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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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一、总则作为招商银行的员工,我们要时刻以招商银行的形象为荣,以诚实守信、公正廉洁的行为准则为指引,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保护客户利益,特制定本《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二、职业操守1. 诚实守信:作为招商银行的员工,我们要恪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损害客户利益。

在与客户交往中,要保证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并妥善保护客户的隐私。

2. 保密责任:我们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招商银行及客户的商业秘密。

在处理客户业务时,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或商业机密。

3. 独立公正:作为招商银行的员工,我们要维护职业独立和公正,客观地处理业务,不受个人恩怨、私人利益等因素的干扰。

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要公平对待每一位客户,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人。

4. 禁止收受贿赂:我们严禁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利益输送,不接受他人的请托或利益安排。

如果发现有人向我们行贿或请托,我们要果断拒绝并报告上级。

5. 遵纪守法:我们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商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参与洗钱、套现等非法行为。

6. 违规行为:如果我们发现有员工存在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应主动报告,不同流合污,共同维护招商银行的声誉和利益。

三、职业能力和道德1. 专业能力:作为招商银行的员工,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熟悉金融产品和业务流程。

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要做到专业、高效、准确。

2. 客户利益优先:我们要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积极为客户解决问题,满足客户的需求。

遇到与客户利益冲突的情况,要站在客户立场考虑问题,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3. 良好沟通:与客户和同事的沟通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要注重倾听对方的需求,耐心解答疑问,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提升服务质量。

4. 团队合作:招商银行鼓励员工之间的合作与协作。

作为团队的一员,我们要积极参与团队活动,互相帮助、支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四、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招商银行将建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一、引言作为一家知名的银行机构,招商银行一直以来注重员工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秉持诚信、公正、专业的原则,提供稳健可靠的金融服务。

本文将详细阐述招商银行员工应遵循的行为守则。

二、诚信1. 建立诚信意识:招商银行员工应树立和时刻保持诚信的意识,始终坚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保证以诚实、真实和可靠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

2. 保护客户权益: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对客户隐瞒或歪曲信息,不得接受私利或利用客户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3. 诚信公示:凡是与招商银行员工相关的商务活动和道德失范事件,招商银行将及时公示,警示员工并维护银行的声誉。

三、保密1. 保护客户信息:员工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不得将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非授权的第三方。

2. 防范内外部威胁:员工应定期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对内外部威胁的识别和应对能力,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不被窃取、篡改或滥用。

3. 解密责任:员工不得将机密或传送给其它非招行人员的文件及资料遗留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公用设备上,以防被他人盗窃或泄密。

四、公正1. 独立性原则:员工应保持独立、公正的职业判断,避免以权谋私、行为失范或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发生。

2. 公平竞争:员工不得在业务往来中向客户泄露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也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侵害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益。

3. 职权定期检查:招商银行将定期对员工的职权行使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员工在业务处理中遵循公正原则。

五、专业1. 追求卓越:员工应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素养,保持对金融市场和法律法规的了解,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2. 尊重客户:员工应尊重客户的权利、需求和意见,倾听客户的声音,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个性化的金融解决方案。

3. 勤勉尽责:员工应尽职尽责,细致入微地处理每个客户的需求,在服务过程中严守时间承诺,确保服务质量。

六、责任1. 自我约束:员工应自觉遵守银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如内控规定、职业行为准则等,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操守,从自我做起,践行招商银行的员工价值观。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为了规范招商银行员工的行为,维护银行声誉和客户利益,特制定本行为守则。

本守则适用于招商银行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外包服务人员。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守则规定。

一、诚信守规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商银行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按照招商银行的规定执行工作职责,不得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3. 尊重客户权益,对客户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服务,并保守客户隐私。

4. 严禁参与涉及利益冲突的活动,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

二、业务纪律1. 忠实履行工作职责,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严禁对客户歧视、虚假宣传或误导性推销。

2. 严格遵循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 谨慎审查客户的申请材料,不得违规开展业务、放宽审批要求或利用职务便利为客户提供不当优惠。

4. 不得擅自泄露客户信息,未经客户允许禁止向任何人(包括银行内部员工)透露客户信息。

三、风险控制1. 协助银行做好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坚决防范各类金融风险。

2. 遵循内部的决策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不得擅自决策或违规操作。

3. 发现风险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配合内部调查。

4. 加强对合规风险的意识培养和专业知识研修,保持对风险规避和控制的敏感性。

四、职业操守1. 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遵循职业道德规范。

2. 维护招商银行形象,不得从事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不端或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3. 严禁参与赌博、吸毒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 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五、保密义务1. 严格执行招商银行的保密制度,尊重并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2.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保密信息。

3. 离开招商银行后,仍需继续遵守保密义务。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行为守则的员工,招商银行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任追究、调整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等。

2. 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异常行为管理制度

异常行为管理制度

异常行为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为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组织的内部管理水平和效益,保障员工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部分: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包括兼职人员。

第三部分:行为管理的原则1. 良好信用原则:员工应当维护组织和个人的信用,不得有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组织声誉的行为。

2. 神圣职责原则:员工应当牢记个人使命和责任,不得有违背职业操守的行为。

3. 公平原则:行为管理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能有私心私利的行为。

第四部分:异常行为的定义异常行为是指有违规定或超出许可权限的行为,或者不利于组织发展的行为。

1. 超出权限行为: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处理本职工作范围之外的事务。

2. 违反规章行为:员工有违反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3. 损害单位利益行为:员工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包括浪费资源、贪污腐败等。

4. 侵害员工权益行为:员工有侵害其他员工权益的行为,包括性骚扰、人身攻击等。

第五部分:异常行为处理程序发现异常行为后,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 收集证据:相关人员应当收集证据,确保异常行为的事实清楚。

2. 提请领导: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上级领导,由领导负责决定处理程序。

3. 调查论证:领导应当组织人员对异常行为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的论证。

4. 处理决定:经过调查论证后,领导应当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六部分:异常行为的处理方式根据异常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1. 员工批评教育:对于轻微的异常行为,可以进行口头批评和教育。

2. 职务限制处分:对于一般的异常行为,可以限制员工的职务和权限,以期改正行为。

3. 薪酬处罚:对于严重的异常行为,可以对员工的薪酬进行处罚,包括降低工资、奖金取消等。

4. 解雇处理:对于极其严重的异常行为,可以考虑对员工进行解雇处理。

第七部分:异常行为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部门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员工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异常行为及时处理。

2. 员工应当相互监督,发现异常行为及时报告,不得包庇和纵容。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

招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尊敬的招商银行员工:作为一名招商银行员工,我们应该引以为傲。

我们作为一家领先的金融机构,始终致力于诚信、专业、创新和责任的精神,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为了确保我们的行为符合最高的道德和行业标准,我们提出以下员工行为守则。

一、诚信诚信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之一,也是我们与客户、伙伴和社会保持良好关系的基础。

作为招商银行员工,在工作中我们应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1. 诚实守信:我们要保持高度诚实守信的态度,严禁伪造、篡改、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保护客户隐私和资料安全。

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中谋取私利:我们不可以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贿赂、索取回扣、利用内部信息进行个人交易等行为。

3. 公正和透明:我们要在与客户、伙伴和其他员工的交往中保持公正和透明,不偏袒、排斥或歧视任何一方。

二、专业作为一家金融机构的员工,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专业素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1. 尽职尽责:我们要充分理解客户需求,提供准确、完整的金融信息和产品解释,确保客户能做出明智的决策。

2. 不得泄露客户信息:我们承诺绝不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保护客户隐私。

3. 持续学习和提升:我们要不断学习、积累并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创新招商银行一直以来都致力于创新,不断提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作为员工,我们应积极参与创新,为客户带来更好的体验:1. 提出建设性意见:我们应当勇于提出新的创意和建议,共同推动银行的发展。

2. 开发创新产品和服务:我们要不断提升自己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为客户开发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四、责任责任感是我们作为招商银行员工应具备的品质。

我们要全身心地对待工作,为客户、公司和社会承担起责任:1. 保护客户利益:我们要始终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保护客户的权益,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2. 遵守法律法规:我们要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规定

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规定

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办法(第二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我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行为管理,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根据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异常行为是指员工不同于寻常的表现,且可能成为操作风险隐患苗头,或诱发事故、案件的各种行为。

(其主要表现参见附1)员工系指与我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全体人员。

由我行管理的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根据“了解你的员工”的原则,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为我行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的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预防,实事求是,慎重处理;(二)谁主管、谁负责,管事与管人结合;(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四)注意保密。

第四条开展异常行为管理应尊重员工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我行境内各级机构。

第二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职责第六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负总责:(一)了解员工思想和行为总体情况;(二)掌握干部的全面情况,及异常行为;(三)督导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四)组织妥善处置员工异常行为。

第七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分管内控的负责人分管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一)了解员工思想和行为状况;(二)组织开展员工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教育;(三)关心并帮助员工解决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四)督导和帮助员工发展进步;(五)提请并组织定期分析员工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六)根据规定妥善处置员工一般性异常行为。

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协助做好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第八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各级业务主管或相应职级人员负责员工异常行为日常管理,并做好本办法第三章具体工作的落实:(一)掌握员工性格、特长、爱好、经历、家庭环境及背景等基本情况;(二)关注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三)组织员工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学习;(四)关心帮助并反映员工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五)及时了解、发现员工异常行为,并查证分析和报告。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制度

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和客户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异常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银行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违规操作、违规放贷、违规收费等行为;(二)挪用、侵占、私分、窃取银行资产的行为;(三)泄露客户信息、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行为;(五)其他违反银行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二章异常行为排查与报告第四条建立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机制,定期开展排查工作,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如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客户满意度等;(二)员工财务状况,如是否存在过度消费、债务问题等;(三)员工个人信用记录,如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四)员工与客户、同行的交往情况,如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等;(五)员工在互联网、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和行为。

第五条建立员工异常行为报告制度,鼓励员工举报、投诉异常行为,对举报、投诉者给予保密和奖励。

第六条员工发现异常行为,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上级领导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报告上一级领导。

第三章异常行为处理第七条对排查出的员工异常行为,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一)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处理;(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注重教育引导;(三)严肃查处,维护银行形象。

第八条对员工异常行为的处理包括:(一)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解除劳动关系;(三)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员工,应立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条建立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监督机制,对异常行为排查、报告、处理等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对在异常行为排查、报告、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xx银行培训: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版)(招银发[2015]225号)

xx银行培训: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版)(招银发[2015]225号)

-1-招银发〔2015〕225号招商银行关于印发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版)的通知各分行,总行各部门,各代表处,伦敦分行筹备组:《招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版)》已经2015年7月14日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5年8月4日起施行。

2007年5月1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招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招银发〔2007〕195号),2008年4月1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招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招银发〔2008〕158号),2008年12月26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招商银行客户经理和柜面业务人员违反行为禁令处理办法〉的通知》(招银发〔2008〕827号)等文件同时废止。

总行此前印发的有关文件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招商银行2015年8月4日-2-招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版)(2015年7月14日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二节处理的类型及适用标准第三节行政处分的解除第二章分则第一节特别规定第二节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及处理第三节违反授权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四节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与营销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第五节违反信贷资产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六节违反外汇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七节违反同业银行与委托代理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3-第八节违反资产管理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九节违反资金交易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节违反零售银行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一节违反运营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二节违反市场风险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三节违反操作风险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四节违反资金管理和利率费率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五节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六节违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七节违反廉洁从业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八节违反计算机应用与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第十九节违反反洗钱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节违反法律合规事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一节违反审计工作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二节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三节违反采购管理与行政后勤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四节违反保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五节违反印章和档案管理制度行为及处理第二十六节违反统计信息和对外宣传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4-第三章附则附表和式样1.招商银行员工解除处分审批表2.关于(提前)解除××(人名)××处分的决定-5-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保证我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完善内部控制,保障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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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办法(第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我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加强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行为管理,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根据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异常行为是指员工不同于寻常的表现,且可能成为操作风险隐患苗头,或诱发事故、案件的各种行为。

(其主要表现参见附1)
员工系指与我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全体人员。

由我行管理的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根据“了解你的员工”的原则,员工异常行为管理为我行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管理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注重预防,实事求是,慎重处理;
(二)谁主管、谁负责,管事与管人结合;
(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四)注意保密。

第四条开展异常行为管理应尊重员工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我行境内各级机构。

第二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职责
第六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对所辖范围内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负总责:
(一)了解员工思想和行为总体情况;
(二)掌握干部的全面情况,及异常行为;
(三)督导员工日常行为管理;
(四)组织妥善处置员工异常行为。

第七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分管内控的负责人分管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一)了解员工思想和行为状况;
(二)组织开展员工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教育;
(三)关心并帮助员工解决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四)督导和帮助员工发展进步;
(五)提请并组织定期分析员工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
(六)根据规定妥善处置员工一般性异常行为。

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协助做好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第八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机构各级业务主管或相应职级人员负责员工异常行为日常管理,并做好本办法第三章具体工作的落
实:
(一)掌握员工性格、特长、爱好、经历、家庭环境及背景等基本情况;
(二)关注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
(三)组织员工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学习;
(四)关心帮助并反映员工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五)及时了解、发现员工异常行为,并查证分析和报告。

各级综合人员、事后监督人员、专兼职监察保卫人员等,应关注了解员工异常行为并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情况。

第九条总、分行部室对所辖业务条线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负有教育、培训、检查、监督、指导等职责。

第十条实行委派、派遣制人员,由条线主管部门负责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员工所在单位协助做好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第十一条员工应履行相互监督的职责,对其他员工的异常行为,要及时向主管或领导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第十二条各级党组织、工会(含文体协会)、共青团等组织,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协助做好员工异常行为管理。

第三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流程
第一节员工异常行为了解和报告
第十三条了解员工异常行为的基本方法:
(一)组织业务和工作检查。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规定检查业务操作情况;
2.定期检查员工工作记录、录像;
3.召开工作例会沟通和交流信息,掌握员工行为动态。

(二)开展谈心活动。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做好绩效考核信息沟通和反馈;
2.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与员工交流、对话;
3.倡导和确保员工有诉求、有问题时与主管和领导沟通。

(三)开展家访和员工亲属联系活动。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实地家访或电话沟通联系;
2.发函询问、咨询意见和情况;
3.举办员工、亲属各种联谊活动等。

第十四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网点每年对所辖员工进行谈话、家访或亲属联系等不得少于1次。

对新员工到岗后3个月内,必须进行1次谈话、家访或亲属联系。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应登记《员工谈话(家访)登
记表》(格式见附2)。

(一)因员工考核结果出现重要异常而进行谈话的;
(二)因员工发生重大或连续差错而进行谈话的;
(三)因员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而进行谈话的;
(四)因员工严重异常行为而进行谈话的;
(五)对员工开展实地家访的。

第十六条通过社会信息平台和信访举报,以及上级监管部门和客户的评价、反映等形式,及时收集、了解员工情况。

第十七条组织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活动。

(一)组织员工自查,申报有关情况;
(二)组织访谈;
(三)组织问卷调查了解;
(四)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总、分行部室和各营业网点,每季度应进行1次员工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员工异常行为。

各分行应每半年进行1次员工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分析。

第十九条对员工异常行为的报告:
(一)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各单位应结合监保工作总结,将当期已自行处置的员工异常行为管理情况,书面向所在分行
监保部门报告。

总行各部(室)书面向总行监察保卫部报告情况。

(二)对需要领导决定处理的情况,各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或第一负责人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条对员工下列异常行为应及时逐级报告分行,必要时应报告总行:
(一)涉及案件或事故隐患的;
(二)涉及违纪违规的;
(三)可能有不良后果的;
(四)可能涉及群体行为的;
(五)涉及非法组织活动的;
(六)其他认为应报告的异常行为。

第二节员工异常行为查证和分析
第二十一条对异常行为的反映,一般应及时报告。

经批准后再进行查证。

第二十二条对涉及员工异常行为的反映,应通过有关材料、相关人员了解查证。

必要时,员工异常行为的查证应取得并保存证据。

第二十三条对员工异常行为表现,必要时应及时与行为人谈话,了解思想状况、行为动机及背景情况等。

员工异常行为谈话查证要求:
(一)认真听取行为人的说明和解释;
(二)如实全面记载;
(三)方法得当、合规;
(四)不得泄露异常行为信息线索及信访举报的反映人。

第二十四条对员工异常行为的分析,应客观、审慎:
(一)要结合员工长期和全面的表现分析;
(二)要了解其行为的动机、原因;
(三)要分析其行为的性质、后果。

第三节员工异常行为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经查证有一般性异常行为且可以通过帮助教育解决问题的员工,应及时提醒,帮助其自行纠正;并持续关注和帮助。

第二十六条对于下列员工,应采取调整岗位、待岗或重新培训上岗等方式处理:
(一)经查证有异常行为且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要害部位员工;
(二)经查证有异常行为且一时难以纠正、改进的员工。

第二十七条员工异常行为已对我行经营活动、银行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构成潜在危害时,要立即采取措施,调整或停止其工作,规避风险。

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第二十八条按政策法规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员工群体异常行为,努力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第二十九条对于已涉及或演变为违纪违规行为的,应按照《招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员工异常行为管理监督
第三十条根据反腐倡廉、安全保卫和案件防范责任制及职责规定,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实行责任制度。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结合干部廉洁从业、员工诚信建设,运用合规风险管理系统等工具建立员工诚信档案和台账。

诚信档案和台账主要包括:
(一)与员工重要谈话、家访工作记录;
(二)员工参与有关学习培训情况;
(三)监督信息;
(四)有关异常行为反映、查证、分析和处理的记录;
(五)其他有关资料。

员工诚信档案和台账由总、分行部室或各营业网点分管内控的负责人,或第一负责人指定的人员负责收集和管理。

因工作需要变动管
理人员时,第一负责人应监督或指定人员监督交接。

员工一般性异常行为的记录,原则上保存两年。

期满后,可经总、分行部室或各营业网点第一负责人批准,予以删除或销毁。

第三十二条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应纳入我行的综合内控考核和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工作评级。

第三十三条总、分行纪检监察保卫部门协助推动、督导、检查辖内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行性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活动。

第三十四条我行鼓励员工参与异常行为管理监督,倡导员工实名举报。

凡通过举报为我行避免或减少损失及不良后果的,根据《招商银行诚信举报及奖励规定》予以奖励。

第三十五条对有下列行为并导致不良后果的,按《招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履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职责的;
(二)对员工异常行为疏于了解、隐瞒不报的;
(三)对员工异常行为处置不当的;
(四)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
(五)其他导致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境内各一级分行、信用卡中心、小企业信贷中心和总行所属其他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总行监察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2004年2月10日总行印发的《关于印发〈招商银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招银发〔2004〕36号)一文同时废止。

附:1.员工异常行为主要表现
2.员工谈话(家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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