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
医院劳务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劳务费管理,规范劳务费发放,提高劳务费使用效益,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医务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及其他劳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劳务费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劳务费发放标准第四条医院劳务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津贴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和劳务人员工作表现确定,按月发放。
第七条加班费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相关政策执行,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岗位津贴、工龄津贴、职称津贴等,根据岗位性质和人员职称确定。
第三章劳务费发放程序第九条劳务费发放实行申请、审批、核算、发放的程序。
第十条劳务人员需填写《劳务费申请表》,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对劳务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核算劳务费,并将核算结果通知劳务人员。
第十三条劳务人员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根据申诉情况,对核算结果进行核实,并及时反馈给劳务人员。
第十五条劳务费发放前,财务部门应将发放名单及金额公示,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劳务费发放时,财务部门应确保资金安全,及时足额发放。
第四章劳务费使用与管理第十七条劳务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劳务费使用范围包括:(一)劳务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基本费用;(二)劳务人员加班费、差旅费、误餐费等福利费用;(三)劳务人员培训、考核、奖励等费用;(四)其他经医院批准的费用。
第十九条劳务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确保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二)规范操作,确保财务安全;(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医院设立劳务费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劳务费管理的监督检查。
卫生院劳务提成发放方案(2篇)

卫生院劳务提成发放方案一、背景介绍卫生院作为基础医疗机构,为了激励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行劳务提成制度是必要的。
劳务提成是指卫生院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按一定比例发放额外的奖励,以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服务工作并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劳务提成激励,使医务人员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 原则:(1) 公平公正:制定劳务提成方案时,要考虑到各个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2) 鼓励奖罚并存:除了为医务人员提供额外的奖励,还要确保对工作不积极、效率低下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3) 透明公开:劳务提成方案的制定应透明可查,确保医务人员清楚了解奖励的计算和发放标准。
同时,通过定期公示工作成绩,让大家都能了解到自己和他人的表现。
三、劳务提成的计算方式1. 劳务提成比例:根据岗位不同,设置不同的提成比例,以激励不同岗位的医务人员。
2. 计算公式:劳务提成金额 = 个人劳务量× 达标金额× 提成比例其中,个人劳务量表示医务人员个人完成的任务量;达标金额是指根据卫生院的服务目标和质量标准所设定的标准金额。
四、劳务提成的分配方式1. 个人提成:个人劳务提成金额直接发放给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可选择将提成金额按一定比例拿取现金,或者将一部分或全部提成金额用于购买医疗保险、参加职工福利活动等。
2. 团队提成:将医务人员的劳务提成金额进行累计,形成团队总提成金额。
团队总提成金额将根据团队绩效评价结果的权重进行分配。
3. 分配权重:根据卫生院服务工作的绩效评价结果,对各个科室设定分配权重,以确保绩效优秀的科室和医务人员能够获得相应的激励。
五、劳务提成方案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劳务提成的发放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奖励金的正确、及时发放。
2. 评估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评估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包括工作量、工作质量、患者满意度等。
医院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xxx医院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劳务费管理,坚持勤俭办院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精神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费,是指医院发放给院内外专家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各类评审、会诊、咨询等工作的劳务报酬。
办法未列出的其他劳务费项目,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劳务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由财务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规范开支。
第二章发放标准第四条劳务费实行定额标准,上级部门有规定的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五条讲课费发放标准:(一)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三)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第六条评审费发放标准:(一)省、市级及以上课题评审聘请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二)院级课题评审每项目5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
第七条会诊费发放标准:(一)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人次一般不超过2000元;(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人次最高不超过1000元;(三)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人次最高不超过500元。
第八条咨询费执行以下标准:(一)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三)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第三章报销结算第九条劳务费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医院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及《****医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对劳务费发放的真实性负责,控制预算额度,对于未落实经费预算及超范围、超标准的支付申请,财务科一律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费用时应提供讲课通知、评审或咨询项目、会诊病人姓名及住院号、参加人员签到表、附有身份证号码及列明专家资质的费用签收单等凭证。
2023卫生院劳务提成发放方案

2023卫生院劳务提成发放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卫生院成为了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激励卫生院医务人员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并激发其工作激情,卫生院决定实施劳务提成制度。
本方案针对2023年,提出具体的卫生院劳务提成发放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劳务提成制度,激励医务人员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提高卫生院的整体绩效和服务品质。
2. 原则:a. 公平公正原则:劳务提成应按照个人绩效和贡献进行评估,保证公平公正。
b. 激励激情原则:劳务提成应能够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激情,增加工作积极性。
c. 稳定可靠原则:劳务提成制度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不能频繁变动。
三、具体劳务提成方案1. 提成对象本方案的提成对象为卫生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各类医务人员。
2. 提成计算方法本方案将根据个人的工作绩效和贡献进行提成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a. 规定各项绩效指标:为了能够客观评估医务人员的工作绩效,将设立一系列的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整体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包括患者满意度、医疗纠纷处理情况等。
- 医疗工作量评价,包括门诊挂号人次、出院人次等。
- 病人康复评价,包括康复率、复诊率等。
b. 绩效评定和排名:根据各项绩效指标的评估结果,将医务人员进行排名和评定,确定其在提成计算中的排位。
c. 提成计算公式:假设卫生院的提成总额为X元,提成对象共有N人,某医务人员的绩效排名为R(R为1至N之间的整数),那么该医务人员的提成金额Y将按照如下公式计算:Y = (N-R+1)/N * X3. 提成发放周期本方案规定提成发放周期为每季度,即每三个月发放一次。
4. 提成限制为了保证提成的公平性,本方案规定以下限制:a. 医务人员必须连续工作满一个季度方可获得提成,否则将不予发放。
b. 对于某一季度的提成金额少于100元的医务人员,将不予发放。
c. 某一季度多个医务人员的提成金额总和超过卫生院提成总额的30%时,每个医务人员的提成金额将按比例相应缩减。
xxx医院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xxx医院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院劳务费管理,坚持勤俭办院的方针,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精神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费,是指医院发放给院内外专家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各类评审、会诊、咨询等工作的劳务报酬。
办法未列出的其他劳务费项目,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劳务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由财务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规范开支。
第二章发放标准第四条劳务费实行定额标准,上级部门有规定的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五条讲课费发放标准:(一)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三)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第六条评审费发放标准:(一)省、市级及以上课题评审聘请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二)院级课题评审每项目5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
第七条会诊费发放标准:(一)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人次一般不超过2000元;(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人次最高不超过1000元;(三)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人次最高不超过500元。
第八条咨询费执行以下标准:(一)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三)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第三章报销结算第九条劳务费发放必须严格执行《***医院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及《****医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对劳务费发放的真实性负责,控制预算额度,对于未落实经费预算及超范围、超标准的支付申请,财务科一律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费用时应提供讲课通知、评审或咨询项目、会诊病人姓名及住院号、参加人员签到表、附有身份证号码及列明专家资质的费用签收单等凭证。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聘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医院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确保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合理。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学历、职称、职务、工龄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工作表现、工作成果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七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突出贡献奖等,根据医院年度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按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发放。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条薪酬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聘用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前,医院财务部门对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审核,确保薪酬发放的准确性。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二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情况调整。
第十三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医院经济效益和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每年度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特殊情况调整:因聘用人员晋升、职称评定、工龄增长等情况,可进行一次性薪酬调整。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十五条医院薪酬管理实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聘用人员薪酬信息。
第十六条聘用人员有权查询本人薪酬情况,但不得泄露他人薪酬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按劳取酬管理制度及措施

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按劳取酬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制度背景。
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按劳取酬管理制度及措施,主要是针对医疗机构的
工资管理、奖金、津贴、补贴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医疗机
构的绩效和效率。
二、制度内容。
1.工资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岗位、职称、工作量及质量等因素制定
合理的工资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工资。
2.奖金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奖金制度,根据员
工岗位、绩效、贡献等因素进行奖励。
3.津贴和补贴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工作特点,制定津贴和补贴方案,并确保合法合规,透明公开。
4.绩效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工资
和奖金,激励员工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
5.员工福利管理:医疗机构应关注员工的生活福利,为员工提供合理
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三、制度实施。
1.落实制度:医疗机构应切实落实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绩效和
福利等各项待遇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
2.审计监督:医疗机构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工资管理和奖励
制度进行审计和监督。
3.改进完善: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绩效和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总结。
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按劳取酬管理制度及措施的实施,不仅能够维护员
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机构的稳定发展,还能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建设健康中国做出贡献。
卫生院劳务提成发放方案

卫生院劳务提成发放方案
卫生院劳务提成发放方案
卫生院是为百姓服务的医疗机构,其医务人员是维护人民健康的重要力量。
为了激励医护人员积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卫生院应该建立一个合理的劳务提成制度。
第一步:制定劳务提成方案
卫生院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劳务提成方案,该方案应明确向哪些职业人员开放,具体提成的计算方式以及提成金额的高低等。
提成的计算应该根据个人的工作量和质量进行评定,并且劳务提成的比例应与市场水平相符合,以保证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努力程度。
第二步:公布劳务提成方案
为了让医务人员理解并接受新的劳务提成方案,卫生院应该将该方案在医务人员中进行广泛宣传。
在宣传中,要强调该提成制度的正当性和科学合理性,以及对维护人民健康有重要作用的意义。
第三步:执行劳务提成方案
卫生院应该按照制定好的计划开展劳务提成的发放工作。
在发放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计算规则进行,确保发放金额的精确性。
同时也要注意及时发放,以防医务人员产生不必要的抱怨。
第四步:评估劳务提成方案
卫生院应定期对劳务提成方案进行评估,了解其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评估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医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总结
卫生院的医护人员是科学发展、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更好地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应该建立一个合理科学、公正公平的劳务提成制度。
这个制度不仅可以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可以提高卫生院的服务质量,使人民群众更好地获得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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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医院各类劳务酬金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范围
1.接受医院邀请和聘请,来院讲座、学术报告以及为医院提供指导、评审和承担与医院建设有关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劳务酬金。
2.接受医院邀请来院为危重病人、特殊病人进行会诊、手术的外院专家的劳务酬金。
3.各类上级行政部门到医院进行项目验收或检查的人员的劳务酬金。
4.教师承担学生各种教学工作任务的劳务酬金(主要包括授课、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指导以及毕业设计指导等)。
5.院内教职工在院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讲座的劳务酬
金。
6.院内教职工参加所在单位(部门)职责范围外的有关
活动的劳务酬金。
7.医院招聘考试工作人员、考官等。
8.医院组织的外出的体检、健康扶贫、义诊等。
9.医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二、发放标准
(一)医院邀请来院作学术报告、学术讲座的院外专家
的劳务酬金,参照《管理办法》()及《》文件规定,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四学时,下同)元,正高级技
术职称每半天元,副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本项酬金列支学术活动费。
(二)请市内专家、教师为医院职工进行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每半天/次元。
(三)邀请市内专家到医院会诊,每次至元,手术会诊根据手术难度,每次至元,材料及设备按照价格单独付费。
(四)各类上级行政部门到医院进行项目验收或检查的人员的劳务酬金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五)院内教职工以专家身份在院内开展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继续教育等按照以下标准发放劳动报酬。
院、市级:正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副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中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
省级:正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副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
国家级:正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副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元。
(六)各专业委员会评审劳务酬金标准
由医院组织各类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组织的各类项目评审,按以下标准给予劳务酬金:医院专家评审,每半天元;院外专家会议评审,每半天元。
工作人员每半天元。
(七)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劳务费标准
考官:省、校派(含纪检监察)元/人/天;医院主考官元/人/天;医院考官元/人/天;半天按1/2标准支付。
命题组卷:理论卷元/套;技能卷、面试卷各元/套。
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元/人/天,半天按1/2标准支付。
(八)医院评标工作劳务报酬。
医院专家评审,每半天元;院外专家会议评审,每半天元。
工作人员每半天元。
(九)医院组织的外出体检、健康扶贫、义诊元/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实际安排1天者,给予元/天的伙食补助。
三、发放程序
医院各类劳务酬金由牵头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负责汇总申报,经财务科审核后,报牵头部门的分管院领导及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双审批,按财务工作相关规定,由财务科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