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3年)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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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范文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范文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范文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灵新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灵新煤矿内全部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劳动者。

二、管理标准1.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厘定管理岗位。

2.煤矿企业应设立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病危害评价机制,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并订立相应的防护措施。

4.煤矿企业应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职业病防治学问水平。

5.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适时记录和归档职业病防治相关资料。

6.稽查部门应定期对煤矿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对违反职业病防治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

7.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卫生监测机制,对职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和职业病筛查。

三、职责分工和考核标准1. 煤矿企业•设立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和人员配备。

•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适时订立并落实防护措施,保护职工健康。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职业病防治学问水平。

•建立职业病防治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障记录的完整、精准和适时性。

•自动搭配稽查部门的职业病防治检查和评估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定期组织职业病卫生监测工作,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病筛查,适时发觉问题并实行相应措施。

•违反职业病防治责任的,依法追究责任,承当法律责任。

2. 稽查部门•定期对煤矿企业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对违反职业病防治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

•检查和评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合规性、有效性和标准化水平,提出整改要求和看法。

•整合相关资源,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扬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职业病防治本领和水平。

•帮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供给专业技术支持和引导。

3. 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

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最新版)

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最新版)为了搞好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我矿2012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2012年度防治计划目标1.1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0.15%以内。

1.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基层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8%,实现全员培训。

基层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8%。

1.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有害气体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75%以上。

1.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评价率达到9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70%以上。

1.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98%。

1.6基本实现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全覆盖。

1.7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比2011年提高1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22012年度防治计划2.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我矿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我矿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加强对灵新煤矿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降低职业病危害发生的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灵新煤矿全部从业人员,包含矿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矿工。

三、管理标准1.煤矿管理层应订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及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2.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应定期进行,确保掩盖全部从业人员。

3.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应实在、切实,涵盖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不安全因素及其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并与煤矿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4.宣传、教育、培训形式可以包含讲座、培训班、宣传海报、宣传册、视频等多种形式,以加添职工的参加度和学习效果。

5.宣传、教育、培训料子应清楚明白、易于理解,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示,确保职工能够掌握相关知识。

四、考核标准1.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完成情况将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成为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紧要指标。

2.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将作为管理层考核的紧要依据,管理人员需确保培训计划的完整执行并及时供应相关记录。

3.员工参加宣传、教育、培训的乐观性、自动性和学习效果将作为考核的紧要评判标准。

4.管理层将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的考试或评估,旨在检验职工对相关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本领,成绩将作为考核的衡量标准。

5.依据考核结果,对于未能实现要求的职工,将进行再次教育和培训,直至实现要求为止,严重不达标者将按规定进行纪律惩罚。

五、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1.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职业病的定义、分类及其对身体健康的危害;–煤矿作业环境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各类职业病的常见病因及防备措施;–职工个人应注意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2.依据煤矿的实在情况和实际需求,可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特定的宣传、教育、培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煤矿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煤矿作业环境中典型的职业病危害源及其防治措施;–煤矿应急处理和事故案例分析;–职工身体健康管理和定期体检的紧要性。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三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三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指在灵新煤矿中,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确保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1. 企业责任:灵新煤矿是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方案,确保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2. 领导责任:灵新煤矿的领导层必须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领导和指导,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3. 监督责任:煤矿监管部门是灵新煤矿的监督责任单位,负责监督煤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4. 个人责任:矿工是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的直接受益者,也是职业病防治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必须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制度和规定,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5. 岗位责任:灵新煤矿各岗位人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包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总之,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涵盖了企业、领导、监督、个人和岗位的责任,旨在保障矿工健康和安全,实现职业病防治的目标。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二)一、背景介绍灵新煤矿作为一家国有煤矿企业,其职业健康和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员工的健康和权益,灵新煤矿实施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本文以灵新煤矿为例,探讨该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效果。

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内容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 企业领导责任:企业的最高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治目标、计划和政策,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领导还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2. 部门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和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

他们需要对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的计划和安排,并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他们还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3. 岗位责任:各岗位的员工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进行操作。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灵新煤矿依法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建设、使用、检修和管理,确保矿工在作业过程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三条灵新煤矿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做好设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施建设第四条灵新煤矿应根据矿区的特点和工艺流程,合理规划、设计和布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灵新煤矿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选用符合要求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保证设施的品质和安全性能。

第六条灵新煤矿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设施的安装、验收和调试,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灵新煤矿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有效性。

第三章设施使用第八条灵新煤矿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

矿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和标准操作。

第九条灵新煤矿应对矿工进行相关设施的操作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矿工的使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灵新煤矿应建立设施使用档案,对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设施检修第十一条灵新煤矿应建立设施检修制度,明确检修的内容、方法和频次,制定相应的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灵新煤矿应组织专业的人员进行设施的定期检修,确保设施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灵新煤矿在设施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程和标准操作,保证检修的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设施管理第十四条灵新煤矿应建立设施管理档案,对设施的设计、建设、使用、检修等过程进行全面记录和归档。

第十五条灵新煤矿应定期对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安全性能。

第十六条灵新煤矿应建立设施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做好设施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灵新煤矿应组织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提高管理水平和技能。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我矿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 总则:
1.1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安全”的原则,使我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1.2 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1.3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2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1 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矿长)的职责
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发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具体职责为:
2.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1.2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设置与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主管,负责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1.3对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通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2.1.4亲自参加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以严肃处理。

2.1.5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2.2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范文(4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范文(4篇)

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灵新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促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建立并完善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制度,是推动全员参与、全方位防治职业病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分为上级主管部门、企业和个人三个层次的责任,各级责任的主体、范围、内容和承担方式有所不同。

第二章上级主管部门职责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是指灵新煤矿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其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二)组织编制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并对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四)监督煤矿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五)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六)对煤矿企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资质进行核准及转补;(七)组织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第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工作,对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监测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标准。

第六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等方式,提高煤矿企业和职工对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认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科学水平。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对煤矿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八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煤矿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引导煤矿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章企业责任第九条煤矿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职业病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标准;(三)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四)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知识水平;(五)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监控,确保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六)建立健康档案,对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医学干预措施;(七)建立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的机制;(八)确保职工参加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支持;(九)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上报职业病病例和事故报告。

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和目标规划目标1:降低职工职业病患病率。

目标2: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

目标3: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目标4:提高职业病防治技能。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任务1:加强职业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

时间安排:全年实施,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任务2: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订防治措施。

时间安排:每半年一次职业病危害评价,每三个月定期组织开展防治措施。

任务3:健全煤矿职业病防治体系,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行动。

时间安排:全年实施,每季度开展一次职业病防治专项行动。

任务4:加强职业病监测和诊断,及时发现职业病。

时间安排:全年实施,根据煤矿特点,看病需要及时有效的安排解决。

三、资源调配和预算计划人员资源:组成专业职业病防治团队,由煤矿安全管理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由医疗机构、煤矿监察机构、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防治机构等组成经济预算:职业病防治活动经费从企业资金中提取,每年预算10%。

四、项目风险评估和管理职业病防治与煤矿安全生产密切相关,因此,应对职业病防治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作业流程、防护用品配备等方面的风险管理措施。

五、工作绩效管理尽量采取科学、严谨、规范的工作方式,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管理体系,实现工作目标的高效达成。

六、作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协作机制的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协同效果。

七、工作总结和复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和复盘,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同时,及时推介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先进经验,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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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7678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3年)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灵新煤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3年)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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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全矿稳定大局。

多年来,我矿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点职业病专项整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政策措施,职业病防治体系初步建立。

但由于部分基层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行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以及防治工作投入较少等原因,全矿职业病防治形势仍很严峻,以尘肺病为主的职业病发病数居高不下。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划。

1 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1.1 总体要求围绕保护劳动者健康这一根本目标,建立矿领导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基层单位负责、职工群众监督的防治工作体制,立足矿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全矿持续健康发展。

1.2 基本原则1.2.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艺革新、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1.2.2 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2.3 宣传动员,全矿参与。

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基层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全矿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全矿监督作用。

1.3 工作目标到20xx年,全矿主要职业病发病水平明显下降,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伤保险体系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具体指标为:1.3.1 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0.1%以内,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特别是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1.3.2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基层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8%,实现全员培训。

基层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6%。

1.3.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有害气体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75%以上。

1.3.4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评价率达到9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70%以上。

1.3.5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98%。

1.3.6 基本实现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全覆盖;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妥善安置,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1.3.7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覆盖率比20xx年提高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

2 主要任务2.1 落实基层单位主体责任2.1.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基层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2.1.2 落实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制度。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工作地点,责任单位应按规定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2.1.3 对工作场所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作场所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及条件。

在产生严重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2.1.4 加强劳动者健康管理。

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及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本人,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维护职业病病人的合法权益。

2.1.5 规范用工行为。

基层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等内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

2.2 加大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力度职业病防治关键在预防,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关于前期预防的制度。

人力资源科、安全管理科、教育培训科等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20xx 年底前初步建立、20xx年底前全面推行职业病防治前期预防机制,从源头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危害。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3 抓好重点职业病防治工作我矿以矽肺、煤尘肺、电焊工尘肺危害突出的行业为重点,开展工作场所粉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尘肺病防治技术和发病规律调查研究,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促进基层单位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水平,逐步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设备和材料,明显减少作业环境粉尘危害,降低尘肺病发病率。

2.4 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2.4.1 完善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

加快推进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加强培训,配备必要的设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20xx年底前,职业病防治监管队伍、执法装备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建设基本满足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需要。

2.4.2 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人才培养和设施配备,建立健全覆盖全矿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

重点职业病监测与预警、职业病信息报告、健康教育与促进等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2.4.3 提高职业病防治信息化水平。

依托现有信息传输网络,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掌握职业病发病规律和动态趋势,开展职业病监测和预警,逐步实现职业病防治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规范管理。

2.4.4 强化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要针对本矿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

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加强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等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督促并协助基层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纠正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向矿领导及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

积极探索职业病防治监管新举措,开展职业病防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职业病防治的主要指标纳入安全生产考核项目。

2.4.5 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广大劳动者的宣传、教育、培训。

3 保障措施3.1 强化组织领导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将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全矿发展规划,制定我矿职业病防治计划,明确职业病防治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扎实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2 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党、政、工、主管科室等职业病防治工作团队,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对全矿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负责职工职业病诊断和鉴定;负责对基层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定期向上级相关部门通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情况。

安全管理科负责拟订我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并监督实施;承担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危害申报、重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监督管理,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人力资源科负责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会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行使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督促和建议权。

督促基层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协助矿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核验收,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教育培训科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

经营管理科保障必需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职业病防治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3 加大经费投入按有关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治补助政策,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做到职业病防治工作投入与全矿发展水平相适应。

基层单位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全矿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矿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建立多渠道的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全矿力量参与职业病防治。

3.4 强化考核评估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订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职业病防治考核、评估体系,通过自查、抽查、中期评估、终期评估等方式,对规划目标实行年度考核、评价,督促指导各项规划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开展自查,做好年度总结,并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年度报告。

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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