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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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关于纯碱成本核算规程

化工部关于纯碱成本核算规程

化⼯部关于纯碱成本核算规程颁布⽇期:1987-03-04执⾏⽇期:1987-03-0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为了提⾼纯碱成本的核算质量,加强成本管理,便于各⽣产纯碱的企业之间交流成本信息,对⽐、分析成本⽔平,进⼀步降低纯碱成本,提⾼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国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结合纯碱的⽣产、⼯艺特点,特制定本核算规程。

⼀、总则(⼀)本规程适⽤于⼤、中、⼩型⽣产纯碱的企业,包括氨碱法和联碱法纯碱的成本核算。

(⼆)按⽉计算成本,每⽉⼀⾄最后⼀⽇为⼀成本计算期。

成本必须以实际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进⾏计算。

产量和消耗,投⼊和产出的⼝径必须⼀致。

(三)按照权责发⽣制的原则计算成本。

凡属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不论款项是否已收付,均应计⼊本期成本。

(四)严格执⾏国家统⼀制定的成本开⽀范围和开⽀标准,认真划清基本建设,专项⼯程,专⽤基⾦,营业外⽀出等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摊提费⽤。

(五)认真做好成本核算和管理的各项基础⼯作。

必须建⽴、健全原始记录、计量检验、定额管理、领退料⼿续、报废鉴定和定期盘点等管理制度,保证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各⼤中型纯碱⼚必须建⽴分级的成本核算制度,必须配齐各级成本核算员。

车间成本应按实际价格计算,如按计划价格计算,必须保证⼚部计算实际成本所需要的资料。

⼆、成本项⽬及内容(⼀)成本项⽬1.原料及主要材料2.燃料及动⼒3.⼯资及福利费4.车间经费5.联、副产品扣除6.企业管理费(⼆)各成本项⽬内容1.原料及主要材料:指⽣产过程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所耗⽤的各种主要辅助材料。

2.燃料及动⼒:指⽣产过程中所耗⽤的外购和⾃制燃料、动⼒,包括电、蒸汽、重油、天然⽓、烟煤等。

烧油特别税和⽤做动⼒的蒸汽也在本项⽬中开⽀。

3.⼯资及福利费:指氨碱、联碱系统从事操作的⽣产⼯⼈⼯资、各种⼯资性质的津贴和副⾷补贴;按⽣产⼯⼈⼯资总额扣除副⾷品价格补贴和各种奖⾦提取的职⼯福利基⾦;按规定计⼊成本的原料和燃料节约奖。

炼钢厂成本核算规程细则4.2

炼钢厂成本核算规程细则4.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成本会计的管理作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炼钢厂的生产工艺特点,特制定本核算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

第二章炼钢工序概况第三条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投产于2006年6月,设计产能200万吨/年。

炼钢厂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

主体设备包括一座900吨混铁炉、两座60吨顶底复吹转炉、一座80吨LF炉、一座80吨VD炉,一台六机六流方坯连铸机、一台六机六流圆坯连铸机;公用辅助设施包括:转炉一次烟气净化系统、二次烟气净化系统(包含混铁炉烟气除尘、散状材料上料系统除尘)、转炉浊循环水泵站及转炉污水处理设施。

1、生产产品:方坯:普通碳素结构钢、优质碳素结构钢。

代表钢种:Q195-235、20MnSiV、20MnSi、铸坯断面:150x150mm,定尺:6-12m圆坯:一般结构管用钢、流体管、石油套管用钢。

代表钢种:37Mn5 、36Mn2V、20#、N80、Q345B、P110;铸坯断面:φ150mm、φ160mm、φ180mm、φ210mm、φ270mm,定尺:4.2-12m。

工艺流程图及简要文字说明:炼钢厂现有生产作业区三个,按工艺顺序排列为:转炉作业区、方坯连铸作业区、圆坯连铸作业区。

2、转炉作业区:转炉公称容量60t,二座,采用顶底复合吹炼工艺,底部供气采用微机控制,氮、氩自动切换。

3、方坯连铸作业区:方坯连铸作业区现有六机六流小方坯连铸机一台,设计产能100万吨/年,采用敞开浇铸模式,生产铸坯直接热送轧钢厂.4、圆坯连铸作业区:(1)、圆坯连铸区现有六机六流圆坯连铸机一台,设计产能100万吨/年,配置有保护浇铸系统、气雾冷却、电磁搅拌、液面自动控制、打号机等先进设备.简要生产工艺流程图:见附件1第三章成本核算第四条成本核算对象1、为加强成本管理和业绩评价,对炼钢厂内部按其责任和控制范围划分为十一个成本中心:2、根据炼钢厂生产工艺特点,成本核算对象设定:按方、圆坯钢种类别分别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成本会计岗位核算流程

成本会计岗位核算流程

1. 材料成本核算会计对本月各部门材料领用进行单据记账,制单,核算当月材料消耗成本。

2. 车间统计人员进行完工工时日报、完工工时产量、消耗标准等统计表进行上报。

3. 总帐会计进行日常各部门费用报销,提供各生产部门发生的各种费用。

4. 固定管理员提供本月变动情况,总帐会计进行计提折旧,提供制造费用-折旧费。

5. 工资核算会计进行本月工资发放计提,提供各生产部门的直接人工、间接人工费用。

6. 成本核算会计从成本管理模块取数各部门当月原材料消耗数据,和其他成本资料进行成本计算,得出半成品的成本。

7. 材料成本核算会计在存货核算模块进行产成品成本分配,读取半成品仓库的半成品加工成本。

8. 材料成本核算会计在存货核算模块进行单据记账(主要是半成品仓库的半成品的入库、出库成本)。

9. 进行半成品仓库的期末处理、制单工作。

10. 成本核算会计从成本管理模块重新数各部门当月原材料消耗数据,和其他成本资料进行成本计算,得出产成品的成本。

11. 材料成本核算会计在存货核算模块进行产成品成本分配,读取产成品仓库的产成品加工成本,具以结转销售成本。

水泥公司成本核算规程(实例)

水泥公司成本核算规程(实例)

水泥公司成本核算规程(实例)关于印发《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成本核算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明确公司成本核算办法,理顺成本核算关系,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流程,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成本核算办法》,并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成本核算办法为规范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本核算方法,理顺成本管理关系,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流程,结合公司生产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成本核算的原则(一)坚持真实客观反映水泥企业经济活动的原则。

(二)坚持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的原则。

(三)坚持核算方法可比性原则。

(四)坚持成本核算与其相关产品和时间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成本核算能满足经营管理需要的原则。

二、成本核算内容(一)成本核算项目1、各种原料。

原料包括:石灰石、砂岩、硫酸渣、赤泥、铝矾土尾矿、页岩、石膏、粉煤灰、矿渣微粉、小石子、原矿渣、外加剂。

2、燃料。

主要是煤炭。

3、动力电。

4、直接人工薪酬。

5、制造费用。

(二)消耗及价值核算1、原料、燃料消耗及价值核算。

公司的原、燃料消耗应采用计量、检验、盘点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数据真实。

计量是指原燃料进厂要过磅,计量单作为结算与记账的依据;检验是指化验室通过对水泥、生料、熟料内含各种化学成分检测后提供的原燃料消耗的比值;盘点是指月末经供应、生产管理、财务等部门联合盘点小组,对月末结存原燃料清点丈量估算后确认当月消耗量。

其公式如下:大宗原燃材料消耗数量=上月库存数量+当月进厂过磅数量-月末库存数量=按化验室提供比值计算的消耗数量+当月经盘点小组确认的损耗数量原燃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材料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发出材料单位成本=(月初库存材料总成本+本月增加材料总成本)/(月初库存材料数量+本月增加材料数量)2、辅助材料消耗及价值核算。

主要辅助材料钢球、钢锻、耐火砖消耗凭当月领料单上的实际耗用量核算。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完整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完整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为保证分院产品成本核算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分院成立成本核算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成本核算的领导、协调工作,通过明晰职责、强化考核确保成本核算制度的贯彻实施。

成本核算的实施由财务部具体组织,二级核算由二级财务负责组织实施,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的成本核算有关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应在成本核算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成本核算有关制度,狠抓基础工作,完善内部流程。

第四条定额成本由生产中心会同科技中心、经营部、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每年修订一次,并作为成本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内部结算价格由经营部会同生产中心、销售公司、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每年修订一次,作为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

第六条产品(含半成品及自制件)代码由生产中心会同财务部、研究所、直属工厂制订,建立代码库,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通过部门协作,合理组织,科学安排,实现均衡生产,增强成本信息的可靠性和实用性,更好地进行成本管理。

第八条分院成本核算单证传递基本流程:1.销售公司根据顾客定单(合同)填制合同任务通知单,分别向生产中心(调度)和销售发货部门下达,送仓库和财务部。

2.生产中心(调度)根据合同任务通知单编制生产任务通知单,下达生产部门(研究所、直属工厂),并送财务部备查。

1、2为订单制下生产任务下达流程;生产任务由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市场预测、分院指导性计划下达的,生产计划必须经生产中心批准后,生产部门根据批准后的生产计划编制生产任务通知单。

3.生产部门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及定额资料编制领料控制单、外购外协计划报送生产中心审核,依审批权限报院领导批准后分送库房和财务部。

4.生产部门根据外购外协计划实施采购和外协。

材料到达后须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根据合同和材料验收情况支付货款。

(区别:外协、外委)5.委托加工需签定委托加工合同,并将委托加工材料发运到协作厂。

委托加工材料到达后须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根据合同和材料验收情况支付加工费。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

产品成本核算操作规程一、引言本操作规程旨在确保企业合理、准确地核算产品成本,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决策效果和经营效率。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涉及产品成本核算的部门和人员。

二、术语定义•产品成本:生产单位产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总和,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

•直接材料:产品制造中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成本。

•直接人工:产品制造中直接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劳动力成本。

•制造费用:产品制造中不属于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的其他生产成本。

•间接费用:不直接能归属于某一产品的费用,需要通过分摊方式来计入产品成本。

•生产成本:指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之和,也可称为制造成本。

三、产品成本核算流程3.1 生产订单开立阶段1.生产部门接到销售订单后,向成本核算部门提供相应信息。

2.成本核算部门根据提供的信息核算出生产订单的预估成本。

3.生产订单的预估成本应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内容。

3.2 生产执行阶段1.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订单所规定的材料、人工和费用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及时记录,确定其归属。

3.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耗、废品等应进行合理计算,不得忽略。

3.3 生产完成阶段1.生产订单完成后,成本核算部门应根据记录的实际数据核算出最终的产品成本。

2.最终的产品成本应作为参考数据用于企业的决策和分析。

四、成本核算方法4.1 直接成本法直接成本法是将产品成本分为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两部分,适用于生产和销售环节简单的产品。

4.2 作业成本法作业成本法是将生产过程分成若干个作业,每个作业有独立的成本,并对每个作业进行成本核算,适用于生产过程比较复杂的产品。

4.3 过程成本法过程成本法是将整个生产过程分成若干个连续的过程,每个过程有独立的成本,适用于连续生产的情况。

五、成本核算记录1.所有涉及到产品成本的数据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并建立明确的档案。

2.每次成本核算的数据应当经过审核和确认,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成本核算规程

成本核算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核算质量,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提供客观、准确、可比和详略得当的成本信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生产工艺特点,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成本核算的主要任务: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表和有关分析资料。

2、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3、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挖掘降低成本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成本核算体制:成本一级管理一级核算。

公司财务处负责全公司的成本预算、核算、控制、分析等管理工作,设置成本会计核算实际成本;按生产工序,每一生产工序设有专职驻厂核算会计,负责本工序的成本核算基础数据的统计、汇总以及成本管理工作,并编报分厂考核成本报表。

第四条成本核算原则:1、合法性原则。

公司核算生产成本,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集团相关制度的规定,遵守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

2、客观性原则.成本核算应以发生生产费用的客观事实为依据,生产费用的归集、计算和分配应该遵循受益原则,能够直接归集或分配的不人为分配,确实无法直接分配的应该根据预先设定的分配标准,做到合理分配。

3、一贯性原则。

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间接费用分配方法、待摊费用的摊销方式、回收物的成本扣除、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由成本室提出方案及理由,报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施行.4、实际成本原则。

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月末公司成本报表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成本都应以实际成本列示,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等代替。

但外购物料、接受外委服务、对外销售回收物等确因未取得可靠的价款信息,以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存货减值除外.5、分期核算原则。

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规程

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规程

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规程一、总则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成果和效益。

为了规范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程。

二、定义1. 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指工业企业生产一个单位产品所耗费的资源、人力和费用的总和。

2. 成本核算:指对工业企业产品产生的各项成本进行逐项计算和分析的过程。

三、成本核算流程1. 成本要素确定:根据产品的性质,确定工业企业产品成本要素,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等。

2. 成本要素核算:针对每个成本要素,进行详细的核算,包括成本的收集、分配和计算。

a. 原材料:记录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运输成本和存储成本等。

b. 直接人工:记录直接参与产品生产所需的人工成本。

c. 制造费用:记录生产过程中不直接与产品相关的费用,如设备折旧、水电费等。

d. 管理费用:记录企业管理层面的费用,如人力资源、办公费用等。

e. 销售费用:记录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费用,如广告费、销售人员薪酬等。

3. 成本汇总与分配:将各项成本进行归集和汇总,按照成本要素进行合理的分配。

4. 产品成本计算:根据所生产的产品数量和成本要素的核算结果,计算每个产品的成本。

5. 成本分析与控制:对产品成本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异常或超支的问题,实施成本控制措施。

四、成本核算方法1. 直接成本法:将直接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成本直接分配给相应产品。

2. 间接成本法:将与产品生产间接相关的成本通过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给相应产品。

常见方法包括制造费用率法、工时法等。

3. 标准成本法:根据工业企业内部制定的标准成本,对实际成本进行比较,进而分析差异原因和采取措施。

五、成本核算报告1. 成本核算报告是对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结果的总结和分析,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2. 成本核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 各项成本要素的详细核算结果。

b. 各个产品的成本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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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规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成本是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生产(包括开发、物业管理、热力供应等。

下同)经营过程中各种耗费的总和,是评价企业经济效益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了统一集团各中心、各子公司(产品、商品、劳务等)成本计算口径,正确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加强经济核算,落实经济责任制,促进增收节支,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综合经营业务特点,特制定本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成本核算的任务一、正确、及时、全面地预测、控制和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

二、汇集生产经营费用,正确、及时计算各种生产经营的总成本、单位成本和在建工程或在产品成本。

三、检查监督企业各项物资消耗定额与工资及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

四、考核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成本升降原因,揭示降低成本途径。

五、为集团制订经营价格和经营决策提供数据。

第三条成本计算的对象企业成本计算对象应以不同行业、不同开发项目、不同劳务或作业项目、不同产品品种、不同交易品种为计算对象。

第四条成本计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一、成本计算实行月历制。

以上月份二十九日至本月份二十八日止为一个成本计算期。

二、成本计算中实物量度、劳动量度与货币量度同时并重。

三、每月终了,应对在建工程、在产品及已领未用的材料、货物等进行盘存。

已领未用材料,应及时办理退料或帐面退料手续,不准以领代耗。

四、成本的计算必须以有关部门(各核算单位)负责人和经手人签章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凡能直接计入各开发工程项目、产品品种、劳务对象等,均应采用直接计入法;不能直接计入的费用,应根据其组织与技术特点,按其成本对象的受益程度采用适当标准分配计算。

五、集团各中心、各子公司(各核算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准确、及时地提供成本计算资料。

并按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的要求,科学地组织资料传递和运行。

同时,应力求在正确、全面的前提下,及时结清成本费用。

不得用估计成本、计划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不准用“倒轧帐”的办法来计算成本。

更不准随意用待摊或预提费用等科目调剂成本。

第五条成本开支范围一、为进行生产、开发、劳务和加工等而耗用的材料(原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备品备件、包装物,以及低值易耗品等。

二、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等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三、按规定工资总额和一定比例提缴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四、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五、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停工损失费以及企业财产保险费。

六、为组织生产、开发而支付的其他经营费用和企业管理费用,以及财务费用等。

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开支一、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这些项目支出都属于资本性支出。

二、对外投资的支出。

三、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四、被罚没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捐赠、赞助的支出。

第七条集团各中心、各子公司(各核算单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成本核算体系。

按本《规程》的核算程序,组织各级有关人员共同努力,及时、正确地完成成本核算任务,切实加强成本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成本项目第八条成本项目是用以反映开发工程项目(产品、劳务)成本的构成,以利于计算成本并检查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据以分析成本超降原因。

第九条集团规定各行业成本项目如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1、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等费用。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费、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动迁安置费用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基础设施费,包括小区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洪、排污、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等费用。

5、公共设施配套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费用。

6.、开发管理费用:是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

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等。

7.、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银行利息净支出(含加息), 汇兑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用等。

二、建筑装饰业1、主要建装材料:是指在建装工程中材料耗费比重较大的材料费用支出。

包括水泥、砖石、钢材、木材、铝型材及各种装饰板和玻璃等。

2、辅助材料:是指在建筑装饰工程中耗用的有助于工程产品形成的各种辅助性材料。

如:玻璃胶、防寒胶条、钉子、木线等。

3、动力:是指建装工程中直接耗用的电力。

4、生产工人工资:是指直接从事建装工程的工人工资、奖金和津贴。

5、提取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提取的生产工人的职工福利基金。

6、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管理人员工资、按管理人员计算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等。

三、工业企业1、原料及主要材料:指企业生产产品直接耗用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包括半成品)。

包括化工原料、再用的自产的成品原料(最终产品为蒸气)、形成产品主体的钢材、水泵、电机及其他主要电子器件等。

2、辅助材料:指生产产品耗用的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各种辅助材料。

如:盐、防腐剂、电子开关、电源线、电焊条等。

3、燃料和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的燃料和电力。

4、生产工人工资:指基本生产车间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

5、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指按规定比例从生产工人工资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6、制造费用:指基本生产车间为管理和组织生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管理人员工资、生产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费、劳动保护费等。

7、企业管理费用:指管理和组织全公司生产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公司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管理部门和福利部门的折旧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试验检验费、差旅费、保险费等。

四、商业贸易企业(销售成本)1、购进商品:企业为了供应或销售而购入的商品总价值。

包括商品购入原价、运杂费用等。

2、经营费用:是企业在购、销、存环节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商品存放保险费、展览费、保管费、检验费和广告费等,同时包括由企业负担的运杂费、装卸费、整理费、包装费等。

3、管理费用:指管理和组织公司经营工作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折旧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保险费等。

五、物业管理企业1、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2、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3、管理费包括物业管理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劳动保护费、财产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章生产费用的汇集与分配第十条材料费用的价格组成内容:一、大宗材料1、采购原价。

2、采购过程中原料的集中、堆码、打包、运输等费用及合理损耗。

3、验收入库后投入生产前,能直接计入的原材料仓储、倒垛、拣选、整理等人工费用。

二、一般材料的价格,包括采购原价、运杂费及合理损耗等。

第十一条构成材料成本的各项支出,应尽可能直接计入各种材料成本,不能直接计入的,应采用按材料重量、体积或采购价格等计算其分配比例,分配计入各种材料成本。

第十二条原材料费用应按“权责发生制”计入成本,凡月末应付未付的费用(包括原价、运杂费等)应估价计入材料成本。

第十三条材料实物已到并已具备入库条件而发票帐单未到,应按“暂估应付材料款”处理。

发票帐单已到而材料实物未到时,应按“在途材料”处理。

第十四条凡自制自用的成品、半成品和材料应计算自制加工成本。

第十五条产品生产耗费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必须按实际数量和金额直接计入各该产品成本中去。

一般不得采用间接分配计入法;一般性耗用机物料、修理用料和零部件等,应区别其用途、性质,分别以制造费用或企业管理费等间接费用项目进行汇集和分配。

第十六条房地产行业购入的“三大材料”,以实际数量和金额为依据,按预算价格分别计入建筑主体工程“三大材”成本中去,实际与预算价格差额同时计入主体工程价差项中。

主体工程费一次包死,按工程合同价格,并考虑实际工程增减变动价格计入主体工程成本。

第十七条生产(开发)用各种定额原料、燃料,在投产前必须计量、验质、测定含量,然后折成标准量,作为生产投料量,在成本计算表中一律以标准量表示。

应折成标准量的原材料品种规定如下:一、房地产开发工程中耗用的木材,应按规定折合成标准材。

二、化工原料材计算中应将不同比重和含量的材料折合成100%标准量。

三、耗用原煤应折成7,000大卡/公斤的标准热量。

第十八条企业材料管理,包括生产环节和仓库必须实行“永续盘存制”。

要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第十九条在用低值易耗品应采用“五五摊销法”。

日常必须对低值易耗品实物建立登记卡,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条人工费用的分配,应按考勤记录、编制工资汇总分析分配表,分配到各车间、部门、工程项目中去。

各车间部门的生产工人工资,应根据产品或工程项目等的耗用工时,或主要机器设备运转时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分别计入该项目或产品成本中。

第二十一条废品损失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供应、生产、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原因产生废品而造成的损失。

企业发生废品时,应由检验部门填制“废品通知单”。

单中填明废品的种类、数量和实耗工时以及产生废品的原因和过失人等。

经有关人员对“废品通知单”审核批复后,交成本核算人员据以核算废品损失。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二十二条统一成本核算规程是成本管理的规范和章程,是为全面加强成本管理服务的。

集团各中心、各子公司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保证正确、及时、真实地搞好成本核算。

第二十三条成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集团内各公司在加强成本管理中,要切实加强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并运用成本核算的各种数据,开展成本预测,加强成本的控制和监督,落实成本管理责任制,建立成本分析制度,找出不断挖掘企业内部潜力,降低成本的途径。

第二十四条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成本预测成本预测是在工程项目开发前或产品的设计制造前对成本的核算。

通过成本预测,可以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选择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高的产品,发挥企业的优势;可以在制造产品的各种技术经济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提高经济效益;可以在成本形成过程中,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成本管理,克服盲目性,提高科学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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