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文物修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文物修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项目背景
在进行文物修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之前,需要对项目背景进行充分了解和分析。
包括文物的历史背景、文物的价值等等,以便确定施工目标和施工内容。
二、施工目标
三、施工内容
根据文物的实际情况和修缮需求,确定施工内容,包括文物的维护、修复、清理、记录等方面的工作。
四、施工方法
根据文物的特点和修缮需求,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法,包括手工修缮、机械修缮等。
五、施工时间
根据工期要求和文物修缮的特点,确定施工时间,并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六、施工人员
根据施工内容和工作量,确定需要的施工人员,包括工程师、技术人员、普通工人等,并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配。
七、施工设施和材料
根据施工需求,确定所需的施工设施和材料,包括修缮工具、设备、建筑材料等,并进行采购和调配。
八、质量和安全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和安全。
制定相应的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施工监督、质量检查、安全培训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以上是文物修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组织,可以确保文物修缮工程顺利进行,有效保护和传承文物的历史价值。
文物修缮施工组织设计

文物修缮施工组织设计一、项目概述该文物修缮项目位于XX市,旨在对其中一历史文物遗址进行修缮保护工作。
本次修缮任务主要涉及建筑物外观修复、室内装饰修复、壁画保护及修复等工作。
为了确保修缮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合理设计施工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二、施工组织结构3.施工队长:负责具体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
4.施工队员:负责具体的修缮工作,按照施工计划进行作业。
5.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施工流程1.前期准备(1)对修缮项目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调研,制定修缮方案。
(2)组织材料的采购和准备,确保所需材料的充足。
(3)确定施工计划和工期,按照修缮方案进行安排。
(4)搭建施工工地,进行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安排。
2.外观修复工作(1)拆除原有的覆盖物,清理修缮面。
(2)对破损的建筑部分进行修复,确保建筑的完整性。
(3)修复建筑的外墙,包括涂料、砖石等。
(4)修复建筑的屋顶,包括瓦片、木构架等。
3.室内装饰修复工作(1)修复建筑室内的破损地板,包括木地板、石材地板等。
(2)修复建筑室内的墙面,包括粉刷、贴砖等。
(3)修复建筑室内的天花板,包括翻新、修补等。
(4)修复室内的门窗,包括木门窗、玻璃等。
4.壁画保护及修复工作(1)对现有的壁画进行保护措施,进行档案记录和资料整理。
(2)进行壁画的修复和重建工作,进行色彩修复和描绘。
5.施工验收(1)对修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确保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2)编制修缮工程验收报告,记录修缮过程和结果。
四、安全管理措施1.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善,包括施工标志、防护网、安全脚手架等。
2.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队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
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五、施工质量控制措施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对关键工艺进行质量验收,比如壁画修复、木构架等。
博物馆施工组织设计

博物馆施工组织设计一、背景介绍博物馆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场所,用于展示和保护珍贵的文物和艺术品。
博物馆的施工组织设计是确保博物馆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步骤。
本文将详细介绍博物馆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要求。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目标博物馆施工组织设计的目标是确保博物馆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高效和质量。
具体目标如下:1.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保障工人和参观者的安全。
2. 提高施工效率: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资源,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推进。
3. 保证施工质量: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包括施工工艺、质量检测和验收标准等,确保博物馆建设的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1. 施工组织机构设计:确定施工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包括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安全员、质检员等职位的设立和职责说明。
2.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工序、工期、资源需求等,确保施工进度的合理安排和监控。
3. 安全管理计划: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质量管理计划: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包括施工工艺、质量检测和验收标准等,确保博物馆建设的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5. 施工资源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资源,包括人力、材料、设备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资源供应和利用的高效性。
6. 施工现场布置:根据博物馆的实际情况,设计施工现场的布置方案,包括施工道路、施工区域划分、暂时设施设置等。
7. 施工工艺设计:根据博物馆的建造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工艺,包括施工方法、工序安排、施工工艺要求等。
8. 施工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检测和验收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四、数据和内容编写示例1. 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博物馆的建造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如下:- 建造施工工期:12个月- 土建施工工期:6个月- 室内装修施工工期:4个月- 外部景观施工工期:2个月2. 安全管理计划: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如下:- 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工人和参观者的安全。
文化遗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湖南省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六号地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湖南澧县城头山遗址6号坑罩棚,位于湖南省澧县车溪镇城头山村城头山遗址重点保护区内,建筑物最大跨度34.60m,柱距6.00m。
建筑物为单层钢框架结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781.29m2,建筑檐口高度8.153m。
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
建筑物±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值46.50m。
本工程由北京筑通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
1、结构概况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场地土为II类,地面粗糙度类别为B类。
建筑物采用天然地基,地基承载力设计值f=140kPa。
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建筑物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基础平面尺寸分别为1.10m×1.10m~2.60m×2.80m,基础底标高分别为-1.50m~-4.00m,基底下设有100mm厚C10混凝土垫层。
围护墙基础采用大放脚砖基础,砖基础底面宽度600mm,砖基础底面标高分别为-1.50m~-3.00m。
基础墙厚240mm,设有现浇钢筋混凝土地圈梁(顶面标高-0.06m)和压顶圈梁(顶面标高-0.50m),圈梁截面为240mm×180mm。
建筑物上部采用钢框架结构,采用“H”型钢柱、箱型钢梁。
钢结构构件截面及材质如下表:檩条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檩条,檩条截面及材质如下表:围护墙底部采用砖墙,上部采用压型钢板复合保温墙体(局部为240mm厚砖墙)。
屋面采用压型钢板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夹心保温板(自防水)屋面。
材料强度等级:a、混凝土:垫层C10,基础C30,基础顶面封锚C40。
b、钢筋:分别采用HPB235级(I级)钢筋和HRB335级(II级)钢筋。
c、砌体:±0.000以下采用Mu10砖,M7.5水泥砂浆砌筑,±0.000以上采用Mu10砖,M7.5混合砂浆砌筑。
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一、编制目的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保障文物建筑的安全和完整性。
本设计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历史、文化、环境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
二、工程概况本工程涉及的文物建筑应包括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等价值较高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工程概况应包括建筑物的历史背景、结构特点、损坏情况等信息,为后续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依据。
三、施工组织机构1. 施工队伍:根据工程规模和要求,组建专业的施工队伍,包括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等。
2. 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3. 协作配合:加强各施工队伍之间的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四、施工方案1. 施工顺序:根据工程概况和文物保护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顺序,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2. 施工方法:采用适合文物建筑的施工方法,如加固、修缮、重建等,确保施工过程对文物建筑的影响最小。
3. 施工技术:根据工程要求,选择适合的施工技术,如传统工艺、现代技术等。
4. 施工安全:制定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五、资源配置1. 人员配置:根据工程规模和要求,合理配置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
2. 设备配置:根据施工方案和工程需求,配置合适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3. 材料配置:根据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合理采购和储备所需的建筑材料和保护材料。
4. 资源调度:合理调度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六、质量与安全管理1. 质量保障: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同时,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 验收与反馈: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同时,应建立反馈机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和反馈,为今后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古迹建筑修缮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古迹建筑修缮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古迹建筑修缮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此方案旨在确保古迹建筑的修缮过程符合安全、科学、高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古迹的文化遗产价值。
2. 工程概述本工程为古迹建筑的修缮保护工程,包括建筑结构的修复、传统材料的使用、文物保护等内容。
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本方案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来组织和实施古迹修缮保护工程:3.1 施工管理- 设立专门的施工管理团队,负责统筹协调工程施工和安全管理。
- 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 定期召开施工会议,及时沟通解决问题和风险。
3.2 安全措施- 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工人和文物的安全。
- 实施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3.3 修缮技术- 严格遵守修缮规范和标准,确保修缮过程符合专业要求。
- 使用传统材料和技术进行修缮,保持古迹建筑的原有风貌和特色。
- 注意文物保护要求,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文物完好无损。
3.4 资源管理- 做好材料采购计划和传统工艺人员的组织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资源供应。
- 优化资源利用,减少浪费,提高施工效率。
3.5 环境保护- 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避免噪音、粉尘等污染。
- 做好施工现场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 采用节能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
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实施本方案将由施工管理团队牵头负责实施,并逐步推进到具体的施工单位和工人。
在施工过程中,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方案。
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和专家沟通合作,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的达到预期目标。
5. 结论本文档提供了古迹建筑修缮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管理、安全措施、修缮技术、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通过严格执行本方案,可实现古迹建筑修缮保护工程的安全、科学、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古迹的文化遗产价值。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经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由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 意,报业主单位认可后实施。
内容要求
文物保护与成品保护措施
(一)根据项目内容、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及项目特点,明确存在交叉作业 问题的工程技术环节,落实相关工种、工序的协调措施和人员责任,制定已修 缮完成的部分、具有文物价值的更换构件的保护措施,避免受到后续施工影响, 确保文物安全。
(二)文物保护应包括文物建筑本体及其附属文物(含室内陈设、壁画、 塑像等)、古树名木等。
基本内容
基本规定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项目的特点、重点、难点分析与对策。 (三)施工部署。 (四)施工进度计划。 (五)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六)主要项目施工方法。 (七)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八)文物保护与成品保护措施,应包括附属文物(含室内陈设、 壁画、塑像等)保护内容。 (九)施工资料管理。 (十) 季节性施工措施。
(二)施工部署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部署内容应全面、详细、可操作性强,并与项目管理相对应。 2.施工部署中的进度安排和空间组织应明确说明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及其进度安 排;施工顺序应符合传统工艺工序的逻辑关系,进度安排要充分考虑气候对传 统工艺的影响。施工分段应结合具体情况划分,满足各工种对工作面的空间要 求,尽量做到劳动资源的优化组合。 3.优先选择传统工艺、技术、材料。凡传统工艺、技术、材料能够满足修缮要 求的,不得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应提出技 术及管理要求。
施工现场历史文化保护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历史文化保护施工方案
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施工现场的历史文化保护问题日益
突出。
为了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我们制定了以下施工方案。
方案内容
施工前准备
1. 历史文化研究:在施工前,进行历史文化研究,了解施工现
场的历史背景、文化价值和保护要求。
2. 文物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
文物保护措施,确保施工不对历史文物造成损害。
施工过程保护
1. 施工区划: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划定施工区域,最大限度地
减少对历史文物的影响。
2. 施工技术: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历史文物的干扰。
3. 监控与监管:设置专门的监控设备,随时监测施工现场的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文物受损。
施工后修复
1. 文物修复:在施工完成后,对受损的历史文物进行修复,并保持原貌和风貌。
2. 环境维护:保持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整洁和美化,提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形象和价值。
监督机制
1. 内部监督:建立专门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组,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2. 外部监督:依托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定期的评估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符合法规和要求。
风险控制措施
1. 风险评估:在施工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确保历史文物得到及时保护和处理。
我们相信,通过以上的施工方案和措施,我们能够有效保护施工现场的历史文化遗产,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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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团项目经理部2014年8月5日1 工程概况 (2)2 编制目的及依据: (2)2.1编制目的 (2)2.2文物保护依据 (2)3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2)4 文物保护措施 (4)5 应急预案 (6)5.1 适用围 (6)5.2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6)5.3 重点部位 (7)5.4 应急措施 (7)5.5 预防措施 (7)6 国家级文物保护主要有几条: (8)7 文物保护奖罚制度。
(9)1 工程概况拟建项目位于回族自治区的北部,市区东侧,地理坐标东经106°29'-106°35',北纬38°18'-38°25'。
行政区划隶属市、路线大部分紧邻宁蒙省界。
该项目起终点处均有路况良好的等级路通达,较为便利。
隧道线型与长城走向承45°斜交,隧道顶部距长城基础约18到25米。
项目包含主干路两条,辅路两条,共四条。
隧道桩号里程均为K131+586—K131+776,全长190米,两端明洞各5米,暗挖段180米。
K131+586—采用0.9%、2.73%的坡度。
2 编制目的及依据:2.1编制目的本工程主要涉及对长城文物的保护。
为加强项目部施工人员的长城文物保护责任感,树立长城文物保护观念,提高全员文物保护意识,积极地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加强施工中的文物保护,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文物保护专项施工方案。
2.2文物保护依据①根据国家及有关地方的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②《关于省道203 线高仁至横城公路(省道103 至红二矿段)穿越明长城文物保护方案的批复》(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4〕75 号)的规定。
③《关于省道203 线高仁至横城公路穿越明长城的意见》(回族自治区文物局宁文物发〔2014〕5 号)的规定。
3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3.1 施工现场发现的所有文物都是国家的财产,为此,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
施工前应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联系,取得现场施工工地的文物分布情况。
在施工中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及当地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如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
3.2 在有文物的地段中施工时,要取得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同意并要求文物部门派专人来施工现场指导对文物进行保护。
对于长城保护区围的地区要防震、防毁和避让,不污染和破坏文物,不危及长城安全。
3.3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哄抢文物,并尽快报告业主和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积极协助配合好文物部门的工作。
对施工队伍进行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活动,禁止施工队伍私自盗挖古墓、文物。
3.4 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分工负责文物保护工作,工班设文物保护员。
认真组织工区全体施工人员深入学习国家《文物保护法》及当地政府对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自觉保护文物意识。
3.5 安全质量环保部为项目经理部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负责文物保护日常工作,对项目经理部所属工程的文物负有监督、检查、管理和上报的责任。
3.6 成立文物管理小组,并对小组人员进行明确责任分工,使责任落实到人。
文物保护人员组织结构图↓↓↓4 文物保护措施4.1 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前,首先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深入学习《文物保护法》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对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自觉树立保护文物、爱护历史遗产的意识。
4.2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制度,把文物保护措施落实到各个班组及文物保护责任人,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实行奖罚制度。
4.3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各项规定,杜绝任何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径。
4.4 到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及当地政府了解施工围文物分布情况,及时制定保护方案。
4.5 对施工区的文物要确保它的安全稳定。
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服从管理使用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施工中不损坏文物、确保不发生文物损坏和被盗事件。
4.6 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人员管理。
对所承担的工程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解决、处理;工地管理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工地管理制度,并在工地醒目的位置悬挂警示牌。
加强人员管理,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违规等事件。
4.7 本着既对工程建设负责又对文物保护负责的原则,在施工中发掘和发现的所有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古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它遗物时,立即停止施工,并迅速向监理业主及当地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所发现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绝不允许人员移动及损坏任何这类物品。
还要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的安全保卫人员,值班人数不少于两人,24小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严禁空岗、漏岗、赌博、酗酒滋事现象的发生;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并通报。
5 应急预案5.1 适用围项目工地所有开挖过程。
5.2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5.2.1 组织机构①项目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项目经理副指挥长:副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和现场施工员等②成立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队。
5.2.2 职责①指挥部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指挥,安排、组织人员处理事故,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相关工作,批准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
②综合安全科职责:负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和隔离工作,防止无管人员入,组织进行事故演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
③办公室职责:负责对对外的协商和沟通。
联系文物管理部门,请他们马上派人接管。
④现场施工员及安全员职责:当接到事故发生消息后,即刻报告公司领导,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⑤公司救援队员职责:当发生事故造人员伤员时,手提担架等器材迅速赶到事故地点,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如无人员伤亡则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⑥现场工作人员职责:现场的每一个员工,当挖到文物时,应立即报告安全科,不得随意处理。
5.3 重点部位边坡、明洞、洞身开挖等挖方地段5.4 应急措施5.4.1 事故一旦发生,现场工作人员应当迅速报综合安全科。
并根据施工现场有无人员受伤及受伤情况报120。
5.4.2 向安全科准确地报告发生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有人员受伤及其状况。
5.4.3 综合安全科立即报告最高管理者。
5.4.4 综合安全科应派出人员进行警戒:维护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5.4.5 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现场人应向120报警,请求援助。
5.5 预防措施5.5.1 为防止发生事故发生,项目部采取以下措施,列表如下;①对讲机等通讯设备:4台套,由救援队员使用。
②交通工具:小车2台,由办公室组织使用。
③加强和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的联系。
了解施工现场的是否有古墓及分布情况。
5.5.2 综合安全负责人对作业人员应急预案演习,以增强作业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 国家级文物保护主要有几条:6.1 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文物,应当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别确定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6.2 考古发掘: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挖掘,为了保证文物安全、进行科学研究和充分发挥文物的作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必要时可以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调用本行政区域的出土文物,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调用全国的重要出土文物。
6.3 馆藏文物:全民所有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地方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分别建立本行政区域的馆藏文物档案,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国家一级文物藏品档案。
6.4 私人收藏文物: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
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
6.5 文物出境:文物出境和个人携带文物出境,都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许可出口凭证。
文物出境必须从指定口岸运出,经鉴定不能出境的文物,国家可以征购。
6.6 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批准被运往国外展览的以外,一律禁止出境。
7 文物保护奖罚制度。
7.1 为了使各项文物保护制度责任落实到实处,使人人心有文物,坚持保护文物。
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中第七章中的奖励与惩罚,条例如下: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①认真执行文物政策法令,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②为保护文物与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③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的;④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⑤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⑥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的时候,抢救文物有功的;⑦长期从事文物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有下列行为的,给予行政外罚:①在地下、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的文物;②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私自经营文物购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可没收其非法所得或者非法经营的文物。
③将私人收藏的文物私自卖给外国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并可没收其文物和非法所得。
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贪污或者盗窃国家文物的;②盗运珍贵文物出口或者进行文物投机倒把活动情节严重的;③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名胜古迹的;④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情节严重的。
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以盗窃论处。
将私人收藏的珍贵文物私自卖给外国人的,以盗运珍贵文物出口论处。
文物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文物监守自盗的,依法从重处罚。
7.2 实行文物保护奖罚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
7.3 文物保护人处理原则:根据各工区保护文物的当事人或部门在文物遗失或损坏的轻重大小给与相应的处分和处罚。
7.4 各班组。
①企业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情节严重的。
②走私禁止出口的文物或者进行文物投机倒把活动情节严重的。
③故意破坏珍贵文物。
④私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⑤各班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私自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领导滥用职权,非法占有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摧毁的,文物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文物监守自盗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