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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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范文

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范文

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范文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保护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的基本原则1、保障水质安全。

饮用水二次供水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水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2、加强监管。

加强对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网、设施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修复,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3、推动节水。

倡导绿色生活,提倡节约用水,加强供水设施的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强化责任。

各级政府部门、供水企业及相关单位要明确各自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网建设和管理1、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网应当采用合格的材料和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供水管网的质量。

2、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对供水管网进行检查、维护和清洗,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保证供水管网畅通无阻。

3、对于老化严重、损坏严重的供水管网,应当及时进行改建和维修,确保供水管网的正常运行。

4、对于新建的供水管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确保供水管网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三、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1、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建设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2、对于供水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巡检制度,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供水设施的更换和改造应当符合安全、环保的原则,保证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供水质量。

四、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管理1、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系统,对饮用水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监测、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2、对于不符合水质标准的供水设施,供水企业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并进行调查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3、水质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五、饮用水二次供水应急管理1、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饮用水二次供水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二、管理职责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者应当落实以下职责:(1)领导、协调、组织、推动本单位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工作;(2)总结、分析本单位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3)组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巡查、检查、试验、验收等工作;(4)制定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检修、保养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5)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本单位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接受检查并整改存在的问题;(6)对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评估、审核、验收。

2.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当落实以下职责:(1)落实环保、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生活饮用水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使用和管理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3)按照规定定期对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4)按规定要求对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管理人员,并按要求配合处理;(5)确保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三、安全管理要求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应通过卫生系统的验收才能投入使用。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查、试验和评估,并进行记录,保证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内部清洁应当定期进行,清洗频率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和标准进行确定;3.水质检测合格的二次供水泵房、水箱等生活饮用水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4.为了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的安全,不得利用二次供水设施逆派、逆流、并联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与生活饮用水主体相连接,也不得利用回流防止器防止二次污染。

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日益增多,二次供水已成为城市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一、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1、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设施的选址应避开污染源,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

2、储水设备应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材质,如不锈钢、搪瓷钢板等,严禁使用可能对水质造成污染的材料。

3、加压设备应具备稳定的性能,能够满足用户的用水需求,同时要具备节能、降噪等功能。

4、二次供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耐高压的材质,并按照规定进行铺设和连接,避免出现渗漏和污染。

二、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1、明确管理责任主体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责任主体可以是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

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2、定期巡检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检,包括检查储水设备、加压设备、管道、阀门等设施的运行状况,查看是否存在渗漏、损坏、锈蚀等问题。

巡检频率应不少于每月一次,并做好巡检记录。

3、清洗消毒储水设备应至少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消毒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清洗消毒后,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水质检测责任主体应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 值、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余氯等指标。

检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季度一次,水质检测结果应及时向用户公示。

5、设施维修发现二次供水设施存在故障或者损坏时,管理责任主体应及时组织维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维修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做好维修记录。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建筑群体中的二次供水系统进行管理和规范的制度。

二次供水系统是指将从水厂获取的原水经过处理后,再送到各个建筑单位或住户的供水系统。

二次供水系统包括水泵、水箱、管道网络等设施。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居民小区和商业综合体中的二次供水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和高效。

下面是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1. 设立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二次供水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 设定管理规范:制定并实施相关的管理规范,包括供水水质标准、供水压力要求等。

3. 定期检测和维护:对二次供水系统进行定期的水质检测和设备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供水中断、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

5.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二次供水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6. 用户教育: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用户对二次供水系统的认识和管理意识。

7. 信息管理:建立二次供水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水质检测数据、设备维修记录等,以便对系统进行监控和分析。

通过实施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二次供水系统的管理水平,确保供水质量和供水稳定性,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一、管理目的为了保障生活饮用水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用水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包括管道、水箱、水泵、阀门、监测设备等。

三、管理职责1.水务部门应对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2.物业管理部门应定期清洗和消毒水箱,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3.用户应按要求正确使用二次供水设施,不得私拉水管、私自改动设施管道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4.生产、建设单位应保证二次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保养;5.相关部门应在设施建设或改造中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建设符合安全标准。

四、设施运行管理1.水箱应坚固牢固,并按水质要求选择材料制作,定期清洗和消毒,消毒操作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规定;2.管道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管材,施工建设时应具备资质和技术人员,检测阶段要对管道进行压力试验;3.设施应设定监测和报警装置,每日监测和记录二次供水的水质、水压等指标,确保水质合格并及时发现问题;4.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检查,包括阀门、水泵、管道等设施,保障设施完好无损;5.及时发现设施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五、水质监测1.对二次供水设施监控点进行水质检测,建立完善的监测记录和档案;2.对水质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做出分析结果并进行公示,对不合格的水质及时进行处理;3.水质分析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六、应急处置1.在应急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二次供水设施,保障供水的可靠性;2.针对紧急情况,建立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及时做好处置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七、责任追究对于不履行本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八、附则1.对本管理制度中未能详细规定的内容,应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2.本管理制度应事先向有关方面公布,由政府有关部门确认并备案。

3.本管理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在现代城市中,为了满足居民生活的需求,水资源被广泛利用。

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二次供水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水资源,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定义、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讨论,以期更好地认识和应用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城市二次供水的管理规范和政策体系,旨在提高供水质量、保障供水安全和合理利用水资源。

其内容涵盖了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水质监测等方面。

具体而言,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包括水质标准的制定、供水设备的定期检修、二次供水管网的更新等一系列管理措施。

首先,制定水质标准是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质标准直接关系到供水质量和人民生活的健康与安全。

通过制定合理的水质标准,可以明确二次供水的目标水质,并对供水企业进行监督。

例如,可以设置重金属、有机物质等相关指标来监测水质,并规定必须达到的水质标准。

其次,定期检修供水设备是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供水设备承担着供水和输水的任务,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存在磨损、老化等问题。

通过制定定期检修计划,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进行维修,可以避免设备故障导致的供水中断和水质问题。

此外,二次供水管网的更新也是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重点内容。

随着城市不断扩大和人口增加,原有的供水管网可能无法满足市民的需求。

因此,制定供水管网更新计划,增加管道网络的覆盖范围,扩大供水能力,是保障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实施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可以取得一系列的实施效果。

首先,可以提高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

通过制定水质标准,管理和监测供水质量,有效预防水质污染和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供水中断问题。

其次,可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更新供水设施和管网,可以节约水资源,降低水资源的浪费。

同时,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实施还可以提高供水企业的管理水平,推动供水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而言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供水质量、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供水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是指对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水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二次供水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1. 设计规定: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包括供水管网布置、管径选取、计算流量和压力等要求。

2. 建设规定:二次供水系统的建设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包括管道安装、泵站建设、水箱安装等环节。

3. 运营规定:二次供水系统的运营必须由专业的供水企业或单位负责,包括对供水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供水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4. 水质管理规定:对于二次供水系统中的饮用水,必须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监测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重金属含量等。

5. 消防用水管理:对于供应消防用水的二次供水系统,必须按照消防规定进行管理,包括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水源的供应等。

6. 紧急处理规定:对于供水系统中出现的紧急情况,供水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包括紧急修复设备故障、保障供水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二次供水管理制度是指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中的污水进行处理后,再次利用于绿化、洗车、冲厕等用途的管理制度。

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和资源的有限性,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对于可持续发展和资源节约具有重要意义。

下文将对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居民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政府应该制定相应政策和法规来规范和推动二次供水管理,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居民则应根据规定使用二次供水,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首先,政府应制定具体的二次供水管理政策和法规。

政策方面,可以对二次供水进行税收优惠,减免相关费用,鼓励居民使用二次供水。

法规方面可以规定居民在建房时必须考虑二次供水设施,在小区内建设二次供水系统,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

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二次供水技术研发和推广的支持,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参与二次供水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其次,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监督。

例如,建设和运行二次供水设施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和批准,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评估,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和水质合格。

同时,需要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营和维护的监督机制,对设施的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术水平和操作规范。

再次,居民是二次供水管理中的主要参与者。

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对居民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他们对二次供水的认识和使用意识。

居民应该主动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使用二次供水,并注意合理使用水资源。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组织相关宣传活动和奖惩制度来鼓励居民使用二次供水,提高其积极性。

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二次供水效果的监测和评估。

定期抽检二次供水的水质,检测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及时调整管理措施和政策,确保二次供水的安全可靠性。

总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是可持续发展和资源节约的重要措施之一,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居民共同合作。

政府应制定相应政策和法规,并加大对二次供水技术的支持和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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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保证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苏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对超过城乡供水管网正常服务压力要求的建筑物,在入户前再次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向用户提供用水的方式。

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管网、水箱、水泵、电气设备、仪控设备、安防设备等设施。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水利(水务)局作为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

市卫计委作为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财政、住建、城管、物价、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市水处理公司作为供水单位,负责计量水表前供水设施(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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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供水管网正常服务压力的,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六条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时,应征求市水处理公司意见,作为施工图审查的必要材料一并提供。

设计应符合国家、省、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规范、工程技术规程和城市供水行业反恐防范标准等。

市水处理公司应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报市水利(水务)局供排水管理处备案。

第七条二次供水设施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与市水处理公司分别签订委托建设协议和委托运行管理协议,并根据协议向市水处理公司一次性支付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用及运行管理费用,提供满足二次供水要求的泵房和电源。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的费用,应当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并在二次供水设施委托运行管理协议中明确。

第八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工建设尚未竣工验收的,按本办法第七条执行。

第九条已建成的二次供水设施需要实施维修、更新、改造的,由市水处理公司按年度编制计划上报市水利(水务)局,市水利(水务)局批准后由市水处理公司负责实施。

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期满15年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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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维修基金列支或产权人(单位)支付,不满15年的由市水处理公司负责。

第十条市水处理公司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修、清洗消毒档案;制定卫生、水质管理及安全保障、设施巡查等制度并公示;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维护管理人员和清洗消毒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应当建立水质检测和公示制度,配备必要的自检设备或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水质检测,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三)每半年至少一次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清洗、消毒后的二次供水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检验结果应当向当地居民公示。

(四)保证水压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五)设立专(兼)职机构或人员负责处理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和服务的投诉;
(六)发生供水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同时报告市水利(水务)局、卫计委,并协助调查处理。

市水处理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每半年分别向市水利(水务)局和市卫计委报送水质、水压等有关资料,并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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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市水利(水务)局应当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加强对供水水质的日常检测,每半年公布一次供水水质情况。

市卫计委应当定期对二次供水进行卫生监测,建立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第十二条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二次供水的,市水处理公司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尽快恢复供水。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侵占和擅自改动、停止使用二次供水设施。

物业服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市水处理公司。

第十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水利(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物价局、卫计委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2009年7月14日起施行的《太仓市城市高层建筑二次增压供水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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