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四项监督制度 筑牢选人用人安全屏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体会(3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体会以实绩论英雄,凭德才用干部,让选人用____力在阳光下公正运行____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__和____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重要举措。
“四项监督制度”为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杜绝干部选任违规违纪、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供了有力武器和制度保障。
作为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我深感以“四项监督制度”为纲为鉴,选好人、用对人是职责所托、使命所在。
学习贯彻好“四项监督制度”,关键在于把选人用人置于阳光之下,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____选拔任用的满意度和认同度。
树好“风向标”,变“伯乐相马”为“跑场____”。
群众评价干部工作,____的是用人的标准是否统一、用人的程序是否合法,所选用的干部是不是干出了实实在在的成绩。
用对一个干部,就会推动一项事业,让群众得到实惠,使群众拥护,从而提升我们干部工作的公信度;反之,就会阻碍事业进步,损害群众的利益,让群众失望,从而降低我们干部工作公信度。
因此,要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运用竞争性办法选拔干部,实行“跑场____”。
这对干部个人而言,既是压力,也是积极进取的动力;对整个队伍建设而言,既能够有效激发干____伍活力,也是有效防止“在少数人中选人”和“少数人选人”的好办法。
结合我市实际,近年来我们注重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民生工程、信访稳定等一些急、难、险、重的一线岗位上培养选拔一批有实绩、勇担当、敢负责的干部,把最优秀的干部用在了最关键的岗位上,让“千里马”在赛场上脱颖而出。
市委大力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先后在教育系统、城建系统、国资系统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试点工作,全市共有____名干部通过竞争走上科级领导岗位。
特别是以来,连续____年拿出____个县级职位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公开选拔。
通过公开选拔、同场竞技,使更多的“民生”书记、“项目”局长脱颖而出,在全市营造出“服务发展、一心为民”的干事创业氛围。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解读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解读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
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离任检查办法》)。
上述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
是指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有力武器,对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重要意义。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理解、正确把握和执行好四项监督制度,现作如下解读:一、四项监督制度的定位与作用(一)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实践总结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在2009年5月召开的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李源潮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围绕坚决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出“一个目标、三个办法”。
2010年3月召开的全国干部监督座谈会对2010年的整治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提出了“六个强化”。
四项监督制度就是根据工作需要,针对干部选任中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
其目的,就是要更加严格地规范选人用人权力、监督选人用人行为。
(二)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成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把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作为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突破项目,提出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等用人问责制度。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体会

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体会近年来,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构建一套科学、公正、公开、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为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策部署,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引入了四项监督制度,即推动领导干部任职向市、县乡镇扩展、实行“人事干部政治体检”、推行公开竞聘制度、探索干部能力测试制度。
在这四项监督制度的引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提高了公平公正性,确保了选拔任用出的人才真正能够胜任岗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
推动领导干部任职向市、县乡镇扩展的制度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基层工作的重视。
过去,往往将重要岗位担任者局限在中央和省级机关,这不利于培养和选拔一线干部。
现在,推动领导干部任职向市、县乡镇扩展,能够让干部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增强基层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推动基层工作的开展,真正做到选人用人与基层工作需求对接。
通过这项监督制度的引导,可以避免干部层层跳级、层层晋升的问题,保证了选人用人的合理性。
实行“人事干部政治体检”的制度,是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政治素质要求的进一步强化。
政治是干部最根本的品质,是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首要要素。
通过实施“政治体检”,能够对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切实把握干部的政治表现、政治水平和政治道德等方面的情况。
这既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重要审查,也是对干部的一种负责任的关怀。
通过政治体检,可以促使广大干部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推行公开竞聘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化的一种体现。
公开竞聘制度的实施,让选人用人的程序更加规范,避免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各种黑箱操作。
通过公开竞聘,可以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是经过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而脱颖而出的优秀人才。
这种选拔方式,能够更好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实施公开竞聘,也有利于干部队伍的优胜劣汰,促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任用过程。
以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
1. 任前廉政审查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之前进行廉政审查,对候选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防止腐败分子和品行不端的人员被提拔任用,确保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2. 考察材料公示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应当将参加考察的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公示,供社会各界监督。
通过公示,可以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候选人的情况有更多的了解,防止腐败问题的出现,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3. 审议群众意见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应当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岗位进行听取。
通过听取群众的意见,可以了解干部的实际表现和能力,避免干部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和群众联系,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监督。
4. 后续跟踪评估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之后,要对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跟踪评估。
通过对干部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
以上就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四项监督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可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有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保持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组工干部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三篇)

组工干部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作为组织工作的干部,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是我们履行职责、促进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在学习过程中,我深感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四项监督制度能够有效地防止干部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干部作为组织的领导者和决策者,拥有相当的权力,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就很容易出现滥用权力、搞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
四项监督制度对各个层级的干部进行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保护了组织的利益。
其次,四项监督制度能够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通过四项监督制度,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将服务群众、履行职责作为首要任务,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这样的监督机制可以激励干部积极主动地为人民服务,推动工作的落实,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再次,四项监督制度能够促进干部作风建设。
四项监督制度涵盖了群众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广泛汇集了全社会的监督力量。
这种多方位的监督机制能够让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自觉纠正自己的不足和错误,促进了干部作风的建设。
最后,四项监督制度能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群众满意度。
通过四项监督制度,干部必须时刻维护党的形象,保证党的政策和决策能够得到贯彻执行。
这样的监督机制能够激励干部更加用心用力做好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从而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
综上所述,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学习和实践,我认识到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和价值,坚定了要认真贯彻执行的决心。
只有不断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才能够构建一个廉洁、高效的组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组工干部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二)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是党中央对于党员干部的一项重要要求,也是组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
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深入学习这一制度,增强自身的监督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党性修养。
以下是我对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要强化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水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水平
中共齐市昂昂溪区委组织部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水平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 行)》 《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水平
4、《离任检查办法》的大体情况。
这个办法共12条,除第一和最后三条规定目的、适用范围和实施日期外, 有8条围绕检查什么、如何检查来规定的。
近期有一省对即将离任的10名县委书记进行了离任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县 (市、区)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干部群众的 民主评议情况也比较好。但在职数配备、档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 问题。谨防严格的“离任检查”制度被架空 。 事后检查的特点决定了其作用的局限性。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水平
2、大力宣传监督人人有责、监督需要广大党员群众广泛支持的 思想。
这些年来,正是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强烈的政治诉求,我们在干部工作中逐步扩 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逐渐探索形成了一些以民主监督为主要内 容的好制度、好办法、好经验。
选拔工作的整个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要采取多层次、多形式,加强和改 进宣传工作,使之达到入脑、入心,不断扩大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度。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水平
1、广泛宣传党员干部要接受监督,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
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匡正选人用人之风

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匡正选人用人之风——吴立斌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筑牢“防火墙”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
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
现实工作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出了问题难以追究到位,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四项监督制度是相互衔接配套,连为一体,环环相扣的,其涉及的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将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了监督范围,并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真正把那些品德优良、淡泊名利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才能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整个干部队伍才会始终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定必须抓好学习和宣传。
要采取党校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内容。
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必须抓好督查。
要加强督促检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对用人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真正使选人用人工作进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充分发挥出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带动和团结群众更好推进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项监督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紧箍咒”、是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安全阀”、是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硬措施”。
只有把四项监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杜绝干部选拔任用上的腐败,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党和人民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这四项监督制度彼此衔接配套,初步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监督链,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难点方面,实现了重大冲破和创新。结合本人自身工作来看,我个人以为这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发布实施,是对干部监监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确实是要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学会做人、做事,学会立德、立言、立行,尽力使自己成长为一名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下面,结合自己的学习明白得,谈几点粗浅熟悉和体会。
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近期,我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方式(试行)》等中央发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通过学习,我深刻熟悉到,成立和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重要举措,关于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及时有效觉察和处置违规违纪行为,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中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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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四项监督制度
筑牢选人用人安全保障
三亚市水务局许克峥
二〇一〇年五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是中央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
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对于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一、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
选好人才,用好人才,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重要基础。
2002年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起严格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但在现实中,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仍发生了许多不尽如人意的现象,重要原因就在于缺失了具体的、明细的、可操作性的责任追究制度。
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弥补了制度系统性方面的缺漏,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证。
(一)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
的主题,关系着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
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二)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制度依据。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
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
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
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三)四项监督制度构成完善的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四项监督制度,是党中央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
它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构建系统的“防控网”。
《责任追究办法》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了责任追究的主要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杀手锏”;《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报告的有关事项和审核程序,前移了监督关口,为选人用人安装了“过滤器”;《“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强化了全委会在用人监督上的作用,为评估选人用人效果提供了“度量衡”;《离任检查办法》规定市县党委书记即将离任时,要对其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可以说是一种“用人审计”。
四项制度全面加以实施,将有力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进行。
二、增强责任感,坚决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
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一)加强选人用人的权力监督。
监督的不到位或是缺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权利的不对等。
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难,下级监督太险的情况使落实监督成为一项“艰难的任务”。
要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就必须落实以权力制约权力,
对权力实行分工制衡,并使各部分权力相对独立而又相互制衡,明确各级权力界限,确保任何权力都是有限的权力,都是有范围的限制和有外在约束的权利。
此外,提高自我监督意识也是选人用人的重要保障。
孔子说得好,“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礼,有礼且格”。
最有效而又最直接的监督是自我监督。
要落实四项监督就要让责任追究深入领导干部心中,更要让领导干部时刻警醒,真正承担起选拔优秀干部和为民服务的责任。
(二)高度重视选拔干部的前置工作。
一项好的制度并不是事后的亡羊补牢,而是事前的未雨绸缪,要落实四项监督就要着重从“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角度去理解和把握四项监督制度。
在学习和宣传四项监督制度的时候注重把握如何做,而不是紧盯做了会如何,要多从该如何做的角度考量,这样不仅可以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更有利于广大干部群众对行政程序与原则的了解,对行政行为的理解,从而缓解不必要的因素引起的干群关系紧张,确保将选拔干部的工作置于阳光下。
(三)严格落实事后问责。
对领导干部的问责落到实处才能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积极性,如果领导干部问责制治只是喊“狼来了”的故事,不仅会打击群众参加监督的积极性,更会影响群众对干部问责制、对干部监督、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
问责制是对党政干部领导责任、间接责任、过失责任的追究,不能“温柔的问责”,更不能让问责成为领导干部出事后的避风港。
落实问责应该公开透明,按规矩办,按制度办,
这是对人民监督的负责,也是对有邪念的领导干部的警示,可以激励更多的群众参与到领导干部的监督中来,进一步营造选拔党政干部的良好环境。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将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