是昏迷吗?
– 假昏迷
• 低温(膀胱温度或肛温≤32℃) • 严重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 • 严重代谢及内分泌功能障碍
– 肝性脑病、尿毒症性脑病、低血糖或高血糖性脑病
• 临床判定
– 深昏迷
• 脊髓反射???
– 脑干反射消失(5项)
• 不能全部完成时,增加一项确认试验
– 无自主呼吸
• 靠呼吸机维持通气 • 自主呼吸激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
低氧血症导致脑损害?
去传出状态?
周围神经损伤?
第8天脑损伤评估 临床判定 脑干反射
瞳孔对光反射消失 角膜反射消失 头眼反射消失 眼前庭反射消失 咳嗽反射均消失
自主呼吸消失 意识状态不明确
– 实验室判定 • SLSEP各波消失 • EEG广泛低幅慢波 • BAEP主波正常 • TCD大脑中A和椎基 底A血流速度正常
– 意识模糊 – 瞳孔5mm,对光反应迟钝 – 双上肢肌力4级,腱反射(+);双下肢近端肌力1级,远端肌
力4级,腱反射(-);双病理征(-) – 四肢手套、袜套样针刺觉减退
第5天额纹、面纹消失,四肢肌力1~3级 第6天不睁闭眼,眼球固定,四肢自主活动和刺激反应消失
与外界失去联系 意识障碍?
– 以上3项临床判定必须全部具备
• 确认试验
– 正中神经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SLSEP)
• SLSEP显示双侧N9和(或)N13存在,P14、N18和N20消失
– 脑电图(EEG)
• EEG显示电静息
– 经颅多普勒超声(TCD)
• 前循环(双侧)、后循环 • 振荡波、尖小收缩波、血流信号消失
– 以上3项确认试验至少2项符合上述标准
《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解读
国家卫生计生委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
宿英英
中国历史与现状
中国脑死亡判定进程
• 1986年南京心肺脑复苏专题座谈会 – 脑死亡判定标准讨论
• 1999年武汉脑死亡判定标准专家研讨会 – 我国脑死亡标准(草案)
• 2003年卫生部脑死亡判定起草小组 – 《脑死亡判定标准》《脑死亡判定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推进BD判定过程中完善与改进
• 中心6项工作任务
– 推出《脑损伤评估标准与规范》
• 脑死亡评定标准与技术规范(成人质控版)(儿童质控版)
– 中华神经科杂志/中华儿科杂志(中文版) – 中华医学杂志(英文版)
– 培训考核脑损伤评定专业人员(判定人员/师资人员) – 构建网络实施脑损伤判定质控 – 完成脑损伤评估工作量 – 开展脑损伤评估研究 – 召开中国脑损伤评估学术年会
• 是脑干损伤吗?
– 颅神经损伤
• 是中枢性呼吸衰竭吗?
– 脊神经损伤
• 是必须做确认试验吗?
– 不可靠确认试验
• 脑死亡定义
–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丧失, 即死亡。
• 判定的先决条件
– 昏迷原因明确 – 排除了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 昏迷原因明确
– 原发性脑损伤引起的昏迷(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