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度

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度
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度

行政办公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副职。

二、议事内容:主要是对公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凡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决策、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行政办公会研究,提出意见或作出决策。主要包括:(1)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2)研究确定公司重大工作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措施和办法;(3)讨论决定报请市委、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的重要事项;(4)研究、决定公司贷款、投资问题;(5)研究加强公司自身建设问题;(6)讨论决定公司重大项目开支;(7)研究确定以公司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的重要议题;(8)讨论决定有关干部职工奖惩事项;(9)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廉政建设、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等;(10)讨论需要由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议事程序:(1)行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组成人员都要按时参加会议,因故

不能参加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2)会议的议题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公司主要负责人所委托的副职确定,尽可能提前通知与会人员;(3)凡各部室需要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首先报分管副职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时间、地点;(4)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头组织落实;(5)行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根据需要撰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查办。

四、议事原则:(1)坚持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原则。公司重大问题经行政办公会议充分讨论研究、协商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策。(2)不搞临时动议的原则。会议议题一般应与会前提前预知的议题一致。(3)严格保密纪律的原则。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问题,凡属不应公开的内容,都要严格保密,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向外传播和泄密。凡属需要落实办理的事项,应由责任人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及有关要求予以落实。

五、日常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副职按照分工可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一些专门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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