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工作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1.06.30•【字号】湘环发[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湘环发〔2011〕31号)各市州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为规范全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南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附件:湖南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发[2006]114号)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关于持证上岗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总站综字[2009]106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辖区内各级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工作。

社会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参照执行。

湖南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组办公室设省厅环境监测处,技术工作由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

第三条一切为环境管理和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活动相关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未持证的辅助工作人员,需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第四条持证上岗考核内容包括理论、技能和样品分析三个方面。

根据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性质、岗位要求和申请的持证项目(以下简称申请项目)确定具体考核内容。

(一)理论考试。

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理论知识、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知识、常用数据统计知识、采样方法、样品预处理方法、分析测试方法、数据处理和评价模式等。

考试监考管理制度

考试监考管理制度

考试监考管理制度考试是一种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方式,而监考管理制度是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监考管理制度的意义、目标、原则、具体措施、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等多个角度进行探讨。

一、意义考试监考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考试中的各项规则得以有效执行,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维护考试的公正和公平,减少不正当的因素对考生成绩的干扰。

二、目标考试监考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

通过严格遵循制度规定,确保监考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使考生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考试,真实地展示个人的学习成果。

三、原则1.严格执行:监考工作必须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不能因为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随意变动。

2.公平公正: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人。

3.科学科技化: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监考管理,提高监考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4.保密安全:对考试内容进行严格保密,确保考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具体措施1.监考员选拔和培训:通过选拔合格的监考员进行培训,提升监考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2.考场规范管理:制订详细的考场管理规定,规范考场内的行为举止,确保考生在良好的环境中进行考试。

3.监控系统使用:利用监控系统对考场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确保考试过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4.防作弊措施:采用多种防作弊措施,如封闭手机信号、使用光学答题卡等,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

5.考试安全保障:加强考场安全管理,确保考试材料的安全妥善保管,避免泄题、漏题等情况的发生。

五、存在问题目前的考试监考管理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有的监考员素质不高,导致管理不严格;有的考场设备陈旧不齐全,影响了监考工作的效率等。

此外,技术手段的运用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如监控系统可能会存在盲区等。

六、改进方向为了进一步提升考试监考管理制度的效果,应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加强监考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素质,确保管理的严格执行。

国考监考教师规章制度

国考监考教师规章制度

国考监考教师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国家公务员考试监考教师的工作行为,提高考试管理水平,保障考试公平公正,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国家公务员考试监考教师。

国家公务员考试监考教师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考生应当尊重监考教师,听从监考教师的指挥,配合监考工作。

监考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第四条监考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二)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三)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性;(四)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二章监考教师招募和选拔第五条国家公务员考试监考教师的招募和选拔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招募和选拔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监考教师的选拔工作应当根据其政治素质、道德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定。

第七条监考教师应当具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考试工作。

第八条监考教师一旦被确定参与监考工作,应当服从考试机构的安排,不能违规调换监考岗位。

第三章监考教师工作职责第九条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二)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监考岗位,绝不迟到早退;(三)认真审查监考场所,确保安全、整洁;(四)检查监考用具是否齐全,并保证监考用具的正确性和完整性;(五)在监考过程中要保持严肃、公正的态度,不能与考生有任何私人交流。

第十条监考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监考组长的指挥,听从考试机构的安排,配合其他监考人员工作。

第十一条监考教师在发现考试作弊行为时,应当根据规定及时制止,并做出相应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应当认真核对监考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四章监考教师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对于认真严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的监考教师可以适当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监考教师,应予以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监考管理制度

监考管理制度

监考管理制度监考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的管理,提高考试管理质量,维护考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

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教育考试机构承办,在全国统一举行的教育考试。

国家教育考试是为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而进行的重要工作,是政府行为,体现国家意志。

各级各类学校都有作为国家教育考试考点的责任和义务,教职员工都有应聘为考试工作人员的义务,在职教师都有作为监考员的义务。

国家教育考试一般以省辖市或县(区、市)为考区,各考区要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师德良好、业务合格、相对稳定的监考员队伍。

国家教育考试的监考员按考区实行分级管理。

要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依法保护监考员的正当权益。

对于难、滋扰监考员正常履行职责以及打击报复监考员的违法行为,各地要及时严肃处理。

第二章监考员基本条件监考员应是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原则性强;3.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4.遵守保密工作规定;5.身体健康。

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

普通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高三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成人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补班或辅导班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

第三章监考员的选拔、培训和聘用监考员的选拔由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由学校按监考员的基本条件推荐。

监考员必须经过培训。

监考员培训由考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各考区应建立监考员的培训研究制度。

培训可采用平时培训和考前培训相结合的办法。

加强对监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考试组织管理的具体规则、操作规范培训,确保每个监考员都能熟练掌握考试规则,准确运用考试规范化程序和指令,正确履行职责。

监考员工作细则

监考员工作细则

考试程序和监考工作细则第四十六条在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外语考试执行第六十三条):监考员到达考点办公室,参加点名和接受主考临场指示,核对钟表时间,领取试卷、条形码。

领取试卷时,应检查试题卷封袋的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符,密封是否完好,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带上条形码、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径直前往考场。

第四十七条每场考生入场前,要对考场内课桌进行检查,防止考生提前将手机等违禁物品放入课桌抽屉内,发现违禁物品及时清除。

开考前15分钟预备铃声响起(第一科前移1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5分钟内入场完毕。

考生入场时,第一监考员在门口组织考生有秩序地入场,并核对准考证,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每个考生进行检查,劝阻考生不要带规定以外的物品。

第二监考员维护秩序,组织考生对号入座。

如系双人课桌,要求考生居中就坐,并前后对直。

考生入场就座后,监考员按考生座位号顺序,依次将答题卡、草稿纸和条形码对应发给考生,并指导考生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

如果考生还没有到场,不要把答题卡和草稿纸放在课桌上。

一定要发到考生手中,不能让考生自行传递。

上述工作完成后,第一监考员宣布讲第1条指导语:“请大家坐好,把准考证放在课桌靠走道的上角。

请大家仔细检查一下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是否有误,如果有误,立即举手报告。

请同学们注意保持答题卡的平整,不要折叠或者弄脏、撕破,否则会影响机器评阅,影响你的成绩。

(稍停)现在宣读《考生须知》和《考生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只在第一科考试前宣读)。

(稍停)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四十八条开考前10分钟:第一监考员宣布讲第2条指导语:“请将条形码贴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

(稍停)请用签字笔在答题卡和草稿纸上相应栏目填写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稍停)用铅笔把答题卡背面座位号相应的小方框上涂黑。

(稍停)填涂完后,请仔细检查一下。

”填涂完毕,第一监考宣布:“现在启封试卷”。

小学监考教师守则

小学监考教师守则

小学监考教师守则口店小学监考教师守则1、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半小时到达所监考学校,并按监考要求做好监考工作。

①开考前二十分钟与教导主任查核试卷封口无误后,领取试卷、草稿纸直奔试场。

②查看试场,发现试场内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等特别状况马上向巡考老师或教导主任联系落实整改。

③考前十五分钟,预备铃响,考生进考场,监考教师调换同学座位,进行考纪考风教育。

④开考前五分钟分发试卷,指导考生写好“学校班级、考号、姓名〞,同学不答题,明确试卷勘误,提醒答题不要超出密封线。

⑤考试铃响后提示考生答题,一、二年级都不读题。

⑥考试结束前十分钟,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考试时间。

⑦考试结束后要求考生马上停止答题,按考号顺序整理好试卷装袋,明确实考人数。

⑧到教务处填写实考人数,并将试卷袋密封、盖章、签字。

2.监考老师考前要进行考纪考风教育。

考试中如有发现考生作弊行为,先进行教育,并报巡考老师处理。

拒绝考试期间无关教师进入试场。

3.英语考试中录音带统一播放一遍。

如在播放中发现录音机出过障,要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系。

4.监考老师在试场内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做一切与监考无关的事,忠于职守,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5.各校校长、巡考、教导主任必须密切协同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尽量多地巡视各试场,认真负责地填写好《考场状况登记表》。

[管理文库 .glwK8 ]篇2: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使命考试监考教师与巡考教师使命三自考试监考教师使命一、提前十五分钟至教务工作室领取试卷。

二、依据广播提示分发试卷。

三、考试五分钟内不得离开教室〔及时解答同学的问题〕。

四、考试开始五分钟后可以离开教室;平均半个小时巡视一次。

五、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进教室,做好考试结束工作。

六、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收交试卷。

七、及时将试卷连同填写好的考试状况记录表一起送交教务工作室,待工作人员盘点试卷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

三自考试巡考教师使命一、学科巡考老师〔负责整个年级的巡视〕1、解决试卷上出现的问题;2、检查楼层巡考老师状况;3、填写巡考记录。

高校教室监考管理制度

高校教室监考管理制度

高校教室监考管理制度一、总则考试是学校教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素质提升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保证考试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学生的考试素质和自律意识,我校特制定教室监考管理制度。

二、监考人员的选聘1.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考试的规模,由学校领导确定监考人员的数量和具体名单,并委托考试办公室负责监考人员的选聘工作。

2.监考人员的选聘应符合以下条件: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能力,具有一定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3.监考人员的种类包括主监考、副监考和监考员,主监考由学校相关领导任命,副监考和监考员由考试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调配。

三、教室监考的准备1.考试前,监考人员应对监考工作进行详细的准备和部署,包括教室的布置、考场的管理、考生的监督等。

2.教室的布置应符合考试规定,包括考题的摆放、学生桌椅的整齐排列、监考人员的座位设置等。

3.考场的管理包括考试时间的监控、考生情况的观察、考试材料的分发和收回等。

4.监考人员需要提前熟悉考试内容和考生名单,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教室监考的实施1.监考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并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

2.监考人员要对考生的身份进行核实,并认真检查考生携带的物品,确保考试的安全和秩序。

3.监考人员要保持考场的安静和整洁,严禁考生交头接耳、传纸条等作弊行为。

4.监考人员要保证考试的公平和公正,对于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五、考后处理1.监考人员要及时整理考场和考试材料,确保考试材料的及时归档和保管。

2.监考人员要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反省,及时向学校领导和考试办公室汇报。

3.监考人员要认真审阅考试卷和成绩,确保考试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监考人员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考试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学校考试工作的规范和规范。

六、附则本制度由学校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和执行,如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监考证工作制度模板

监考证工作制度模板

监考证工作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考证的管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考证是指在各类考试中,由监考人员持有,用于证明其身份和监考职责的证件。

第三条监考证的发放、使用、收回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监考证的发放第四条监考证由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第五条监考人员应当在参加监考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领取监考证。

第六条监考证的发放,应当严格按照考试的规模、时间和地点进行,确保监考人员持证上岗。

三、监考证的使用第七条监考人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必须携带监考证,并主动出示给考生和考务人员查看。

第八条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应当全程佩戴监考证,不得私自摘下或折叠。

第九条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考试规定和监考职责执行,不得有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四、监考证的收回第十条监考任务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当将监考证上交考试机构。

第十一条监考证的收回,应当由考试机构指定的专人负责,确保监考证的完整和信息安全。

五、监考证的管理第十二条监考证的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监考证的保密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监考证应当采用高安全度的材质制作,确保监考证的防伪性能。

第十四条监考证的编号、发放时间、使用范围等信息,应当详细记录,并定期进行核查。

六、监考证的违规处理第十五条监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收回其监考证,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一)未携带监考证上岗的;(二)监考过程中,未佩戴监考证的;(三)监考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四)其他违反监考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监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收回其监考证,并报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一)利用监考证进行考试作弊的;(二)转让、借给他人使用监考证的;(三)故意损毁、涂改监考证的;(四)其他严重违反监考规定的行为。

七、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教育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考工作实施细则
一、考务人员、主监考人员每场考试前10分钟(第一场前25分钟)考点办公室报到,考点主考宣布本场考试科目和注意事项。

主监考员和监考员共同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和其他异常情况,如有问题,要立即请示考点主考处理,同时还要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的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后同行直入考场,主监考员在前台看护试卷,监考员发草稿纸。

二、开考前5分钟:考点统一发出信号
主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试卷科目、份数,检查无误后,主监考员在黑板上板书“本场考试科目:X X。

试卷共页,共题”。

监考员分发试卷和答题卡。

发卷结束后,主监考员宣布:本场考试科目为XX,试卷共页,共题,请认真检查:
请检查考试科目、页数、题数是否相符,试卷和答题卡是否有破损、漏页、漏印等,如发现问题,请举手报告。

涂卡前,请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请考生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地方写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并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下面对应的数字栏涂黑,并涂黑本场考试对应科目栏。

填涂好后,请认真检查填涂是否有误。

必须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平整,不得皱折、撕破、穿孔和污损,答题不要超过答题范围,否则可能影响你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不慎将答题卡污损、撕破等,需更换答题卡时,监考人员应及时请示考点主考换取备用卡,不得在尾场借、换,并在考生原卡上填写“作废”,作废的答题卡务必交回考点办公室放入备用袋内。

三、正点:考点统一发出信号
主监考员宣布:开始答题。

主监考员在考场前台监视,监考员逐个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正确,凡有未填写或填写有误的要监督其填写、更正。

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核对完毕后在考场内流动监视,
四、距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
主监考员提醒考生:距考试结束还有十五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检查答案是否写在试卷上。

五、考试结束:考点统一发出信号
主监考员宣布:考试结束时间到,请立即停笔,否则按违纪处理。

现在请整理好自己的答题卡,等待监考员收取答题卡。

收答题卡时,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含缺考卷)。

监考
员清点答题卡份数,确定无误后,考生起立,退出考场。

主监考员再次审查答题卡份数、准考证号排列顺序,有无倒放、反放等,不装订,不封口,审查无误后,交考点办公室试卷保管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