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城投公司的五大资产运营模式

城投公司的五大资产运营模式城投公司指的是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中国土地储备中心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的投融资、规划、开发和运营管理的国有企业。
城投公司的资产运营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主导型、市场运营型、项目参股型、资源整合型和多元发展型五种模式。
1.政府主导型:政府主导型是城投公司最为常见的资产运营模式,也是其最初的模式。
该模式下,城投公司主要通过政府出资与优势资源的整合,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的投融资、规划、开发和运营。
政府主导型的城投公司相对于其他模式更加注重满足公共需求和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2.市场运营型:市场运营型城投公司更加注重市场化运作,主要通过市场化手段获取投资回报。
该模式下,城投公司更加注重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以市场运作为主导,通过商业性项目、土地开发和资产管理等方式实现盈利。
市场运营型的城投公司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和企业自主运作能力的提升。
3.项目参股型:项目参股型城投公司主要通过参股形式,参与各类投资项目,并且参与运营管理。
该模式下,城投公司将直接投资和参与项目的运营管理,通过持有项目股权获得投资回报。
项目参股型的城投公司更加注重投资项目的参股运营,提高自身资产规模和投资回报。
4.资源整合型:资源整合型城投公司主要通过整合各类资源,进行资产整合和再配置。
该模式下,城投公司将整合政府公共资源、土地资源、资金资源等,进行规划、整合和配置,通过整合优势资源来实现提升其运营效益和资产规模。
5.多元发展型:多元发展型城投公司是指城投公司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开展多元化经营。
该模式下,城投公司不仅仅专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还会涉足其他行业,如房地产、金融、旅游等。
多元发展型的城投公司通过资源多元化配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
总结起来,城投公司的资产运营模式有政府主导型、市场运营型、项目参股型、资源整合型和多元发展型五种。
城投产业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投产业基金的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投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由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以市场化方式运作,重点投资于我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政府投资基金。
第三条基金遵循以下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三)专业化管理、科学决策原则;(四)防范风险、保障安全原则。
第二章基金设立与规模第四条基金由市政府出资设立,规模为人民币XX亿元。
第五条基金设立程序:(一)制定基金设立方案,经市政府批准;(二)选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三)签订基金设立协议;(四)完成基金注册登记。
第六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信誉和稳定的经营业绩;(二)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
第三章基金运作与管理第七条基金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运作:(一)投资方向:重点投资于我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二)投资方式:采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夹层投资等多种方式;(三)投资额度:单个投资项目投资额度不超过基金规模的XX%。
第八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基金投资策略,组织实施基金投资计划;(二)监督基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三)定期向基金投资者报告基金运作情况;(四)按照约定进行基金清算和退出。
第九条基金投资决策程序:(一)基金管理人提出投资项目建议;(二)基金理事会审议投资项目;(三)基金管理人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四)基金投资者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
第十条基金收益分配:(一)基金收益按照投资收益、管理费用、风险补偿等因素进行分配;(二)基金投资者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基金收益;(三)基金管理人从基金收益中提取管理费用。
城投融资管理制度

城投融资管理制度延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第⼀条为了健全延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融资⾏为,加强融资管理和监控,保证资⾦安全,维护政府整体信⽤,提升公司可持续融资能⼒,根据国家及市政府相关法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本制度中所称融资,包括政府安排的各融资任务以及本公司为经营运作所需各项融资。
第三条公司所采取各项活动均本着“借、⽤、还”与“责、权、利”相统⼀的原则,由融资部对融资任务进⾏全程管理。
第四条公司融资部负责各项融资⼯作,相关部门需积极予以配合,保障公司融资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公司建⽴筹资全⾯预算制度,融资部与各部门做好预算⼯作,按时按要求完成筹资预算。
第六条各项融资决策依据1.对于市政府安排的各项融资,应依据市政府批准的⽂件执⾏融资任务;2.对于本公司经营所需的融资,应由融资部根据筹资预算及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制订融资计划,经公司⾼层批准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各类融资项⽬,相关部门或主体负责及时做好项⽬前期⼯作,公司融资部负责与各⾦融机构进⾏联系沟通,配合实施项⽬包装(包括组织或委外编制可⾏性研究报告),并谈判签订融资合同,落实贷款资⾦。
第⼋条公司融资资⾦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途及项⽬进度使⽤。
1.对于市财政局是⽤款主体的融资资⾦,公司根据市本级财政出具的⽂件,将资⾦划转⾄指定账户;2.对于本公司项⽬运作融资资⾦,公司财务部按⼯程资⾦⽀付相关制度执⾏,并严格做好监管⼯作。
第九条公司融资部部长负责全⾯融资管理⼯作,融资部需根据财务部门及项⽬管理部门提供的项⽬资⾦⽀付⽂件、⼯程进度⽂件及时建⽴融资管理台账,梳理各融资任务的基本情况,了解项⽬融资资⾦到位及使⽤情况,确保后续融资⼯作的顺利开展。
第⼗条融资部需根据所建⽴的台账及时与各⽤款主体及⾦融机构进⾏账务核对,确保资⾦安全准确。
第⼗⼀条公司融资部定期或不定期收集、整理并研究平台融资相关政策,统⼀融资部⼯作⼈员的⼯作思路及观念意识,确保融资⽅案可⾏性。
城投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城投公司资金理财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城投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投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展的资金理财业务。
第三条城投公司资金理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及行业规范,确保资金理财业务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理财业务风险可控,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三)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合理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四)效益性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资金理财收益最大化。
第二章资金理财范围第四条城投公司资金理财范围包括:(一)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债券、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
(二)与政府性基金、国有企业等合作的项目投资。
(三)经批准的其他资金理财方式。
第三章资金理财决策与审批第五条城投公司资金理财决策实行分级管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部门提出资金理财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
(二)财务部对方案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公司领导。
(三)公司领导组织召开资金理财决策会议,研究审议资金理财方案。
(四)决策会议通过资金理财方案后,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第四章资金理财风险管理第六条城投公司资金理财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覆盖资金理财业务的全过程,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
(二)预防性原则:在决策阶段,充分考虑风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
(三)可控性原则: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避免重大损失。
第七条城投公司资金理财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责任。
(二)定期对资金理财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预警和化解风险。
(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风险在发生前得到有效控制。
(四)加强资金理财业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资金理财报告与监督第八条城投公司应定期编制资金理财报告,包括资金理财业务概况、收益情况、风险状况等。
城投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新模式

城投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新模式文章对城投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建立资金结算中心模式予以解决。
标签:城投集团公司资金管理问题新模式前言安庆市城投集团公司是2003年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
公司主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和部分城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等任务,是政府建设城市、经营城市的平台和载体。
下辖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近8家,业务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房地产、金融典当等领域。
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越来越认识到,要提高企业竞争力,必须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即提高资金的调控能力和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发挥集团协同效率,强化监督考核。
为此,本文在借鉴其他行业集团公司成熟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城投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结算管理模式。
一、城投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问题。
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张,众多城投集团公司出现资产多、规模大,子公司分散、现金流充足或参差不齐的特点,随之而来的却是集团公司内部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其突出表现在资金预算管理“虚”,结算管理“散”,使用效率“低”,运营成本“高”,和监督考核“弱”等问题。
一般企业的资金管理模式、运作方式、监管手段等的弊端愈加凸显。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子公司多,控制力弱,收支缺乏统一的筹划和控制;资金的预算、存量及运行状况无法实施有效、及时的监管、跟踪。
2.资金分散、闲置、利用率低;信贷融资不统一、整体信用等级不高,融资渠道单一、成本过高;导致整个集团存、贷两高,资金不能形成规模效应;3.资金综合盈利能力低,财务结算成本高;子公司担保、抵押等行为无法全面监控和掌握,给资金管理和企业经营增加了不确定的风险因素;4.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信息失真、滞后,共享不畅,信息化管理成本高,为决策提供的信息难以及时、准确、全面。
目前所面临问题,迫使我们必须创新管理机制,建立符合城投集团公司要求的资金管理模式,通过资金纽带加强财务管理,从而实现集团公司的跨越式全面发展。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二、资金申请与批准2.资金申请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相关申请文件和审批记录应保存备查。
三、资金使用管理1.预算编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目标和工作计划编制详细的预算表,包括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和用途。
2.资金支付:项目经费应按照预算执行,资金支付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需提供相关发票和凭证,并及时登记入账。
3.资金监管:项目负责人应设立专门的会计账户用于接收和管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4.资金使用凭证:项目资金使用需有凭证,包括付款凭证、收款凭证、费用报销凭证等,所有凭证应按规定归档保存。
四、资金监督与审计1.内部监督:项目负责人应定期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内部审查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预算。
2.外部审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接受内部和外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利益方。
五、资金信息披露与公开1.资金信息披露: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项目团队和相关利益方公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流动情况等。
2.监督机制: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应接受相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对重大问题和投诉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违规处理:对于超支、滥用资金等违反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
2.责任追究:对于严重违反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如需修改或解释,应经过适当的程序和授权。
2.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总结:该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监督。
通过明确资金申请与批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监督与审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能够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项目资金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城投公司资产管理战略

城投公司资产管理战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愈发迫切。
作为市政建设的主要投资主体,城市投资开发公司(简称“城投公司”)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城投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财务实力直接关系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发展,因此资产管理战略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城投公司资产管理战略进行具体分析和探讨。
一、城投公司资产管理的现状城投公司的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产、基础设施、现金等,这些资产的规模庞大、种类繁多,对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目前,城投公司资产管理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1. 资产规模庞大,但运营效率较低。
由于资产分散、管理方式落后,城投公司往往面临着资金占用过多、效益不明显等问题。
2. 资产配置不合理。
有些城投公司在资产配置上存在一定的偏向性,导致资产配置时效性不足,同时也造成了一部分资产的闲置和浪费。
3. 风险控制不到位。
城投公司的资产多样性和复杂性较高,若缺乏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很容易面临着各类风险的挑战。
4. 资产管理手段滞后。
城投公司在资产管理手段方面多数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缺乏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和技术支持。
城投公司资产管理战略的制定对于城投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稳健运营至关重要。
城投公司资产管理战略的制定,不仅是对资产的整体规划、布局和管理,更是对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
在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城投公司资产管理战略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合理的资产配置和布局,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和效益,以及减少资产闲置的现象。
2. 加强风险管理。
城投公司资产管理战略的制定,可以帮助公司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规避各类风险,保障资产的安全和稳健运营。
3. 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借助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支持,城投公司资产管理战略可以帮助公司提升资产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4. 支撑公司战略发展。
城投公司资产管理战略的制定,应与公司的战略发展相结合,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县级城投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县级城投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编号:版本:生效日期:制度汇编资产管理制度密级:保密发放编号:编制:审核:批准: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完善资产运作程序,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经营(使用)单位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和技术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安全性的监督检查。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公司参股企业可比照执行。
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的规定,规范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定本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折旧率依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公司下达的专项工程投资计划执行。
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
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公司审批。
各单位固定资产购建、技改、修理应根据公司招标管理程序,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招标。
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等。
货币资产管理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公司有关资金管理的办法执行。
严格现金保管制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各种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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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项目资金
管理办法
1
2020年4月19日
房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管理办法
为规范房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房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县国资公司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自身经营需要,会同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提出公司年度投资计划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项目可研编制、勘测、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合同管理依照《房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县国资公司分项目设立投资工程项目资金专户,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县国资公司投资项目的资金;2、城区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项目投资的资金;3、项目贷款资金;4、项目经营收入;5、经县政府批准使用的其它资金。
第五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实行预算限额管理,项目预算限额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编制,经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共同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第六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变更额度在50万元以下,由县国资公司、建设单位、审计单位依据设计、监理单位意见进行会审,提出明确意见报县政府备案;变更额度在50万元以上的,依据上述程序提出明确意见,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项目勘测、可研报告编制、规划设计、招投标代理等项当前期费用,由县国资公司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结合市场信息签订合同,提出资金支付计划,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第八条县国资公司投资项目工程款由县国资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征求监理单位、审计单位意见后,提出拨付方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第九条项目建设青苗补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由县国资公司根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和工作进度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分期拨付给项目实施意见。
第十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按现行《基础建设
2
2020年4月19日
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
非县国资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管理费由县国资公司提出支付意见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项目实施单位将经审核的工程决算书和财务决算相关资料送县城投公司初审后,按政府分工提交县财政局或审计部门审计。
第十二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按县政府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管理。
第十三条县国资公司依据项目决算批复文件,依照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后按合同结算付款。
质保期满,资产管理单位向县国资公司出具工程项目质保合格证明后,县国资公司按合同拨付工程余款。
第十四条县国资公司投资项目经营收入全部进入国资公司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返还县国资公司,用于偿还贷款或项目资本金。
第十五条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严格按照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分项目单独核算,切实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完整、及时,据实反映项目建设的全部支出。
第十六条县国资公司建立资金管理内控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履行签批手续,依照本办法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
3
2020年4月19日
第十七条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对县国资公司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执行。
4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