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经典范文
民间借贷答辩状6篇

民间借贷答辩状6篇民间借贷答辩状 (1) 答辩人:xx有限公司住所:xx市法定代表人:V答辩请求1、驳回本案原告对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原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厦民初字第号案件,答辩人未签署过本案讼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也未实际产生,因此答辩人不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一、答辩人并非《借款合同》所指借款关系中的借款人。
在收到贵院送达的本案诉讼材料之前,答辩人对《借款合同》及其约定借款事宜毫不知情。
经初步比对,发现《借款合同》中印章亦与答辩人公章不符。
答辩人绝非《借款合同》所指借款关系中的借款人。
二、《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并未实际产生。
首先,《借款合同》的内容构成一份借款合同,但本案中原告并未提供银行转款凭据等证据作为按《借款合同》实际出借款项的证明。
其次,答辩人更未收到过《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因此原告也不可能拿出表明答辩人收到过借款的证据。
答辩人由此判断,本案中《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并未实际产生。
综上,答辩人从未签署《借款合同》,绝非《借款合同》所指借款关系中的借款人,况且《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也并未实际产生。
因此,答辩人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针对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xx市中级人民法院答辩人:有限公司(盖章)日期:x年5月05日民间借贷答辩状 (2) 答辩人:张____,男,汉族,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栋1单元1号。
被答辩人:张______,男,汉族,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栋3单元7号。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供合议庭参考。
一、关于本案所欠利息的性质本案被答辩人所诉求的欠款,实际上是答辩人因借款产生的利息,这个事实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已认可。
从法律层面分析,该欠条所拖欠的利息属欠款而非借款。
借款是因双方基于借款合同及借款事实而产生的债务,而本案答辩人已偿还被答辩人的借款本金,因该借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属于新产生的债务,该债务应属于欠款而非借款。
借款应诉答辩状范文3篇

借款应诉答辩状范文3篇借款应诉答辩状范文篇一:应诉人:李运章,男,汉族,1948年7月出生,住河南省沈丘县刘庄店镇李老家行政村50号,身份证号:4127289,联系方式:。
讼诉人:普景林,男,汉族,1948年出生,住河南省沈丘县老城镇刘埠口村。
xx年2月16日,我收到普景林诉我购买他的砖所欠的7624元的民事诉讼状和沈丘县人民法院的传票一事。
特应诉实事如下:普景林诉我在1999年购买他的砖款27624元后还款1万元,余款7624元未还,双方约定应于1999年3月还清(出具有欠条)。
后因我犯诈骗罪被判刑十多年,因在入狱期间不能行使民事权利,现得知我出狱,随即向其主张权利。
事实是这样的:一、我并没有购买过普景林的砖,我也没还过普景林1万元的砖款,我给普景林写过7000元的欠款条。
实事是这样的:1999年镇党委确定在刘庄店北建一处有机化肥厂,让我负责建厂,厂建好后投入生产,购销一条龙,上级党委很重视,县委刘广泉书记和镇党委不断来检查指导。
1999年镇党委确定建一座办公楼,当时报请县委刘广泉书记批示申请县建行行长张明亮行长同意,准备给厂贷款50万元,还没有批下来,后由镇党委成员陈建介绍,就大包给安徽省临泉县焦庄焦建斌了,订合同,一切建筑材料由建筑方负责(因是大包)厂方只负责工程质量,楼建好后,工程队交钥匙,厂方付给建筑工方53万元,工程期定到3个月交付,如到期交付不了,延长一个工期罚建筑方5%罚款。
1999年焦在周围购买砖和其它建筑原材料,进行工程备料。
由于是大包工程,具体焦建斌购买谁的砖和原材料我也不过问(会计:刘桂廷证明),xx年10月工程队破土地动工,直到xx年一天下午,焦给我打电话说他的车被城关派出所扣住了,你来一趟吧,当时我就去了,到那后普景林关心的说:你咋来啦,你不来就好啦,那时我才知道焦购买的是普景林的砖,当时我想焦让我在厂里搞工程交付时,我先让普景林来结帐,再者唯巩焦停工不干了,所以我给普景林写了个7000元的欠条,才让焦的车放走了。
借款纠纷答辩状范文(精选6篇)

借款纠纷答辩状范文(精选6篇)借款纠纷答辩状范文篇1答辩人:常海,男,汉族,50岁,现住新城区艺术厅北街9号院23号楼5单元14号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答辩如下:一、本案客观事实是答辩人因工程施工需要资金,工地领导(另一被告王凯亮)当时说,他能帮其借到钱。
在xx年7月6日,被告王凯亮说帮其借到他舅舅(原告高宝)的钱啦,在王凯亮将7万元现金交到答辩人时,被告王凯亮让出具,并写明借到原告高宝现金7万元,但自始至终答辩人都未见过原告,都是由被告王凯亮所说。
在借款到期后,被告王凯亮从答辩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时出具收条一份。
并于xx年11月8日出具一份具体的扣款过程和情况说明。
综合,答辩人虽然以原告的名义出具了借条,但答辩人从未和原告有过具体的借贷情节,答辩人所有的借贷行为都与被告王凯亮发生,答辩人将借款偿还被告王凯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被告王凯亮所述与事实不符。
在本案上次开庭时,被告王凯亮讲答辩人出具的欠条在巴彦淖尔市顺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并未兑现,根据休庭后答辩人调取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审理的劳动关系确认案件中,巴彦淖尔市顺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曾向磴口县、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答辩状中明确谈到,该借条已兑现。
也就是所被告王凯亮已拿到了答辩人常海偿还高宝以及刘金翠借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
且被告王凯亮出具证明,上述两笔借款与答辩人无关,那么原告借款应由被告王凯亮连本带息全额偿还。
三、关于利息问题。
答辩人虽然已经足额支付借款期间内约定的利息并归还全部本金。
但双方对借款期间的利息明确约定为月利4分,明显过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即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4倍。
适用于本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年7月7日公布执行的贷款基准利率:贷款6个月以内的年利率为6.10%(即月息为0.5083%),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本借条利息约定,明显超出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超出部分应当属于无效的约定。
民事借款答辩状的范文3篇_借条范本_

民事借款答辩状的范文3篇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事借款答辩状的范文,仅供参考。
民事借款答辩状的范文篇一:答辩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待定被答辩人:住址: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王刚买卖凶宅,要求法院判决无效一案进行答辩如下:请求事项:一、驳回原告程立轩提出的与被告王刚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驳回原告请求被告王刚返还房款28万元三、驳回原告请求被告王刚支付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答辩人王刚是否以欺诈手段,诱使被答辩人程立轩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
理由如下:王刚的儿子的确在这套房子中犯下了杀人的罪行,但出售房屋时已经王刚已在此居住了许久(3年?),并将屋内一切关于凶案的物品丢掉并打扫干净,直到向程立轩出售房屋时,房屋的居住情况已达到适居的客观标准。
在带被答辩人程立轩查看房子,与程立轩洽谈房屋买卖和签订买卖合同的过程中,王刚对程立轩提出的问题均作出了真实客观的回答。
程立轩若对凶宅有忌讳心理,自应自己了解清楚房屋的历史,王刚没有义务告诉程立轩关于房子的一切细节。
因此,两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两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另外,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卖方需将凶杀案告诉买方,所以,王刚虽未将上述情况告知原告,但其行为并未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属于欺诈行为。
关于合同无效的其它要件,基于明显的原因,该买卖合同不满足,因此不构成合同无效。
由于合同有效,程立轩的另外两个诉讼请求也不能成立。
应诉答辩状范文借款(优选6篇)

应诉答辩状范文借款(优选6篇)应诉答辩状范文借款第1篇答辩人:被答辩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诉被告有限公司、____、____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答辩人的起诉状副本已收阅。
现作如下答辩:一、被答辩人和被告____等私下擅自将答辩人____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辩人____的同意,故该抵押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_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而该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
被答辩人和被告____在未告知答辩人____的情况下,私下擅自将答辩人____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辩人____的同意,故被答辩人和被告____将答辩人____的'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抵押的行为及合同无效。
二、被答辩人提交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和《无限责任担保承诺书》上的签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辩人____本人所为,答辩人亦未提供相关的书面委托,被答辩人对此均不知情。
法院可对签名进行笔迹鉴定或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予以证实。
故根据《_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_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______人民法院答辩人:日期:应诉答辩状范文借款第2篇答辩人:答辩人对上诉人__因民间借贷纠纷不服______市____________区法院(____)皖0103民初字第2165号判决提出的上诉,现针对上诉内容答辩如下: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据以认定事实的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因此(__)皖__民初字第__号判决合理合法,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理由如下: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明确,证据合法有效。
上诉人因采购钢材资金短缺,被上诉人为其实际垫付260877元,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具了借据:今借到__人民币__元,借款用途为货款,于____年元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并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及诉讼费。
借款合同答辩状范文7篇

借款合同答辩状范文7篇借款合同答辩状范文 (1) 出借方:借款方: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1、借款时间共伍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出借方将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借贷双方权利义务:(一)借款方义务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解除: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
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间借贷答辩状11篇

民间借贷答辩状11篇民间借贷答辩状1答辩人: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____人,现住____,联系电话____。
答辩人:___,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____人,现住____,联系电话____。
被答辩人:___,女,汉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人,现住____,联系电话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答辩人___向贵院提交了一份《民事起诉状》,要求答辩人和被告____返还借款____万元,答辩人收到贵院送达后,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根本不能成立,其理由如下:一、合同具有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要求返还借款。
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无据可依。
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____因往煤业公司送煤业务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被答辩人提出借款,被答辩人考虑其亲戚关系遂借给被告____万元,被告____出具了《欠条》。
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返还了被答辩人借款____万元,并由答辩人就《欠条》的后续还款事实进行见证。
由此可见,本案中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为:借贷人——被答辩人___,借款人——被告____。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被答辩人显然只具有向被告请求还款的权利,被告具有向被答辩人返还借款的义务。
而答辩人作为该案的案外人既不具有请求还款的权利也不具有返还借款的义务。
事实上,答辩人在该《欠条》上以签字纳印的方式所做的见证只是用来证明被告将于何时还款的事实,证明该事实的真实、有效、存在。
然而被答辩人却在被告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向答辩人提出了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显然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根本不能成立。
二、答辩人在《欠条》上签字纳印的行为并非担保行为,而是对该借款事实的一种见证。
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是错误的。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____种方式。
在本案被告向被答辩人出具的《欠条》上,答辩人签字纳印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抵押、质押、留置或定金中的任何一种。
民间借款纠纷答辩状范文8篇

民间借款纠纷答辩状范文8篇民间借款纠纷答辩状范文1出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借款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
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 即(小写) %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
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3.其他:第七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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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经典范文
范文一:
答辩人:廖某某,男,19XX年X月11日生,汉族,住贺州市新城六区XX号。
答辩人:黎某某,女,19XX年X月21日生,汉族,广西XX县人,住贺州市新城六区XX号。
被答辩人:李某某,男,19XX年X月8日生,汉族,广西XX市人,住XX市XX路50号。
答辩人廖某某、黎某某因李某某诉廖某某、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只是曾是答辩人位于贺州市XX路XX号房屋的住客,答辩人并不认识被答辩人,被答辩人承租贺州市XX路XX号房屋五楼一个单房是通过答辩人朋友何XX办理的(证据1)。
被答辩人居住贺州市XX路XX号房屋五楼期间,答辩人正在忙于XX县的化妆品店经营。
被答辩人在本案中向法庭提供的《借条》需从答辩人的房屋发生入室盗窃(已向建中派出所报案并由公安机关立案)说起。
大约在2009年8月初,租住答辩人贺州市XX路XX号房屋6楼的何XX电话告知答辩人住处钥匙弄丢了。
答辩人从XX县赶回贺州后发现,屋内被翻了个底朝天,答辩人的相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个人相片、答辩人于2007年6月向莲塘信用社贷款的个人借款合同及房产抵押材料等一些个人重要资料全被盗走。
对通过房
产抵押向莲塘信用社贷款的事实,答辩人手头持有的《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授权委托书》(证据6)可以证实。
答辩人向莲塘信用社贷款时,签有《个人借款合同》和用贺州市XX路XX号房屋作抵押的《广西农村信用社借款抵(质)押承诺书》(已被盗走)。
答辩人的报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将被答辩人李某某列为重点对象并决定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同时,答辩人前往贺州市房产管理局查询,发现答辩人的贺州市XX路XX号房产再次被抵押。
对此,答辩人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2009)贺八行初字第47号],请求撤销房产抵押登记,该案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撤销了贺州市房产管理局对贺州市XX路XX号房产的抵押登记行为(证据2)。
在行政诉讼案中,第三人提供了有关证据材料。
这些材料有:《房屋抵押协议》(证据3)、被答辩人向公安机关提供的《关于廖某某借本人现金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抵押房产证、土地证一事的情况说明》(简称《情况说明,证据5》和本案中出现的借条。
这些证据都与本案有直接关系,却都是虚假的,到处都存在与基本事实不符的"硬伤"。
主要有:
1、《房屋抵押协议》签订于 2009年5月23日,称抵押借款方为"贺州市星光硅业有限公司职工"。
此时,答辩人廖某某早在2006年就自己经营化妆品店,既不是贺州市星光硅业有限公司职工,也不是临江地产公司员工(《情况说明》提到答辩人廖某某是临江地产公司房产主任)。
《房屋抵押协议》开头的抵押借款方(乙方)的身份证号码与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