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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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效、适用及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4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制(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

目的

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制(修)订《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适用范围

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1.2.2 过闸多用途船舶主尺度,按照主要运输货品种类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一般要求

1.3.1 本尺度系列包含过闸运输船舶航行区域、所载主要货类及船型序列等信息提示。除另有说明外,用户可根据需求按船舶种类、船型名称,选取相应的船舶主尺度。

1.3.2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船舶主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1.3.3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的限制条件。

1.3.4 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1.3.5 需在其他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1.3.6 船舶(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且应满足海事部门对最低对岸航速的要求。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1.3.7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满足《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13号)。

1.3.8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部门及相应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

1.3.9 按本尺度系列建造的船舶应符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船舶的主尺度偏差-总长及总宽允许偏差范围为:L/1000mm及B/1000mm。

定义

本尺度系列采用定义如下:

总长—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离。符号:L OA 。

总宽—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符号:B OA。

适用航域—符合某一尺度系列之过闸船舶,其可允许通过的内河限制水域。

生效、适用及解释

1.5.1 本尺度系列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1.5.2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尺度系列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1.5.3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

通运输部批准。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的内河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与驳船组成船队的总长、总宽应控制在航道、船闸允许的范围内。

表2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的内河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几大流域水系图

几大流域水系图 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又名扬子江,河流长度仅次于尼罗河与亚马孙河,入海水量仅次于亚马孙河与刚果河,均居世界第三位。 流域概况长江发源于唐古拉山脉主峰格拉丹东雪山西南侧(见彩图长江河源──唐古拉山脉格拉丹东雪山西南坡冰川),干流经青、藏、川、滇、鄂、湘、赣、皖、苏、沪,支流涉及黔、桂、甘、陕、豫、粤、浙、闽,共计18省、自治区、直辖市。干流长6300km,流域面积180.7万km 。较大支流有:雅砻江、岷江、嘉陵江、乌江、湘江、沅江、汉江、赣江等8条,流域面积均在8 0000km 以上。干流自江源至宜昌为上游,河长4510km,除四川盆地外,多流经高山峡谷,坡陡流急,落差5360m,占全江总落差的98.9%。其中江源至当曲长约360km,称沱沱河;当曲至玉树巴塘河口长约820km,称通天河;巴塘河口至宜宾长约2300km,称金沙江;宜宾至宜昌长约1000km,称川江。川江下段自奉节至南津关长209km为著名的三峡宜昌以下进入中下游平原。宜昌至鄱阳湖湖口为中游,长约940km。湖口以下为下游,长约850km。中游河段内,自湖北枝城至洞庭湖出口城陵矶长约340km,称荆江,河道蜿蜒曲折,两岸地势低洼,是长江防洪形势最为严峻的一段。中下游平原湖泊星罗密布,主要通江湖泊有洞庭湖、鄱阳湖、巢湖、太湖等四大淡水湖。

珠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四个水系组成,分布于中国的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六个省(自治区)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东北部。珠江的主流是西江,发源于云南省境内的马雄山,在广东省珠海市的磨刀门注入南海,全长2214km。全流域面积45.37万km ,其中中国境内面积44.21万km 。 流域概况珠江流域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水资源丰富,多年平均年径流量3360亿m ,仅次于长江,居中国第二位。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1477mm。汛期降水强度大,汇流速度快,容易形成峰高量大历时长的流域性洪水,对经济发达的珠江下游及三角洲造成严重威胁。枯水期也会连续三个月无雨或少雨,造成春旱或秋旱。珠江自云贵高原至南海之滨,干流总落差2136m,全流域水能理论蕴藏量3348万kW,主要集中在西江南盘江下游和红水河及黔江河段,可开发水电装机容量2512万kW,是中国水电开发建设基地之一。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10

前言 淮河是我国最早进行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河流之一,经过多年治理,淮河水质有了比较明显的改善。安徽省地处淮河流域中游,流域内高密度的人口分布,高强度的工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的水体污染。在“九五”和“十五”流域水污染防治期间,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有效地遏制了淮河水污染的加剧。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流域水体污染依然严重,特别是一些主要支流污染比较突出,入境污染严重;治污项目市场化程度不高,运转资金落实困难;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意识差,执法难度大;治污体制和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理顺等,治理的预期目标尚未实现。我们记忆犹新的1994、1995、2O04年沙颖河、淮河干流连续发生大面积水污染事故,对我省沿淮广大地区工农业生产和城镇供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有必要实施安徽省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和整个流域水污染防治协调一致,进一步遏制和治理淮河水污染,改善水质,使其更好地为我省流域经济发展服务。 2008年1月11~1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安徽时作出重要指示:要重点搞好淮河、巢湖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让江河湖泊得以休养生息、恢复生机。在此之前,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这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环保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基础上,对河流污染防治工作做出的新的部署;安徽省人民政府也在皖政[2007]41号文中对进一步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出明确要求。这些都体现了党和各级政府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决心。

本《方案》的编制,以党和国家的相关要求作为指导方针,在认真分析总结淮河污染治理的经验和教训基础上,广泛汲取河流治理的经验,注重和流域整体相关规划的衔接,力求在更高层次上提出未来一个时期适合安徽省淮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治理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作为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重要补充、完善和提高,并为“十二五”具体规划内容进行摸索和项目贮备,从而利于统筹各方面的力量,在安徽省淮河流域综合治理上协调一致,合力攻坚,促进淮河综合治理迈上新台阶。 本《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以近5年为主,并展望到今后10年左右。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 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目录 1通则....................................................... 1.1目的 ................................................... 1.2适用范围 ............................................... 1.3一般要求 ............................................... 1.4定义 ...................................................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 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

前言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制(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9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船舶过闸航行安全和长江三峡及葛洲坝枢纽安全,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以下简称“过闸安检”)活动。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过闸安检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负责监督管理过闸安检。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以下简称“三峡局”)负责实施过闸安检。 长江海事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按职责分工,指导过闸安检业务工作。 第四条长江流域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人、管理人依照相关法规,加强船舶装载作业管理,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有关要求,强化旅客安全检查,消除过闸船舶安全隐患。 第五条过闸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建立过闸安全保卫制度或船舶保安计划,健全安全自查制度,督促过闸船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开展自查。 第六条过闸船舶应于每次过闸前接受过闸安检。未通过过闸安检的船舶,不得通过长江三峡船闸、升船机或葛洲坝船闸。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检的

除外。 第二章过闸船舶安全自查 第七条过闸船舶接受过闸安检前应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货物适装、安保情况正常。 第八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证书、文书、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第九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下列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一) 机电设备,主要包括:主机、辅机、操舵装置等机电设备,应急电源、应急操舵装置等应急设备。 (二) 航行和通信设备,主要包括:甚高频(VHF)、卫星导航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雷达、罗经、电子航道图系统等。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2012年第69号)

附件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目录 1通则 (2) 1.1目的 (2) 1.2适用范围 (2) 1.3一般要求 (2) 1.4定义 (3)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3) 2.长江水系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 3长江水系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 4 长江水系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 5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0) 6 湘江过闸自航自卸砂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10)

前言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长江水系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长江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 1.1目的 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制(修)订《长江水系通过枢纽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 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通过长江水系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滚装货船等运输船舶,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1.2.2 通过船闸、升船机的多用途船舶主尺度,按照主要运输货品种类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一般要求 1.3.1 本尺度系列包含过闸运输船舶航行区域、所载主要货类及船型序列等信息提示。除另有说明外,用户可根据需求按船舶种类、船型名称,选取相应的船舶主尺度。 1.3.2 长江水系通过船闸、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不含三峡升船机)船舶主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1.3.3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通航建筑物的限制条件。 1.3.4 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通航建筑物、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1.3.5 需在其他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1.3.6 船舶(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且应满足海事部门对最低对岸航速的要求。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江苏省淮河流域水系

二、淮河水系 淮河源于河南省桐柏山,流经豫、皖、苏三省。古淮河“东会于泗沂,东入于海”。黄河夺淮以后,淮阴以下淮河河床被黄河侵占,一度黄淮合流,于云梯关入海。由于河身淤高,加之人工“蓄清刷黄”,沂沭泗诸河逐渐与淮河分离,淮河在淮阴以西壅塞潴积成洪泽湖。黄淮交相侵犯,洪泽湖大堤不断溃决,洪水又泛滥于里下河地区入海,并逐步南移泄入长江。清咸丰元年(1851年),淮水冲决洪泽湖大堤礼坝,经三河穿高宝湖、邵伯湖南下入江,逐步形成淮河入江水道。咸丰五年黄河北徙,黄淮分离,留下一条废黄河,成为淮河水系与沂沭泗水系的分水岭。 淮河从源头经洪泽湖入江或入海,全长都在1000余公里,流域面积19万平方公里。江苏淮河水系的范围,为北界废黄河,南抵通扬运河及如泰运河,面积 3.79万平方公里。洪泽湖承接淮河干支流来水,洪泽湖以下称为淮河下游。经过建国后的治理,淮河下游有淮河入江水道、苏北灌溉总渠(简称“灌溉总渠”或“总渠”)、淮沭新河(淮沭河段)分泄淮河洪水入江、入海。里运河以东的里下河腹部及滨海垦区各河,直接排水入海。 江苏淮河水系分为洪泽湖上游入湖水系、洪泽湖下游水系、里下河腹部水系、滨海垦区水系和废黄河水系等5个水系。 (一)洪泽湖上游入湖水系 洪泽湖是淮河流域最大的湖泊型拦洪蓄水库。淮河干流过浮山后,经泊岗引河南下,在盱眙老子山入湖;南岸有池河、北岸有漴潼河(现怀洪新河)、新汴河、新老濉河、徐洪河等支流直接入湖;周边沿湖地区还有10多条引排河道直接入湖。 洪泽湖是在黄河夺淮期间,黄淮水不断壅积,由破釜、白水、万家、泥墩、富陵等湖逐渐串连扩大,至明万历七年(1579年)基本形成。洪泽湖大堤经历代修筑,成为淮河下游防洪屏障。大堤南自盱眙县张大庄,经洪泽县蒋坝、高良涧,至淮阴县码头镇老坝头,长67.25公里,控制淮河流域面积15.8万平方公里。湖底高程10~11米。在湖水位13米时平蓄不破圩,水面积为2152平方公里(1957年资料);最高水位17米时沿湖破圩后最大水面积为4222平方公里。死水位为11.0米,库容 6.4亿立方米。80年代后期,死水位调整为11.3米,死库容10.45亿立方米。在湖水位13米时,库容41.92亿立方米。最高洪水位17米时,库容176亿立方米。 淮河干流从淮源到豫、皖两省交界的洪河口为上段,长364公里,流域面积 3.06万平方公里。洪河口到洪泽湖三河闸为中段,长490公里,流域面积12.74万平方公里。三河闸至入江口三江营为下段,长158公里,流域面积 3.2万平方公里。汇入淮河的支流,集水面积大于2000平方公里的有16条,1000~2000平方公里的有21条。淮河干流过蚌埠、临淮关、五河,东流至浮山入江苏境,后又转向东北经峰山、双沟又折向南,沿苏皖

船舶主尺度确定

3船舶主要要素的确定 3.1船舶主尺度初估 3.1.1船长(Loa&Lpp) 船长L是表征船舶大小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⑴浮力 L的增减,对排水量的影响很大。当船的各部分重量之后大于排水量时,可以通过加大L来解决重量与浮力的平衡问题,但影响的面较广。 ⑵航速 L对船舶阻力有较大影响,在不同的傅劳德数Fn下,Rt及Rr 占总阻力的百分数是变化的。在对Fn﹤0.25~0.30的低速船舶,可以考虑不使阻力激烈增加而经济上有利的经济船长Le的概念。 ⑶总布置包括舱容和甲板面积两个方面,L选小了,布置不下;L选太大了又不紧凑。所以存在一个满足容积及甲板面积要求的适度L。 ⑷操纵性加大L将使船舶全速回转时的直径加大,并使船在曲折和狭窄的航道中航行增加困难,但有利于保持航向稳定性。 ⑸经济性这里主要是指船体重量等变化引起的船造价的增减。增加L将导致船体钢料等重量又加大的增加,如要保持船有相同的载重量,则船的排水量将加大,造价及相应的费用增加。同时,L的大小又将使船的快速性能不同,会影响到船舶的运营成本。 另外,船长的大小对耐波性、抗沉性和总纵强度等方面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 本船设计过程中,船长的确定主要包括总长度Loa和垂线间长Lpp。我们通过型船的一些统计,得出来总长与垂线间长一般有以下关系

图3-1 Lpp与Loa线性关系 y = 0.9795x - 6.5939 R2 = 0.9957 (3-1)这是一组线性相关度非常高的数据,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这个线性回归公式,来估算出垂线间长。故在任务书给定总长为75米级时,不妨就取Loa=75m,则可以得到相对应的垂线间长Lpp=66.87m。 3.1.2型宽B 在满足船宽尺度限制的条件下,选择船宽时首先考虑的基本因素是:浮力,总布置(舱容及布置地位)和初稳性高(上,下限要求)。最小船宽常由稳性下限调节和总布置要求所决定,这对于小型船舶和布置地位型船尤其是这样。 a. 从布置地位看,增大船宽可增加舱室宽度,加大甲板面积,对船舶的布置及使用一般是有利的。 b.从稳性要求看,船宽增大对提高船舶的稳性有显著的效果,但B偏大,Gm上升有可能不利于倾角较大时的大倾角稳性。 近代拖网渔船,包括远洋拖网渔船在内,由于机械化程度日益提高,为了便于布置,同时满足对容积的需求,型宽B已较以前有所增加,但L/B已很少大于6。经过资料统计2000年至今远洋拖网渔船L/B集中在4.6~6之间。 初估主尺度时,选取L/B=4.6,则B=Lpp/(L/B)=14.23m 3.1.3型深H 型深对于布置地位型要求的船舶,它取决于舱内的布置地位。 从对稳性的影响来看,增大型深会引起重心高度的增加,加大风压倾侧力矩,但型深加大能使甲板入水角增大,增加稳性复原力臂曲线下的面积和最大复原力臂对应角。因此,增加型深由于重心升高会减小初稳性高,但对大倾角稳性可能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目录 1通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效、适用及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4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制(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 目的 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制(修)订《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适用范围 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1.2.2 过闸多用途船舶主尺度,按照主要运输货品种类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一般要求 1.3.1 本尺度系列包含过闸运输船舶航行区域、所载主要货类及船型序列等信息提示。除另有说明外,用户可根据需求按船舶种类、船型名称,选取相应的船舶主尺度。 1.3.2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船舶主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1.3.3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的限制条件。 1.3.4 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1.3.5 需在其他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1.3.6 船舶(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且应满足海事部门对最低对岸航速的要求。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1.3.7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满足《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13号)。 1.3.8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部门及相应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 1.3.9 按本尺度系列建造的船舶应符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船舶的主尺度偏差-总长及总宽允许偏差范围为:L/1000mm及B/1000mm。 定义 本尺度系列采用定义如下: 总长—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离。符号:L OA 。 总宽—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符号:B OA。 适用航域—符合某一尺度系列之过闸船舶,其可允许通过的内河限制水域。 生效、适用及解释 1.5.1 本尺度系列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1.5.2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尺度系列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1.5.3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交通运输部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修订征求意见稿)

前言 《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自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结构调整及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进一步推进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工作,根据《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在分析和总结《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对原主尺度系列标准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系列标准中有关定义及要求,对船舶种类及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并基于运输需求的变化和航道、通航设施条件的改善,对船型主尺度进行了补充。

目录 1.通则 (1) 1.1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一般要求 (1) 1.4定义 (1)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2) 2.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干散货船 (3) 2.1范围 (3) 2.2主尺度系列 (3) 3.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液货船(包括油船、化学品船) (4) 3.1范围 (4) 3.2主尺度系列 (4) 4.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驳船 (5) 4.1范围 (5) 4.2主尺度系列 (5) 5.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集装箱船 (6) 5.1范围 (6) 5.2主尺度系列 (6) 6.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客滚船 (7) 6.1范围 (7) 6.2主尺度系列 (7) 7.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滚装货船(商品汽车运输船) (8) 7.1范围 (8) 7.2主尺度系列 (8) 8。川江及三峡库区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普通客船 (9) 8.1范围 (9) 8.2主尺度系列 (9) 附录 条款简要说明 (10)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8384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船舶过闸航行安全和长江三峡及葛洲坝枢纽安全,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以下简称“过闸安检”)活动。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过闸安检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负责监督管理过闸安检。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以下简称“三峡局”)负责实施过闸安检。 长江海事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按职责分工,指导过闸安检业务工作。 第四条长江流域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人、管理人依照相关法规,加强船舶装载作业管理,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有关要求,强化旅客安全检查,消除过闸船舶安全隐患。 第五条过闸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建立过闸安全保卫制度或船舶保安计划,健全安全自查制度,督促过闸船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开展自查。 第六条过闸船舶应于每次过闸前接受过闸安检。未通过过闸安检的船舶,不得通过长江三峡船闸、升船机或葛洲坝船闸。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检的

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概要

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征求意见稿)

目录 前言 ..................................................... II 1通则 (1) 1.1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一般要求 (1) 1.4定义 (2)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2) 2.长江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 3长江干线过闸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 4长江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 5长江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4) 6长江干线过闸滚装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5)

前言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修订了长江干线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 1.1目的 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修订《长江干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 1.2.1本尺度系列适用航行于长江干线船闸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滚装货船等标准船型,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的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舶等非运输船舶。 1.2.2 多用途过闸船舶主尺度,按照主要运输货品种类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一般要求 1.3.1 本尺度系列的船型名称包含过闸运输船舶航行区域、所载主要货类及船型序列等信息提示。除另有说明外,用户可根据需求按各船型名称、种类,选取相应的船舶主尺度。 1.3.2 过闸船舶主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1.3.3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的限制条件。 1.3.4 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1.3.5 需在长江干线和其他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1.3.6 船舶(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且应满足海事部门最低对岸航速要求。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1.3.7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满足《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13号)。 1.3.8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部门及相应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

河南省水系概况图文版

河南境内的河流 (河南水系) 河南省地跨淮河、长江、黄河、海河四大流域,其流域面积分别为8.61万、2.77万、3.60万、1.53万km2。全省100km2以上的河流有493条。其中,河流流域面积超过10000km2的9条,为黄河、洛河、沁河、淮河、沙河、洪河、卫河、白河、丹江;5 000~10 000km2的8条,为伊河、金堤河、史河、汝河、北汝河、颍河、贾鲁河、唐河;1000~5000km2的43条;100~1000km2的433条。按流域范围划分:100km2以上的河流,黄河流域93条;淮河流域271条;海河流域54条,长江流域75条。因受地形影响,大部分河流发源于西部、西北部和东南部的山区,流经河南省的形式可分为4类:即穿越省境的过境河流;发源地在河南的出境河流;发源地在外省而在河南汇流及干流入境的河流;以及全部在省内的境内河流。

黄河流经三门峡 一、黄河流域河流 黄河干流在灵宝市进入河南省境,流经三门峡、洛阳、郑州、焦作、新乡、开封、濮阳7个市中的24个县(市、区)。黄河干流孟津以西是一段狭谷,水流湍急,孟津以东进入平原,水流骤缓,泥沙大量沉积,河床逐年淤高,两岸设堤,堤距5~20km,主流摆动不定,为游荡性河流。花园口以下,河床高出大堤背河地面4~8m,形成悬河,涨洪时期,威胁着下游广大地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为防汛的心腹之患。干流流经兰考县三义寨后,转为东北行,基本上成为河南、 山东的省界,至台前县张庄附近出省,横贯全省长达711km。黄河在省境内的主

要支流有伊河、洛河、沁河、弘农涧、漭河、金堤河、天然文岩渠等。伊、洛、沁河是黄河三门峡以下洪水的主要发源地。 (一)洛河水系 洛河发源于陕西省蓝田县境,流经河南省的卢氏、洛宁、宜阳、洛阳、偃师,于巩义市神北村汇入黄河,总流域面积19056km2,省内河长366km。省内面积17400km2。主要支流伊河发源于栾川县熊耳山,流经嵩县、伊川、洛阳于偃师县杨村汇入洛河,河长268km,流域面积6120km2。伊、洛河夹河滩地低洼,易发洪涝灾害。 洛阳洛河 (二)沁河水系 沁河发源于山西省平遥县黑城村,由济源市辛庄乡火滩村进入河南省境,经沁阳、博爱、温县至武陟县方陵汇入黄河。总流域面积13532km2,省内面积3023km2,省内河长135km。沁河在济源五龙口以下进入冲积平原,河床淤积,高出堤外地面2~4m,形成悬河。主要支流丹河发源于山西省高平县丹珠岭,流经

江西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说明-江西标准化

附件2 《江西省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修订说 明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的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推荐性地方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赣质监标字〔2017〕4号)》的通知,江西省港航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江西省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主尺度系列》)的修订工作。 江西省港航管理局成立了专门修订工作小组,修订工作历经半年的时间,在经过对船舶设计单位、航运公司和船东代表等行业内外的调查研究、收集了国内对过闸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有关资料、咨询了相关专家对该《主尺度系列》修订意见等基础上,并结合近年来该《主尺度系列》实际应用情况以及我省内河水系航道条件的变化,修订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从而提出了该系列的修订稿。 一、修订背景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调整航运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内河船舶技术进步,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利用率,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降低内河船舶运输成本,提高内河航运竞争力,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修)订内河运输船舶主尺度系列标准,是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提高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2年12月25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及有关规定的公告”发布了《长江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统称《主尺度系列》),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2013年4月1日之后新建(含重大改建)的过闸运输船舶需符合《主尺度系列》。赣江和信江作为江西省境内的内河运输主干道和国家规划的“十八线”内河高等级航道,赣江和信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已纳入《主尺度系列》。 江西省经过多年的船舶标准化工作,淘汰了一批吨位小、安全性能差、污染严重的老旧船舶,降低了运输成本,提高了运输效率,促进了江西省运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增强了江西省的水运市场竞争力。近年来,随着江西省内河各水系航道条件不同程度改善,沿江产业结构、水路运输货物种类和流向有所变化,船舶运力结构也发生了改变。 二、修订依据 由于江西省内河目前实施的“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2012年制订实施的,未能充分体现上述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市场需求,通过函调、实地调研、客户走访等多种方式收集船东、航运企业、管理部门对标准船型市场使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获得大量反馈信息,其中尤其以自航自卸砂船和12m船宽船型的需求最为突出。 1、自航自卸砂船方面 自航自卸砂船相比普通货船重心偏高,为确保安全,其在技术性能上的要求有较明显的差异。现有自航自卸砂船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编号:SY-AQ-0049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 法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safety inspection of ships crossing the Yangtze River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船舶过闸航行安全和长江三峡及葛洲坝枢纽安全,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以下简称“过闸安检”)活动。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过闸安检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负责监督管理过闸安检。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以下简称“三峡局”)负责实施过闸安检。 长江海事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按职责分工,指导过闸安检业务工作。

第四条长江流域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人、管理人依照相关法规,加强船舶装载作业管理,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有关要求,强化旅客安全检查,消除过闸船舶安全隐患。 第五条过闸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建立过闸安全保卫制度或船舶保安计划,健全安全自查制度,督促过闸船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开展自查。 第六条过闸船舶应于每次过闸前接受过闸安检。未通过过闸安检的船舶,不得通过长江三峡船闸、升船机或葛洲坝船闸。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检的除外。 第二章过闸船舶安全自查 第七条过闸船舶接受过闸安检前应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货物适装、安保情况正常。 第八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证书、文书、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第九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下列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一)机电设备,主要包括:主机、辅机、操舵装置等机电设备,

893TEU集装箱船的主尺度确定和总布置设计

网络教育学院 本 科 生 毕 业 论 文(设 计) 题 目: 700TEU 集装箱船的主尺度确定和总布置设计 学习中心: 年 学 学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是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包括课题来源,主要设计,实验方法,本人的主要成果,约含200个 关键词:写作规范;排版格式;毕业论文

目录 内容摘要 ........................................................................................................................... I 引言 . (1) 1 设计任务书 (2) 1.1 设计任务书提要 (2) 1.2.1 集装箱船的特点 (2) 1.2.2 国内外集装箱船的发展历程 (3) 2 船舶主尺度确定 (4) 2.1初始排水量及主要尺度确定 (5) 2.1.1 船宽B的确定 (5) 2.1.2 船深D的确定 (6) 2.1.3船长L的确定 (6) 2.2 排水量估算 (7) 2.2.1 空船重量 (7) 2.2.2 载重量 (8) 2.3 吃水及方形系数估算 (9) 2.3.1 吃水 (9) 2.3.2 方形系数 (9) 2.4性能校核 (9) 2.5 小结 (9) 3 总布置设计 (10) 3.1 肋位划分 (10) 3.2 双层底高度和双壳宽度的确定 (10) 3.3 总布置概况 (11) 3.3.1 设计船总体概述 (11) 3.3.2 主船体部分的布置 (11) 3.4 总布置设计图绘制 (11) 参考文献 (12)

淮河流域水资源现状及保护

淮河流域水资源现状及保护 【摘要】水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也是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状况严峻正在成为中国不得不面对的严重生态危机之一。淮河流域水资源危机尤其让人堪忧,淮河主要水质污染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淮河流域水资源集约利用势在必行。 【关键词】淮河流域水资源污染短缺保护可持续发展 一、前言 水是生命之源,生存之本,水是人类和地球上其他生物赖以生存的生命源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洁净的水能给人带来鸟语花香,恬静舒适,美丽如画的优美环境,给人以宁静欢愉以及和平。但是现在水资源污染严重,给人们带来的是痛苦,恐怖和灾难。当今世界,人类面临着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和生态破坏四大问题。随着世界范围内的增加、现代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及现代高科技的诞生和实施,使自然界中水的污染情况日趋严重。据资料记载,由饮水而引起的疾病占所有人类疾病的80%;由水来传播的40多种疾病在世界范围内仍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全世界每年有2500万儿童因饮用受过污染的水而生病致死。我国是世界上13个贫水国之一,水资源分布不平衡、水资源污染及相应的生态环境等问题非常严重。据水利部门检测,中国现有河流近二分之一的河段受到污染,十分之一的河段污染严重至已失去使用价值。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用水量大幅度增加,城市更加需要有高质量的水作保证。而到目前为止,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大约有一半以上城市缺水。黄淮海流域人口占全国的33.7%,但年人均水资源量只有517m3,已趋于国际上认可的水危机地区年平均500 m3的界限。其中淮河流域是中国的生产粮食产区之一,养育着中国近13%的人口,是各大流域中人口密度最大的流域,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淮河流域的水资源问题就是中国水资源问题的缩影。 二、水资源现状分析 (一)水资源概况 淮河流域曾经是中国十分富饶的地区。淮河流域地处我国中东部,介于长江和黄河之间,位于东经112°~121°、北纬31°~36°之间,西起桐柏山,伏牛山,东临黄海,南以大别山、江淮丘陵、淮阳运河及泰运河南堤与长江流域分界,北以黄河南堤与黄河流域、山东半岛毗邻。流域面积27万平方公里,跨湖北、河南、安徽、江苏、山东5省40个地级市,全长1000km,总落差1000m,流域面积共26.9万km 2,是我国5大河流之一。夏热多雨、东寒晴燥、秋旱少雨,冷暖和旱涝的转变很突出。淮河流域水资源总量为828.47亿m3,但流域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21.4%,世界的6.8%。 (二)水资源主要问题 1. 水污染严重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中国的水资源污染严重,直接影响了人民的生存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今中国水资源污染严重 1. 自然污染:人与动物的排泄物、腐烂植物与垃圾的污染;2. 工业污染:工厂、矿山、汽车、船舶所排的污水等污染;3. 农药、化肥、激素使用过程中及其它化工生产过程中散失所造成的污染; 2.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率低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附件: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 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目录 1通则 (4) 1.1目的 (4) 1.2适用范围 (4) 1.3一般要求 (4) 1.4定义 (5) 1.5生效、适用及解释 (5)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6) 3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 4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7)

前言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为满足市场需求,在总结和分析前期推进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以及已有标准船型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制(修)订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通航技术条件、各航道的差异性、干支流的相通性等因素,遵循船型与航道等级、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相匹配,尽可能简化尺度系列档次,兼顾船型优选及实用性,以及与相关国家标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相协调等原则,并经多方案技术经济优化论证研究制(修)订。 本尺度系列的制(修)订和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提高航运基础设施的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通则 1.1目的 为提高航道和船闸等通航设施的利用率,促进船舶技术进步,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特制(修)订《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以下简称本尺度系列)。 1.2适用范围 1.2.1本尺度系列适用于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不适用于船舶经营范围内无船闸等通航建筑物的运输船舶和工程船、航运支持系统船等非运输船舶。 1.2.2 过闸多用途船舶主尺度,按照主要运输货品种类所对应的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执行。 1.3一般要求 1.3.1 本尺度系列包含过闸运输船舶航行区域、所载主要货类及船型序列等信息提示。除另有说明外,用户可根据需求按船舶种类、船型名称,选取相应的船舶主尺度。 1.3.2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船舶主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1.3.3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的限制条件。 1.3.4 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1.3.5 需在其他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1.3.6 船舶(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且应满足海事部门对最低对岸航速的要求。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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