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范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和防范本领,订立本规定。
2. 管理标准2.1 安全设计要求2.1.1 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2.1.2 设备的防爆等级应依据现场环境的爆炸性质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定。
2.1.3 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2.2 设备安装与维护2.2.1 安装电气设备前,应对场地进行合理划分,并配备相应的隔离措施,确保设备与易燃易爆物的安全距离。
2.2.2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设备连接牢靠、接地良好。
2.2.3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适时排查设备故障和潜在安全隐患,并适时实行应对措施。
2.3 员工培训2.3.1 企业应订立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全部从业人员熟知,做到规范运行。
2.3.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电气设备防爆学问、操作规程等。
2.3.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爆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本领。
3. 考核标准3.1 设备防爆性能考核3.1.1 定期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设备的防爆等级符合要求。
3.1.2 依据测试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整改或更换。
3.2 巡检和维护考核3.2.1 对设备巡检和维护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巡检频率、维护记录、故障排查等。
3.2.2 对巡检和维护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实行相应的矫正措施。
3.3 员工培训考核3.3.1 对员工进行电气设备安全操作学问和规程的考核,确保员工把握相关学问和操作技能。
3.3.2 依据考核结果,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再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4. 惩罚措施4.1 对违反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照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模版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管理和维护防爆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是指在易燃气体、蒸汽和粉尘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具有防止火花和高温引发爆炸的特殊设计和防护措施。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经过相应鉴定和检测合格。
第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基本原则。
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应实行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员的权责,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七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管理措施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在选择、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时,应根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爆炸性环境的特性和要求,确保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适用于相应的爆炸性环境。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和设置,并确保设备的独立接地和靠墙设置。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存在的隐患和故障。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不得私自改动、拆卸设备。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相关的防爆电气设备台帐,记录设备的购置、维修、检测和报废等信息,并按照规定保存备查。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的责任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在防爆电气设备管理中的责任划分如下:(一)单位负责人承担全面负责的责任,对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落实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三)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防爆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5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与验收: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等)的选用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必须选用有“防爆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厂商提供的产品,由机电科具体负责。
2、防爆电气设备的到货和入库,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证书》,并有“MA”标志。
3、新到货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和《电气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入库。
大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由检修单位出具《检修质量合格证》。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入库后,必须采取防淋雨,防潮湿措施,严禁非专业人员随意开盖,更不准拆卸和其零部件。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发放、入井、运输及安装:1、防爆电气设备发放时,必须由防爆检查员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签“防爆合格证”和“入井证”后,方可入井。
不符合防爆标准要求的严禁发放。
2、无“防爆合格证”禁止发放,由保管员把关。
3、运料队要严把机电设备的入井关,无“入井证”禁止装车下井。
4、使用单位在安装防爆电气设备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完好状况,确保设备完好无失爆,否则不得安装使用。
5、安装质量要符合《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相关要求。
6、设备管理人员发放各队组所领取设备时,需要经机电矿长、机电科科长或机电科副科长批示,才能发放。
7、各单位不准随意拆卸备用设备上的零部件,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机电矿长和机电科有关领导批准后拆取。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过程的检查与维护: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1)对防爆电气设备外观防爆性能的检查,使用单位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覆盖率____%,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各使用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机电科检查人员要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责任队组三定,严格执行“专人检查,专人落实”制度,对队组隐患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2)对防爆电气设备内部防爆性能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机电科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开盖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查覆盖率____%。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4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利用电气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科研和生活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该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建立健全防爆管理机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电气设备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该依法遵守,科学合理,经济适用,责任明确,组织有序,工作连续,有效管理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要求第五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程,规定明确的防爆措施和操作规范;(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确保人员具备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三)加强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四)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五)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组织,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事故;(六)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进行布线、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七)加强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的防爆技术和设备,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八)加强管理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防爆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防爆要求;(二)电气设备的安装和布线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三)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四)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能;(五)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进行检修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六)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七)电气设备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三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电气设备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要求。
本文将从规定的必要性、内容要点以及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规定的必要性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火花、电弧和高温等危险因素,当这些危险因素与易燃易爆气体、蒸汽、粉尘等危险介质相遇时,会引发爆炸事故。
为了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二、内容要点1.分类管理:根据使用环境和防爆要求的不同,将电气设备分为不同的防爆等级和防护类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防爆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材料、接线方式、绝缘等特殊要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设备必须具备防爆能力。
3.设备选择:在选择电气设备时,应根据使用环境的爆炸危险性和防爆等级的要求来确定设备的防护类别和防爆等级。
4.设备安装:对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安装方法、接地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设备检测:根据使用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爆性能。
6.人员培训:对使用和管理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预防措施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需要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合理选型:根据使用环境和防爆等级要求,选择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确保设备具备防爆功能。
2.设备检测: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科学安装:根据设备的防护类别和防爆等级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确保设备与危险介质的隔离,并保证设备的接地良好。
4.严格管理: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检修,防止疏忽导致事故发生。
5.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3年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电气设备防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器产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石油、化工、煤矿、粮食、药品、危险物品等易燃易爆场所和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
第三条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包括防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条鼓励企业开展电气设备防爆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防爆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二章防爆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第六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生产设施,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性能稳定和可靠性。
第九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防爆要求,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防爆材料和结构,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制造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制造要求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制造单位应当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确保产品满足防爆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对产品提供完整的技术和使用说明书,明确设备使用的场所和条件。
第三章防爆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第十三条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安装。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工作。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设备与周围环境的隔离和屏蔽。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接地和防雷措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范。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防爆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劳动者的安全防护能力,保护环境。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主要包括设备型号选用、购买、安装、使用、检测、维护、报废等方面的事项。
第二章设备型号选用第五条进行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时,应根据具体的作业场所的特点、防爆要求及相关标准,选择合适的设备型号。
第六条设备型号选用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必要时可以进行专家评审。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应考虑以下因素:(一)作业场所的危险性及平均环境温度、气体、蒸汽等易燃易爆介质的特性;(二)电气设备的功能要求;(三)设备的防护等级、防爆等级及防腐等级;(四)设备的性能指标、性能参数及测试报告;(五)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六)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使用寿命;(七)设备的价格和性价比。
第三章购买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的购买应遵循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委托代理等合理的方式。
第九条购买防爆电气设备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防爆电气设备的购买应注意以下事项:(一)确认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二)了解设备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相关认证证书;(三)查看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使用、安装、调整和维护保养等内容的说明书;(四)检查设备的包装是否完好;(五)查验设备的外观是否有损坏、零部件是否齐全;(六)检测设备的质量和功能。
第四章安装和使用第十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安装防爆电气设备应考虑以下因素:(一)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方式,应便于操作、维修和检修;(二)设备的布线和连接,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并采取防护措施;(三)设备的防护性能,应符合设备的要求,并经过验收检测;(四)设备的接地,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三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防爆电气设备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指的是具有防止火花、电弧、高温等因素引发爆炸的特种电气设备。
第四条对于涉及到生产过程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或合格证。
第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二)经过防爆检测合格。
(三)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采购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必须具备下列要求:(一)必须符合国家进出口规定。
(二)要具备完整的产品资料和相关检验报告。
(三)制造商必须具备相关生产和检测资质。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销售资质。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要经过全面的评估,包括技术、质量、价格等方面,确保所选产品符合使用要求。
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过程必须记录详细的采购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厂家、价格、供应商等。
第九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禁止任何形式的懈怠、舞弊行为。
第十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过程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第十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产品的安装说明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正确、牢固可靠。
第十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与其他设备的安装相协调,确保设备之间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过程必须记录详细的安装信息,包括安装单位、安装日期、安装人员等。
第十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
验收要求如下:(一)检查产品的外观和功能是否正常。
(二)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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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目录
第一条总则 (3)
第二条“失爆”判断......。
. (3)
一、防爆外壳壳体………………3
二、隔爆接合面 (4)
三、电缆引入装置 (5)
四、电缆及接线 (6)
五、隔爆型插接装置 (6)
六、观察窗、孔…………………7
七、防爆特殊电源箱 (7)
八、矿灯 (7)
九、其他 (7)
第三条、“失爆"的处理….………….7
第四条、附则 (8)
第五条、附录 (8)
一、名词术语 (8)
二、有关参数、数据 (9)
松藻矿务局防爆电气设备管理
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总则
1、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防
爆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其他有关防爆规定以及各矿在防爆电气设备管理上的实践经验,特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本规定适合用于局属各单位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
3、本规定与上级规定(设计规范)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规定(设计规范)为准。
第二条“失爆”判定
凡发现防爆电气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判定该台(件)设备为“失爆"。
一、防爆外壳壳体
1、防爆外壳严重变形(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
超过5mm)。
2、隔爆外壳有裂纹,焊缝开焊。
3、隔爆壳体内外绣蚀严重(有绣块脱落者)。
4、隔爆壳体内不经批准增加元件、部件或改变原设计。
5、接线柱、绝缘座、管孔洞缺损使两个隔爆空腔连通。
6、使用无防爆合格证厂生产的防爆部件。
7、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失去闭锁作用.
二、隔爆接合面
(一)隔爆面结构参数
8、隔爆接合面厂度L、LI、L′、低于规定值。
9、隔爆接合面间隙W大于规定值。
10、粗糙度超过规定.
11、隔爆接合面发生厚度大于原设计的85%。
(二)螺纹隔爆结构
12、螺纹精度低于3级,螺距小于0.7毫米.
13、螺纹最小啮合扣数、拧入深度不符合规定。
(三)螺纹紧固隔爆面
14、缺螺栓、弹簧垫圈或螺栓与弹簧垫不配套.
15、螺栓松动、弹簧垫圈未压平。
16、螺栓或螺孔滑扣,未采取规定措施。
17、螺栓拧入深度小于螺栓直径(鋳铁、铜、铝件1.5倍)或未露出螺孔1—3扣。
18、同一部位的螺栓公称直径不一致。
(四)隔爆面损伤
19、L(L1)=40、25、15时,直径小于1mm、深度小于2mm的沙眼,每平方厘米超过5个。
20、L(L1)=10时,直径小于1mm、深度小于2mm的沙眼,每平方厘米超过2个.
21、机械伤痕宽度、深度大于0。
5mm,使L(L1)小于规定值的三分之二。
22、隔爆面上有高于无伤表面的机械伤痕。
23、隔爆面上的锈迹用棉沙擦净后,用手摸有明显感觉。
24、隔爆面上的油漆痕迹,用棉沙擦不掉。
三、电缆引入装置
25、空闲进线嘴无档板或档板放在密封圈里边。
26、空闲进线嘴档板的厚度小于2mm或档板绣蚀现象。
27、空闲进线嘴档板的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 28、进线嘴金属圈放在档板与密封圈之间。
29、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压紧,用手能幌动。
30、螺母式进线嘴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可旋进半圈。
31、螺母式进线嘴螺母与密封圈之间无金属圈.
32、进线嘴压紧后无余量.
33、进线装置内径与密封圈外径之差超规定。
34、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能活动。
35、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超过1mm.
36、密封圈几何尺寸不符合规定。
37、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硬度不满足邵氏硬度45—55度。
38、密封圈未全部套在电缆护套上。
39、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
40、密封圈有破损或被割开套在电缆上。
41、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
四、电缆及接线
42、电缆在进线嘴处能来回抽动,用手能将电缆推进接线
室。
43、电缆的护套损伤,露出芯线或屏蔽层者。
44、橡套电缆压紧的压扁量超过电缆直径的10%。
45、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没灌绝缘胶或绝缘胶灌到三叉以上。
46、绝缘胶有裂纹,电缆能相对活动。
47、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规定接线盒的接头(即鸡爪子).
48、电缆的末端不接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器件内,橡套电缆滑出密封圈外(羊尾巴)。
49、在需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地点,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均属明接头。
50、低压隔爆开关从电源则出线至负荷则进电源则出线.
51、从低压隔爆开关小喇叭嘴引入引出动力线。
五、隔爆型插接装置
52、插销连结器的电源侧接插销,负荷侧接插座即反接.
53、插销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置或徐动装置失效。
54、插销触头断电瞬间,L、值小于规定值。
W值大于规定值。
六、观察窗、孔
55、胶封不好、玻璃有破损、裂纹、松动。
七、防爆特殊电源箱
56、蓄电池组的连接线及极柱焊接处有断裂、熔化。
57、橡胶绝缘套损坏,极柱及带电部分裸露.
58、蓄电池槽和盖损坏漏液,特殊工作栓丢失或损坏,电池封口剂开裂漏液。
59、蓄电池箱及盖严重变形或无盖,
八、矿灯
60、无闭锁螺栓或闭锁螺栓失效。
61、灯头壳体,灯头圈破裂或破损。
62、灯头进线松动、灯线破裂见铜线。
63、聚光玻璃破损、有裂纹或松动.
64、联锁断电装置失效.
九、其它
65、不经批准,改变本安型设备电路、元器件型号规格。
66、本安型设备及电缆的连接不符合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要求。
67、照明灯具超前断电装置不起作用。
68、打开带电防爆电气设备的盖、封堵装置。
第三条“失爆”的处理
1、凡查出“失爆”设备,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切断电源,待整改好后,方能恢复送电。
2、对“失爆”设备负有管理、维护责任的人员,按:三违“查处。
3、对故意造成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人员,一经查出,从严惩处。
第四条附则
1、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属矿务局。
第五条附录
一、名词术语
1、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就是按国家标准(GB3836—93)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2、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标志(GB3836—93)有以下十种
类型标志类型标志类型标志
隔爆型 d 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
正压型p 充油型o 充砂型q
浇封型m气密型h无火花型n
特殊型S
3、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由总标志、类型、标志、类别、级别、组别六部分组成.
总标志:Ex
类型(及标志):即GB3836—93规定的十种类型及标志。
类别:Ⅰ类表示煤矿用,Ⅱ类表示工厂用。
级别:即防爆级别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确定.
组别:即温度组别(由设备表面最高允许温度、设备周围环境爆炸混合物的自燃温度确定).
举例:
(1)、ExibⅠ:煤矿用本质安全型b级防爆电气设备; (2)、ExdⅡBT3:工厂用隔爆型B级T3温度组别防爆电气设备.
4、隔爆接合面的长度L、L1、L′
L:从隔爆壳体内部通过隔爆接合面到隔爆壳体外部的最短通路,即设计或规定长度。
L1、螺钉通孔边缘至隔爆接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
L′、剩余无伤隔爆接合面的有效长度.
二、有关参数和数据
1、止口式隔爆接合面长度L
W
a
f
f
b
a图:当W≤0.2;f≤1。
0时,L1=a+b,否则L1=a+b
b图:当f
≤1.0时;L=a+b,f-倒角长度
2、平面式隔爆接合面长度L
L
3、圆筒式隔爆接合面长度L.
ﻫ(W=φD-φd)
(W= ØD—Ød)
4、Ⅰ类隔爆结合面结构参数mm
5、操纵杆直径或圆筒直径与隔爆接合面的结构参数mm
6、剩余无伤隔爆接合面有效长度L′计算方法
L—隔爆面规定长度;L′-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L1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最短有效长度。
7、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mm
8、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mm
9、密封圈的几何尺寸mm
A
A=电缆公称直径A≥0.7d(10<A〈35)B≥(b >4)
10、隔爆插接装置的最大直径差和最小有效长度
11可修补隔爆接合面的条件
修补时,多采用焊补,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不允许修补
(1)、螺孔周围5mm范围内的缺陷;
(2)、L或L1为6mm范围内的缺陷;(3)、隔爆面的边角缺陷;
(4)、隔爆接合面上有疏松现象的鋳件;(5)、活动隔爆接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