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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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并购重组的保密协议

2024年公司并购重组的保密协议

2024年公司并购重组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参与签署,包括:1. [公司1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公司”)2. [公司2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公司”)3. [公司3名称](以下简称“丙方公司”)甲方公司、乙方公司和丙方公司(统称为“各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同意在进行并购重组谈判和交易过程中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

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1.1 保密信息(以下简称“信息”)是指各方公司在并购重组谈判和交易过程中提供、披露或交换的、具有商业价值且未公开的信息,无论其形式和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商业机密、技术数据、专有技术、客户名单、合同或协议、财务数据、人力资源信息、法律文件以及其他被标记为保密或合理认定为保密的信息。

1.2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的情况外,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a) 在任意一方在接受信息披露之前已经公开的信息;b) 在任意一方在接受信息披露之后依法独立取得的信息;c) 在任意一方接受信息披露后已经公开或被视为公开的信息,而非因接受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导致的;d) 经任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可以披露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2.1 各方公司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未经其他各方公司的书面许可将保密信息用于商业目的、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于与并购重组谈判和交易无关的目的。

2.2 除非经授权,各方公司不得将保密信息披露给自己公司以外的员工或顾问,并需确保上述员工或顾问同样承担与本协议相同的保密责任。

2.3 各方公司承诺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和保守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对保密信息进行限制和保密标记、(b)限制进入保密信息的人员、(c)限制保密信息的使用范围、(d)使用技术手段来保护保密信息,等。

2.4 如果任一方公司需要向法院、政府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构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公司应尽量提前将披露的要求通知到其他各方公司,并尽力争取对要披露的信息进行合理的保护和保密。

《信息披露规则讲解》课件

《信息披露规则讲解》课件

02
临时报告
对非预期重大事件进 行的及时披露。
03
互动平台
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进行的信息披露 。
04
媒体发布
通过新闻发布会、媒 体专访等方式进行的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
在重大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 (如24小时或48小时内)进行披 露。
新闻发布会和媒体专访应在事件 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进行。
投资者保护机构等社会组织也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 监督,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02
信息披露的内容与要求
Chapter
定期报告的披露内容与要求
总结词
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按照证券法规要求定期发布的 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详细描述
定期报告的披露内容包括公司财务报表、经营情况 、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等,要求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如并购、破产重整 等。
详细描述
重大事项的披露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可能的影响、公司的应对措施等,要 求及时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预测性信息的披露内容与要求
总结词
预测性信息是指上市公司基于自身情况对未来业绩的预测和 展望。
其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证券交易所
负责证券市场一线监管,对上市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
中介机构
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等,负责对企业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或鉴证。
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或披露的信 息存在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在当今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是一项备受关注的重要活动。

它不仅对公司自身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也牵动着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为了确保这一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至关重要。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定义与范畴重大资产重组,简单来说,是指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对其资产、负债进行购买、出售、置换等操作,且这些操作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信息披露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有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投资者能够了解重组的目的、方案、潜在风险和收益等重要信息,从而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三、信息披露的内容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涵盖多个方面。

首先是重组预案,包括重组的背景、目的、交易对方、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其次是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及时向市场通报重组工作的推进情况,如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谈判协商等。

此外,还需要披露重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权结构等方面的影响预测,以及相关的风险提示和应对措施。

四、信息披露的时间节点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的关键时间节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例如,在首次筹划重组事项时,应当及时停牌并披露相关信息;在董事会审议重组预案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公告并复牌;在重组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应当及时披露并上报监管部门审批;在重组实施完成后,还应当披露实施结果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解读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解读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并购重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等方式,以购买资产或权益形式进行的资产重组活动。

其中,为了规避监管,本办法将非公开发行与重组分拆作为独立的鉴定对象。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证监会登记的上市公司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第四条法律适用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五条披露原则上市公司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时,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完整、准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重组标准第六条重组标准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当同时符合如下条件:(一)交易对方的可辨认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二)重组标的过去3个会计年度内连续盈利,且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正;(三)重组标的核心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者上市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第七条评估标准上市公司购买其他标的公司或者资产时,应当按照评估标准确定价格。

评估结果应当由具有独立地位、专业资格和信誉保障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第八条披露标准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应当至少包括如下内容:(一)重组标的的资产、负债及权益结构及变化情况;(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交易价格及合理性说明;(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经营范围、业务构成、主要产品或服务类型、竞争状况、主要客户、销售收入情况等关键信息;(四)本次重组标的相关业务风险、经营风险及资金风险等方面的说明。

第三章交易方式第九条交易方式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当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之一:(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权益;(二)以现金购买资产或者权益;(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者权益和支付现金相结合;(四)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交易方式。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一、简介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merger&acquisition disclosure)是根据我国《证券法》和相关政策,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针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管理人发布的规则。

主要规定了并购重组中的信息披露内容及其相关事项,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任何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管理人都有责任根据披露规则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并保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等完整性。

二、披露的重要意义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披露规则的存在,有利于投资者充分知晓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管理人的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投资风险;
(二)减少市场操纵
披露规则的存在,有利于上市公司守正创新,保护公司自身利益,减少市场操纵;
(三)稳定市场
另外,披露规则的存在,也有利于市场形成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信心,从而稳定投资市场。

三、披露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披露主体
根据《证券法》规定,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同时,发行人和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在其职责范围内也应当及时、真实、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二)披露内容
1)动态信息披露。

行业并购重组的法律法规及合规要求

行业并购重组的法律法规及合规要求

行业并购重组的法律法规及合规要求概述行业并购重组是指企业通过合并、收购或重组等方式,实现企业扩大规模、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过程。

在进行行业并购重组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合规要求,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重点介绍行业并购重组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合规要求。

并购重组的基本法律法规在中国,行业并购重组涉及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行业并购重组中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企业进行并购重组需要履行以下基本程序和要求:1.立案:并购重组的交易当事方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向相关机关提交申请并办理立案手续;2.协商:并购重组交易双方必须进行充分的协商,明确交易的目的、内容、方式和条件等;3.股东大会:并购重组涉及的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取得股东的同意;4.监管:并购重组涉及的公司必须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合同法行业并购重组涉及的交易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必须具备合法的目的和内容,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在并购重组交易的过程中,相关合同应明确交易的双方、交易的具体内容、交易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行业并购重组中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

根据该法,企业的并购重组必须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定,并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批准。

如果交易可能对市场竞争产生不良影响,监管部门有权阻止或限制该交易的进行。

行业特定的法律法规不同行业的并购重组还需要遵守特定行业的法律法规。

以金融行业为例,金融并购重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他行业如能源、电信、医疗等也都有自己的特定法律法规,并购重组必须遵守。

合规要求内外部分析在进行行业并购重组之前,企业需要进行内外部的合规风险分析。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解读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解读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解读并购重组是指一家企业通过购买或合并其他企业的股份或资产,以整合资源,扩大市场份额,并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行为。

由于并购重组对相关股东、投资者以及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依靠信息披露来保证交易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为此,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等一系列规则,其中包括了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要求和程序。

首先,证监会对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要求主要包括:披露并购计划书、披露重要议案、披露相关法律文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关联交易报告和披露重组预案等。

这些文件需要包括具体的交易条款、交易各方的背景信息、交易后公司治理结构、交易的时间安排、交易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风险提示等内容。

同时,上市公司需要在信息披露结束后,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市场和投资者获得最新的情况。

其次,证监会规定了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的程序。

在并购计划制定之初,上市公司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证监会报送并购计划书,同时公告并购计划。

并购计划书需要详细列出并购的目的、内容、方式、标的资产等重要信息,并说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并购计划书,上市公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对并购计划进行讨论和表决。

最后,上市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将相关文件报送证监会进行核准,如果核准通过,上市公司需要进行后续的交割和付款手续。

第三,证监会规定了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的处罚措施。

如果上市公司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将会受到警告、处罚款以及责令改正的处罚。

同时,信息披露违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信息披露违规严重,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证监会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信息披露是并购重组活动的重要环节,对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至关重要。

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可以全面了解交易的风险和机会,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同时,信息披露也可以有效监督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防止不当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的发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发布部门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文字号 : 股转系统公告〔2021〕324号发布日期 : 2021.03.19实施日期 : 2021.03.19时效性 :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 行业规定法规类别 : 公司综合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1〕324号)为了进一步明确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要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0月26日发布的《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问答》同时废止。

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3月19日附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为规范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以下简称《重组业务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适用指引。

1.部分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认定标准1.1 购买或出售土地使用权、房产及生产设备挂牌公司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挂牌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房产以及购买或出售生产设备,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2 设立子公司或向子公司增资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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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范上市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的收 购及要约义务豁免的程序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并购重组常见业务类型及法规适用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一般指在日常经营活 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 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总资产、营业收入或净资产 额50%以上),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 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 讲解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内容提要
一、并购重组规则体系
二、主要业务类型的信息披露要求介绍
1.
(一)上市公司收购
2.
(二)重大资产重组
3.
(三)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并购重组规则体系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股份回购、吸收合并、 分立等管理办法
特殊规定
《外国投资者对上 披露内容格 市公司战略投资管
式与准则 理办法》等
披露内容格 式与准则
配套
《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
自律规则
交易所业务规则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并购重组主要业务类型的 信息披露要求介绍
2020/11/12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一、筹划阶段
o 股东 1. 股东内部合规决策 2. 保密(保密协议、知情人登记、避开在交易时间 做出重大决定等) 3. 最迟应在决定正式启动资产重组时通知上市公司。 4. 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在 依法披露前,市场出现相关传闻,或上市公司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时,国有股东应当 积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筹划阶段
o 上市公司
1. 做好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漏。
2. 上市公司预计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难以保密 或者已经泄露的,应当及时申请停牌,直至披露。 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应当至少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 展情况公告。
3.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因重大资产重组的市场传闻 发生异常波动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申请停牌,核 实有无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重组事项并予 以澄清,不得以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由不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o 5%-20%(不包括20%)
n 未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n 成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o 20%-30%(包括30%)
n 未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鼓励 以市场为导向的实质性重组,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并购重组常见业务类型及法规适用
3、上市公司回购,一般指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或非货币资产,以一定价格购回公司已经 发行在外的部分股份的行为。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
o 并购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控制结构、资产和负债结 构、主营业务及利润构成产生较大影响。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并购重组常见业务类型及法规适用
1、上市公司收购,一般指取得或巩固对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包括:投资者通过直接收 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或者虽不是上市公司股东,但通过直接或间 接方式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
n 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限届满两个交 易日内,向上市公司通报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情 况,并由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要约收购
o 要约收购是对非特定对象的公开收购 1、法定要求(不符合豁免条件)-强制要约 2、允许主动要约,但至少收购总股本的5% 3、成本相对较高-全面要约和部分要约 4、支付方式:现金、证券、或现金证券组合
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中尚无明确的分立上市监管 制度,刚刚完成东北高速分立上市试点。对于分拆 上市,目前仅执行《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 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控股子 公司境内上市问题正在研究。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并购重组常见业务类型及法规适用
6、借壳上市,一般指收购控制权与资产重 组的组合操作,收购人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同时或一定时间内,对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变更其主营业务。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二、停牌阶段
o 什么时间申请停牌
n 正常情况下
1. 公司筹划的——最迟在向公司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前 向交易所提出股票连续停牌的申请,直至按照《重组办法》 的规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牌。
2. 股东筹划的——上市公司在获悉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并 购重组等重大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停牌,并披露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
n 累计增持比例达到1%时,以及增持计划实施完 毕或实施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的持续披露。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控股股东稳定股价措施
n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应 及时将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以书面方式 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n 稳定股价措施应明确可行,描述不存在歧义,履 行情况可有效检验。
2. 如确认不属于,则立即复牌并公告。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停牌时间可以有多长
n 上市公司拟实施无先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要向 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重大事项的(包 括合并、分立),可以在停牌公告中不承诺复牌日期, 但应当披露该重大事项的类型。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 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论证。
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中目前未明确界定 “借壳上市”及其规范,现有案例是分别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规则进行监管。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并购重组的法规体系
法律
《公司法》
《证券法》
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已征求意见)
部门规章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并购重组常见业务类型及法规适用
5、上市公司分立,分为分立上市和分拆上市。分 立上市是上市公司将其在子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股份 按比例派发给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分立形成的公司 依法向交易所申请股份上市的行为;分拆上市指上 市公司有控制权的所属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行为。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并购重组常见业务类型及法规适用
4、上市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 并
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中尚无专门的吸收合 并监管制度,但已有32家公司进行了相关实 践。由于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绝大多数是通过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换股合并的方式合并目标 公司,所以涉及《证券法》上市公司发行问 题,可能涉及上市公司收购问题。
4、《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 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4号)
5、第1-9号《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备忘录》(交易所发)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o 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购买或出 售的资产最近一年的资产总额、资产净 额、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关指标比例 达到50%以上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二)重大资产重组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2008]54号) 2、《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 3、《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申请文件》(证监会公告[2008]13号)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阶段性、分层次的信息披露要求
o 5%:(举牌预警点,简式披露)
n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包括集中竞价交易 和大宗交易),达到5%,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 告书并披露,上述期限内暂停买卖该公司股票。
n 达到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股份 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 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 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行为信息披露
n 每减持比例累计达到5%,需在该事实发 生之日起3日内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n 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 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n 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账户,一个月 内通过竞价系统卖出的解除限售股不得 超过总股本的1%。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爬行增持”
n 持股30%以上股东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2%的,可事后向证监会申 请要约收购豁免。
n 应当在首次增持行为事实发生之日,将增持情况 通知上市公司。
n 首次增持比例未达到2%,拟继续增持的,上市 公司应当在相关股东后续增持计划。
2020/11/12
并购重组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二、停牌阶段
o 停牌时间可以有多长
n 如果申请停牌时,已确认属于重大资产重组的, 申请的停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
n 如果申请停牌时,尚无法确认是否属于重大资 产重组的,可以重要事项待公告为由先申请停 牌不超过5天,并在5天内完成确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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