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杭州科技项目申报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7.07•【字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强化项目管理责任制,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绩效,现将《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7月7日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验收形式和内容第三章项目验收的申请第四章项目验收程序第五章项目验收结论及其应用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强化项目管理责任制,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绩效,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浙科发计〔2015〕3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科技计划管理和项目实施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之一,凡经杭州市科委批准立项,签订合同(任务)书,并获得市级财政经费资助(贷款贴息、奖励等项目除外,其他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按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后,均应按本办法申请和组织验收。
第三条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以《杭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任务)书》为依据,对项目合同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价。
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验收工作的真实性、规范性、严肃性、科学性。
第二章项目验收形式和内容第四条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主体分为市科委和受委托的区、县(市)科技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或第三方科技中介机构(含科技社团)。
杭科计〔2016〕137号-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杭科计〔2016〕137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加强我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资金每年在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重点支持我市重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新兴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组织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
二、资助对象及申请条件1.资助对象为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只限市属高校或科研院所)。
2.项目承担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应高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2)申请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项目研发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3)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市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予申请新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事业单位原则上承担的市级重大在研项目不超过3项。
3.申请项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科技和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重点产业、重点骨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技术重大创新。
(2)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项目申请单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和实施科研项目。
(3)申请项目属于企业承担的市场导向类项目,其项目研发投入应在1000万元以上。
属于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其项目研发投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三、资助标准及方式4.市场导向类项目资助标准及方式:(1)单个项目按不超过该项目研发投入的15%资助,市级财政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为做好杭州市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规范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程序,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奖,以及对全市科技奖励的指导、管理等各项活动。
二、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不超过100项。
奖励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5项,每项奖金10万元;二等奖不超过25项,每项奖金5万元;三等奖不超过70项,每项奖金2万元。
杭州市科学进步奖可增设特等奖,对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特殊贡献的科学技术成果项目实施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两项,每项奖金30万元。
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每个项目的授奖单位数和授奖人数按奖励等级确定。
其中一等奖项目的授奖单位不超过9个,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13人;二等奖项目的授奖单位不超过6个,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9人;三等奖项目的授奖单位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7人。
三、市政府设立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奖委会),主任由分管科技的市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办、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市奖委会下设奖励办公室和奖委会专家组。
奖励办公室设在杭州市科技局,负责市奖委会的日常工作;奖委会专家组由各行业评审组组长和一等奖候选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负责对一等奖项目进行答辩和评审,提出特等奖、一等奖建议项目。
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原则上分为机械及电力、电子及信息、化工及材料、轻纺及食品、农业、医药及卫生、城建及环保、软科学等8个行业组,可根据项目申报数量适当增减行业组。
行业评审组由奖励办公室聘请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组成,负责对行业组的项目进行初评。
行业评审组设组长1人,成员6~10人,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四、市科技进步奖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
杭州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杭州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杭州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也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与发展。
为了支持和促进杭州地区的科技项目,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特撰写本申报指南,以便申报人员能更好地了解杭州科技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和步骤。
二、申报要求1.申报主体:申报人需为杭州地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是注册在杭州的科技创新团队。
个人申报者需与杭州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合作。
2.申报项目:申报的项目必须与科技创新相关,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
申报项目的内容需具备创新性、可行性和实际应用价值。
3.申报内容:申报人需提交项目的详细申报书,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研究内容和计划、预期成果以及实施计划等。
同时还需提供相关研究团队的成员介绍、研究设备和实验条件、预算和资金来源等相关材料。
4.申报材料:申报人需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研究成果、商业计划书、申报者的个人简历等。
所有材料均需用简体中文撰写,格式规范,内容真实准确。
三、申报流程1.准备阶段:申报人需要充分了解申报要求和流程,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和文件。
2.申报书递交:申报人需将申报书和相关材料提交至杭州市科技局或杭州市科技创新中心。
申报书应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递交。
3.审查评审:杭州市科技局或杭州市科技创新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评审,包括项目的科技水平、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的评估。
4.立项资助: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获得相应的资助和支持。
资助形式包括科研经费、设备购置费、人员招聘费等。
5.项目实施:获得立项资助后,申报人需按照申报书中的实施计划,按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6.结题验收:项目完成后,申报人需按要求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并接受验收评估。
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申请结项,领取相应的奖励和资助。
四、申报注意事项1.申报人在填写申报书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杜绝虚假申报行为。
2.申报人应充分了解所申报的科技项目,确保项目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论证。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1.11.28•【字号】杭科合[2011]277号•【施行日期】201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杭科合〔2011〕277号)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财政局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是杭州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杭州重点扶持的“十大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办法》(杭政办[2006]2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杭州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是通过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向社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各类公共科技服务的载体,是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
第三条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主要依托在杭具备丰富优质的科技基础条件、较强的科研开发与服务优势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重点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等组建。
第二章建设第四条杭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建设重点和经费预算,提出平台年度计划和建设要求,采用主动设计等方式组织平台建设,经实地考察、专家论证、行政决策等程序确定立项平台。
第五条重点建设公共科技基础平台、专业(行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整合现有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科技信息等科技资源,搭建具有公益性、基础性的公共科技基础平台。
整合集聚相关创新资源,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开展从科研到产业化的一系列科技创新活动,建设为行业领域科技创新提供科技服务的专业(行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杭州市重点研发计划流程流程

杭州市重点研发计划流程流程
杭州市重点研发计划是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发展而设
立的,其流程大致分为立项申报、评审、立项、项目实施和结题验
收等几个阶段。
首先是立项申报阶段。
在这个阶段,科研单位或企业需要根据
杭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的申报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的研
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预算等信息。
申报书需要经过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接下来是评审阶段。
申报书初审合格的项目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等进
行评审,最终确定哪些项目可以获得资助。
然后是立项阶段。
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被确定为重点研发计划的
立项项目,立项单位将与相关部门签订项目合同,并开始项目的实
施准备工作。
接着是项目实施阶段。
在这个阶段,立项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
的内容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项目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同时需要及
时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最后是结题验收阶段。
项目实施完成后,立项单位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结题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验收。
只有通过验收的项目才能顺利结题,并获得相应的资助和奖励。
总的来说,杭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的流程包括立项申报、评审、立项、项目实施和结题验收等多个环节,涉及到申报、评审、实施和验收等多个方面,需要申报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合作。
杭州市科技项目申报政策

杭州市科技项目申报政策一、引言科技项目的申报对于杭州市的创新发展起着重要推动作用。
为了鼓励创新、培育科技企业,杭州市制定了一系列科技项目申报政策,并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以推动科技项目的成功申报和实施。
本文将介绍杭州市科技项目申报的政策细则和操作流程。
二、政策背景为了适应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推动与经济的融合,杭州市制定了科技项目申报政策,旨在支持和促进科技创新,培育科技企业,推动杭州市科技水平的提升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科技项目申报资金支持政策1. 科技项目评审资金杭州市设立了科技项目评审资金,用于资助科技项目的申报和评审过程。
申请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在申请过程中获得一定的评审资金支持。
2. 科技项目研发经费资助杭州市对符合条件的科技项目,提供研发经费资助支持。
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和实际需求进行评估和确定,以帮助申请人成功实施项目。
3. 科技项目成果推广资助杭州市对科技项目的成果推广提供资助支持。
资助范围涵盖项目成果的宣传、展示和推广,以及与市场营销相关的活动。
这将帮助项目更好地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创新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和商业化水平。
四、科技项目申报政策优惠1. 申报优先政策杭州市对申报项目实行优先处理政策,确保项目的及时审批和资金的及时拨付。
申报项目将享受到政策优先权,获得更快的审批和拨款流程。
2. 资金支持政策杭州市对科技项目的资金支持不仅有补贴资金,还涵盖了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政策,以帮助项目成功落地和快速发展。
3. 人才引进政策杭州市为科技项目引进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包括人才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这将吸引更多优秀的科技人才加入到杭州市的创新研发队伍中。
五、申报操作流程1. 申请准备申请人需要准备完整的科技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研发方案、预算和资金需求等。
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在线申报申请人通过杭州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按照系统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申报材料。
杭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和

杭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7号)、《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9〕17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我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及财政补助资金管理,鼓励我市企业承担实施国家、省、市重点科技研发项目,集中力量攻克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支撑引领杭州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及专项补助资金第一条杭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是由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市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承担实施,由市科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重点科技研发类项目。
由本市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国家、省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按立项要求,由市财政资金给予配套补助的项目(包括课题,下同),一并列入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新制造业计划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先进制造、新材料等杭州优势特色领域、重点培育新兴领域的重大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包括前沿科学重要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等。
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发展瓶颈问题,开发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创新产品,为杭州市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和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第三条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每年在市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
补助主要对象包括:(1)市级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的立项补助;(2)本市企事业单位承担实施国家、省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的市本级配套补助。
二、市重点科技研发项目立项对象及申请补助条件第四条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包括对国家、省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对象是:在杭州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新型研发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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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17年部门决算一、部门基本情况(一)主要职能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能是承担农业开发性、应用性研究和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任务,受委托开展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的相关检测工作。
(二)单位构成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家,其中:事业单位1家。
具体为: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原有1家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杭州市良种引进公司于2016年11月经杭州市政府批准已改制注销。
二、部门决算总体情况(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详见表1-5)1.收入决算总体情况部门收入决算总计10076.72万元。
收入总计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87.31万元,下降13.61%,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7.1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7.5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7.43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279.2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 支出决算总体情况部门支出决算总计10076.72万元。
支出总计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87.31万元,下降13.61%,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中不含已改制注销的杭州市良种引进公司数据,2017年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比上年减少了2370.7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类)3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类)8616.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34.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39.36万元,农林水支出(类)165.16万元。
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191.0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详见表6-8)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97.4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9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17.18万元,下降21.35%,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7.1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1807.53万元。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797.43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类)3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类)633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34.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39.36万元,农林水支出(类)165.16万元,年末结转下年191.0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17.18万元,下降21.35%,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中不含已改制注销的杭州市良种引进公司数据,2017年财政拨款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比上年减少了1910.8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为7606.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80.6万元,下降22.28%,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中不含已改制注销的杭州市良种引进公司数据,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910.8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是年初预算的97.05%,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在职职工人数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
其中: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科研项目、专家资助方面的项目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了人社局分配的钱江特聘专家资助经费等项目经费。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5806.0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方面的支出。
决算数是年初预算的91.16%,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在职职工人数减少,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531.4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开发性研究和开展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的支出。
决算数是年初预算的142.48%,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了科委分配的基于作物抗性调控的农药减施增效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项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55.6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和生活补贴方面的支出。
决算数是年初预算的124.5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增加,追加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退休人员过世丧葬费、抚恤金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1.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决算数是年初预算的91.04%,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实际缴费低于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6.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决算数是年初预算的91.03%,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实际缴费低于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5.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决算数是年初预算的84.42%,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实际缴费低于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53.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决算数是年初预算的84.41%,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实际缴费低于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36.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和新品种及配套技术的培训,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项目支出。
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增加3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中收到了相关单位分配的新优花卉品种浙北区域试验站等省补项目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128.53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实验检测能力,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相关试验,实现技术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增加128.5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0万元,年中收到了相关单位分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等省补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7.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有农业局分配的鸠坑茶树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等项目资金127.11万元,本年未安排。
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详见表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5275.3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994.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9.9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109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21.23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详见表10)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合计160.0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3.85%,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少。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60万元,下降3.38%。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决算数少。
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3.8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0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赴以色列开展农业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本部门全年参加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万元,2017年单位科技人员1人赴以色列开展农业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培训。
2.公务接待费支出5.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64%。
主要用于工作交流考察等公务接待支出。
本部门全年共安排公务接待79批次,652人次,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1.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7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同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77%。
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合理调配出车任务,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预算绩效情况1.总体情况。
2017年本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64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涉及财政资金2515.87万元,实际支出2330.98万元。
2.自评情况。
2017年本部门“杭茄2010茄子品种高产高效示范与推广”和“淳安花猪产业化技术示范”两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如下:(1)“杭茄2010茄子品种高产高效示范与推广”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杭茄2010茄子品种高产高效示范与推广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3分,自评结论为“良”。
项目年度预算数70万元,决算数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14%。
主要产出和效果:超额完成项目指标,项目计划为“杭茄2010”示范点亩增效收入5000元以上,实际亩增效收入为5600元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效果显著,2017年辐射推广面积14580余亩,平均亩增收入3120.99元,增加经济效益4550.40万元;新品种新技术促进生态效益,项目组结合新品种特性,手把手教农民种植茄子关键技术,每亩可少施农药2~3次,也减少化肥的使用量,有效减少了环境污染;培训促进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期间共举办了培训3次,累计受训人数145人次,将每个基地的大户锁定为重点培训对象,发挥大户的积极性和带动性,以点带面,提高新品种、新技术应用。
“杭茄2010”被推荐为2017年度浙江省第九届种博会推介品种。
(2)“淳安花猪产业化技术示范”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淳安花猪产业化技术示范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2.5分,自评结论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