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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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

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

附件一南医大研(2012/2013)10号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修订)的通知各学院、部、处、附院,国家重点实验室: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对《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并经第6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3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条例》(见附件)印发给你们,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主题词:博导遴选条例修订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例(第6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3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全面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有关精神,以及南京医科大学对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制度改革的设想,并结合我校博士生培养与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对我校审核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作如下规定:一、主要原则1、本着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调整,有利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培养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所需的、与国际水平相当的博士的原则,根据科研、教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岗位。

对博导任职资格的审核,应适应和满足提高博士生培养能力、优化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需要,适应和满足改善博导队伍结构和培养扶植新兴学科(学术)带头人的需要。

2、博导遴选的根本依据为申请人的学术道德、学术水平及其所具备的培养和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支撑条件。

在遴选过程中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博导从事研究工作的主要研究方向应属于本校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科,或虽然目前该学科并非博士学位授权点但为我校确定的重点建设和发展的学科领域。

博导总数及各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博导数必须与招生规模及实际需要相适应,并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博士生招收计划确定。

二、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贵州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贵州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对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的有关规定及培养博士生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遴选博士生导师的学科专业范围遴选博士生导师学科专业范围为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在有利于博士点学科建设发展及博士生培养的前提下,相近学科或与之交叉的学科的教师,可跨学科参加博士生导师的遴选。

第二条遴选博士生导师的时间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三条遴选博士生导师的基本原则1、博士生导师的遴选要有利于学校学科建设发展和结构调整,有利于培养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人才;2、遴选博士生导师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3、遴选的博士生导师以中青年学者、专家为主,以利于改善博士生导师队伍的年龄结构。

第四条遴选博士生导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2、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

未具有博士学位者(1982年以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者,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则应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或省管专家,或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对象;3、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至少已培养毕业1届硕士研究生。

本校教师在校内工作时间年均不少于8个月,兼职导师在贵州大学工作时间年均累计不少于1个月;4、在遴选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新增博士点的首批博士生导师不超过6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

如遴选时间因故推迟,其年龄按正常遴选年计;5、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好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6、主持承担有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理工农医类近三年本人可支配纵向项目经费年均10.0万元以上或横向项目经费20.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近三年本人可支配纵向项目经费年均3.0万元以上或横向项目经费8.0万元以上);7、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掌握本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学术水平应居国内本学科前列。

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办法

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办法

重庆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的任职资格审核。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审核,应有利于学校学科建设和学科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为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有利于构建素质精良、结构优化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审核,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尊重专家评审意见,公正合理,按需设岗。

第五条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审核,要根据分类指导原则,适合不同学科的情况,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审核分增列、认定、特聘三类。

第七条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的任职资格和上岗招生资格实行分开审核制。

第三章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增列第八条申请对象申请增列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对象,为符合本章第九条申请基本条件的本校和外单位在职人员。

第九条申请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博士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博士研究生。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申请时年份数-57所得年份的1月1日以后出生)。

任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

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三、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研究方向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领域的发展趋势。

四、承担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他有重要价值的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有重要的科研成果。

科研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具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已完整培养过一届以上硕士研究生或参加过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工作并完整地协助指导过一届以上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好,能承担博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聘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

《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聘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

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聘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动一流学科建设,加快人才引进,保障引进人才正常开展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根据《西南大学师资队伍建设计划(2012-2020年)》(西校〔2012〕157号)、《西南大学深化学科专业调整改革建设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西校〔2017〕91号)、《西南大学关于深化教师岗位分类改革,推进一流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西校〔2017〕92号)精神,结合我校人才引进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岗位聘任范围(一)人才引进中“聚贤工程”所包括的市级人才:两江学者、百人计划、特支计划、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巴渝学者。

(二)其他引进人才1.通过引进人才特别评聘会,引进受聘为我校教师正高级岗位者。

2.通过“著名学者聘用计划”全职聘用来校工作的海外著名大学教授、副教授。

第三条岗位聘任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在所申请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丰硕的学术成果,并有充足的经费用于博士研究生培养。

第四条聘任程序(一)本人申请- 1 - / 3申请人填写《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申请特别聘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表》,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

(二)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审核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申请人在该学科领域的学术成果、学术水平、科学研究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做出是否推荐聘任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决议。

(三)单位审核二级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依据学科及学位点建设、人才培养、及学术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做出是否聘任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决定。

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五条聘任期限及招生特别聘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期为三年。

聘任期内由各二级单位统筹安排至少一个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第六条聘期考核聘任期满,由学校统一组织,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进行考核。

考核条件按照《西南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审核管理办法》首次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和人才引进中约定完成的任务进行考核。

吉林大学选聘博士生导师原则要求及基本条件

吉林大学选聘博士生导师原则要求及基本条件

吉林大学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业绩原则要求及基本条件校学位字〔2014〕6 号一、对学术业绩的原则要求申请担任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其学术业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承担正式立项的高层次科研项目,并具有培养研究生所需要的充足的科研经费;(二)在学术界具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或者取得相当水平的其它科研成果。

二、学术业绩基本条件(一)自然科学(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条件一(1)近三年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纵向A 类科研项目一项,且到账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达到80 万元,或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横向A 类科研项目一项(横向A类项目的经费标准为单个横向项目总经费不少于200万元)。

(2 )近五年在science 或nature(含子刊)上发表1 篇学术论文。

条件二(1)近三年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纵向A 类科研项目一项,且到账累计可支配科研经费达到80 万元,或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横向A 类科研项目一项(横向A类项目的经费标准为单个横向项目总经费不少于200万元)。

(2)近五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I .发表10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发表6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取得相当于4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科研成果。

条件三(1 )近三年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纵向A 类科研项目一项,且累计到账可支配科研经费达到160万元,或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横向A类科研项目一项(横向A类项目的经费标准为单个横向项目总经费不少于200万元),且累计到账可支配科研经费达到300 万元。

(2)近五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I .发表8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发表3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取得相当于5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的其它科研成果。

说明:(1)其它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在EI 核心源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2)影响因子为0 的SCI 论文不予认可;(3)自然科学领域内各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提出不超过 5 种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EI 期刊,在这些权威EI 期刊上发表1 篇学术论文相当于发表1篇SCI 学术论文;(4)自然科学领域内各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提出不超过 5 种本学科领域国际顶尖期刊(须经学校审查认定),在这类期刊上发表1 篇学术论文相当于发表3 篇SCI 学术论文。

博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博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XXXX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XX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XX、XXXX委和XX《XX深化研究生教育XXXX》(教研[2021]1号)和XX研究生教育与学位管理条例的有关文件精神,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应认真学习和XX执行党和XX的教育路线、方针、XX策,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用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用高尚的情操陶冶学生,用良好的学风影响学生。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选聘与管理要有利于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有利于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学校人事制度XX的协调和.第二章任课教师管理第四条任职资格(一)有坚实的学科专业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学科知识,系统掌握所讲授课程的国内外最新理论动态,并系统掌握所讲课程的理论体系、动态和方XX。

(二)熟悉和了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特点、要求。

(三)本人研究领域与所讲授课程理论体系基本一致或紧密相关。

(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能熟练运用XX教学设备进行教学。

(五)为我校选聘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从XX和企XX聘任的任课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从事与本学科相关的职业,具有丰富的XXXX、管理经验和优异的业绩,并能保证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第五条任课教师的职责(一)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实施课程教学,包括课堂讲授、案例讨论、教学XX等。

教学期间对研究生的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对研究生提交的作业、案例报告进行批改、点评,对研究生的课堂参与表现XX时成绩、期末考核进行评定和记录。

(二)认真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按照教学执行计划科学安排教学进度。

不得进行跨学期调课。

博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博士研究生导师简介

博士研究生导师简介:(一)中国史李健胜教授李健胜,男,1975年8月生,青海省贵南县人。

历史学博士,省级骨干教师。

青海师范大学黄河文化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5年入选青海省“昆仑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主要从事先秦史及思想文化史研究,兼及青藏高原区域历史。

在《中国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史学月刊》等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11部。

其中《文本与政治变迁——思想文化史视域中的秦汉君主专制及其建构》(《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3期)一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先后出版专著《先秦文化批判思想研究》(2006年)、《子思研究》(2009年)、《清代—民国西宁社会生活史》(2012年)、《儒学在青藏地区的传播与影响》(2012年)、《<论语>与现代中国:阐释及建构》(2013年)、《早期羌史研究》(2014年)、《国家、移民与地方社会:河湟汉族研究》(2015年)7部,参著4部,其中《儒学在青藏地区的传播与影响》一书获青海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文本与政治变迁——思想文化史视域中的秦汉君主专制及其建构》一文获青海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早期羌史研究》一书获青海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获得省级优秀论文奖1次,省级优秀教学奖1次。

主编“丝绸之路青海道”丛书(2017)。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儒学在青藏地区的传播与影响”(09CZS029)1项,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儒学与我国少数民族哲学关系的历史发展研究”(13&ZD059)子课题“儒学与藏族、羌族、蒙古族哲学关系的历史发展研究”。

杜常顺教授杜常顺,男,教授,1963年12月生,历史学博士,博导。

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领军人才。

现为青海师大人文学院院长。

主要研究领域为西北少数民族历史与宗教文化。

博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范文(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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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范文(通用18篇)博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范文篇1--同学积极钻研业务,努力学习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理论、技能和专业知识,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验技能的提高,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广泛的专业知识。

该生在攻读博士期间学习认真,完成了申请博士学位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秀,进一步深化了专业方面的理论学习,具备了较为完善的知识结构和理论水平;该生具有较好的英语实际运用能力,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能力,能够自如地阅读相关领域的英文文献。

该生在博士期间,参加了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研究,参与教材的编写,并发表了4篇学术论文,表现出较强的科研技能。

该生所完成的,研究设计合理,数据准确,结论可靠,研究结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我认为该博士论文已达到申请博士学位的要求,特同意其进行博士论文答辩,并推荐其申请博士学位。

博士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范文篇2,xx省xx市人,中共党员。

20xx年9月考入xx大学x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该生在攻读博士期间,认真学习"三个代表"和"十八"大精神,积极参加党组织和学校以及实验室的各项活动。

待人诚恳热情,实验认真,刻苦,努力。

完成了申请博士学位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已修学分17,平均成绩81分。

在国内<食品科学>,<食品与发酵工业>等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所承担的课题属于国际合作项目。

她以我国占积压稻谷中80%的早籼稻为原料,以传统自然发酵生产米粉为基础,首次进行了纯种乳酸菌发酵生产米粉的探索,并对乳酸菌改善米粉食用品质的机理,以及乳酸菌对淀粉改性和凝胶形成机理进行了研究。

对乳酸菌发酵米粉的工艺进行了探讨,建立了评价淀粉凝胶类食品如粉皮、粉丝、米粉等食品"筋道感"的评价模型和方法。

从而奠定利用早籼米生产高品质米粉的理论基础。

该论文在研究乳酸菌发酵产物对米粉品质改善的结果和建立淀粉凝胶类食品筋道感模型上具有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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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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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学位办制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拟申请增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本人填写。

二、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填写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

三、本表封面上的“学科、专业名称”及“学科、专业代码”应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于1997年编写的《授予博士、硕士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进行填写。

四、第3页“主要工作经历”一栏中的“任职”是指当时本人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行政职务。

五、第4页“Ⅱ-1本人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国内外现状,本人研究工作的创新点和意义”栏目应填写本人在科研和培养研究生工作中较长期从事的相对稳定并富有成果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在这些研究方向上与同行相比所具有的特色和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水平、对当前与长远的社会、经济、科学及文化发展的作用和意义等。

文字应简明扼要,不得超过1页。

六、“Ⅱ—2—1,Ⅱ—2—2近五年来本人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和“Ⅱ--2—3近五年来本人主要科研成果----学术专著”、“Ⅱ—2—4近五年来本人主要科研成果----编著(含教材)或译著”、“Ⅱ--2—5近五年来本人主要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鉴定成果”栏目填写时应根据表格要求分别对号入座,不得误填。

2006年CSSCI源刊目录请参见/.近五年的时间跨度为2010年10月-2015年10月。

七、“Ⅱ--3”栏目应选择3项本人近五年来最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着重介绍本人自己进行的科研工作内容,可填写专著简介、学术论文摘要、科研成果鉴定与社会评价等。

八、“Ⅱ--4本人近五年来科研、教学获奖情况”栏目,应填写获得省部级奖或省部级奖以上等级的科研获奖情况。

九、III-4“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主要人员情况”栏目,应填写在指导教师主持下的学术队伍情况,不包括担任研究生公共课程和基础课程的教学人员。

十、“Ⅲ—5本人指导的优秀研究生学术论文成果或著作出版、鉴定和采用情况”栏目,应选择在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或通过省部级鉴定、获奖的优秀研究生论文进行填写。

十一、除已注明的栏目外,一律不得另加附页。

十二、复制或复印本表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规格,
装订应整齐。

I 个人情况
II 本人科学研究工作情况
*如本成果由4人完成,本人排名第二,且是通讯作者,标记为:2/4(通讯联系人)。

*如本成果由4人完成,本人排名第二,且是通讯作者,标记为:2/4(通讯联系人)。

*如本成果由4人完成,本人排名第二,标记为:2/4。

注:获奖证书、教材和专著都须提供复印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上所填“获××年××奖”为准。

*如本项目成果由4人完成,本人排名第二,标记为:2/4.
注:*评价单位包括发奖、鉴定、采用、研制部门,国内外学术会议,报刊评价介绍等。

III指导研究生情况
*备注栏内请注明毕业后考取博士研究生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Ⅲ--5本人指导的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著作出版、鉴定、采用情况
Ⅳ上岗后的打算
V 推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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