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
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

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
一、防保科负责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工作,空白死亡医学证明书统一加锁保管,防止遗失。
发出空白单时应及时登记领出科室、医师和日期。
二、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三、临床医师到防保科领取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完整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后,第2.3。
4联交由家属;第一联一式两份交防保科进行登记并网络直报,直报人员在患者死亡后14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四、《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诊治医师必须在死亡后7日内开具证明书,必须由诊治医师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
五、防保科做好原始医学证明书的保存和管理,做好自查工作总结,每月汇总上报,协助区疾控中心进行相关督导检查工作。
六、对不履行职责,有死亡病例漏报、迟报者,引发纠纷,承担相应责任。
七、主管院长定期对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

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
(1)、医院各科均应设立死亡病例登记报告本。
(2)、值班医师发现死亡病例立即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告至疾病预防控制科。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内容及相关信息要详细填写,不得漏项,不能迟报、漏报。
(4)、疾病预防控制科在接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后,7日内进行网络直报,保证及时准确。
(5)、各科室主任为责任人,负责督促本科室死亡病例的报告,审核工作,要切实负责。
(6)、医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组织巡查、督导,提高报告率,发现不报或违犯此规章制度者与科室的综合目标挂钩,进行奖罚处理。
(7)、配合市、区及疾控中心按时完成开展的死亡调查及监测工作。
婴儿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婴儿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婴儿死亡和新生儿出生缺陷是影响我国儿童健康的重要问题。
据统计,每年我国约有数十万婴儿死亡,其中许多是由于可预防的原因造成的。
为了降低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我国儿童健康水平,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婴儿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二、婴儿死亡报告制度1. 及时汇报:孕产妇死亡、死胎、死产、活产新生儿死亡等情况,科室必须及时汇报,由医院主持死亡病例讨论。
2. 填写报告卡:科室应如实填写孕产妇、新生儿死亡报告卡,经医院审核后上报。
3. 专人负责:孕产妇、新生儿死亡报告卡由专人负责填写和管理。
4. 定期分析:医院应定期分析孕产妇、新生儿死亡情况,查找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调整医院工作。
三、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1. 建立登记簿: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簿,如实填写围产儿出生缺陷登记表。
2. 及时报告:分娩室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在24小时内报告本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
3. 收集病例信息:一旦发现并确诊的出生缺陷儿或残疾儿童,在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应注意收集出生缺陷病例或疑似病例照片。
4. 会诊和诊断:无法确诊的报告科负责人,在24小时内组织上报医院妇产医师及新生儿医师会诊,确保确诊。
5. 告知家属:已经确诊的出生缺陷儿,应告知家属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断或治疗纠正。
6. 加强培训: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不错报、漏报或迟报。
四、制度实施的意义1. 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通过及时报告和分析婴儿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有助于发现和解决影响儿童健康的问题,提高我国儿童健康水平。
2. 预防和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通过建立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制度和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可以提高对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早期发现和诊断能力,从而预防和控制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
3. 保障母婴安全:通过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提高孕产妇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
死因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确保死亡病例的及时准确上报,特制定本制度。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死亡的,诊治医生须对死亡病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在患者死亡后三日内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
2、死亡诊断应填写详细、准确,符合国际ICD-10编码的疾病名称,按规范的死因链填写死亡原因。
3、慢性病管理科网络直报人员应在患者死亡后 7 天内登录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4、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以下内容: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医务处应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病例报告情况,并对慢性病管理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亡证明报告及报告卡管理制度

死亡证明报告及报告卡管理制度死亡证明报告及报告卡管理制度1. 概述死亡证明报告及报告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统一死亡证明报告和报告卡的管理流程,确保信息准确、可靠,并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管理制度的目标、适用范围及职责分工等内容。
2. 目标- 提供准确、可靠的死亡证明报告和报告卡;- 管理死亡证明报告和报告卡的存储和归档;- 加强对报告制作和管理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到死亡证明报告和报告卡的部门和人员。
4. 职责与权限4.1 报告制作人员- 负责填写死亡证明报告和报告卡;- 确保报告和卡片的信息准确和完整;- 将报告和卡片交由上级进行审核。
4.2 审核人员- 负责审核报告和卡片的内容和格式;- 确保报告和卡片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 及时进行批准或驳回。
4.3 存储与归档人员- 负责死亡证明报告和报告卡的存储和归档;- 确保报告和卡片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存储和归档的标准和流程。
5. 报告制作流程5.1 填写报告和卡片1. 报告制作人员根据相关材料和证据填写死亡证明报告;2. 报告制作人员将报告中的关键信息录入报告卡。
5.2 报告审核1. 报告和卡片交由审核人员进行审核;2. 审核人员核对报告和卡片的信息,确保准确性;3. 审核人员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批准或驳回。
5.3 存储与归档1. 存储与归档人员按照存储标准将批准的报告和卡片进行分类和归档;2. 存储与归档人员确保报告和卡片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3. 存储与归档人员负责对存储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备份。
6. 报告管理6.1 查询和查阅- 任何需要查询和查阅报告和卡片的人员需提出申请;- 存储与归档人员根据申请提供相应的报告和卡片。
6.2 报告修改和维护- 任何需要修改和维护报告和卡片的人员需提出申请;- 存储与归档人员根据申请进行相应的修改和维护。
6.3 报告销毁- 报告和卡片符合销毁标准的,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销毁操作;- 存储与归档人员负责对销毁操作进行记录和备份。
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

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一、引言死亡事件是每个人生命的终结,对于社会而言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针对死亡事件的准确和全面记录,不仅能够为公共卫生工作提供指导和决策依据,还能为相关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二、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的内容1.管理流程:明确死亡报告卡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存档流程,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可靠性。
2.报告人员要求:明确死亡事件的报告人员资质和职责,要求其具备医学、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3.报告格式和要素:规定死亡报告卡的格式和必填要素,包括死者基本信息、死亡原因、死亡时间等。
4.信息统计和分析:建立统计和分析机制,对死亡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和趋势分析,以便发现异常情况和时期性发病。
5.信息保密和使用:确保死亡报告信息的保密性,仅供相关部门和研究机构使用,并明确使用范围和权限。
三、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的意义1.为公共卫生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对死亡事件的准确记录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并分析死因,及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从而减少死亡事件的发生。
2.为公众提供科学服务:基于死亡事件的统计和分析结果,可以制定公共卫生计划和预防措施,提供针对性的医疗服务,从而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
3.为科学研究提供数据支持:死亡报告卡中记录的信息可以为相关研究提供数据支持,促进医学科研的发展和进步。
4.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应急响应:通过建立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可以及时掌握死亡事件的发生情况,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提供依据。
四、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的落实1.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意识和能力。
2.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死亡报告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3.合理运用信息技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电子报告卡、数据管理系统等,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的准确性。
总结起来,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对于公共卫生工作和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1危重、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危重、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一、经治医师对所分管病人的病情,应密切观察,如发现患者病情加重或恶化、威胁生命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包括主治、主任医师)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同时下病危医嘱。
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家属签字后,一份交于患者家属,一份在病例中留存,一份上报医务处。
必要时,请医务处协调有关科室会诊、抢救,组织全体人员(包括家属),全力以赴抢救;病情稳定好转。
二、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治或值班医师及当班护士在进行尸体料理的同时,由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三联单),其中二、三联交患者家属,以备注销户口、办理火化等用,一联尽快报告医务处并及时通知感染控制科网报。
必要时上报院长,协助科室做善后处理。
如为医疗事故争议,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要求使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单位盖章。
填写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主要职业及工种、身份证号、户口地址、现住址、生前工作单位、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实足年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死亡地点、疾病最高诊断单位及诊断依据、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及住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住院号、医师签名、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及根本死因。
三、病危和死亡通知书报送医务处后,医务处应认真登记,及时处理有关事宜,如经治医师不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当事人要承担责任。
死亡证明报告及报告卡管理制度

死亡证明报告及报告卡管理制度死亡证明报告及报告卡管理制度1-死亡证明报告的目的1-1 为了准确记录和证明一个人的死亡事实,提供法律依据。
1-2 为公共利益、社会管理和个人权益提供指导和支持。
2-死亡证明报告的主体2-1 死亡证明报告由医疗机构、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审核团队负责填写和审核。
2-2 填写报告的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医学和审批程序的基本知识。
3-死亡证明报告的程序3-1 家属或相关人员向医疗机构报告死亡事件。
3-2 医疗机构确认死亡事实,并收集相关材料。
3-3 医疗机构填写死亡证明报告。
3-4 医疗机构将填写完整的死亡证明报告提交给审核团队。
3-5 审核团队审核死亡证明报告,并签发证明。
4-死亡证明报告的内容4-1 逝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等。
4-2 死亡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4-3 报告填写人员和审核人员的姓名和。
4-4 相关附件的清单和。
5-死亡证明报告的保存与管理5-1 死亡证明报告应妥善保存,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备案。
5-2 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和电子档案系统,确保死亡证明报告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5-3 报告涉及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仅限于有权机构和部门使用。
附件:2-相关法律和法规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机构:指执业医师、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从事医疗卫生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2-公安机关:指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3-民政部门:指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负责居民户口、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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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
(1)、医院各科均应设立死亡病例登记报告本。
(2)、值班医师发现死亡病例立即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报告至疾病预防控制科。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内容及相关信息要详细填写,不得漏项,不能迟报、漏报。
(4)、疾病预防控制科在接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后,7日内进行网络直报,保证及时准确。
(5)、各科室主任为责任人,负责督促本科室死亡病例的报告,审核工作,要切实负责。
(6)、医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组织巡查、督导,提高报告率,发现不报或违犯此规章制度者与科室的综合目标挂钩,进行奖罚处理。
(7)、配合市、区及疾控中心按时完成开展的死亡调查及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